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修订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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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的管理力度,理顺管理程序,保证工程管理工作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监理全过程的协调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包含三个阶段: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阶段;施工阶段管理;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附:工程监理流程图)。

第三条工程监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工程质量和变更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决算预审核管理、工程保修阶段管理等十项。

第四条工程监理管理由企业管理层和监理作业层组成。

企业管理层归口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理作业层由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组成。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企业监理合同实施和项目管理的归口单位。

工程管理部在收到市场部的工程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后,负责按市场部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发放。

遇到实际监理工程量与合同有差异时,及时通知市场部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六条各类监理工程正式签订合同前,要按照《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中必须列明工程地点、主要工程量、工期、明确的监理范围、合同金额等。

对工程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是否签认,对现场取证是否进行控制等应予明确。

对不能确定总价或工程量的监理合同,可采用每人每年取固定费用的方式签订。

对于合同中没有包含的监理项目,各项目监理部应书面报工程管理部,确认后通知市场部,顾客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工程开工前监理管理第七条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八条公司在接受顾客委托监理之后,首先应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相应工程项目监理部。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管理部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具备一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的过程。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监理的作用至关重要,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保护建设参与各方的利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监理管理水平,制定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工程监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进行。

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对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注册和管理,确保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机构的合法合规。

二、监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程监理行为需要通过签订监理合同来确立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

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任务和报酬等重要条款,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任务,监督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与要求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和修正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与矛盾。

四、监理报告的编写与提交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编写并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包括对施工工序的检查、工程质量的评估、进度控制情况的分析等内容的综合总结。

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供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参考和改进。

五、监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为了确保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应对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一、概述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合规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角色和责任1. 监理角色工程监理通常由专业机构或个人承担,他们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掌握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熟悉施工过程和监理要求。

监理人员应独立公正,负责监督工程实施,发现并及时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2. 监理责任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他们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违规操作和不良施工质量。

同时,监理还需对工程材料、设备、技术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监理还需要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 前期准备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机构需要与业主和施工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范围、职责和权力。

监理机构还需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确保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 施工监督施工监督是工程监理的核心环节,监理人员应全程跟踪工程施工进展,监督施工方的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措施。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方案。

在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还需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3. 资料整理和报告监理结束后,监理机构需要对工程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整理和总结,并形成详细的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客观、准确地记录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对施工方的不规范行为和缺陷提出整改意见。

监理报告还需提交给业主,并用于备案和后期工程维护。

四、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要求1.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熟练掌握监理技术和方法,对工程施工过程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01606修订版)》(修订)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01606修订版)》(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监理人员要求及管理职责 (3)第三章违约、考核及管理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美好集团“高满意、低成本、快速度”的经营理念,使集团开发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明确监理职责,强化监理责任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开发、还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产品集成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四条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和监理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监理人员要求及管理职责第五条监理管理规定5.1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项目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2 严格执行监理合同中各项约定,项目总监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其中总监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岗位证书。

办公设备、检验仪器等能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

5.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应有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委托书,总监必须同合同一致进行日常施工现场监理工作,不允许使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代)。

5.4 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时,必须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且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数量应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包括一名安全监管员)。

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项目公司审核,监理人员考勤纳入项目公司考勤系统并执行。

5.5 项目工程监理对项目公司发生工作联系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口头形式无效;监理联系单内容应将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说明清楚(特殊情况下口头约定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

第六条技术和资料管理6.1 在设计完成,施工图下达后两周内,监理单位应编写完成监理规划、专业(或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监理工作方法,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等,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公司,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对建设工程进程、质量、安全、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工程监理的实施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为了规范和强化工程监理,确保其有效进行,制定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监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认证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 具备法定资质: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资质要求,取得法律认可的资质证书。

2. 专业技术条件:监理机构应拥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能够进行科学的施工质量评估和安全评估。

3. 监理经验和能力: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监理经验,并能够有效管理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二、监理责任和权利1. 监理责任: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包括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进程符合规定要求。

2. 监理权利:监理机构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等。

三、工程监理的实施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约定监理服务范围、监理费用等事项。

2. 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4.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5. 工程管理评估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过程的实施情况对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监理费用的收取和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是指监理机构为履行监理职责而获得的报酬。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重要环节,其管理方法和规范对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保障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包括监理资质要求、监理责任和义务、监理工作程序等方面。

一、监理资质要求1. 资质申请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并满足相关资质审批规定。

2. 专业背景要求:监理人员应拥有与所监理工程类型相对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知识,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 培训要求: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工程监理培训,并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知识。

