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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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切实优化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柳林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XX年行动计划》(柳办发〔20XX〕93号)文件精神,按照“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现对省委脱贫攻坚第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暨全县脱贫攻坚举一反三“回头看”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县贾家垣乡郭家庄村和柳林镇双兴村村内垃圾遍地,户内卫生条件差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五城联创”的目标任务,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五大专项行动”为主攻方向,以“五条底线标准”为切入点,以“五有机制”为保障,全面推动“一拆三清一改”乡村清洁行动,实现“三基目标”大提升。今年共启动实施了5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到2020年带动全县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二、整改范围
全县242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
三、整改内容
(一)拆违治乱专项行动
严格按照“五条底线标准”,开展以“一拆三清一改”(“一拆”
即拆违治乱,“三清”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河道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一改”即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坚决杜绝新的违建发生,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和种草栽树还绿工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强力拆除违建。开展“一拆”行动,做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行政村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有效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违法建筑,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
主管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严格整治“十乱”。重点在整治“四乱”(乱停、乱摆、乱拉、乱挂)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镇区、镇村结合部、村庄及河道、交通沿线等范围内存在的乱堆、乱倒、乱贴、乱画、乱设废品收购点、乱施工等“六乱”现象。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
主管单位:县爱卫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督局、县住建局、移动、联通、电信、电业局
3.加强生态绿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扩大绿化面积。以村边荒山、荒地、荒滩和环村路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
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
主管单位:县林业局
4.硬化村庄道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实施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不畅路段整治、提质养护改造工程。
主管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垃圾不落地,柳林更美丽”专项行动,从源头分类减量、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存量垃圾整治等多个环节入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步实现“视线所及无垃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全面整治面源垃圾。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田边路边、河道坑塘内随意堆放丢弃的生活垃圾和“三区三线”沿线的各种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白色垃圾”,确保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硬化、绿化,恢复乡村生态风貌。
(1)归置“四堆”。全面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柴堆要进棚、煤堆要进院、粪堆要进田、料堆要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确保整治后农村“四堆”乱象彻底消除。
(2)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大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点,农业废弃物堆放点,河道非法倾倒垃圾的排查整治力度,年底争取完成80%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
治任务,做到“三区三线”区域村内无死角无遗漏。
(3)整治庭院环境。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庭院设计布局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养花种树生态美、文明风尚和谐美”评选活动为抓手,加强庭院绿化美化,确保整治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环卫中心、县妇联
2.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取消简易填埋,彻底整改或取缔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垃圾填埋场。探索复制长治市屯留经验,推行可腐烂垃圾沼气化综合利用实践。
主管单位:县环卫中心
3.建立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护机制。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清扫保洁机制,配置满足清运要求并由专人管理的垃圾收运车辆和垃圾收集容器。
主管单位:县环卫中心
(三)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农村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解决农村污水乱排问题。在我县三川河沿流域敏感区范围内1000人以上的村,10000人以上的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三川河沿岸13个村级污水处理工程要正常运行,新建7个村的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年内投入运行,拟建的7个村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治理后的建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实施污水治理建设。结合所选建制村地理区位、污水管网建设等基础条件,优先收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不具备条件的,视情况建设集中式、区域式、联户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实行就地生态处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85%以上的农户实现洗涤水、洗浴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能治尽治、达标排放。农村家庭式作坊、农家乐、畜禽养殖业的污废水,要采取预处理等措施,达到纳管标准后再接入。加快推进沿三川河千人以上村污水治理。
主管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巩固提升改造。对已建成的13个农村污水处理站,采用第三方运营的方式集中运营。已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但处理技术模式、管网建设标准、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农户接入率低于80%、已接入农户生活污水未应纳尽纳的村,都应按设计方案开展提升改造。更新维护破损窖井和管道设施,解决老旧管网渗漏、雨污合流问题。
主管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对列入饮用水水源地的柳林泉等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标准》划定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渔业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