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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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影响着银行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率性。
本章将重点介绍信贷管理制度与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信贷管理制度(一)信贷决策制度信贷决策制度是银行信贷管理的核心制度,其主要涉及信贷业务审批申请、审批流程、审批放款等关键流程。
通常,银行信贷决策制度分为几个环节,如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分析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评估担保物的价值等。
银行一般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资历搭配合理的利率和担保条件,并通过设立相应的审批权限、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不良贷款管理和违约处理等方面的控制,来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信贷审查制度信贷审查制度是银行制定的用于检查和审查信贷交易过程中信贷风险的制度。
主要包括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财务数据的认证、借款人信用调查、销售预测与风险预警、项目评估、审核担保抵押物等环节。
审查过程中,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用途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以及贷款的偿还性、安全性。
(三)信贷控制制度信贷控制制度是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授信量、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信用调查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基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和信贷风险,银行建立了不同的控制指标和措施,如审批流程、授信限额、不良贷款管理、风险预警等,以确保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监管合规。
(四)信贷管理制度信贷管理制度是指银行在信贷业务运营过程中,由总行或分行颁布,供各级银行员工遵循和实施的法规、制度和程序,针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客户认识、信贷管理、风控管理等方面细化操作程序,确保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有序、安全高效运行。
为有效执行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一般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信贷团队日常管理制度
![信贷团队日常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6225278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5.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团队的管理,提高信贷业务水平,确保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贷团队全体成员,包括信贷经理、信贷员、信贷助理等。
第三条信贷团队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规定;2. 诚信为本,公平公正,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稳健;3. 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团队整体目标;4.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激发团队活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信贷团队设经理一名,负责团队整体工作;信贷员若干名,负责具体信贷业务;信贷助理若干名,协助信贷员工作。
第五条信贷团队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如下:1. 经理:负责团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拓展、风险控制等工作;2. 信贷员:负责客户开发、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工作;3. 信贷助理:协助信贷员进行客户开发、资料收集、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信贷团队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职责:1. 信贷经理:(1)制定信贷团队工作计划,组织团队成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协调与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团队高效运转;(3)监督信贷业务合规性,防范信贷风险;(4)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2. 信贷员:(1)按照信贷政策和程序,开展客户开发、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工作;(2)严格遵守信贷业务操作规范,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稳健;(3)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信贷服务;(4)对贷后客户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3. 信贷助理:(1)协助信贷员进行客户开发、资料收集、合同签订等工作;(2)负责信贷档案的管理和维护;(3)协助信贷员进行贷后客户跟踪管理;(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七条信贷团队工作流程如下:1. 客户开发:信贷员通过电话、网络、拜访等方式,挖掘潜在客户,收集客户信息。
2. 资料收集:信贷员收集客户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
信贷部 管理制度
![信贷部 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4104200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23.png)
信贷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贷业务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信贷部门及相关岗位人员,包括信贷风险管理、信贷审批、信贷业务拓展、信贷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信贷部门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贷政策规定办理信贷业务。
第四条信贷部门应当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合理确定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管理,做到审慎、审理、审查。
第五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贷业务管理流程,明确权责,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信贷部门应当不断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到查漏补缺,避免信贷风险。
第七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贷投放、债权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体系,明确各项业务流程。
第八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加强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第二章信贷业务开展第九条信贷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定位信贷业务方向和目标,制定信贷规划和业务目标。
第十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估制度,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级,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
第十一条信贷部门应当提高业务拓展能力,积极拓展信贷业务市场,合理开发客户资源。
第十二条信贷部门应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审批质量。
第十三条信贷部门应当规范信贷管理,加强贷后管理,做好债权债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四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加强风险定价、管理和控制,防范信贷业务风险。
第十五条信贷部门应当加强贷前、贷中、贷后风险管理,做到全程风险防控。
第十六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处置和核销制度,及时清收不良资产,降低信贷风险。
第十七条信贷部门应当加强信贷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贷风险。
第十八条信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项风险管理体系,做到综合防范。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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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信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及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审慎审批原则;(四)高效服务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分为以下环节:(一)客户营销;(二)客户调查;(三)信贷审批;(四)贷款发放;(五)贷款回收;(六)贷后管理。
第五条客户营销:(一)信贷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挖掘客户需求,拓展信贷业务;(二)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客户调查:(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贷调查规定,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二)调查过程中,应注重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风险及时报告。
第七条信贷审批:(一)信贷审批人员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规定,对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风险程度等;(三)审批结果应明确、具体、合规。
