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2020年绩效考核办法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以下是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考核目标:考核扶贫开发工作的效果,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主要目标。
2. 考核指标:制定一系列科学、客观、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估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指标可以包括贫困户脱贫率、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
3.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可以进行年度考核,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
4.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情况、贫困户帮扶工作的进展、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5. 考核方法:考核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方面可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来评估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定性方面可以通过实地考察、访谈等方式获取更全面的情况。
6. 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督促和整改,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7. 考核监督:考核工作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监督可以由上级部门、第三方机构或外部专家进行。
8. 考核的连续性和持续性: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应持续进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地区的持续发展和脱贫致富。
考核结果
应及时反馈到扶贫开发工作的调整和改进中,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这些是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完整版)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评分表5.7)
填报单位:填表人:填报时间: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单位地址实际到位(万元)到位率%实际支出(万元)结余金额 (万元)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标准分评分标准扣分得分1、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15完成培训任务并建立台帐的满分;培训任务每减少1%扣1分。
2、转移任务完成情况按计划完成转移任务15完成转移任务95%以上并建立台帐的满分;转移任务每减少1%扣2分。
3、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符合规定要求5符合要求的得满分,有不符合的按比例扣分,最低扣到0分。
4、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符合规定要求5符合要求的得满分,有不符合的按比例扣分,最低扣到0分。
1、实施方案及计划制定年度转移培训方案或工作计划3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或工作计划2分;没有制定的扣2分。
2、公告公示制向学员公示培训收费标准和资金补助情况5没有向学员公示培训收费标准和补助情况的0分。
3、制度建设建立台帐、签订责任书、档案管理规范完整5达到要求满分;有一项未达要求扣1分。
4、信息报送按照要求上报工作情况2达到要求满分;没有达到要求0分项目起止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开始时间计划: 年 月完成时间 合计二、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总投入(计划安排)(万元)备注 其它投入(万元)县(市区)财政(万元)其中:省级投入(万元)计划: 年 月实际: 年 月实际: 年 月任务完成(40分) 州(市)财政投入(万元)附1-1 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性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评分表项目管理(20分)三、项目绩效情况说明5、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是否开展检查验收5项目完成后开展检查验收满分;没有开展的0分1、专款专用是否专款专用5专款专用为满分;否则为0分2、报账制执行情况报账资料是否齐全、报账手续是否完备5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满分;否则0分3、报账率资金报账率=实际报账的资金数∕应报账的资金数10资金报账率≥80%:10分;60%-80%:6分;<60%:0分1、转移就业情况转移就业率=转移就业人数/实际转移培训人数10转移培训就业率60%(含)以上满分,每减少1%扣1分2、带动增收情况促进农民增收5带动明显的满分;带动一般的3分;没有带动的0分3、群众满意情况抽样调查满意人数/抽样调查的总人数5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满分;满意度为80-90%,3分;低于80%的,0分。
乡2020年度村(居)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乡2020年度村(居)干部绩效考核方案XX乡2020年度村(居)干部绩效考核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村干部激励机制,客观、公正地做好村(居)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激发村(居)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性,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2020年度全乡所有在职村(居)“两委”干部,分为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居)“两委”干部两类别。
二、考核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2.坚持分类考核,区分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居)“两委”干部两个层次,进行分类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是平时考核和年末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实效、年度工作业绩、加扣分项目三个方面。
(一)对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的考核: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平时考核分占年度总考核分的60%,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分占年度总考核分的40%。
考核主要内容有:1.平时考核(占年度总考核分数的60%)。
以每周为考核周期,考核日常工作实效、执行力、出勤情况等方面。
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平时考核得分构成是乡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网格组长打分之和。
其中,乡党政班子成员对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打分占总分的60%,各网格组长对所包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打分占总分的40%。
打分主要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实效(50分)。
由乡党政班子成员、网格组长每周对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落实自己分管领域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打分,主要考核本考核期内村(居)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主任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上级所交办任务的情况,包括百日攻坚期间表现、抓党的建设、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公共机构节能、绿色殡葬、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等方面内容。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标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目标是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安全和发展权利的有效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扶贫工作。
二、考核内容1.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情况:(1)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数量和比例;(2)脱贫人口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返贫现象。
2.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1)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率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2)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3)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情况。
3.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情况:(1)贫困地区社会保障覆盖率;(2)就业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和就业创业率。
