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及释义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8版)
离开关观察孔(ELK-14 型 GIS 隔离开关自配)可视化确认”,明确隔离开关分合闸状态。
由于平高 2013 年前投运的 ZF12-126(L)型 GIS 线型接地开关所配绝缘子内部存在应
2.5.7
力集中的隐患,会在运行中逐渐导致裂纹的出现和生长。故应对平高 2013 年前投运的 Z F12-126(L)型 GIS 线型接地开关进行更换。
2.1.7
装置。 2、对于新建/扩建主变,宜进行直流偏磁电流计算评估。若计算评估的直流偏磁电流超 过允许值,则应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3、对 于 可 能 受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如 地 铁 )影 响 的 主 变 ,经 专 题 研 究 后 认 为 有 必 要 时 可 配 置 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4、新建室内变电站应预留装置安装场地。
2.1.10
新采购的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在安装完成后应对变压器(电 抗器)整体及分接开关开展密封检查试验,试验方法按照 DL/T 264 《油浸式电力变压 器(电抗器)现场密封性试验导则》开展。
2.2 防止电抗器事故
序号
反事故措施
2.2.1
对 运 行 中 的 干 式 空 心 电 抗 器 ,其 表 面 有 龟 裂 、脱 皮 或 爬 电 痕 迹 严 重 现 象 的 ,应 进 行 全 包 封 防护工艺技术处理。
对平高东芝公司 252kV GSP-245EH 型 GIS 断路器机构换向阀及分合闸线圈进行更换。
六 氟 化 硫 开 关 设 备 现 场 安 装 过 程 中 ,在 进 行 抽 真 空 处 理 时 ,应 采 用 出 口 带 有 电 磁 阀 的 真 空 处 理 设 备 ,且 在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电 磁 阀 动 作 可 靠 ,防 止 抽 真 空 设 备 意 外 断 电 造 成 真 空 泵 油 倒 灌 进 入 设 备 内 部 。并 且 在 真 空 处 理 结 束 后 应 检 查 抽 真 空 管 的 滤 芯 有 无 油 渍 。为 防 止 真 空 度 计水银倒灌进入设备中,禁止使用麦氏真空计。 严格控制安装现场的环境条件,户外 GIS(HGIS)的装配作业必须搭建有效的防尘围栏 ( 帐 篷 )后 方 可 进 行 ,防 尘 围 栏( 帐 篷 )应 配 备 除 尘 除 湿 、降 温 设 施 、粉 尘 监 视 仪 。作 业 区相对湿度大于 80%、阴雨天气时,不允许装配施工;装配施工时,作业区内不得进行 产生粉尘及金属微粒的工作,灭弧室安装时空气洁净度等级应达到或优于 8 级,其它部 件安装时空气洁净度等级应达到或优于 9 级。主控楼及其楼体、天面、墙体等引起扬尘 的土建未完工禁止 GIS 设备电气安装。 同一组合电器设备间隔汇控柜内隔离开关的电机电源空气开关应独立设置;同一组合电 器设备间隔汇控柜的“远方 /就地”切换钥匙与“解锁/联锁”切换为同一把钥匙的,宜采 用更换锁芯的方式进行整改。 针对平芝公司型号为 DAM-252Q(R)C 和 DBM-252Q(R)C 的 GIS 隔离开关,应每相加装 一个三工位位置标识装置,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加装工作;针对平芝公司待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 版
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1总则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范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内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防止事故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
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内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新建直流工程换流变压器投运前应逐台进行局放试验。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版修改稿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14年12月目录1总则1.1《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反措2014版》)是在原《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程规定,使用借鉴《“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技术要求,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和实施经验而制定的。
1.2《反措2014版》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而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于部分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反措2014版》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1.3新建、扩建和大修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反措2014版》,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反措2014版》有抵触的,应按《反措2014版》执行。
1.4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2014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反措2014版》的基础上,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整定计算2.1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南方电网反事故措施(2018版)
主要内容1 总则2 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 防止变压器事故2.2 防止电抗器事故2.3 防止互感器事故2.4 防止蓄电池事故2.5 防止GIS 及断路器事故2.6 防止隔离开关事故2.7 防止开关柜事故2.8 防止接地设备事故2.9 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2.10 防止变电运行专业事故3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3.1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4 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4.1 防止直流阀塔与阀控系统事故4.2 防止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事故4.3 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5 防止配网设备事故5.1 防止配网类设备事故6 防止二次系统事故6.1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6.2 防止通信装置事故6.3 防止自动化专业事故6.4 防止安自专业事故6.5 防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故7 防止计量类设备事故7.1 防止计量类终端事故附录:《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 年版)》中已终止的25 项反措清单1 总则1.1 公司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主要涉及电网运营中设备选型、材质选择、设计、施工、安装及更新改造等技术性预防事故措施,可通过改进管理手段而不涉及技术特性的预防事故措施不纳入反措范畴。