第八条贷款发放:(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二)贷款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九条贷款回收:(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贷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按期回收;(二)对逾期贷款,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
第十条贷后管理:(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信贷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风险;(二)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导致贷款价值下降的风险;(三)操作风险:指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因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的风险。
建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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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信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行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贷款等。
第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明确信贷管理职责,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银行应遵循风险可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客户受益的原则,开展信贷业务。
第二章信贷组织管理第五条银行应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政策的制定、信贷审批、信贷管理、信贷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银行应设立信贷审批委员会,负责信贷审批工作。
信贷审批委员会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信贷人员组成。
第七条银行应设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等工作。
第八条银行应设立信贷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信贷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应向银行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信贷审查。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审批的标准、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十二条银行在进行信贷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信贷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银行应对信贷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信贷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贷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信贷风险控制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风险控制制度,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十七条银行应根据信贷风险的大小,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贷款担保、贷款保险等。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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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一、信贷管理的基本概念信贷管理是指银行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信贷业务,在信贷全过程中制定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它包括信贷政策制定、信贷审批和发放、信贷监管和控制、风险评估和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
信贷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确保信贷业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保障银行的资产质量,提高信贷业务的效益。
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1、风险控制原则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要严格控制风险,确保信贷的安全性。
这就要求银行在审查和发放信贷时,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科学控制风险,防止信贷资产的损失。
2、合规原则银行在信贷业务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要保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依法经营。
3、审慎原则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要审慎认真,科学评估风险,妥善安排信贷资产,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信贷业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信贷业务的效益。
4、公平原则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要保持公平公正,不得违背正当竞争原则,不得搞地下利益关系,不得利用职权和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5、透明原则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要遵守信息公开的原则,保持信贷业务的公开透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误导借款人或投资者,确保信贷业务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三、信贷管理的制度建设1、信贷政策制定银行在信贷政策制定时,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市场的情况和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信贷政策,明确信贷业务的基本方向和发展重点,确保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
2、信贷审批和发放银行在信贷审批和发放时,要坚持风险控制原则,科学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3、信贷监管和控制银行在信贷业务中,要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监管和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
4、风险评估和分类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要加强对风险的评估和分类,科学分析和评估风险的大小和可能性,合理分类信贷资产,确保不良资产的及时识别和处置。
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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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行对公司业务规范运作与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应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前提,以支持"三农"服务中小与微型企业为宗旨.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 , 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第五条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讲究道德,廉洁奉公、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者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七条贷款条件另行确定.第三章贷款业务种类第八条贷款期限长短分为周转贷款和短期贷款;贷款性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自然人贷款.周转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贷款.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是指对中、小、微型企业〔除农业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三农"贷款是指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企业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九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第十条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第十一条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普通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都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第十二条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情况与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第十三条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下列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一) 国家机关,(二)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十四条保证贷款可采用一户单保、一户多保、分组联保、担保公司单保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保证人必须当面签字并盖章或者签字并按手印〔右手食指上一节〕 ,并提供有效证件〔非自然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原件与复印件.第十五条 10 万元〔含〕以上的保证贷款原则上实行一户多保;所以自然人贷款夫妻一方提出借款的,另一方必须提供保证.