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电网建设工程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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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17号文)

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17号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8]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五日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为保证我省境内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中部城市群建设的用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地动迁补偿原则1.电力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电网建设项目是全省重点工程,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电网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协调工作。

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登记等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各市政府负责协助电网建设单位实施征地工作,实施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和协调工作。

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可以减免属于本级的涉及电网建设工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涉及国有资产的铁路、公路、通信、水利及管道等构造物的动迁,按成本价给予补偿。

5.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水利、道路等设施,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原标准恢复。

若产权单位提出高于原标准建设的,所增加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6.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予以优先安排。

对输变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使用林地的项目,要尽快报省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7.各级政府和电网建设单位要依法征地、动迁,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正当权益。

要做好电网建设宣传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阻碍工程施工事件的发生。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

安徽省电力线路架设整治补偿标准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2、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水田、菜地,每亩补偿25000~53400元;(二)旱地、园地,每亩补偿15000元~42000元;(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8000元~16500元;四养殖水面(鱼塘),每亩补偿28000元~56200元;()国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补偿。

4、青苗补偿按农作物现状补偿,没有农作物不补偿。

征地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

具体不超过以下标准:(一)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物青苗补偿1000元/亩;(二)鱼苗补偿1500元/亩;(三)多年生作物(指果树等)按附件1的补偿标准执行;(四)茶、桑、药等园地的青苗补偿2250元/亩;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偿。

5、因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领有合法有效证件等为准),以货币方式补偿,其面积按如下计算:(一)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的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房屋阳台、外走廊按其房屋补偿标准的50%计算)。

(二)属青砖、红砖、泥砖瓦木结构及其他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按建筑物实墙以内的面积计算补偿。