1.2 公司反措适用于存量设备和增量设备。
公司反措一经发布实施,即对全公司具有约束性,无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1.3 公司反措发布后,各分子公司应组织地市级单位在1 个月内排查每项反措所涉及的存量设备、系统和项目,编制地市级单位的总体反措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细分编制地市级单位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应纳入生产综合计划管理。
各级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按期完成。
对需要发生资金的反措工作计划,列入年度技改、修理项目计划。
技改、修理预算必须首先保证反措资金。
对于重大反措且完成时间要求比较紧急的项目,可按照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中应急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1.4 反措发布后,各级单位应按Q/CSG 211006-201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新建、在建未投产工程的设备采购标准更新、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以及完善相关的运维工作要求。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
南方电网生技〔2020〕21号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二〇二〇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2 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 (2)2.1防止变压器事故 (2)2.2防止电抗器事故 (3)2.3防止互感器事故 (3)2.4防止蓄电池事故 (4)2.5防止GIS及断路器事故 (4)2.6防止隔离开关事故 (8)2.7防止开关柜事故 (9)2.8防止接地设备事故 (9)2.9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 (10)2.10防止变电运行专业事故 (13)3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 (14)3.1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 (14)4 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 (15)4.1防止直流阀塔与阀控系统事故 (15)4.2防止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事故 (17)4.3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 (18)5 防止配网设备事故 (19)5.1防止配网类设备事故 (19)6 防止二次系统事故 (20)6.1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20)6.2防止通信装置事故 (23)6.3 防止自动化专业事故 (24)6.4 防止安自专业事故 (24)6.5 防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故 (25)7 防止计量类设备事故 (26)7.1防止计量类终端事故 (26)附录 A 公司反事故措施工作计划统计表(单位:项) (20)附录 B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9版)》纳入标准情况(共 38项) (21)附录 C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9版)》条文终止情况(共 31 项) (26)附件 D 变压器真空有载分接开关检修试验要求 (32)附录 E:三支柱绝缘子整体抗拉试验要求 (37)附录 F:三支柱绝缘子整体抗压试验要求 (38)附录 G:伸缩节循环寿命试验 (39)附录 H:排油注氮系统日常巡视要求 (42)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1 总则1.1公司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主要涉及电网运营中设备选型、材质选择、设计、施工、安装及更新改造等技术性预防事故措施,可通过改进管理手段而不涉及技术特性的预防事故措施不纳入反措范畴。
南方电网生技〔2020〕21号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编制说明
南方电网生技〔2020〕21号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编制说明一、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20版)反措数量二、反措数量的变更(一)反措的废止2020版反措共废止31项反措(2019版反措及补充条款),废止的原因有:1.该项反措已纳入标准固化且无存量需整改;2.该项反措针对新建工程或特定产品(全网应用范围较小),或属于每年必有新增的项目,已有相关标准、规程可参考执行;3.该项反措已无存量需整改,且无增量,因反措条文不适合纳入标准,按实际需求进行废止;4.对2019版反措条文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原条文进行废止,修改后新立项纳入2020版反措;5.该项反措可通过改进管理手段而不涉及技术特性的预防事故措施不列入“反事故措施”范畴;6.专业评审组一致认为可废止的其它情况。
(二)反措的新增立项2020版反措共新增36项反措,其中,2020年新立项25项,2019版修改后纳入11条。
三、反措时效性的更新2020版反措编制过程中,对2019版需保留且已失去时效性的21条反措,对反措执行滞后原因进行了统计,并按实际需求进行了时效性更新,更新后的反措条文内容不变,反措序号维持原编号(2019版补充条款除外),如附表1所示。
2019版反措中,部分关于设备整改的反措,原有效期为“有效期至公司下次反措发布时”,本次修编进行了时效性更新,如附表2所示。
四、2019版反措补充条款保留至2020版反措重编序号经全网清查反措执行情况及专业评审,2019版补充条款仍需纳入2020版反措。
因原补充条款编号与现有反措编号序列不一致,为避免混淆,方便反措条文查找及执行,对补充条款进行了重编序号,2020版反措中以新编序号进行发布,如附表3所示。
五、编制历程1.2020年1月,各分子公司对照2019版反措条文梳理存量设备,上报完成情况,整理形成2019年度全网反措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2.2020年1月7日,根据公司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生技部发布了征集2020年反事故措施建议的通知,2月份收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反馈共计92条(不含二次部分,由总调统一组织),3.2020年3月份,在生技部组织下,南网科研院高压所与生技中心各专业组对反措建议进行了初审,3月13日全网征求意见,累计收到123条反馈意见,综合给出了拟处理意见(建议采纳、建议修改后采纳、建议讨论、不建议采纳)。