第十六条公司制企业作为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须提供董事会允许担保决议书;合伙制企业作为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 需提供全体合伙人签字允许的保证意见书.第十七条抵押贷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第十八条本公司不得接受下列财产抵押:(一) 土地所有权与其他依法禁止流通或者转让的自然资源或者财产.(二)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 国家机关的财产.(四)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五)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六) 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章的建造物.(七)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其他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财产.(八) 租用或者代管、代销的财产.(九) 已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和未定租凭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范围内的房地产;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造、有建造记念意义的建造物.(十) 已经折旧完或者在贷款期限内将折旧完的固定资产,淘汰、老化、破损和非通用型机器、设备.(十一) 已办妥工业〔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单位办理房产证, 土地使用权证已抵押给他行的,其房屋不得抵押.(十二)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十九条个人住房与集镇临街营业用房抵押办理该项抵押贷款时 ,信贷人员首先必须实地查看 ,掌握商品房的变现能力,查实是否有纠纷,已出租的,查看租凭合同,并书面告知承租人,然后由商品房抵押财产共有人〔如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等〕到场签章,填写房屋抵押贷款申请书,办理贷款手续.(一) 完好房抵押.完好房普通指建造时间年以内,基本完好房普通在年以内,基本完好房普通在完好房的基础上打八折.(二) 层次差价,带车库的住宅商品房一楼与顶楼 ,抵押时掌握中间层次的基础上打八折,车库打四折.(三) 营业用房抵押.低压价格根据经营性用房的地段、繁华程度等按购买时的发票价格或者经评估〔协议定价〕在参考价之内进行抵押,原则上临街不宜经营用房不得办理抵押.(四) 抵押率.在有资质的评估基础上,对照内部参考价,如评估价高于参考价按参考价执行,如评估价低于参考价按评估价执行;若抵押价值明显高于贷款额的,可掌握在内部参考价以下双方商议定价.有房产证、土地证、但土地证注明是行政划拨或者集体所有的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抵押率掌握在 40%以内.第二十条企业房地产抵押:企业房地产抵押价格在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基础上,对照内部参考价格,如评估价高于参考价按参考价执行 ,如评估价低于参考价按评估价执行.(一) 有房产证、土地证且土地证注明使用权属出让的,房屋抵押率掌握在 80%以.(二) 有房产证、土地证但土地证注明是行政划拨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抵押率掌握在 40%以.(三) 惟独土地证,土地证注明使用权属出让的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率掌握在土地评估价的 70%以内.(四) 尚未办妥房产证、土地证的厂方不得抵押.第二十一条企业设备抵押:信贷人员应实地进行查看 ,掌握设备的新旧程度、购入时间长短、原始发票和账面上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等,然后估算设备重置彻底价值,原则上购买一年以内的设备抵押率掌握在 50%以内;一年以上的设备抵押率掌握在 40%以内,较好设备〔使用年限在 50%以内,设备仍在较好的使用〕抵押时间掌握在年以内,基本完好设备〔使用年限超过年,设备仍在较好的使用〕抵押时间掌握在 1 年以内,并根据使用年限的长短、通用设备与特种行业设备确定不同的抵押率,同时,应在抵押物品的原始购入发票上签章〔注明是"该设备业经小额贷款##抵押"字样〕 ,无原始购入发票的,不得办理抵押.第二十二条抵押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一) 以共同共有的财产抵押的,还应用全体共有人允许以该财产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抵押人为全体共有人.(二) 以按份共有的财产抵押的,还应用抵押人对该财产占有份额的证明与其他共有人允许抵押人以其所占份额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三)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还应有该企业员工〔代表〕大会通用抵押的书面决议.(四)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与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还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载明允许以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允许在实现抵押权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内容的书面文件.(五)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企业章程作出的允许抵押的书面决议.(六) 以、股分##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作出的允许抵押的书面决议.(七) 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发包方允许抵押的书面文件.(八) 以非法人联合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联营各方允许抵押的书面文件.(九) 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凭在先的事实以与抵押人已将本次设定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十) 以房地产抵押的,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与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与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十一)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图纸;证明以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与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与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十二) 以船舶抵押的,还应有船舶所有权证书、未先期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证明材料以与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允许抵押的证明文件.(十三) (十四) 以机动车抵押的,还应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以除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机械设备、原铺材料、产品或者商品以与其他动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与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第二十三条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 ,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者移交手续的贷款.第二十四条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其中权利质押包括:(一) 汇票、本票.(二) 国债、金融债券、AA级〔含〕以上企业债券.(三) 存款单.(四) 标准仓单与经认可的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与提单.(五) 股分、股票.(六)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现权利质押有价证劵普通暂限与定期储蓄存单或者单位定期存款存单.第二十五条质押率的确定(一) 国家债券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 90%.(二) 金融债券是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 80%.(三) AA级〔含〕以上企业债券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50%.(四) 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分制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 80%.(五) 仓单、提单的质押率不得超过仓单、提单项下货物总金额的 60%.第二十六条个人存单的质押率不得超过存单面值的 90%,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存单到期日.信贷人员核实好借款人和出质人〔包括预留印鉴或者密码〕后填制并办妥有价证劵质押贷款质物登记冻结止付通知书,然后与开立存单的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止付协议书 ,办理质押贷款手续,存单由主办会计纳入表外科目管理,并由出纳保管,信贷档案中保留复印件.第二十七条单位定期存款的质押率不得超过存单面值的 90%, 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不能直接办理质押贷款.需要办理质押贷款的首先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然后按照《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银监会[2022]第9 号令〕办理.第四章贷款期限和利率第二十八条信贷人员根据客户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能力, 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以短期、流动为主. 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贷款实行按季〔月〕结息、利随本清,企业贷款实行按季〔月〕结息.第二十九条为真实反应资产形态,普通不办理贷款延期手续. 如个别贷户贷款到期归还确有艰难 ,且有正当理由的,必须在贷款到期日起按申请要求办理展期 ,一笔贷款展期只准办理一次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办理展期贷款手续需经保证人或者抵押物产权共有人、出质人书面允许,并到场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得办理,贷款展期的审批权限与原贷款审批权限相同.第三十条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应按规定计收罚息.