6、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实行房地分开补偿,即对地上建筑物、土地分别作出补偿:(一)地上建筑物补偿费包括建筑物造价补偿、装修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等,标准如下:①框架结构:900元/平方米;②砖混结构:750元/平方米;③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④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11•【字号】安府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安府发〔2018〕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镇土地定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现将我市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8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2018年2月11日附件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一、土地级别范围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以《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主城区范围为主,并结合安顺市主城区发展状况及近期规划最终确定。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调整为:1.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东关街道、华西街道、西航街道和宋旗镇;2.幺铺镇、宁谷镇、龙宫镇、双堡镇、大西桥镇、七眼桥镇、蔡官镇、轿子山镇、旧州镇、新场乡、岩腊乡、鸡场乡、杨武乡、东屯乡、黄腊乡、刘官乡共1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一)安顺市主城区级别1.商业、住宅级别分布表级别范围Ⅰ市府路——铁路(安顺火车站区域)——马鞍山路——黄果树大街——南航路——北航路——中华北路——西水路——虹山湖路——东山路——市政府区域——新和路——体育路——市府路Ⅱ东二环路——黄果树大街——河流——龙宫大道——沪昆高速——马鞍山路(规划)——货场路——铁路——幺铺路(规划)——腰耳山——黄果树大街——迎宾大道——西航路——学院路——二环路——武当路片区——虹山湖——东山——虹轴学校片区——永丰大道——东二环路Ⅲ工业大道——沪昆高速——龙宫大道——河流——黄果树大街——东二环路——永丰大道——虹山湖以北——二环路——学院路——西航路——迎宾大道——腰耳山以西——幺铺路(规划)——铁路——货场路——马鞍山路(规划)——沪昆高速——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机场路延伸段(规划)——机场路——机场以东——北三号路(规划)——虹山湖公园区域——二环路——永丰大道——头铺新村——麒麟小区——工业大道Ⅳ北四号路(规划)——北三号路(规划)——工业大道——东二路(规划)——东三路(规划)——郑家村——黄果树大街——工业大道——支家寨——永丰大道——二环路——马家冲——北三号路(规划)——机场以东——二环路——机场路——机场路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沪昆高速——绕城高速——434县道——二环路——迎宾大道——安普大道——绕城高速——北二号路(规划)——北一号路(规划)——北四号路(规划)ⅤⅣ级以外,至本次定级范围边界内全部建设用地或有条件建设用地2.工业级别分布表级别范围Ⅰ新和路——铁路(安顺火车站区域)——河流——紫云路——马鞍山路——运输路——黄果树大街——南航路——北航路——中华北路——西水路——虹山湖路——东山路——市政府区域——新和路Ⅱ东三路(规划)——黄果树大街——沪昆高速——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定安大道——二环路——东三路(规划)Ⅲ安普高速——黄果树大街——东三路(规划)——二环路——定安大道——幺铺路(规划)——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沪昆高速——绕城高速——北一号路(规划)以西——安普大道——绕城高速——北二号路(规划)——北一号路(规划)——安普路——北二号路(规划)——工业大道——安普高速ⅣⅢ级以外,至本次定级范围边界内全部建设用地或有条件建设用地(二)乡镇土地类别划分及范围表类别乡镇一类乡镇宁谷镇、旧州镇、蔡官镇、幺铺镇、轿子山镇、七眼桥镇、双堡镇二类乡镇大西桥镇、东屯乡、龙宫镇、杨武乡、刘官乡三类乡镇新场乡、岩腊乡、黄腊乡、鸡场乡二、基准地价(一)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用途级别商服(元/平方米)住宅(元/平方米)工业(元/平方米)Ⅰ级51301950360Ⅱ级30901500310Ⅲ级2020990250Ⅳ级1060680210V级910420/(二)安顺市主城区各乡镇基准地价表用途乡镇类别商服(元/平方米)住宅(元/平方米)工业(元/平方米)一类乡镇950505180二类乡镇740400三类乡镇540280160(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地类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类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V 级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机关团体用地(0801)行政办公用地(A1)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新闻出版用地(0802)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文化设施用地(0807)图书展览用地(A21)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文化活动用地(A22)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艺术传媒用地(B22)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体育用地(0808)体育用地(A4)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文化设施用地(0807)娱乐用地(B31)410424721616848728760592432康体用地(B32)410424721616848728760592432科研用地(0804)科研用地(A35)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教育用地(0803)教育科研用地(A3)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医疗卫生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A5)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社会福利用地(0806)社会福利用地(A6)1170900594408252303240168公园与绿地(0810)公园绿地(G1)270233188158/135135120防护绿地(G2)270233188158/135135120广场用地(G3)270233188158/135135120公用设施用地(080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360310250210/180180160供水用地(U11)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电用地(U12)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燃气用地(U13)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热用地(U14)360310250210/180180160通信用地(U15)360310250210/180180160广播电视用地(U16)360310250210/180180160环境设施用地(U2)360310250210/180180160消防用地(U31)360310250210/180180160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360310250210/180180160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增加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

电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电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各县、⾃治县、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oo⼋年六⽉⼆⼗⽇电⽹建设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电⼒供应,加快电⽹建设速度,妥善处理征地拆迁补偿⼯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电⼒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承德市电⽹建设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市电⽹建设⼯作,各县(区)参照成⽴相应机构。

市电⽹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发改委电⼒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电⽹建设⼯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补偿⼯作,并负责对各县(区)⼯作进⾏检查督导。

第三条项⽬所征收的⼟地、占⽤的通道为电⽹建设⼯程专项使⽤。

第四条项⽬征地拆迁及砍树补偿等⼯作由⼯程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程所在地相关县(区)要成⽴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作机构,积极配合⼯程建设单位协调征地拆迁补偿⼯作。

供电公司按照规划设计⽂件,负责划定征地拆迁范围及类别,协助国⼟资源部门测量、核准征地拆迁数量及其他补偿项⽬数量。

第五条市电⽹建设领导⼩组对相关县(区)的征地拆迁补偿⼯作实⾏⽬标管理,各县(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补偿细则,并督促项⽬建设单位将补偿资⾦及时、⾜额兑现给被拆迁⼈,以保证被拆迁⼈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各县(区)的征地拆迁及补偿⼯作,接受承德市电⽹建设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第⼆章征地拆迁实施原则第七条凡位于电⽹建设⼯程区以内或线路保护区以内,影响电⼒设施安全及⼈⾝、其他设施安全的⼟地、⼯程附属设施⽤地等均属于征占地范围。