4.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1)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效益;(2)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及效果。
6.脱贫攻坚干部考核情况:(1)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情况;(2)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
三、考核方法1.考核数据来源:(1)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2)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脱贫攻坚评估和监测报告;(3)社会各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标准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
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和评定,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
四、考核要求1.贫困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2.贫困地区要加强统计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贫困地区要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制度。
4.贫困地区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成绩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一、绪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国面对的严峻挑战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贫困人口已经从近7000万人减少到不足100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3%,贫困地区的人均收入显著提高,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但仍然存在一定的贫困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中。
为了更好地解决贫困问题,我国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扶贫政策和措施,其中最核心的一项就是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是用于解决贫困问题的专门资金,是政府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经济支持的重要工具。
有效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提高其绩效和效益,对于确保扶贫政策顺利实施、实现脱贫目标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成为当前我国扶贫工作的新要求和迫切需求。
本文旨在探讨和分析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的设立和运行机制,为我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可行的建议和方案。
二、扶贫资金的来源和分配1. 扶贫资金的来源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也可以通过国际组织、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筹措。
中央政府每年会拨款给各个贫困地区,用于实施扶贫项目和政策,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发展水平。
2. 扶贫资金的分配扶贫资金的分配是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通常采取“县级财政统筹、市县协同配套、项目专项拨款”的方式。
中央政府会根据贫困地区的贫困程度和人口数量等因素,给予一定额度的扶贫资金,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央的安排和部署,把资金及时和有序地下拨到贫困地区,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的设立1. 规范的管理流程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和权利,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在管理流程中,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优质扶贫项目的实施。
2. 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项目目标和进度,对扶贫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11.24•【文号】财农〔2021〕122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我们在总结脱贫攻坚期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2021年11月24日附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衔接资金,除具体条款和指标中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
第三条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农垦集团)等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脱贫攻坚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以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考核指标1. 脱贫人口:考核脱贫攻坚工作最核心的指标是贫困人口脱贫。
考核时,应将贫困人口分为五个阶段进行评估,即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中等收入人口→边缘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
2. 收入增长:衡量一个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因此,应对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考虑居民消费水平、储蓄增长等因素。
3. 教育保障: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学校数量、教师配备、学生入学率等指标。
4. 医疗保障:保障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医疗设施建设、医疗服务水平、医保覆盖率等指标。
5. 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可以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进程。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道路交通、水电供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考核体系1. 分级责任:建立分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通过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估,推动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
2. 绩效评价:制定绩效评价体系,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贡献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贫困人口脱贫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3. 数据统计:建立规范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收集到准确的脱贫攻坚相关数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以便进行考核评估。
4. 考核周期:设定考核周期,如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
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及时掌握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考核方法1. 检查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居民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对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一、考核目标及原则:1. 考核目标:根据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确立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精确扶贫、精准脱贫。
2. 考核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可行原则。
以实际脱贫工作为基准,兼顾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不同地区的扶贫要求和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1. 贫困发生率指标:考核地区的贫困发生率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根据地区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考核依据及考核细则。
权重分配:贫困发生率指标权重占30%。
2. 贫困程度指标:考核地区的贫困程度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根据地区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基本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制定考核依据及考核细则。
权重分配:贫困程度指标权重占30%。
3. 帮扶成效指标:考核地区的帮扶成效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关键指标,主要考查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项目的建设情况、帮扶对象的生活改善情况等。