第三十一条贴息贷款,应根据利息补贴方法,按规定计收利息.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第三十二条按照"成本效益、择优限劣、风险覆盖、有力竞争"的贷款利率定为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状况 ,与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合作满意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第三十三条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生任命政府金融办与本公司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贷款利率.第五章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第三十四条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办理信贷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第三十五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借款申请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核〕、贷款审批和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第三十六条借款申请和受理:凡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应有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填明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来源等基本情况.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一) 借款人〔自然人〕贷款,凭有效##办理,验证后##复印件存档.并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有效##明、详细居住地址、生产经营内容〔项目〕 ,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借款用途、经济效益情况、担保落实情况与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情况、人行个人征息系统查询授权书、其他资料.(二) 借款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有效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负责人〕 ##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与复印件、公司章程,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留贷款行存档.如担保贷款还需提供保证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与复印件,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存档.(三) 与借款人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证明材料. 自然人贷款用于私营企业的,属业主贷款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非业主但是事实股东贷款的,必须提供股东合伙协议.第三十七条贷前调查:贷前调查是整个贷款运作过程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将直接影响信贷资产的质量 .客户经理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受理后,要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与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 ,核实担保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预测贷款风险程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调查审核工作,最后形成调查报告并填制客户调查表.第三十八条贷时审查〔核〕:信贷人员调查完成后将所有规定资料提交本公司到款审核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核〕 .审核人员根据信贷员上报的贷款,重点对贷款凭证要素,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借款人关联情况,贷款抵质押情况,贷款的合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核〕 .第三十九条贷款审批:应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审批管理制度.本公司信贷部负责贷款的受理、调查和贷后检查,风控部负责贷款的审查〔核〕 ,董事长负责贷款的审批,财务部负责贷款的发放.第四十条贷款发放:本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董事长签字的允许发放贷款的审批书发放贷款 .借款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借款合同 . 合同签订有董事长或者授权人签字生效 ,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发放的贷款必须通过转账或者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全额转入借款人的账户内.不得发放未经审查〔核〕、审批的贷款,未经审查〔核〕、审批而发放的贷款以违规贷款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一条本公司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j 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要正确使用.签订合同要保证合同文本之间的法律衔接, 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主合同从合同、贷款金额与大写金额、还款时间、借款用途等必须一致.借款合同要素不得涂改.第四十二条贷后管理:之信贷业务发生后对贷款的管理.贷后管理的内容另行确定.第四十三条贷款收回:贷款要按照借贷双方约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到期前,客户经理应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和担保还贷,借款人偿还贷款应打印还贷凭证.第四十四条经公司允许,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第四十五条借款人到期未还 ,又未办理展期手续的 ,客户经理要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并且将借款人和保证人收到通知书签字后的回执收回并妥善保管,每隔 6 个月内签发一次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障担保时效和诉讼时效.。
银行信贷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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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级信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银行信贷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2. 坚持风险可控、审慎经营、合规经营;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4.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包括信贷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回收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第五条信贷申请:客户提交信贷申请材料,银行信贷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六条信贷审批:信贷部门根据申请材料,结合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提出审批意见。
第七条信贷发放: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
第八条信贷使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银行进行贷后检查。
第九条信贷回收:贷款到期后,客户按时还款,银行进行贷款回收。
第十条风险监控:信贷部门对信贷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风险识别:信贷部门对信贷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识别,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提前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四章信贷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信贷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
第十六条信贷人员应参加银行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信贷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廉洁自律。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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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信贷是指银行放贷活动中的贷款业务,是银行业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然而,由于信贷风险的存在,银行在进行信贷业务时必须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1. 信贷政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信贷政策,即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状况确定的信贷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
信贷政策应明确规定各类贷款产品的定价原则、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
2. 客户评级客户评级是银行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和分类的过程。
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担保情况等因素,银行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以便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和额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贷前审查贷前审查是银行在批准贷款前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银行应对借款人的身份、收入状况、担保品价值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查,避免潜在的风险。