凡属于征占地范围内影响电⽹⼯程建设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树⽊均属拆迁、砍伐对象。

电力施工企业青苗赔偿工作分析及建议

电力施工企业青苗赔偿工作分析及建议

电力施工企业青苗赔偿工作分析及建议作者:刘君陶来源:《商情》2017年第19期【摘要】随着电网企业的发展,输变电工程青苗赔偿的费用越来越高,支出的形式和流程也不统一,个别项目甚至出现青赔费用与建设成本基本持平的现象。

为了不私自提高赔偿标准和金额,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关键词】青苗赔偿;基本持平;赔偿标准和金额一、青赔费用增长的原因分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固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修剪或者砍伐。

若输变电线路在先,物种种植在后,电力企业可以无条件的砍伐或处理。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危及电力施工安全的农作物,电力施工企业应当给以一定的补偿。

在青苗赔偿中,最困难的就是补偿的标准比较难于确定。

由于政府并未对补偿的标准做明确的规定,同样是果树,山区的价格和长江三角洲的价格就不一样。

在实际赔付中,电力企业和物主一般参照市县级非规范性的文件执行,但是一般会上浮,以至于协商人员在谈判时缺乏标准和依据,增加了谈判的困难。

另外,物主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损害时,就会存在抵触情绪,拖延阻碍施工,这就保护工程施工,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二、青赔费用赔付的建议为了保障电力基础建设顺利进行,同时降低青赔支出财务风险,规范青赔赔付的标准和支付依据,电力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关于青赔赔偿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文件,合规进行补偿,当地政府无参考补偿标准,无法界定赔偿标准的补偿,应按照市场规则,提供相应的补偿支撑材料(如会议谈判纪要、评估报告等),发生的迁改工程费用,应提供结算书。

若损害农作物严重,农户要求增加赔付标准的,可以将赔付的面积适当的增加,但是不得提高赔偿价格,更不得随意口头定价。

在赔偿过程中,协调人员应对占地周围的农作物进行分类登记,了解农作物的市场行情,为青赔协调积累信息。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过去,各地在制订征地标准时,往往按地块来测算年产值,并由此确定年产值倍数,从而造成同地不同价等问题,损害了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表明,一些地方不顾自身实际,乱占滥用耕地,上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

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2017最新)

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2017最新)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青苗补偿费的含义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费标准表单位:元/亩·元土地种类平均年产值补偿金额备注专业菜地 1225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下的补偿2450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上的补偿水田 610 栽插前投入成本的补偿1220 栽插后的补偿旱土 1050 1050专业鱼塘(池) 2050 2050水塘、水库 1232 1232说明:1、专业菜地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按旱土进行补偿;2、被征土地上种有各种作物的,不按作物计算,只按土地类别的年产值酌情补偿;3、撂荒田土均不予补偿;4、如有生产辅助设备,可按实际造价另计补偿;5、生长期在一年以上,可按生长期长短以一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产值计算补偿;6、水田均按一季稻年均产值计算补偿,栽插后按年产值的80%计算补偿,栽插前已投入成本的按栽插后补偿标准的50%补偿,收获后不予补偿;7、水田收获后种植绿肥的每亩补偿80—140元,种植其他作物的按平均年产值的20%补偿;8、水田田埂上种有豆类作物的视其生长情况每株补偿0.3—0.4元;9、水田栽插前后附养鱼类的根据鱼类生产情况酌情补偿;10、专业鱼塘按一年产值补偿。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

供电青苗赔偿协议书甲方(供电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受赔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因供电需要,对乙方所种植的青苗进行必要的施工作业,可能对乙方的青苗造成一定损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第一条赔偿范围及标准1.1 甲方因施工需要,对乙方种植的青苗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青苗的死亡、生长受阻等。

1.2 赔偿标准根据青苗的种类、生长阶段、损害程度以及市场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1.3 双方同意,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

第二条赔偿程序2.1 乙方应在发现青苗损害后的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损害的初步证据。

2.2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派员现场勘查,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损害情况。