二、监理责任和义务1. 整体监管: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 文件审查:监理人员需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等,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3. 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4. 技术支持:监理人员应为工程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监理工作程序1.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费用和责任。

2. 设计文件审查: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核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向相关方报告。

4. 质量验收:监理人员对工程竣工时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相应验收报告。

5. 纠纷解决: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纠纷或争议时,应积极协调双方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结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的监理管理能够保证工程施工符合标准要求,提高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

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管理办法执行,并选取合格的监理机构进行合作,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可靠。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促使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合同,使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均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条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内业方面管理第一节监理单位进场准备工作第三条在设计完成,施工图下达后两周内,监理单位应在进场前向建设单位上报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一周内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上报到建设单位审核。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核结果及以上资料上报到建设单位。

第五条要求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时下达开工令。

第六条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变更,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视引起返工或变更工程量的大小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程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和人数与工程需要不相符的,每少1人次罚款¥500元,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调整的,每人次罚款¥300元。

第九条监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次罚款¥200元。

第十条未按合同承诺配备监理必备的检测仪器及工具或不满足监理试验要求的,每少1件罚款¥100元.第二节监理单位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并于2日内上报建设单位审核,经审核批准后,监理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二条要求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投标承诺。

第十三条总监常驻现场,不能兼职其他项目,不能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第十四条总监应制定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考核细则,定期把考核情况通报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就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与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

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

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与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

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与义务。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一、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1.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拥有合格的监理人员及技术设备。

1.2 监理单位应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1.3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1.4 监理单位应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不受其他利益影响。

二、监理任务的范围2.1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2.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2.3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2.4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超支或财务问题。

三、监理人员的要求3.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沟通顺畅。

3.3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被其他利益所左右。

3.4 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相关规定,不得有渎职行为。

四、监理报告的提交4.1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方面的情况。

4.2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或隐瞒。

4.3 监理报告应清晰明了,内容详实,为相关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参考依据。

4.4 监理报告应由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具备法律效力。

五、监理费用的支付5.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取监理费用。

5.2 监理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不得存在乱收费、变相收费等行为。

5.3 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费用用于监理工作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5.4 监理单位应对监理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透明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监督。

六、监理单位以及监理人员的违规处理6.1 监理单位如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监理资质,并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中,由专业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以确保工程符合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的管理方法。

工程监理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工程监理的职责、管理要点、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工程监理的职责工程监理职责是基于建设工程的特点,保障工程的实施质量、安全与进度。

工程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1. 规划与设计监理: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实施要求;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3. 质量监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质量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 进度监理:监督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或提前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 预算与造价管理:向业主提供预算与造价咨询,对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进行监控与审核。

6. 环境与安全监理: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安全要求,确保施工过程无影响环境和人员安全的问题。

二、工程监理的管理要点为了有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以下是一些管理要点:1. 规范执业:监理机构及人员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进行监理工作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约,确保监理过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2. 组织协调: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保持紧密合作与协调,共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与困难。

3. 文件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文件进行分类、编号与归档,确保监理过程的文件记录完备可查。

4. 监理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报告,及时反馈工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5. 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例如采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监控设备等。

三、工程监理的操作流程工程监理的操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前期准备:明确工程监理的范围与职责;组建监理团队;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与施工合同。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作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达成预期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监理的职责与权限(一)职责1、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进度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定期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分析偏差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投资控制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严格控制工程费用的增加。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申请,核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款,保障业主的投资效益。

4、合同管理协助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等事宜,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5、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信息管理收集、整理和保管工程监理资料,包括工程文件、会议记录、监理月报等。

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权限1、工程质量监督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返工。

2、工程进度控制权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有权采取相应的督促措施。

3、工程费用审核权对工程费用的支付有审核权,对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有权拒绝签字。

4、合同履行监督权有权监督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一)签订监理合同业主与监理单位通过协商,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组建监理项目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1.引言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的一种管理方式。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监理履职要求、监理组成及职责、监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

2.监理履职要求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进行,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同时,监理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技术专业能力,以便能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3.监理组成及职责工程监理通常由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机构负责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和质量。

监理组成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情况而定,通常包括监理工程师、技术专家、安全专家等。

监理工程师是监理组中的核心成员,具体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3.1 工程质量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审核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结果。

3.2 工程进度监理:监督并控制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按照工程计划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3.3 工程安全监理:监督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3.4 合同管理:监督并审核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合同纠纷。

4.监理程序工程监理的程序性和阶段性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

4.1 前期准备:监理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并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各方责任。

4.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设备的选购和使用情况。

4.3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定期巡查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工序和安全措施的合规性。