4. 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指银行对贷款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对出现逾期、欠息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5. 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控等环节,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贷风险,保障银行的资产安全和利润稳定。
二、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证贷款安全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能够帮助银行有效地辨别和评估信贷风险,避免对风险较高的借款人过度放贷,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违约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2. 提高贷款效率通过建立规范和高效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可以加强对贷款申请的审批流程和时间管理,提高贷款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将贷款资金尽快投放到真正需要的客户手中,促进经济发展。
3. 提升客户满意度有一套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通过客户评级和贷前审查等环节,银行能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给予更准确的贷款建议,并在贷后管理中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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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企业的信贷活动,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提高信贷管理效率,订立本信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信贷管理,包含资金借款、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信贷审批流程1.借款申请:借款人需要填写《借款申请表》,并供应相关的个人或企业资料。
2.审核准备:信贷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包含核实借款人身份、财务情形等。
3.信贷评估:信贷部门依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本领等因素,进行信贷评估,确定借款额度和利率。
4.决策审批:信贷部门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决策委员会,由决策委员会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贷款。
5.合同签订: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信贷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明确还款计划和利率等条款。
6.放款与监控:贷款审批通过后,信贷部门将依照合同商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并进行日常监控。
四、贷后管理措施1.还款管理:信贷部门将建立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定期与借款人进行沟通,确保定时还款。
2.风险预警:监控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含提示、催收等。
3.不良资产处理:对于逾期严重或无法回收的贷款,信贷部门将启动不良资产处理流程,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的利益。
4.合规监管:信贷部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贷活动合规,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报告。
五、信息管理与安全1.借款人信息收集:信贷部门对借款人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进行收集,包含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
收集的信息需要经过保密处理。
2.信息存储与备份:信贷部门将借款人的信息存储在安全的数据库中,并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信息访问权限:信贷部门将对借款人信息的访问权限进行管控,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略访问相关信息。
4.信息安全保护:信贷部门将采取必需的信息安全措施,包含加密传输、防火墙等,以保护借款人信息的安全。
5.信息共享与保密:信贷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对借款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信贷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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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信贷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利益,有效防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信贷组织架构1.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管理工作,包括信贷审批、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
2.设立信贷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信贷业务,对重大信贷业务实行集体审批。
3.设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信贷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保障信贷业务的安全和合规。
4.设立信贷贷后管理部门,负责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信贷风险。
5.设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6.设立风险防范部门,负责对信贷风险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三、信贷业务管理1.信贷审批(1)信贷审批委员会依据公司信贷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审批信贷业务。
(2)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制度,确保信贷审批程序合规、透明。
(3)对重大信贷业务,应进行风险评估、综合分析,确保审批决策科学、合理。
2.风险控制(1)建立风险分类制度,对不同信贷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2)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及时处置不良资产,减少资产损失。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有效防范风险。
3.信贷营销(1)建立营销渠道,开展信贷业务推广和宣传工作,增加信贷业务量。
(2)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做好客户信息管理,为信贷业务提供有效支持。
4.贷后管理(1)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实施跟踪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2)对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对逾期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保障资产质量。
四、监督检查1.建立信贷内部控制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内部流程和控制进行规范和监督。
2.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4.建立监督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信贷业务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
五、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信贷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罚。
信贷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信贷业务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4e71bb1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d5.png)
信贷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信贷业务管理工作,提高信贷业务管理水平,保护贷款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贷业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审慎的原则,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条信贷业务管理应做到合理、谨慎,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法,风险可控,不得违规操作,造成损失。
第五条信贷业务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业务安全稳健。
第六条信贷业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信贷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信贷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解释。
第二章信贷业务申请和审核第八条贷款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真实、完整的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财产证明、收入证明等。
第九条贷款申请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法、个人信用良好,风险可控。
第十条信贷管理部门应根据贷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和借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
第十一条贷款审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公平、透明。