2.3 双方根据勘查结果,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签署赔偿确认书。

第三条赔偿支付3.1 甲方应在双方签署赔偿确认书后的____天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2 乙方收到赔偿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损害的证据,并参与损害的勘查与评估。

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并在收到赔偿后,不得再就同一损害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4.3 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妥善处理因施工造成的青苗损害赔偿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赔偿款项的____%。

5.2 如乙方提供虚假损害证据或重复索赔,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收到的赔偿款项。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一、失地农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应当用于失地农民,各省一般都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将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分析摘要:电力企业施工过程中,青苗补偿费用一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青苗赔偿工作是搞好电网工程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决定着工程进度和效益,在施工过程中,青苗赔偿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如何做好青赔工作及赔偿金额多少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工程支付青赔费用过程中,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严肃强调青赔费要有依据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杜绝问题的发生,审计部门对青赔费用进行跟踪审计,做到有的放矢,未发生任何问题。

基于此,本文针对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电力工程;青苗补偿;问题目前,我国在电力工程限制用地的权力设置以及青苗补偿方面常出现纠纷,这种纠纷不仅会影响到电力工程的正常建成或使用,还会影响到电力电网运行的安全问题,以及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威胁到社会的和谐进步。

青苗补偿又叫做青苗赔偿,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土地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尚未收获,而给予土地使用者和承包者的经济赔偿。

1电力青苗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1电力建设补偿标准问题土地补偿是每个国家都要进行的一项基本的土地征收制度,这是国家对个人权利被公众权力损害时做出的必要的土地赔偿,主要体现在公平补偿、基本补偿以及完全补偿等选择。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土地的应该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

征收耕地的,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费补偿以及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来进行。

另外,电力青苗补偿在《电力法》第16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6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5条中,在青苗补偿管理方面均有指出但是规定非常的模糊不清,没有详细具体的说明。

因此在实际补偿过程中往往因为实际赔偿标准只考虑农民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与农民所期待的赔偿费用落差过大,导致农民的不满。

而且所种的农作物不同,损失也就不同,这就对种植经济作物的人们来说不公平,另外农产品在不同地区价格不同,相对固定的赔偿标准往往引发部分农民的不满,这个时候,经济纠纷事件不断发生,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正常安定生活,还对电力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比如不能正常施工建设或者投入使用。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标准中规定了农村房屋征地以及农村耕地征地的不同补偿,补偿有两种形式,被征用土地的居民可自行选择一种补偿方式进行索赔,除此之外,还有搬迁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补偿,以免拆迁给居民带来不便,还有对于商企的补偿也多了一种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近年来,国家电力建设发展迅速,很多偏远农村也建立了相应的电力设施。

国家电网在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到大量农村土地,而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对此国家会给涉及到的农民一定补偿。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包括哪些补偿项目?本文简单和大家做个这方面的探讨。

▲一、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电网占地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核心提示: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

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

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6-10倍)与1953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5倍)和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6倍)相比,相差无几。

在有些地方,即使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最高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30倍)给予补偿,仍然无法使相当部分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一、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和安置补偿标准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五十年代,1953年政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进行修订完善,并一直适用到1982年。

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

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

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是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为了保护和促进农业生产,对因各种原因导致农作物受灾的农民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农民渡过难关,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根据受灾程度、作物品种、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贵州省青苗补偿费的相关标准。

首先,根据受灾程度来确定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对于受灾程度较轻的农田,补偿费标准会相对较低,而对于受灾程度严重的农田,补偿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受灾程度越严重,农民所遭受的损失就越大,因此需要给予更多的补偿来帮助他们恢复生产。

其次,作物品种也是确定补偿费标准的重要因素。

不同的作物在受灾后所需的恢复成本是不同的,因此补偿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对于高价值的作物,补偿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对于低价值的作物,补偿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此外,受灾面积也是确定补偿费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

