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外部人员施工暂行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雇佣外部人员施工暂行规定

1、各分公司如有雇佣外部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施工作业的,必须由本单位安全员在施工前1天,上报商砼事业部安全生产科,上报内容包括:(1)施工起止时间(2)主管领导、协助责任科室。(3)外包施工协议(涉及到安全问题的签订外包协议,其它施工可根据本单位情况签订)(4)纸质版加盖公章,拍照上传QQ。

2、本单位指定主管领导、责任科,由责任科室协助施工方搞好安全施工、以及负责督促施工进度及检查工作。施工过程中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责任科科长安全员、机电工三级监督检查。

3、施工方一切施工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4、施工前有安全员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进行施工。

5、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施工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直至清退

出场。

6、施工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气等,应事先与责任科室取得联系,填写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在安全员的监督下由机电工负责接电、气等,施工方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管路应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电器开关、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7、未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施工方不得擅自使用雇主单位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识。

8、施工方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必须遵守相关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车速限制在合格范围内,不得超速、超载驾驶。

9、施工方出入厂必须接受门卫保安的监督、检查,对安保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对不及时上报的单位主管安全经理及安全员处罚5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