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范文)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与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文书,并当场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
第八条审批机关与申请人(含全体投资人或其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告知承诺文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告知承诺文书即生效。
第九条告知承诺文书由审批机关发放和管理。
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审批机关颁发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的凭据,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第十条审批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应当依法载明许可或批准的范围、时限等内容。
第十一条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文书并获得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后,即可进行与审批内容相符的活动,但应当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遵守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根据告知承诺文书的要求履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并应当在核发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后1个月内对获得审批的行政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
经实地检查后发现获得审批的行政相对人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文书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指导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
经指导改正后仍然达不到告知承诺文书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告知承诺文书规定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该行政相对人应当同时终止其相应的活动。
涉及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的,相关审批机关还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行政建议书,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变更所涉及的经营项目或注销企业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对因虚假承诺等原因被撤销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的行政相对人,由原审批机关按照昆明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的规定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信息予以记录。
第十四条除核发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后1个月内对获得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外,审批机关还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以承诺方式获准从事相应活动的行政相对人履行监管责任。
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第号一、基本信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政务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方式:二、告知内容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实施此政务服务的法定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2019年4月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2017年12月修正,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法定条件此政务服务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2.卫生管理制度齐全,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有健全的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3.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4.有健全的消毒制度;5.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6.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7.设置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卫生间、消毒间;8.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嶂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9.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10.公共场所进行过卫生检测,并持有有效检测报告。
(三)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政务服务事项获得审批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4.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各1份;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份;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尊敬的审批机关:本单位(或个人)就以下申请事项,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基本信息承诺1. 本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单位(或个人)保证在申请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审批程序和规定。
二、合规性承诺1.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所申请的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涉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本单位(或个人)将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开展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内容和方式符合审批要求。
三、责任承担承诺1. 如因本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导致审批不通过或产生其他后果,本单位(或个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在审批过程中,如遇审批机关提出的问题或要求补充材料,将及时、准确地予以回应和补充。
四、后续监管承诺1.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在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2. 如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与审批要求不符的情况,本单位(或个人)将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接受处理。
五、其他承诺1.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在审批事项完成后,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2.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在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将及时调整活动方案,确保符合最新要求。
本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承诺内容负有完全责任,并愿意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如有违反承诺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致敬礼!承诺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填写日期]。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一年〕第一号事项名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申请人:(法人)单位名称: __ 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机关:-------- -------联系人姓名:_ ------------------联系方式:--- ------- ----告知书本行政审批机关就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二、法定条件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3.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5.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中介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2.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四、告知承诺的办理程序1.中介机构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应向蔡甸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签章后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原件及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蔡甸区行政审批局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同时在门户网站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蔡甸区行政审批局将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0个工作日内,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中介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
五、监督和法律责任1.蔡甸区行政审批局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发现申请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
被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____ 年〕第__ 号改革试点事项名称:新设立房地产开辟企业暂定资质审批对应我省事项名称:房地产开辟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新设立申请申请人:(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55 号) 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本行政审批机关现对沈阳市房地产开辟企业新设立暂定资质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号)第三十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2. 《城市房地产开辟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48 号) 第八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辟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房地产开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辟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辟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辟项目。