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反事故措施
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反事故措施一、总则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二、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反事故措施为保证我厂机组的安全运行,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3、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作安全措施。
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
4、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恢复设备的初始状态或按值长要求的状态,检查设备检修交待记录本上的记录是否正确、完全,否则通知继电保护人员。
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及时汇报。
6、对运行的继电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更改定值,并提出对有可能引起运行的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
7、装置检验后,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事故分析报告和验收试验报告。
8、建立各设备的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和资料,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9、掌握装置缺陷情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10、定期维护好专用试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准确良好;准备好继电器备品备件1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并依照规定日期完成。
南方电网反事故措施.docx
.主要容1总则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 防止变压器事故2.2 防止电抗器事故2.3 防止互感器事故2.4 防止蓄电池事故2.5 防止 GIS 及断路器事故2.6 防止隔离开关事故2.7 防止开关柜事故2.8 防止接地设备事故2.9 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2.10 防止变电运行专业事故3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3.1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4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4.1 防止直流阀塔与阀控系统事故4.2 防止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事故4.3 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5防止配网设备事故5.1 防止配网类设备事故6防止二次系统事故6.1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6.2 防止通信装置事故6.3 防止自动化专业事故6.4 防止安自专业事故6.5 防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故7防止计量类设备事故7.1 防止计量类终端事故附录:《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 年版)》中已终止的25 项反措清单1总则.1.1公司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主要涉及电网运营中设备选型、材质选择、设计、施工、安装及更新改造等技术性预防事故措施,可通过改进管理手段而不涉及技术特性的预防事故措施不纳入反措畴。
1.2公司反措适用于存量设备和增量设备。
公司反措一经发布实施,即对全公司具有约束性,无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1.3公司反措发布后,各分子公司应组织地市级单位在 1 个月排查每项反措所涉及的存量设备、系统和项目,编制地市级单位的总体反措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细分编制地市级单位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应纳入生产综合计划管理。
各级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按期完成。
对需要发生资金的反措工作计划,列入年度技改、修理项目计划。
技改、修理预算必须首先保证反措资金。
对于重大反措且完成时间要求比较紧急的项目,可按照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中应急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1.4反措发布后,各级单位应按Q/CSG 211006-201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新建、在建未投产工程的设备采购标准更新、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以及完善相关的运维工作要求。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
生产技术部二0一二年二月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二0一五年二月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版)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1 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1.1防止变压器事故注: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范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内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防止电抗器事故1.3防止互感器事故1.4防止电容器事故1.5防止蓄电池事故1.6防止GIS及断路器事故对于LW6-220型等早期生产的、采用“螺旋式”连接结构绝缘拉杆的断路器应在2015年12月前完成改造。
在未进行防松改造前(包括已使用旋转法兰的),必须在分合闸观察窗内拉杆的联接法兰(分合闸指示)上做标记;分合闸操作后应观察该标识是否发生左右转动位移。
