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收取临时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收取临时占道费、挖掘路面修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郑价费函[2006]23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6.03.31

【实施日期】2006.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收取临时占道费、挖掘路面修

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23号)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你处《关于办理园林绿化设施损坏赔偿补偿费的请示》(郑河处[2005]36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豫财综[2003]27号)及《郑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你处收取临时占道费、挖掘路面修复费、园林绿化设施损坏赔偿费、园林绿化植物损坏赔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补偿费、园林绿化植物补偿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你处收费前,要分别到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使用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

临时占道收费标准(次干道)

单位:元/平方米·日

附表2: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次干道)

附表3:

园林绿化设施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