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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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时间:2013年9月6日
地点:操场
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活动过程:
一、请校外辅导员(公安人员)来校讲座。
1、什么是违法、犯罪。
2、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3、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处罚。
4、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使学生了解如何遵纪守法。
1、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如何防止受坏人的当。
3、不许弄虚作假,骗取家长、教师的信任。
三、学校表彰遵纪守法的同学。
1、学生发言。
2、校长做总结。
附:校外辅导员发言稿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
李大平刚刚14岁就结交了一伙“英雄好汉”那净是些爱打架的学生。一天下午刚放学,操场上的同学们正在踢足球时,不小心把球踢到了李大平身上,同学们向他道歉,可他却破口
大骂。这时,另外两个同学过来批评了李大平的不文明行为。可李大平不但不认错,还气势汹汹地说:“等着瞧,我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果然,在第二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李大平叫来了那几个“好朋友”把批评他的那两个同学打得鼻青脸肿,满嘴都是血。老师和同学们闻讯赶来,马上把受伤的同学送到了医院。不久,学校里召开大会,校长严肃批评了李大平和打人的学生。警察叔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宣布对李大平和那几个打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罚。同学们都高兴地说:“对接伙打架的进行处罚,太好了!”李大平也从这件事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懂得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各方面进步都很快,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有个中学生叫鲁琦,平时不好好学习,在校内打架斗殴,在社会上偷偷摸摸,屡教不改,学校给了他纪律处分,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给予了警告处罚。对这些,他不但不认识错误,反而认为是学校领导跟他过不去,产生报复的想法。一天晚上,他翻墙进入了学校,把校长办公室的门撬开,偷了一些东西后,在办公桌椅和书柜上洒上汽油并点着,火很快燃烧起来。幸亏值班人员发现及时,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不然的话,整幢教学大楼都将被烧毁,损失将达到百万元。鲁琦开始打架偷摸,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后来他盗窃、放火,严重危害了社会,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
在以上的两个例子中,李大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鲁琦的行
为属于犯罪行为。由此可见,违法和犯罪并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那么,什么是违法呢?在我国,一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及其它法规的行为都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呢?严重违法行为才是犯罪。我国《刑法》对犯罪是这样规定的:“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违法和犯罪不是一回事,但它们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李大平接受教训,成为了好学生;鲁琦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入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要引以为戒。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们小学生不到14岁,不会受到法律的才、处罚,到了14岁我们多加注意就行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俗话说,脚下的路是走出来的,我们现在就要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上注意,做到防微杜渐,不然的话,从违纪走到违法,再走到犯罪,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