正确标识1.7防止开关柜事故1.8防止接地设备事故1.9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2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2.1防止输电线路设备事故2.2防止线路绝缘子事故2.3防止其他输电设备事故3 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3.1防止直流阀冷系统事故3.2防止直流阀塔事故3.3防止直流套管事故3.4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4防止二次系统事故4.1防止继电保护事故4.2防止通信装置事故4.3 防止自动化事故4.4 防止其他二次设备事故。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反事故要求措施(2017年版)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1总则1.1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1.3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1.4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防止变压器事故2.1.1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
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2.1.26.0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解析释义版)
D.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D.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 用“不应”或“不得”; D.3 表示稍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D.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D.5 解释反措含义,便于反措执行,与反措条款具有相同的效律。采用“【释义】” D.6 描述特定反措条款的来源,以便查核原文。采用“【出处】” D.7 特定条款所针对的目标。例如所有二次回路,保护装置本体等。采用“【对 象】” D.8 针对条款内容进行系统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条款产生的背景、违反的后果、 执行的方法及执行时的注意点等。采用【涵义】 D.9 描述了系统中因违反反措条款真实发生的事故,以提醒读者注意。采用“【实 例】” D.10 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使得反措条款引起不正确的理解,因此预先进行针对 性解释。采用“【歧义】” D.11 与特定反措条款相关,作者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价值提及的内容。采用“【引 申】”
- ii -
目录
1 总则 ........................................................................ 1-4 2 整定计算 ................................................................ 2-4 3 保护装置类 .......................................................... 3-14
3.1 线路保护 ...................................................................3-14 3.2 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3-18 3.3 变压器、发变组保护 ...............................................3-34 3.4 电容器电抗器保护、辅助保护...............................3-42 3.5 故障录波和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3-42
中国南方电网十项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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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十项反事故措施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点火源,消除危险因素。
具体来说,我们把预防性措施分为两类:
1.消除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1) 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可燃物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进技术,以不燃物或者难燃物代替可燃物或者易燃物,以燃爆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这是防火防爆的一条基本性措施。
(2) 生产设备及系统尽量密闭化已密闭的正压设备或系统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及系统要防止空气渗入。
(3) 采取通风除尘措施对于因某些生产系统或设备无法密闭或者无法完全密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生产场所,要设置通风除尘装置以降低空气中可燃物浓度。
(4) 合理选择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
性质不同但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5) 惰性气体保护在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物及氧气浓度下降,可以降低或消除燃爆危险性。
2.消除或者控制点火源
(1) 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严禁穿带钉鞋进入;严禁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而应使用防爆工、器具或者铜制、木制工、器具;机械设备中凡会发生撞击、磨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火炸药。
【VIP专享】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
生产技术部
二0一二年二月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
二0一五年二月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
(2015版)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1 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
1.1防止变压器事故
1.2防止电抗器事故
1.3防止互感器事故
1.4防止电容器事故
1.5防止蓄电池事故
1.6防止GIS及断路器事故
1.6.1 对于LW6-220型等早期生产的、采用“螺旋式”连接结构绝缘拉
杆的断路器应在2015年12月前完成改造。
在未进行防松改造前
(包括已使用旋转法兰的),必须在分合闸观察窗内拉杆的联接
法兰(分合闸指示)上做标记;分合闸操作后应观察该标识是否
发生左右转动位移。
正确标识
2015
改造GIS设备穿墙管筒严禁用水泥进行封堵,应采用非腐蚀性、非导
