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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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厂人〔2001〕150号

关于印发《中层管理岗位人员

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

厂属各单位及各控股公司:

《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已经工厂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进一步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完善人才的合理配置,促进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能上能下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根据中国北车集团公司《关于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北车党干〔2001〕26号)精神,结合工厂实际,经工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后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的聘任原则上实行组织任命(聘任)和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方式,任命(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仍按原程序进行,竞聘上岗的中层管理人员执行本办法。

一、竞聘的范围

(一)厂属单位行政中层管理岗位人员。

(二)厂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行政正职。

(三)工厂控股的独立法人单位经理(包括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由董事会聘用。

(四)党群部门除按照党、团、工会章程和组织条例等规定必须选举产生的人员外,其他中层管理岗位人员也按照此办法执行。

二、竞聘的原则

(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群众公认,注重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

则。

(三)规范运作、按程序进行的原则。

(四)符合编制职数的原则(为加快培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轻中层管理人员,副职的聘任职数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竞聘的任期

根据北车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的聘期一般为3年(含1年试用期)。竞聘的岗位是: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聘期届满;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职行为、违法违纪行为被解聘的或遇有职位空缺等。

四、竞聘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厂敬业,清正廉洁,勤政务实。

(三)一般应有两年以上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上的工作经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

(四)一般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水平和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开发系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处理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初聘的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六)所竞聘岗位的其它必备条件。

五、竞聘的组织

(一)竞聘的具体组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处(以下简称开发处)负责。

(二)开发处每季提报需要竞聘的岗位,行政中层管理岗位报厂长审批,党群中层管理岗位报党委书记审批。

(三)开发处负责提出竞聘期间竞聘单位的临时负责人,行政系统报请厂长批准,党群系统报请党委书记批准。临时负责人的任期为自发布竞聘启示时起,至竞聘人竞聘上岗后止。

(四)开发处负责组成竞聘工作组和确定有关工作人员,负责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的竞聘工作。(竞聘工作组由主管厂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工会、纪委等5~7人组成)

六、竞聘的程序

(一)正职的竞聘程序:

1.由竞聘工作组颁布竞聘启示,符合条件的员工由本人自愿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2.竞聘报名的同时应提报竞聘书(含竞聘岗位的经营目标、管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启示公布及报名时间为7天。

3.资格审查合格者,行政报厂长审批,党群报党委书记审批,参加竞聘答辨。不符合资格的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时间为2天。 4.由工作组组织竞聘书评价。时间为1天。

5.进行答辩会和民主测评及测评汇总。时间为1天。

6.将综合测评排序的前2~3名作为候选人提交党委会讨论后,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

7.根据公示情况,行政由厂长聘任,党群由党委聘任。

8.厂长聘任的由厂长进行任前谈话(或委托主管厂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党委聘任的由党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

9.召开单位员工大会宣布竞聘人就职,全厂进行公布。

(二)副职的竞聘程序:

1.由正职在征求本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意见后按岗位职数1:2的比例,提出副职后备人选报开发处;

2.由开发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在提报人选后2天内完成;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应在提报人选后3天内通知单位行政正职。

3.由开发处组织拟聘单位员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下单位为全体员工,100人以上为职工代表、班组长、职能人员),由拟聘人选作竞聘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开发处汇总测评结果。

4.由开发处征求工厂主管厂领导意见后,按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排序。

5.开发处以书面方式汇总排序情况,属行政管理岗位的建议人选报厂长审核、属党群管理岗位的建议人选报党委书记审核,审核后由开发处负责对候选人在拟聘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6.经公示后可聘任的由单位行政正职聘任,主管厂领导进行任前谈话。

7.召开单位员工大会宣布就职,并在全厂公布。

七、有关规定

(一)竞聘启示:

1.启示一般采取发布公示通知或张榜公告等形式;

2.启示应公布所竞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岗位待遇等; 3.公布竞聘单位的考核指标(独立核算单位公布上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4.公布报名范围、期限及报名方式;

(二)公示:

1.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政治面貌、学历、现职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简历、历年的工作业绩和受表彰情况、拟任职务等;

2.公示范围是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拟竞聘岗位所在单位;

3.公示方式一般采取公布的形式;

4.公示期限一般为3天;

5.开发处设立专门电话并接待来访员工,指定专人负责对员工反映的意见登记建档;

6.员工反映问题时,应署名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由工作组指定专人核实。

(三)测评分数比例:

竞聘书评审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由工作组组织竞聘书评审、答辩会和民主测评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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