权重分配:帮扶成效指标权重占30%。
4. 建设支持指标:考核地区的建设支持是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产业发展的支持情况、社会保障的完善情况等。
权重分配:建设支持指标权重占10%。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1. 考核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政策解读等方式,对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2. 考核程序:设立脱贫攻坚考核专项工作组,由专门的考核人员组成,负责对考核指标进行跟踪、评估和确定考核结果。
具体程序如下:(1)收集数据: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向各地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征集相关数据和材料。
(2)数据分析:考核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初步评估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
(3)实地调研:考核工作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成败不一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和问题。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与原则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工作业绩、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方面的工作表现和成效。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和推进帮扶措施方面的工作情况。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方面的表现和成效。
三、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脱贫以及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统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评估各地区、各单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情况。
(2)考核报告:各地区、各单位需编制脱贫攻坚考核报告,详细说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指标包括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力度和帮扶效果等。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政策和措施监测:通过监测各地区、各单位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其贯彻和执行情况。
(2)帮扶措施评估: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帮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帮扶力度、帮扶方式和帮扶效果等方面。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指标包括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地区、各单位应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评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在脱贫攻坚的伟大征程中,财政扶贫资金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确保这笔资金用得合理、用得高效,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严格把控的问题。
其中,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就是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手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简单来说,就是对投入到扶贫领域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衡量。
它就像是一把尺子,能够精准地量出资金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绩效考核呢?首先,这是对纳税人负责的体现。
财政扶贫资金来源于广大纳税人,必须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产生实实在在的扶贫效果。
其次,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调整和优化扶贫政策提供依据。
再者,能够激励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那么,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哪些方面呢?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投向是否精准、项目的实施是否顺利、扶贫对象的受益情况如何、资金的管理是否规范等。
资金投向的精准性是考核的重要一环。
要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流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投向那些能够有效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比如,有些地方将资金投入到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中,通过扶持贫困农户种植特色农产品,提高他们的收入。
如果在考核中发现资金投向出现偏差,没有聚焦到真正的贫困对象和扶贫重点领域,那就需要及时纠正。
项目实施的情况也是考核的重点。
一个扶贫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再到最终产生效益,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资金的使用效果。
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计划推进,是否按时完成,质量是否达标。
如果一个道路建设项目因为种种原因拖延工期,或者建成后质量不过关,不仅影响了扶贫效果,也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扶贫对象的受益情况是考核的核心。
财政扶贫资金的最终目的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所以要重点关注贫困群众在资金投入后的收入增长、生活改善等方面的情况。
2、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技术方案
一、项目需求分析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相关部门科学、合理、高效使用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脱贫攻坚成果秩序巩固拓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项目背景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16市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开展实地评价,科学真实的评价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项目评价内容年中实地评价重点评价脱贫攻坚期内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报账支出、项目验收、收益分配等情况,查看2021年度资金分配下达、支出方向、公告公示等内容。
年底实地评价重点评价2021年度项目立项、支出方向、报账支出、项目验收、结转结余等情况。
如实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和受益农户的反馈。
(三)服务评价目的实地评价各地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绩效管理等情况,进一步推动财政衔接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通过运用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成效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与漏洞,并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议,保证各类扶贫资金合规使用,确保扶贫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四)服务评价方式、范围评价对象范围:全省16个市,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地点。
评价方式:实地评价分别于年中、年底各开展一次抽查评估。
对全省16市分别提供评估结果,科学设置绩效评价评分表,对全省16个地市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并形成专业书面报告及反馈意见。
(五)评价思路本次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原则,围绕扶贫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项目执行及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对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介绍、资料查阅复核、实地现场调研、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02
考核检查指标体系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指标
扶贫政策知晓率
01
反映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了解程度,评估政策宣传效
果。
扶贫政策执行率
02 反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评
估政策执行力度。
扶贫政策满意度
03
反映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满意程度,评估政策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
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指标
资金到位率