1.7防止开关柜事故
1.8防止接地设备事故
1.9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
2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
2.1防止输电线路设备事故
2.2防止线路绝缘子事故
2.3防止其他输电设备事故
3 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3.1防止直流阀冷系统事故
3.2防止直流阀塔事故
3.3防止直流套管事故
3.4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
4防止二次系统事故
4.1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2防止通信装置事故
4.3防止其他二次设备事故。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及释义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07年12月1总则1.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以下简称《反措汇编》)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制定的。
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汇编》,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1.2《反措汇编》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而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于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反措汇编》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1.3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反措汇编》,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反措汇编》有抵触的,应按《反措汇编》执行。
1.4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反措汇编》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整定计算2.1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14版(修改稿)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14年12月目录1总则 (2)2整定计算 (2)3保护装置类 (7)4直流系统、二次回路及抗干扰 (16)5运行与检修 (26)6专业管理 (32)1总则1.1《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反措2014版》)是在原《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程规定,使用借鉴《“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技术要求,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和实施经验而制定的。
1.2《反措2014版》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而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于部分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反措2014版》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1.3新建、扩建和大修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反措2014版》,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反措2014版》有抵触的,应按《反措2014版》执行。
1.4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2014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反措2014版》的基础上,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整定计算2.1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版(修改稿)教学文稿
精品文档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14年12月精品文档目录1总则 (2)2整定计算 (2)3保护装置类 (7)4直流系统、二次回路及抗干扰 (16)5运行与检修 (27)6专业管理 (32)1总则1.1《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反措2014版》)是在原《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程规定,使用借鉴《“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技术要求,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和实施经验而制定的。
1.2《反措2014版》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而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于部分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反措2014版》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1.3新建、扩建和大修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反措2014版》,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反措2014版》有抵触的,应按《反措2014版》执行。
1.4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2014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反措2014版》的基础上,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整定计算2.1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8版)