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的变更和审核。

4.4 竣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一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并协助办理竣工报告和验收手续。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建立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本文将论述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并对其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思考。

一、背景和目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人们发现工程管理中存在着种种问题,如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延误、资金浪费等。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监理管理办法的制定,首先考虑到了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独特性,确保了对工程全过程的监管。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同时,通过监理对工程进度和资金的掌控,保证工程按时按量地进行,避免浪费和耗时风险。

通过全面监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

二、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对各个工程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把关,避免了施工隐患和质量问题的出现。

通过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提高了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了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2. 保障工程进度: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进度的控制要求。

监理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避免了工期延误的风险。

3. 防范风险和避免浪费: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要求。

通过监理机构对工程款项的评估和支付审核,有效避免了工程发生资金浪费或滞留的情况,降低了经济风险。

4. 促进行业发展: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为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规范和引导。

监理机构要求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提高了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标准,促进了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1. 建立监理机构的标准: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专业性,应对监理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明确的要求和审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行业,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本办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由相关行政机关颁发并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二章工程监理机构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和执业许可证;2. 设有专兼职工程监理人员,人员配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3. 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技术设备;4. 进行监理工作时,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严守监理行为的规范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

第三章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益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计划;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规操作或违法行为;3. 监督工程款项支付和工程验收情况;4.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享有以下权益:1. 掌握工程施工相关信息,包括图纸、设计文件等;2. 参加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会议;3. 提出工程质量问题和建议,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4. 监督承包商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第四章工程监理的违规行为和处罚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1. 不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2. 泄露工程施工相关信息,侵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益的;3. 工程监理人员私自改变监理报告内容,伪造监理数据的;4. 违反监理行业管理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

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

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

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按时、优质、高效完成的一种管理体制。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制定了《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解读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根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机构必须经过严格的资质认定方可从事工程监理工作。

资质认定的条件包括:监理机构应在注册资本、从业人员数量、技术实力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

二、监理合同的签订根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合同是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重要文件,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包括工程的范围、工程监理任务、监理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等。

特别是在工程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进度延迟等方面,合同应有相应的约定,以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责任的履行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监理机构应做到客观、公正、独立、专业地履行监理职责,全程参与工程的各个阶段。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做出相应的监理意见。

在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方面,监理机构有义务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协助解决问题。

四、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根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五、监理费用的支付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监理机构的费用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及数量支付。

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监理费用,以保障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

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及相关的发票,并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六、监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违反监理合同的行为,监理机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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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发挥监理对工程的监管作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开发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工程管理部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的项目监理考核和处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2 项目公司监督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履约考核及奖罚。

4.3 施工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态度、作风、能力及廉洁自律方面向项目公司提出意见。

4.4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监理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公司汇报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5 工作程序5.1 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参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2 监理单位人员管理1)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工作后的七天内,应将监理单位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报项目公司核查、备案。

项目公司于七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调整、更换意见,监理单位必须于七天内将调整、更换的名单再次呈报项目公司。

2)随工程进展,监理单位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天前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项目公司;新进场监理工作人员资历必须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

3)监理单位如需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前七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项目公司审批。

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监理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

4)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项目现场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离岗的,应提前向项目公司经理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

5)项目公司可对项目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项目监理部或监理单位撤换。

对项目监理部普通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项目公司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对总监的警告或撤换要求,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公司向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函件做出要求。

5.3 项目监理部作息时间与值班1)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时间应与项目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安排。

晚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值班。

2)项目公司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必须安排人员加班,加班人数可适当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值班。

3)项目监理部人员可以同项目公司管理人员一起施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条件的可以使用IC卡、指纹打卡机等工具,项目公司应留存相关记录,以便更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4 项目监理部的内业管理要求5.5.1 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1)施工单位进场时,项目监理部应认真研究施工图纸,配合甲方项目公司做好图纸会审,提出图纸问题以及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监理必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技术交底,保留会议签到记录及音像资料备查。

5.5.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复杂、特殊的专业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总监理工程师对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报业主同意后批复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实施。

3)重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审定会,邀请业主及设计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通知相关单位并组织专家组参加,对重要施工技术方案的选用进行评审。

5.5.3 内业资料管理1)监理单位进场后15天内,向项目公司报审监理规划大纲及实施细则,经审批修改通过后,严格参照执行。

2)项目监理部每月5日前向项目公司报送一份上月的监理工作月报。

监理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3)监理部驻现场办公室要将施工平、立、剖、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对比图、形象进度示意图、监理人员守则、监理程序图、晴雨表、出勤值班表、质安措施、监理目标、单位通讯联系表等张挂上墙,指引督促监理工作的开展。