3.《房地产开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77 号令)第三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辟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_____ 年〕第_号改革试点事项名称: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变更许可对应我省事项名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认定(设立)申请人:(法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行政审批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 〕55 号)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 号)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 号令)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159号)4.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 〕20号)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2.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3.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4.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5.上述人员应满足年龄60 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概述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在申请材料中告知其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有关法律后果的制度。
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减轻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在告知承诺制下,行政审批部门不再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是依靠申请人的自我承诺,从而加快审批进度,减轻审核工作的繁琐度。
其中,承诺书是告知承诺制的重要部分,下面介绍一下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1. 基本要素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内容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素:•申请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申请项目的名称、项目类别和申请事项的范围及内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即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有关法律后果;•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2. 具体格式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可按照以下模板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企业名/个人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请项目(标题):经办人(人员名字):联系电话:我(企业名/个人名)申请办理上述申请事项,我(企业名/个人名)承诺凡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出现,我(企业名/个人名)愿意承担有关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必须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提供;•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应当与申请事项相关,承诺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需要申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结语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格式是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前提,申请人必须要认真填写,如实承诺,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是一种特定的行政管理工具,主要用于对企业和个人在获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告知和承诺。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改进措施。
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现状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对于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都十分重视,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并且各级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推行这项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以及申请人承诺遵守的方式、时间和具体行动。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一般都会和行政许可或批准证书一起颁发,申请人在领取证书前必须在书面上签署承诺书。
如此一来,申请人必须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遵守,而政府也能更好地监督和管理行政审批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然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政府部门仍然存在“张口要办证”、“无证经营”等现象,导致政府发布的告知承诺书形同虚设,没有约束力。
另一方面,有些申请人往往不太重视告知承诺书的签署和承诺,也很难再次追究。
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政府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和管理,从而影响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
三、相关的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自身的领导和监管,推进政府服务的改革,建设一个阳光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违反告知承诺书的申请人,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惩处,给予有力的制裁,增加政策的约束力。
此外,对于违反告知承诺书的事情,政府部门也应当及时追责和处理,要求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对于规范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政府部门的努力和申请人的合作,我们有望建设一个更加健康和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范本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范本前言告知承诺制是指政府部门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要求申请人承诺遵守并为此负责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轻政府工作量,提高行政效率。
本文介绍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范本,旨在提供借鉴参考。
承诺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二、经办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三、企业/个人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3)注册地址:(4)联系电话:(5)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6)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选填):四、申报项目(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项目建设规模:(4)项目建设内容:(5)申报部门及审核业务:五、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属实,且已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申报细则要求,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件(1)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2)项目建设方案等有关材料。
结语上述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范本仅供参考使用,具体内容要求以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我们必须要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内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点滴损失。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扎实推进告知承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篇一:哎呀,啥是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呀?这对我这个小学生来说,一开始还真有点懵呢!我就想想啊,比如说,咱们去超市买零食,那些零食可都得是经过批准才能生产出来卖给我们的,对吧?那这个批准的过程,是不是就和这个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有关系呢?就好像我们在学校里参加活动,老师得先告诉我们规则,然后我们才能好好参加。
这食品生产许可,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相关部门得先告诉那些生产食品的厂家,要怎么做才能得到许可,然后厂家就得按照要求来,就像我们得按照老师的要求做好活动一样。
我再猜猜啊,这告知承诺书是不是就像一份“保证书”?厂家保证会按照规定来生产安全、卫生的食品,要是做不到,就得受到惩罚。
这多重要啊!要是没有这个,万一有些不良厂家随便乱搞,生产出不好的食品,我们吃了生病了可怎么办?我跟你说,这就好比我们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如果不走,就很危险。
食品生产也是这样,得有规矩,得守规矩!你想想,如果一家面包厂,没有遵守这个告知承诺书,用了不好的面粉,做出来的面包不香也不软,说不定还会让我们肚子疼,那多糟糕啊!还有那些饮料厂,要是在饮料里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我们喝了会伤害身体的,这能行?所以啊,这个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可太重要啦!它就像一把大锁,把那些不好的、危险的食品都锁在外面,让我们能放心地吃好吃的。
我觉得,咱们都得支持这个告知承诺书,这样我们才能一直吃到安全又美味的食品,不是吗?篇二:哎呀呀,啥叫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呀?这可真是个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的东西呢!就比如说,我家旁边有个小小的面包店。
那个老板叔叔每天都早早起来做面包,他做的面包可香啦,十里八街的人都喜欢。
但是,他要开这个面包店,就得有个食品生产许可,不然大家怎么能放心买他的面包呢?那这个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到底是啥呢?我觉得吧,它就像是给想要做食品生意的人的一张“通行证”。
想象一下,你要去一个神秘的城堡,没有这张通行证,城堡的大门就不会为你打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的通知》(公通字(2019)24号)中关于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关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一、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2004年6月29日颁布)第37项:“公章刻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章刻制业改为后置审批。
(三)《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审批后,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继续保留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企业的审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二、审批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印章生产需要的接待区、生产区、成品室(柜)、档案室。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无故意犯罪记录。
(四)配备合格的制章设备。
(五)制定相应的验证登记、印鉴备案、交接作废章丕销毁等管理制度。
(六)符合各地区对印章刻制企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七)申请单位不是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
(八)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制作样章,样章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准营业。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2份):(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产须出具房产租赁合同;(三)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四)营业场所内部结构建筑平面图(需标清接待区、生产区、档案区等信息);(五)制章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型号;(六)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交接、作废章丕销毁等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七)从业人员自然情况登记表;(八)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范文