受灾面积越大,农民所遭受的损失就越大,因此补偿费标准会相应地增加。

在确定补偿费标准时,需要对受灾面积进行准确的测算和评估,以确保补偿费的公平合理。

总的来说,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是根据受灾程度、作物品种、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并及时发放补偿款项,以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加强对青苗补偿费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到相关政策,知晓自己的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款项的发放公平、及时,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总之,贵州省青苗补偿费标准是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部门、农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其有效实施,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希望通过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渡过难关,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2017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2017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第三十四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三)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

(四)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

(五)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征用农用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二)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荒山、荒坡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依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省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因采矿造成塌陷需要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村庄搬迁、农民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一)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二)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三)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一、目的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供电公司配网、技改、大修工程。

三、实施过程设计所结合现场勘测情况与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规定,在工程预算书中列入青赔包干费。

生计部审核无误后,与电力服务公司签定青赔费包干合同,并据此进行财务决算。

电力服务公司为青赔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现场理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在理赔过程中,各供电所应协助电力服务公司做好辖区内青赔工作。

遇有重大青赔阻扰,生计部应派人协助解决。

电力服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青赔管理规定相关细则。

四、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一)新架设水泥杆线路1.山坡地: 每公里按4000元赔偿。

2.公路侧(公路局和乡村建的道路): 每公里按2000元赔偿。

3.稻田地: 每公里按5000元赔偿。

(二)新架设铁塔线路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四)改造线路工程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一)果树的补偿龙眼、荔枝和橄榄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每株赔偿1500元,胸径在15cm—20cm范围内(含15cm)的每株补偿600元,胸径10cm—15cm范围内(含10cm)的每株补偿400元,胸径5cm—10cm范围内(含5cm)的每株补偿200元,胸径在5cm以下的,且种植间距3米×3米以上的每株赔偿30元;杂果平均每株赔偿60元;香蕉每丛赔偿10元。

果树的小苗移植每株赔偿10元。

杂木每亩补偿800元。

(二)农作物的补偿水稻每亩补偿1000元,甘薯每亩补偿1000元,花生每亩补偿2000元,芋头每亩补偿3000元,蔬菜每亩补偿3000元,其余的农作物按产量和时价确定。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2•【字号】安府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安府发〔2017〕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修订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将《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更新标准》、《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予以公布,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好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的问题(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按程序制定并公布实施。

(二)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非耕地社保资金提取标准的函>的复函》(黔人社厅函〔2010〕87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切实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新标准制定的原则、依据和内容;做好新、老标准衔接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新、老标准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按照尊重现实、实事求是、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周密组织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防止引发新的矛盾。

(三)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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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安顺市电网建设工程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电力是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全市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加快全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规范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工程征地、线路工程占地、青苗、林木损坏等的补偿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标准。

一、关于电网建设工程征地的规定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是指经审批立项建设的电网建设工程的35kY 及以上变电站建设工程所需要用地征用。

各县区经审批的电网建设工程占地征用,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划拨政策,划拨必要的工程用地。

二、关于电网建设工程占地的规定电网建设工程占地是指经批准建设的电网工程中各电压线路(包括0.4kV、lOkV、35kV、1lOkV、220kV、500kV)通道内沿线路建设安装的电杆、铁塔、电杆拉线、电缆等线路设备所需占用的土地。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基础建设工程占地规定,积极做好线路通道建设工程占地的协调工作,按照规划提供电力线路通道。

凡涉及安全区、禁止林木生长的,均按《贵州省征占用林地管理办法》办理林地征占手续。

三、关于电网建设工程征占地的补偿及标准(一)杆、塔的补偿标准。

1、水泥电杆及拉线:按照一杆洞一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水稻田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100元,旱地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80元,荒坡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50元。

2、钢管杆:水稻田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80元,旱土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50元。

(二)因杆塔接地体的埋设、架线施工,临时便道等施工损坏青苗、林木、农作物的补偿标准。

1、经济果树:盛果期的每株150元,初挂果的每株100元,未挂果且种植两年以上的每株50元,种植两年以下的幼苗每株30元。

2、经济林木:超过3米的按每株50元,3米及以下1米以上的按每株30元补偿,1米以下的按每株10元补偿,幼苗不予补偿。

3、材林木:树高1.5米及以下的不予以补偿,树高1.5米以上的按其胸径(树高的1—3米处)分别予以补偿,具体标准为:(1)胸径5—7公分,每根10元;(2)胸径8—12公分,每根30元:(3)胸径13—20公分,每根50元(4)胸径21—30公分,每根80元(5)胸径31公分以上的,每根100元。