选择合适的考核检查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问卷调查等,确保考核检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开展现场考核检查
组建考核检查组
组建专业、高效的考核检查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考核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
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了解被考核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情况、政策落实、扶贫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加强宣传
03
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
识和行动自觉。
05
考核结果运用与公开透明原则
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价体系
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
脱贫攻坚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 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年 度绩效评定。
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通过本次考核检查,发现各地区脱贫攻坚工 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 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1 2
部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缓慢
针对这一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 实现。
部分贫困人口脱贫质量不高
脱贫质量
反映脱贫人口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评估脱贫攻坚工 作的质量和效果。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陕财办农〔2017〕162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162号各设区市、韩城市财政局,扶贫局(办):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和我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我们参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15号),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陕财办农〔2008〕21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10月31日附件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和我省财政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比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对中央和省级安排并下达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资金范围应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以及其他列入省级专项扶贫资金范围的资金。
某县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某县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某县坚持脱贫攻坚战略,大力推进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促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考核内容、权责关系和考核结果使用,为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扶贫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激励,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全面小康。
二、考核内容1. 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对全县各部门在落实国家、省、市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2.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对全县各项目在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3. 扶贫工作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4. 扶贫项目带动效应:对扶贫项目对农民收入增长、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效应进行考核;5. 扶贫工作成果转化情况:对全县的扶贫工作成果在产业发展、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转化情况进行考核;6. 扶贫资金监管情况: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情况、风险防范和追责机制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主要针对项目落地情况和指标达成情况,定性考核主要针对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和工作成果转化等方面;2. 考核指标:根据各项扶贫政策文件和工作目标,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并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确定考核分值。
四、考核周期和流程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年;2. 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目标和要求,制定考核指标和相应的权重;(2) 填写考核表: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填写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3) 评审和打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核表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打分;(4) 考核结果公示和通报:将考核结果公示,并通报给各部门;(5) 进一步核查和追责: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考核结果使用1.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扶贫工作的评价依据,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2. 考核结果将用于确定各部门的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相应的扶贫工作资源;3. 考核结果将用于上级对某县扶贫工作的综合评价和考核。
2020年XX地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指标评价体系
XX教育厅
易地扶贫
搬迁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二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与安置住房同步建设实施情况;三是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XX平方米标准及户均自筹不超过XX万元标准情况;四是资金管理及拨付情况;五是后续产业配套落实情况,是否安排了后续产业,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六是拆旧复垦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七是集中安置的易地搬迁群众是否纳入社区化(迁入地)管理。每项指标0.8分,每个方面存在问题扣0.2分。
1.6
XX扶贫办
京蒙扶贫协作:按照《东西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国开发[2017]6号)要求进行评价。开展京蒙扶贫协作领导互访、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行动等工作情况。每个方面存在问题扣0.1分。
3.2
XX扶贫办
作风建设
扶贫领域作风转变
主要监控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进展情况上报、腐败案件查处、通报等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XX纪委监委通报情况,每通报一次扣2分。
3.2
XX民政厅、人社厅
X村
集体经济
X村集体经济有年度规划目标,分值为0.48分;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X村达到全X市X村88.9%以(全区平均值),分值为0.32分,若低于88.9%,每低于5%,扣0.08分,扣完为止。
0.8
XX党委组织部
乡村提升
工程
饮水安全主要监控脱贫攻坚责任落实、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及鉴定、保障排查及整改、运行管护等4个方面。此项指标0.8分,每个方面存在问题扣0.2分。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绩效评分表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绩效评分表一、项目背景及意义近年来,我国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巩固和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制定了《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绩效评分表》。
