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专用运维合同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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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委托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合同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就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电站”)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委托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电站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委托乙方负责,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1.2 电站的运维团队的薪资福利、待遇等人力成本及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指派人员进入电站的运维团队并参与电站运维、资产安保等相关工作并对乙方运维工作进行监督,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工作监督。
第二条乙方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2.1 工作范围
1) 负责电站厂区内的发电设施、厂房、宿舍、工器具、车辆、建筑物等资产的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
2) 协调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配套输电工程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顺利取得各项资质、批文、许可证及各项证照,并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活动等。协调当地税务部门如期取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批文及其他优惠待遇。(由甲方主导,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3) 提供甲方并网所需要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高压进网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类)、市调度证等各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证件。
4) 其余甲方要求履行的与电站运维工作相关的工作。
2.2 工作内容
1) 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 乙方负责实施电站安全生产管理、电力销售及回款〔含补贴〕、员工教育培训、外部关系协调、建章立制等工作。乙方负责委派专人负责电费回收,配合税务申报、工商事务等工作。
3) 电站大修、年(定)检工作。由乙方根据设备运行工况、检修周期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许可后负责实施。电站大修、年(定)检所涉及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备注:如非我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不予承当责任)
4) 电站设备设施技术升级及改造工作。(1)因设备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设备设施技术升级及改造工作,乙方根据电站设备的运行工况提出技术升级及改造的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许可后负责实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备注:超出质保期或甲供设备质量问题, 我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2)因甲方或电网公司书面要求对电站设备设施技术升级及改造的,由乙方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许可后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接方。
5) 为保证设备可利用率,提升发电量,乙方负责提供电站日常检修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同时负责保管、日常使用后补充,确保合同结束后归还甲方的库存物资不少于合同签订时交接清单所列种类和数量。
6) 其他依据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乙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等。
第三条运维期限
3.1 本合同运维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运维期满,双方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协商后可以续签。
3.2 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5.1条发电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电站运维人员管理
4.1 乙方负责向甲方电站委派运维负责人,运维负责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运维负责人负责组建运维团队并组织开展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单方更换运维负责人。
4.2 乙方指派的运维负责人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乙方运维人员同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如甲方认为乙方的运维工作不符合甲方及/或本合同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4.3 乙方应当遵守电站相关规章制度及甲方考核、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电站规章制度或甲方相关考核评价及管理制度的乙方运维人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补充相应的运维人员。
4.4 运维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维人员无法圆满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电站运维工作,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另行增加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
4.5 甲方有权统筹安排乙方运维人员的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评价。如乙方派出的运维人员未能通过甲方考核评价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增加相应的运维人员。甲方有权派驻人员监督并配合乙方运维团队工作。
4.6 电站的财务及证照印鉴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五条保证
5.1 电站发电量要求:电站分为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形式,乙方应高效管理运维电站,实现电站年度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的要求及目标。乙方保证2017年度电站保底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共计(万千瓦时);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5.2 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每月负责确认:①全额上网电站的上网电量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站的自发自用电量和余电上网电量。
5.3 电费结算分两种结算方式:①负责全额上网电站电费结算,与供电公司结算并取得标杆电价元/千瓦时的太阳能上网电价,并及时办理和获取国家补贴电费等。②负责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站电费结算,与业主结算并取得实时电价元/千瓦时的自发自用电费和与供电公司结算并取得标杆电价元/千瓦时的余电上网电费,并及时办理和获取国家补贴电费等。若未能按时收取电费,将扣除本季度运维费用10%。(备注:此条款发电量是否考虑过雨季影响因素)
5.4 乙方确认:上述担保责任,已充分考虑了限电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如果电站年上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之和低于前述保底上网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之和,或甲方实际获得的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元/千瓦时和实际获得的自发自用电价低于实时电价元/千瓦时 (后续因国家或地方颁布的新法律法规或新政策规定所导致的电价调整除外) ,则甲方因此减少的电费收入,甲方有权直接从运维费用中扣除。涉及乙方的奖惩,在本季度结算兑现。
5.5 乙方对于本合同下的义务应当恪尽职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委托或转委托给第三方履行。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