4、自然生长或林木内杂生的小树:不予补偿。

5、对于不需砍伐的或只须砍掉部分枝节无损主干的:不予补偿。

以上补偿办法和标准,适用于个人和集体的林木。

如需大面积砍伐林木的由林业部门酌情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征占用地的补偿标准。

1、耕地征地补偿标准费用:两城区为5.76万元/亩,其它县区征地补偿,按现行土地年产值的倍数计算,但不得低于16倍。

省人民政府批准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后,两城区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其它县区按统一年产值执行,但不得低于16倍。

2、荒坡地征地补偿标准费:两城区为2万元/亩,其它县区为1万元/亩。

3、苗圃地的补偿标准:按每亩4000元的基数。

苗木分别按照树种、单价测算后进行补偿。

4、楠竹、薪炭林、杂竹林等的补偿标准:按4000元/亩进行补偿。

5、鱼塘的补偿标准:1500元/亩。

6、茶叶的补偿标准:幼苗1000元/亩,中苗2000元/亩,初产3000元/亩,盛产5000元/亩。

(四)粮食及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

1、水稻:每亩产量500公斤,每公斤1.6元;2、油菜籽:每亩产量150公斤,每公斤4元;3、小麦:每亩产量250公斤,每公斤3元;4、红薯:每亩产量1500公斤,每公斤0.8元;5、玉米:每亩产量300公斤,每公斤3元;6、荞子:每亩产量100公斤,每公斤2元;7、冬洋芋:每亩产量750公斤,每公斤1元;8、豌豆:每亩产量100公斤,每公斤4元;9、烤烟:每亩产量180公斤,每公斤11元;10、花生:每亩产量200公斤,每公斤3.8元;具体补偿金额,以以上产量标准为依据按实际损失面积计算,并按以上单价折算后补偿到农户。

粮食及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按最高年产量测算,二类田土的补偿标准按最高产量80%测算。

其它未列入的农作物、经济作物按以上原则计算补偿。

补偿金额按施工工序的三个阶段(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导地线架设)完工后逐次付款。

施工结束后不得在电力线路下面种植高大乔木及高杆植物。

四、其它要求(一)凡属各县区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供电规模要求的,需要建设供电工程的可参照执行。

(二)各县区在进行城镇、街道规划时,要预留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通道。

城镇、街道的工程占地应符合市镇建设规划,尽可能保护城市绿化及街道树木。

如确需砍伐绿化林木的,应事先通知城管等有关部门。

城市街道破路,应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负责修复。

(三)城区内工程占地需占用企事业单位用地的,应事先通知所属单位,并尽可能保护其公用设施。

(四)对通过林区的电力线路,应事先通知林业部门。

林业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电力建设工程应尽可能减少林木砍伐。

(五)电力工程建设材料运输需要通过的公路,除国家规定的公路通行收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费用。

对乡、村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按损坏程度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六)电力建设需征占的土地或其它林木等的主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处理完毕,否则将由施工单位强行清理。

(七)各县区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规定制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补偿标准。