本文将对这一绩效评分表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产业扶贫项目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绩效评分表概述《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绩效评分表》是根据产业扶贫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绩效评分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成果与效益、项目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评价,以期全面反映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评分标准与指标绩效评分表采用百分制,共设置五大类指标,分别是:项目实施与管理(20分)、项目成效与效益(30分)、项目可持续性(20分)、政策支持与创新(10分)以及综合评价(20分)。
每一大类指标均包含若干具体评价指标,具体如下:1.项目实施与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资金使用、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
2.项目成效与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
3.项目可持续性:包括产业模式、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等方面。
4.政策支持与创新:包括政策落实、政策创新、政策协同等方面。
5.综合评价:包括项目整体效果、典型性、示范性等方面。
四、评分流程与方法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分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2.上级部门审核:上级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考察、调研等手段进行评价。
3.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综合评分:综合自评、上级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意见,给出最终评分。
五、项目巩固与拓展策略1.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2.培育和引进优质产业,提升产业扶贫项目的竞争力。
3.创新政策体系,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4.发挥典型项目和示范项目的作用,推动产业扶贫工作全面发展。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卡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省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减贫成效。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二)精准识别。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三)精准帮扶。
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四)扶贫资金。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第六条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2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一)省级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第三方评估。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数据汇总。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第三方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四)综合评价。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评估与激励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评估与激励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绩效考核制度,以期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而在农村扶贫工作中,绩效考核制度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评估与激励。
一、绩效考核制度的作用绩效考核制度作为一种管理工具,通过量化测评和激励机制,对扶贫工作进行评估并激发工作动力。
首先,它可以帮助农村扶贫工作实现目标管理。
通过设定明确的指标和考核标准,对扶贫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使之更加具体和可操作。
其次,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发现问题和差距,减少农村扶贫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
通过对工作流程和结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评估农村扶贫工作的指标要实施绩效考核制度,首先需要明确评估农村扶贫工作的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既能反映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又能客观衡量扶贫工作的成效。
例如,可以将农村贫困户的脱贫率、收入增长率、教育医疗保障的改善等作为评估指标,以此来衡量农村扶贫工作的效果和进展。
三、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定量数据和定性数据的采集方法,并结合实地考察和调研,全面了解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
同时,应该引入一定的参与性评估机制,让受扶贫政策影响的农民能够参与到评估过程中,提供真实的反馈和意见。
四、激励机制的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不仅仅是对扶贫工作进行评估,更重要的是通过激励机制激发扶贫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个激励机制可以采用奖励和惩罚的方式来促使工作的完成和提升。
例如,对于在农村贫困户脱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扶贫干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金;而对于工作效果不佳的,可以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惩罚。
五、合理分配资源绩效考核制度在农村扶贫工作中还可以起到合理分配资源的作用。
通过对各扶贫项目和区域的评估,可以将有限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优先分配给效果较好的项目和地区,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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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镇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建立以扶贫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引导各村各单位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确保打赢全镇脱贫攻坚战。
第二条考核依据。
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定、实施意见、工作机制及脱贫攻坚目标责任。
第三条考核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绩;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坚持权责明确、严格奖惩。
第四条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包扶贫困户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针对考核对象分别确定,具体任务在每年一季度前,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下达。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
X. 减贫成效。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X. 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X. 精准帮扶。
贫困人口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X. 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监管和成效。
X. 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
- 1 -
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
X. 精准帮扶。
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确率,群众对包扶工作队满意度。
X. 帮扶成效。
包扶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改善等情况。
X. 工作管理。
帮扶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三)包户干部
包扶户收入增长脱贫情况,家庭条件改善、双向承诺兑现情况,包扶户对包扶工作的满意度。
第六条组织形式。
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每年制定《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分级负责实施脱贫攻坚考核。
具体由镇党委牵头,会同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
第七条方式方法。
脱贫攻坚考核实行季度督查、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分类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年终考核与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在每年年底组织实施。
(一)考核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召开村民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总得分。
其中季度督查占X%,半年考核占X%,年终考核占X%;工作队及包扶干部半年考核占X%,年终考核占X%。
第八条等次评定。
村党支部、村委会考核按得分进行排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