第十二条贷款审批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或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贷款资金的,应立即停止审批,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贷款审批完成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并签订合同,明确借款人和贷款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信贷业务发放和使用第十四条贷款发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进行,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或转移用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借款人和贷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和解决贷款风险。
第十七条贷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借款人的跟踪调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464d859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86.png)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发挥着信贷资源配置的核心作用。
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进行信贷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保护金融机构利益、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信贷管理制度的定义和目的2.1 定义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内部制定并实施的信贷业务管理规则和流程,包括信贷审批、风险评估、放款、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2.2 目的信贷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信贷业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操作; 2. 防控信贷风险:通过严格的流程和规则,降低信贷业务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 3. 提高信贷业务效率:规范流程和应用科技手段,提升信贷业务的处理速度和质量。
三、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3.1 信贷审批在信贷审批环节,应设立专门的信贷审批委员会,对各类信贷申请进行评审和决策。
具体要求包括: - 明确信贷申请材料的递交要求和审批流程; - 设定信贷业务审批的权限和责任分工; - 制定信贷申请风险评估模型和评分卡体系; - 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和决策规则。
3.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信贷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建立客户信息库,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等; - 制定个人和企业客户的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 - 开展客户信用评级,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 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
3.3 放款管理放款管理是指在审批通过后,实际发放贷款并管理相关事务的环节,主要要求包括: - 设定贷款合同和担保文件的审批和签署流程; - 确保放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保贷款的合规性; - 建立放款审批和发放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3.4 监控管理监控管理是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用于对贷款的实际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主要要求包括: - 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已放贷款项进行风险监控和追踪; - 定期对贷款进行分类和计提坏账准备; - 建立贷款质量评估体系,对贷款质量进行评估和管理。
信用社(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用社(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23e3b5ad1f34693dbef3ec5.png)
信用社(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县级联社(含合作银行,下同)、基层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保函等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指省农村信用社所有从事信贷业务操作、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不含信贷员受权额度内的农户贷款)。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核准)、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七条省联社、市联社、市办事处、县级联社要设立信贷管理部,信用社相应设立信贷部门或信贷岗位负责辖内信贷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联社、市联社、市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设审查岗位,负责审查下级机构上报核准的信贷业务,核定下级机构信贷业务经营权限。
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信贷业务调查岗、信贷业务审查岗。
信贷业务调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业务审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基层信用社管户信贷员即为信贷业务调查岗,主管信贷业务副主任为审查岗,主任为审批岗。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小组)制度。
省联社、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基层信用社设信贷审查小组(简称贷审小组,下同)。
贷审会(小组)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小组)审议的事项,对有权审批(核准)人(指各级机构行政主任或被授权人,下同)进行制约及专业支持。
金融信贷公司管理制度
![金融信贷公司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51ea17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fa.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信贷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贷业务合法、合规、稳健发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二章信贷业务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分为个人信贷和公司信贷,具体包括贷款、担保、承兑、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第五条信贷业务审批权限分级管理,各级审批权限不得越级授权。
第六条信贷业务流程包括: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批、发放、监控、回收、追偿等环节。
第七条信贷业务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信贷审批应严格按照信贷政策和风险控制要求进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九条信贷发放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用途。
第十条信贷监控应持续跟踪信贷资产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第十一条信贷回收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收回。
第十二条信贷追偿应依法合规,采取多种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损失。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对信贷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项业务流程合规、高效。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信息保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379b48d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22.png)
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信贷业务的组织、申请、审批、发放、回收及贷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行信贷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信贷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五条本行信贷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第二章信贷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信贷,应向本行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信贷调查制度,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调查,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第八条本行信贷审批应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第九条本行信贷审批应坚持风险可控原则,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信贷发放与回收第十条本行与借款人签订信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本行应按照信贷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借款人发放信贷资金。
第十二条本行应建立信贷回收制度,按照信贷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收回信贷资金。