来源:(安顺市电网建设工程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cq/463103.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商铺拆迁时租户有赔偿吗/cq/663537.html∙承包林地需要注意些什么/cq/663536.html∙广东省征地赔偿条例(2018最新)包括什么内容/cq/663535.html∙修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是怎样规定(2018)的/cq/663534.html∙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有何特色/cq/663533.html∙征地赔偿需要纳税吗 /cq/663532.html ∙企业遇到拆迁后需要做些什么/cq/663531.html∙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cq/663530.html∙集体土地上自建厂房拆迁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529.html∙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528.html∙农民占地赔偿新政策 /cq/663527.html ∙农村拆迁外楼梯每平多少赔偿/cq/663526.html∙青苗赔偿费如何征税 /cq/663525.html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cq/663524.html ∙湖北省松滋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523.html∙我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无限期吗/cq/663522.html∙农村宅基地互换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cq/663521.html∙2018国家对农村土地最新政策/cq/663520.html∙农村宅基地法律允许进行赠予吗/cq/663519.html∙养殖场拆迁赔偿如何计算/cq/663518.html∙新农村建设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517.html∙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 /cq/663516.html ∙企业拆迁政府停电停水合法吗/cq/663515.html∙工厂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cq/663514.html∙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认定及处罚是什么/cq/663513.html∙土地转让中涉及哪些手续费/cq/663512.html∙农村宅基地划为私有是否可以/cq/663511.html∙雄安先行赔偿标准(2018年)/cq/663510.html∙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cq/663509.html∙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cq/663508.html∙青岛市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赔偿费的规定(2018)是什么/cq/663507.html∙村委会开个人无宅基地证明吗/cq/663506.html∙承包的果园被征收赔偿款该给谁/cq/663505.html∙农村换地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cq/663504.html∙租凭的商铺经营被拆迁有什么损失/cq/663503.html∙林地征收赔偿协议是什么样子的/cq/663502.html∙2018棚户区改造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501.html∙郑州拆迁程序步骤具体是什么样子的/cq/663500.html∙代办回迁房土地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cq/663499.html∙湖北省老河口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98.html∙修高速公路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97.html∙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96.html∙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有哪些主要区别/cq/663495.html∙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94.html∙湖北建始县房屋征收政策/cq/663493.html∙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征收的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92.html∙企业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cq/663491.html∙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cq/663490.html∙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解答/cq/663489.html∙机场周围多少范围需要拆迁/cq/663488.html∙武汉出台房屋征收、赔偿新举措:增加征求意见环节/cq/663487.html∙湖北省当阳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86.html∙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85.html∙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84.html∙土地征收果树赔偿如何计算/cq/663483.html∙自管公房遇到拆迁怎么赔偿/cq/663482.html∙湖北省麻城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81.html∙棚改居民为什么都倾向选择货币赔偿/cq/663480.html∙农村宅基地属于谁所有,相关规定(2018)有哪些/cq/663479.html∙山东滨州市无棣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78.html∙门面拆迁和商铺拆迁一样吗/cq/663477.html∙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76.html∙农村住宅地使用权新政策/cq/663475.html∙农村宅基地贷款后不还款怎么办/cq/663474.html∙违章搭建的养殖场拆迁有赔偿吗/cq/663473.html∙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2018最新)的内容是什么/cq/663472.html∙集体土地租赁及案例浅析内容/cq/663471.html∙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70.html∙商铺拆迁如何争取更高的赔偿/cq/663469.html∙安置房买卖的产权怎么分/cq/663468.html∙政府通知拆迁厂房有赔偿吗/cq/663467.html∙房屋拆迁赔偿价应如何评估/cq/663466.html∙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是什么样子的/cq/663465.html∙房屋拆迁货币赔偿基准价/cq/663464.html∙签订承包协议算劳动合同吗/cq/663463.html∙山东滨州市惠名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62.html∙养殖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赔偿/cq/663461.html∙农村承包土地法总则是什么样子的/cq/663460.html∙林地承包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cq/663459.html∙动迁房买卖合同如何履行过户/cq/663458.html∙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cq/663457.html∙的修路征地迁坟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456.html∙湖北省潜江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55.html∙征地赔偿款的发放程序/cq/663454.html∙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53.html∙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52.html∙可抵押贷款征收赔偿标准(2018年)如何/cq/663451.html∙北京市申请宅基地的条件/cq/663450.html∙湖南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样的/cq/663449.html∙最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办法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规定(2018)的 /cq/663448.html∙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cq/663447.html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cq/663446.html∙征地赔偿纠纷及解决方式有哪些/cq/663445.html∙厂房搬迁员工的补贴标准(2018年)/cq/663444.html∙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cq/663443.html∙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42.html∙林地征收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441.html∙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440.html∙违法拆迁产权调换怎样维权/cq/663439.html∙苏州地区公房拆迁赔偿比例/cq/663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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