4)项目监理部应设有专人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以使技术资料的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

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技术资料,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

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督促各相关施工单位的资料整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资料工作会议,及时向甲方主管工程师报告有关情况。

5)施工单位报给项目监理部要求审核、审批的技术资料、计量资料等,项目监理部的审核、审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天,重要或复杂的资料不超过14天。

如果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施工单位可以向项目公司反映问题,由项目公司责令项目监理部限期完成;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由项目公司按程序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相关责任人。

6)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应定期对监理部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内业资料检查范围包含:监理内部管理文件(技术、法规、管理)、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及回复、旁站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交接检查记录、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

7)项目监理部应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当地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完成《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5.5 项目监理部现场管理5.5.1 测量放线控制1)项目监理部必须配备专业的测量工程师。

2)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测量仪器的校准证书,审批其提交的测量方案。

3)复核工程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并办理验收手续。

4)土方开挖前, 测量场地标高,并对有关方签署的资料存档。

桩基施工前,对桩基进行测量复核。

5)基础垫层完成后,复核轴线,单位工程开工时必须进行基准点检测, 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轴线测放和垂直度观测。

5.5.2工程例会制度1)项目监理部应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一次(其他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专业监理、总包、各分包等参加。

2)维护正常的工程例会纪律,对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的单位进行处罚。

3)会议主题:检查上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议决事项的完成情况等,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对下周生产做出计划安排。

4)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公司经理签审后分发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5.5.3 施工设备及材料验收1)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机具的准用文件、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报验手续。

项目监理部应将审查结果归档备查。

2)项目监理部应对照施工合同的材料备选清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材料验收,包括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和甲供材料。

材料分批进场的,每批均须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地方标准的,项目监理部应责令施工单位在两天内将材料运离现场,同时将不合格事项书面通知项目公司,不得隐瞒。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虽责令其将材料运离现场,但未向项目公司报告的,由项目公司通报批评。

详细规定参考《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工作指引》及“成本合约分册”《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办法》。

5.5.4 中间验收管理1)工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先行组织工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工作面移交及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部必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依据设计图纸、规程规范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可对工程隐蔽或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资料。

5.5.5 旁站监理1)旁站监理范围主体结构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以及这些部位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都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实行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并作好记录。

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机工程质量的,应当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项目公司主管工程师报告。

5.5.6 安全管理1)项目监理部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发文责令其整改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2)整改文件(包括整改通知及回复)应同时抄送项目公司。

5.5.7 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监理部应要求其将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上报,项目监理部在审核后应附上监理措施或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一并报送项目公司。

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时,项目公司须实地检查监理工作。

2)工程质量实测实量①项目监理部必须指定专职的实测实量工程师。

②实测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组成项目实测小组,及时将实测数据反馈到一线班组、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实测数据至区域公司工程管理部。

③工程实测实量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实测实量篇》。

实测实量工作应随工程进展按层及时跟进检查。

3)发现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异常或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监理部必须立即口头报告项目公司,并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与项目公司研究处理意见。

5.6 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与奖罚5.6.1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1)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

考核完毕后由项目公司发考核通报,主送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抄送监理单位公司总部。

除定期考核外,项目公司应按月度适当组织抽查。

2)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内容包括监理组织、内业资料、现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检查。

3)对考核通报中要求监理单位整改的事项,监理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通知项目公司组织复查。

整改事项完成以前,最近一期监理款可暂不支付。

对项目监理的考核详见本办法《项目监理工作考核表》(R-PO-06-02),考核结果的兑现参照成本合约部相关文件执行。

5.6.2 奖罚1)监理单位未按监理服务合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范履行其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协调责任,疏于管理,造成承包人有效投诉或工程延误、返工的,由项目公司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撤换直接责任人,通报二次以上,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

2)监理单位未按照本管理办法验收进场材料的,或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许施工单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第一次由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直接责任人,第二次由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质量永久性缺陷的,由公司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并立即中止监理服务合同。

3)监理单位内业资料记录、整理不全面,在下次检查或考核中依然存在的,由项目公司通报批评;4)监理单位审核、审批的资料积压时间过长而无合理理由的,由项目公司责令监理单位限期完成;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由项目公司通报监理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项目公司可以提请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5)监理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有索贿或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行为的,由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直接责任人;发生两次及以上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此行为的,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撤换总监理工程师;6)监理单位在工作时间内人员不齐,工作松懈,工作人员经常迟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时间未安排人员值班的,第一次由项目公司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金100元每人次,第三次撤换违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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