第十三条本行应建立逾期贷款管理制度,对逾期贷款采取催收、保全、诉讼等措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四条本行应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第十五条本行应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信贷资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本行应建立信贷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信贷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本行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内部纪律处分和外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第十九条本行可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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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是XXX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行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包括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本行信贷业务的各支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要求第六条:本行主要负责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本行辖区内各支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和检查监督;提供信贷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接受各支行的信贷业务咨询。
第七条:本行内设机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计划,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加强信贷管理。
董事长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一票通过权”。
二)监事会: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本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经营管理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营管理层:主要职责是制订、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信贷管理目标任务。
本行按照“审贷分离”、“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置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与调查评估、信贷客户的拓展和维护、信贷业务日常管理、组织存款、营运资金等工作。
信贷安全信贷合规管理制度
![信贷安全信贷合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224884d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d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安全管理,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经营,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信贷风险防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稳健、高效发展。
第二章信贷合规管理原则第四条信贷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信贷业务操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
(二)风险防控:强化信贷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识别、评估和防控信贷风险。
(三)全面覆盖:信贷合规管理应覆盖信贷业务全流程,包括信贷调查、审批、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
(四)责任明确:明确信贷业务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信贷业务合规经营。
第三章信贷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本行设立信贷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规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信贷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信贷合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信贷业务相关人员开展合规培训。
(三)对信贷业务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
(五)对违反信贷合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信贷合规管理流程第七条信贷合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信贷调查:对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主体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信贷业务合规。
(二)信贷审批:按照信贷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批。
(三)信贷发放:严格按照信贷合同约定,发放信贷资金。
(四)信贷使用:加强对信贷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五)信贷回收:按照信贷合同约定,回收信贷资金。
第五章信贷合规风险防范措施第八条本行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信贷合规风险:(一)加强信贷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二)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防范信贷风险。
(三)完善信贷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团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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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贷团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贷团队管理应当依法、独立、公正、谨慎、诚实原则,面向客户,充分尊重客户意愿和利益,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
第三条信贷团队管理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客观公正处理客户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创作、篡改、隐瞒事实、误导客户。
第四条信贷团队应当遵循商业合理原则,不得刻意降低所贷款项的底线,对客户进行危险程度较高的贷款。
第五条信贷团队必须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绝对不得泄露客户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信贷团队对于交易中出现的瑕疵及时进行处理,对交易中的纠纷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信贷团队依附于公司总部设立,由公司总部领导直接负责。
第八条公司总部领导应当做好信贷团队的总体规划、业务指导和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挑选、考核团队成员。
第九条信贷团队设有团队长、副团队长、高级员工、普通员工等职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信贷团队的团队长应当有丰富的信贷经验、优秀的管理能力,负责统筹和领导团队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信贷团队的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总部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信贷团队应当根据公司总部的工作安排,做好信贷客户的接待、咨询、审核、放款等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信贷团队应当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确保不发生逾期或不良贷款。
第十四条信贷团队应当在进行客户的资信调查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信贷团队应当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进行审核,不得轻信客户提供的不真实的资料。
第十六条信贷团队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总部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大额不良贷款。
第十七条信贷团队应当及时向公司总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公司总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信贷团队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公司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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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
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率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3)自然人客户: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严格准入过程: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准入过程要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分析、审查与评估、评级与授信、贷审与审批五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严格准入权限。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要坚持“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办理。
第八条实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
客户授信是公司根据客户资金需求情况、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客户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
对具备条件的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第九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咨询)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行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贷款调查。