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范文
《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申请人:
您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现将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进行行政审批。
二、法定条件
1. 申请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具有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3. 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管理制度;
4. 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材料要求
1. 代理记账业务申请报告;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 专业人员资格证明;
4. 代理记账业务管理制度文本;
5. 信用状况说明。
四、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行政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4. 审批通过后,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
五、监管规则
1. 行政审批部门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查;
2. 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应当及时向行政审批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4. 行政审批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申请人已充分了解上述内容,现自愿承诺按照告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行政审批部门将对申请人的承诺予以认可,并在承诺范围内予以审批。
特此告知。
行政审批部门:
(盖章)
年月日。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年)第一号改革事项名称: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对应我省事项名称:1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一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变更经营活动、兼并、合并、分立-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2.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一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变更经营活动、兼并、合并、分立-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 ________证件类型:—编号: ----------------- -----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法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 -------------------- ----------- 联系方式: ____ ________ _ _____联系人姓名: __________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审批机关名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机关名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年)第一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公安厅有关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要求,就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主体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三十六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及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第二条第(一)项“下放审批权限。
公章刻制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已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
”二、适用对象除下列情形必须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办理外,申请人可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一)曾因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的。
(三)曾因在适用告知承诺办法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作出不实承诺受到查处的。
三、审批条件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和国家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改革精神,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年)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告知书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23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六条二、申请条件(一)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省级权限即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原种(纯系)场、纯种扩繁场和杂交配套系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二)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家畜饲养、繁育、治疗场地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质量检测、产品储存、档案管理场所;6.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家畜饲养和遗传材料生产、检测、保存、运输等设施设备。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便于申请人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要求及行政机关的具体承诺事项,特制定本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一、行政审批事项(在这里填写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二、法定要求1. 申请人应提交的必要材料及格式要求;2. 申请人应符合的资格条件;3. 申请人应承担的费用及方式;4. 申请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等。
三、行政机关的承诺事项(在这里填写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具体承诺事项)四、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1. 申请人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许可,并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办理结果;2.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负责申请过程中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 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行政机关出具有关承诺事项的证明。
五、申请人的权益保障1. 行政机关在审批过程中不得违法限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 行政机关不得无故延长审批时限;3.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审批要求,如果不符合应当告知不符合的原因和可以补正的期限;4. 行政机关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应当保护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行政机关和申请人的解释和争议解决1. 对于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和疑义,申请人可以向行政机关咨询,并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解释和答复;2. 对于因行政审批事项引起的争议,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事项(在这里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八、附录(在这里可以附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以供申请人参考)以上内容为我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具体内容,请申请人务必遵守,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或有疑问,可与行政机关联系,进行解释和沟通。
特此告知!日期:(在这里填写日期)行政机关:(在这里填写行政机关名称)申请人:(在这里填写申请人名称)。
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申请企业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六十八条。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通则及相关实施细则。
二、法定条件申请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中请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或包含相应的行业表述;2.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3.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5.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三、其他1.企业应具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当中一类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现行有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
2.从经评价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保存供应商评价纪录、采购合同不应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
3.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单》;2.已签章的《行政审批承诺书》;3.申请发证产品的检验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样本)
〔____ 年〕第__ 号审批事项名称: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证件类型:编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10日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正)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从事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
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二)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2、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6、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7、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三、事前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此部分内容,由各市级行政审批机关依据法定条件结合本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确定。
)
四、承诺补充提交的材料
下列材料,申请人已提交的在□内划∨,其他材料应当在
年月日前补充提交:
(此部分内容,由各市级行政审批机关依据法定条件结合本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确定。
)
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5 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企业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
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
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诚信管理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
(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