南方电网生技〔2018〕24号附件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8版)二0一八年六月目录1 总则 (1)2 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 (2)2.1防止变压器事故 (2)2.2防止电抗器事故 (3)2.3防止互感器事故 (3)2.4防止蓄电池事故 (4)2.5防止GIS及断路器事故 (4)2.6防止隔离开关事故 (6)2.7防止开关柜事故 (7)2.8防止接地设备事故 (7)2.9防止其他变电设备事故 (7)2.10防止变电运行专业事故 (8)3 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 (8)3.1防止输电类设备事故 (8)4 防止直流类设备事故 (9)4.1防止直流阀塔与阀控系统事故 (9)4.2防止直流控制保护系统事故 (10)4.3防止其他直流设备事故 (12)5防止配网设备事故 (13)5.1防止配网类设备事故 (13)6防止二次系统事故 (13)6.1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3)6.2防止通信装置事故 (15)6.3 防止自动化专业事故 (16)6.4 防止安自专业事故 (17)6.5 防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故 (17)7 防止计量类设备事故 (18)7.1防止计量类终端事故 (18)附录1:《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中已终止的25项反措清单 (19)附录2:《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8版)》APP下载安装指南 (23)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8版)1 总则1.1公司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主要涉及电网运营中设备选型、材质选择、设计、施工、安装及更新改造等技术性预防事故措施,可通过改进管理手段而不涉及技术特性的预防事故措施不纳入反措范畴。
1.2公司反措适用于存量设备和增量设备。
公司反措一经发布实施,即对全公司具有约束性,无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1.3公司反措发布后,各分子公司应组织地市级单位在1个月内排查每项反措所涉及的存量设备、系统和项目,编制地市级单位的总体反措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细分编制地市级单位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年度反措工作计划应纳入生产综合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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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2007年12月1总则1.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以下简称《反措汇编》)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反事故措施制定的。
制造、设计、安装、调度、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反措汇编》,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1.2《反措汇编》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修编相结合,重点针对相关的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提及或没有明确而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于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次原则上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反措汇编》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1.3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反措汇编》,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反措汇编》有抵触的,应按《反措汇编》执行。
1.4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反措汇编》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整定计算2.1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释义】对于在整定方案中出现的失配、灵敏度不足等情况均应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2.2在整定方案的制定上应严格遵循局部服从整体,下一级服从上一级的原则,地区电网应严格按照中调下达的限额进行定值整定。
低电压等级的故障必须严格限制在本电压等级切除,不得造成高电压等级保护越级跳闸。
2.3为防止机网协调事故,并网电厂涉网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满足所接入电网的要求,并满足安全性评价和技术监督的要求。
并网机组的发变组的失磁、失步、阻抗、零序电流和电压、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以及发电机的过电压和低电压、低频率和高频率等保护的定值应在相应调度机构备案。
2.4并网电厂应重视和加强厂用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防止系统故障时,因辅机保护等厂用电系统的不正确动作而使事故范围扩大。
2.5各发电公司(厂)在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时应遵循《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和主设备技术条件,定期对所辖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进行校核,尤其是校核电厂涉网保护定值与电网保护定值是否满足配合要求。
当电网结构、线路参数、短路电流水平或出线定值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校核相关涉网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避免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行为。
并注意以下原则:1)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作,然后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整定。
2)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应根据发电机在不同负荷的运行工况下实测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值进行校核。
3)发电机变压器组负序电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对称过负荷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整定。
4)发电机、变压器差动保护,在保证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以避免不正确动作。
2.6500kV线路保护应加装零序反时限过流保护,反时限零序过流一般情况下不带方向,宜采用IEC正常反时限特性曲线。
2.7加强变压器差动保护整定计算管理。
对厂家资料或说明书容易产生混淆的地方,尤其是“变压器各侧额定电流与CT二次额定电流以及平衡系数计算”等问题应确认清楚,并在现场试验时校验平衡系数是否正确。
3保护装置类3.1线路保护3.1.1纵联保护应优先采用光纤通道。
传输保护信息的通道设备应满足传输时间、安全性和可依赖性的要求。