贷款调查由公司信贷人员(贷款调查岗)负责,主要是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信贷人员受理贷款业务申请,要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品行、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并签署意见,报送贷款审查部门审查。
信贷人员要承担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二)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由公司信贷部门和风险部门负责,信贷部门对受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市场风险负责,风险部门对贷款的政策性、合规性、合法性、技术性负责。
信贷部门在接收到的贷款资料或公司自身营销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将贷款资料、审查结果提交风险部门进行再次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客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客户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贷款风险程度是否可控制,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等。
审查人员承担因审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而造成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三)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由公司贷款审批岗负责,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对是否发放贷款进行决策。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贷款审批部门和审批人要承担审批失误的主要责任。
1、基层贷审组由分管业务副总、信贷部经理、会计主管及职工代表、农民代表组成。
贷审会(贷咨会)成员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贷审会(含贷审组、贷咨会,下同)必须由7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组织召开贷审会会议。
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可列席参加贷审会,接受贷审会成员的询问,但没有表决权。
2、贷审会审批贷款应坚持以下原则:(1)集体审批原则。
70%以上成员参与有效。
(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参与审批人员中70%以上人员同意方能通过。
(3)集体负责原则。
每位参与审批的成员,审批讨论研究结束,都要签署明确的“同意发放”、“不同意发放”、“再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签意见负责。
(4)总经理一票否决原则。
对贷审会表决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贷审会表决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不得决定发放。
3、贷审会会议纪要的整理。
贷审会要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在其成员投票表决后,根据贷审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贷审会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等。
贷审会会议纪要连同有关贷款资料一并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4、被贷审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贷审会审议。
5、逐步建立和完善专家议事制度。
对大额或有疑义的贷款,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决策,保证信贷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
全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本地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一)统一标准。
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核指标。
等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当年新增贷款(不含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百元贷款收益率、不良贷款率、贷款综合风险度、单户贷款比例、支农贷款指标、信贷综合管理等。
实行百分考核,按得分情况,将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分类管理。
在评定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等级,确定不同的信贷权限。
凡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以上的信贷员一律不得核定贷款权限。
(三)定期考评。
信贷员的信贷经营管理情况一年一考核,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一年一评定。
(四)适时调整。
公司根据信贷员和信贷部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和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评结果,适时调整信贷权限。
信贷权限原则上一年一调整。
如遇发生重大违规情况或业务经营特殊需要,可随时进行调整。
具体信贷业务权限按照《大额贷款管理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实行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具体按照《贷后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
贷款第一责任人是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对贷款质量负责,承担贷款最终收回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一责任人应当独立判断市场风险,有权决定贷款是否进入后续审批程序,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其贷款调查及贷后管理的指令和干预。
贷款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在贷款借据上签字注明。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信贷员,其他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承担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
第十三条实行贷款分环节主责任人制度。
办理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一)信贷部审批的贷款。
包片和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下同)为调查主责任人和贷后管理责任人;分管业务的部门经理为审查主责任人;分管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
(二)贷审会审批的贷款。
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调查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信贷部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参与审查人员为审查次责任人;贷审组、贷审会、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其他委员为审批次责任人。
第十四条尽职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信贷工作尽职调查岗,该岗位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信贷、法律、财务等知识,依诚信和公开原则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定的尽职调查工作。
各级部门应定期评价与确定信贷各环节工作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对未尽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其各环节的责任界定、责任追究或责任免除,按照《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和等级管理制度。
所有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取上岗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聘用;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信贷工作。
上岗资格有效期3年。
已取得上岗资格的信贷人员,按照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定,实行等级管理。
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的事权,享受不同的待遇或不同的工资标准。
等级评定每年1次,由信贷部负责组织。
第十六条实行信贷“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和项目发放贷款;(二)不准向村组发放贷款;(三)不准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四)不准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贷款;(五)不准发放冒名贷款;(六)不准采取化整为零等各种形式发放垒大户贷款;(七)不准发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贷款;(八)不准超权限、逆程序、跨地区发放贷款;(九)不准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授信额度;(十)不准向员工亲属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
第十七条实行劣质客户退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信贷部应采取果断措施,在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后,将其淘汰出客户群体。
(一)自身和所在的行业属国家明令限制的客户;(二)已明显出现无发展前景,经营和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亏损严重,对农信社等债务无法偿还的客户;(三)恶意逃废和悬空农信社债务及有损害农信社利益的客户;(四)厂垮人散,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客户;(五)极不讲信用,已被银行同业公会等机构列入制裁单位,上了“黑名单榜”的客户等。
第三章客户对象与基本条件第十八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