220kV及以上新建、技改的同杆并架线路保护,再具备光纤通道的条件下,应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或传输分相命令的纵联保护。
3.1.2220kV及以上系统远方跳闸命令,应经相应的就地判据出口。
3.1.3不允许在线路两侧同时投入保护的“弱电源回答”功能。
3.1.4电压二次回路一相、两相或三相同时失压,都应发告警信号,并闭锁可能误动作的保护功能。
3.1.5采用三相电压及自产零序电压的保护,应避免电压回路故障时同时失去相间及接地保护。
3.1.6发变组出口三相不一致保护应启动失灵保护。
3.1.7高频保护收发信机的其它保护停信回路(或称母差保护停信、停信2)应加入2-5ms延时。
3.1.8中国南方电网2007年继电保护专业暨反措工作会议,对保护通道的改造原则及新投产保护通道的配置作出如下规定:1)按2套主保护配置的线路,每套主保护应有完全独立的“光纤+光纤”或“光纤+载波”保护通道,确保任一通道故障,两套主保护可继续运行。
完全独立的“光纤+光纤”通道应包括两个不同路由的SDH设备及光缆,通信直流电源应双重化。
2)按3套主保护配置的线路,应至少有1套主保护采用“光纤+光纤”、“光纤+载波”或“光纤通道自愈环”三种方式之一,以确保任一通道故障,仍有两套主保护继续运行。
3)单通道光纤电流差动保护采用短路径通道,双通道光纤电流差动保护采用一路短路径通道和一路长路径通道。
4)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不采用光纤通道自愈环,非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和辅助保护可采用光纤通道自愈环。
5)在具备光纤通道的条件下,保护更换时可逐步取消载波通道。
当载波机有问题或运行较长时间后,不再更换新载波机,将原接载波通道保护改接光纤通道。
3.2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3.2.1母线差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无论在新建、扩建还是技改工程中都应保证母线差动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3.2.2为确保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母线不至失去保护,防止母线差动保护拒动而危及系统稳定或将事故扩大,500kV母线保护应采用双重化配置,220kV母线保护宜采用双重化配置。
双重化配置除应符合6.2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每条母线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母线差动保护,并安装在各自的屏柜内。
每套保护分别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2)3/2接线的变电站,每条母线均应配置两套完整、独立的母差保护。
进行母差保护校验工作时,应保证每条母线至少保留一套母差保护运行。
3)当母差保护与单套配置的失灵保护共用出口时,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
当共用出口的微机型母差保护与断路器失灵保护双重化配置时,每套保护可分别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4)用于母线差动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5)应充分考虑母线差动保护所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合理分配,对确无办法解决的保护动作死区,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起动失灵和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
3.2.3母联、分段断路器宜配置独立的母联或分段断路器充电保护。
该保护应具备可瞬时跳闸和延时跳闸的回路,并宜启动失灵保护。
3.2.4500kV变电站的35kV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
3.2.5双母线接线的母差,失灵保护出口均应经复合电压元件闭锁。
对电磁型、整流型母差保护其闭锁接点,应一一对应的串接在母差保护各跳闸单元的出口回路中。
500kV边开关失灵宜通过母差出口跳相关边开关。
3.2.6220kV及以上变压器、发变组的断路器失灵时,应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电流判别元件应采用相电流、零序电流和负序电流按“或逻辑”构成。
2)为解决断路器失灵保护复合电压闭锁元件灵敏度不足的问题,建议采用主变保护中由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元件动作”(或逻辑)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元件,当采用微机变压器保护时,应具备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动作”信号输出的空接点;3)可采用在保护跳闸接点和电流判别元件同时动作去解除复合电压闭锁,在故障电流切断或保护跳闸命令收回后重新闭锁断路器失灵保护的方式来解决失灵保护复合电压闭锁元件灵敏度不足的问题。
【释义】该解除电压闭锁方案比单纯靠保护跳闸接点解除复合电压闭锁可靠性高,降低了由于各种原因保护跳闸接点误导通又误解锁复合电压闭锁的可能性。
3.2.7双母线接线方式的母线发生故障,母差保护动作后,母线上的线路应利用纵联保护促使对侧跳闸(闭锁式采用母差保护动作停信;允许式采用母差保护动作发信;纵差采用母差保护动作直跳对侧等)。
500kV失灵保护经母差保护跳闸的,母差保护应充分考虑交直流窜扰,可在母差失灵出口回路中增加20~30ms的动作延时来提高失灵回路抗干扰的能力,防止母差失灵误动作。
3.3变压器、发变组保护3.3.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或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
双重化配置应符合6.2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主变压器应采用两套完整、独立并且是安装在各自柜内的保护装置。
每套保护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2)发电机变压器组每套保护均应含完整的差动及后备保护,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3)主变压器或发电机变压器组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4)每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应分别动作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5)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500kV变压器高、中压侧和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
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3.3.2应防止变压器低阻抗保护在电压二次回路失压、断线闭锁以及切换过程中交流和直流失压等异常情况下误动。
发电机、变压器的阻抗保护,应经电流起动,并应有电压回路断线闭锁。
3.3.3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启动元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
3.3.4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