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安徽大学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大学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大学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人:财务处发布时间:2017-01-03 阅读次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安徽省《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安徽大学名义取得的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非财政性科研项目预算按合同约定编制,合同没有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在确保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

非财政性科研项目预算须填写《安徽大学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经院系、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非财政性科研项目支出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支出。

主要包括科研业务费、设备费、劳务与咨询费、外拨经费和其他业务费。

1.科研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数据采集费等。

2.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而发生费用。

3.劳务与咨询费:是指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劳务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咨询费、鉴定费、评审费等。

4.外拨经费: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完成指定工作所支付的科研协作经费。

安徽 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安徽 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安徽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本文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e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s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作为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受益者,我深切感受到这一项目对于培养和激励青年人才的重要意义。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所在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教育厅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数字一律填写阿拉伯字。

二、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必须是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
研资助计划期间所取得的结果。

三、“所属学科”应与本项目原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相一致。

四、项目负责人因出国、出差,可委托合作者填报。

五、本报表应于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送交教育厅人事处。

一、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计划
二、完成项目情况
三、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完成论文、论著目录
2.本表如填写不下,可按同样格式加页。

3
四、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目录
2.本表如填写不下,可按同样格式加页。

4
五、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财务决算表
六、人事处审核意见
七、学校意见。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1.为了加强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制定了此办法。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funds for Anhui Province's ke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lans, this methodhas been established.2.该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

This method applies to financial departments and relevant units at all levels in Anhui Province.3.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财政部门规定。

The management of fund usage shall comply with relevant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the regulations of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of Anhui Province.4.本办法所指的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是指由安徽省政府确定的具有战略意义和重大影响的科技攻关项目。

The ke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lans referred to inthis method refer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s of strategic significance and great impact as determined by the 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5.各单位在申报、评审、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Units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s of openness, fairness, and impartiality during the process of application, review,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6.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将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

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汇总

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汇总

校政〔2012〕43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安徽理工大学校内津贴(科研津贴部分)改革暂行办法(修订)科研津贴第一条科研津贴的设置科研津贴包括:科研项目津贴、科技论著津贴、科研奖励津贴、标准奖励津贴、专利等知识产权奖励津贴、科技成果转化津贴。

各项津贴均按自然年度计算。

第二条科研津贴的申报方法科研项目第一承担人、论著第一作者和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各类津贴,并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学院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分配办法,确定项目组每人的津贴份额。

一、科研项目津贴第三条科研项目津贴的范围科研项目指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主持的纵向项目,科研项目经费指当年到校经费数。

第四条科研项目类别科研项目类别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类,具体分类标准见表一。

第五条科研项目津贴标准A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20%;B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15%;C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5%;D类项目的津贴额为每年到位经费的3%。

第六条科研项目津贴发放条件项目的经费必须划入我校银行账号、在科技产业处备案、按学校的规定缴纳管理费。

科研经费从我校财务账号划拨给外单位,转出的经费数额不计算相应的津贴。

科研项目津贴,到账后提取一半,结题时提取剩余部分。

在立项通知书或协议书、合同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的项目,另一半科研项目津贴不再发放。

不同级别的同一项目,课题为同一主持人的,按最高额发放科研项目津贴,不重复发放。

二、科技论著津贴第七条科技论著指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著。

在市级及以下报纸上刊登的报道、照片、画作等一律不计入科技论著范畴,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应该是学术及理论性文章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其级别由科技产业处认定。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

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六)向省教育厅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1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及有关附属医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46号),经高校组织编制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现同意各高校按照2022年度科研计划进行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各高校要以年度科研计划为牵引,强化有组织科研,促进学校紧贴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的历史使命,适应、支撑、引领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围绕高峰学科,依托高端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激发创新活力;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凝练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高校要建立科研计划执行机制,要加强对科研计划中立项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人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为争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供支撑。

同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与评价,进一步强化质量和绩效导向,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下一步将对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和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要认真对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2017〕2号)相关要求,组织计划内相关团队和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单位同时要总结2022年科研计划编制的经验,改进不足,于年底前启动本单位2023年科研计划编制工作。

二、严格落实项目经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皖教秘科〔2022〕146号文件要求落实项目支持经费,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修订完善学校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XX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人才培养,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XX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包括计划项目和自筹项目。

第二章经费来源和资助额度第三条每年由学校从科研事业费划出20万元以上作为计划项目科研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节余经费累积进入科研发展基金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计划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招标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重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一般项目最高不超过6000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000元。

以上资助经费均含后续向上一级别项目申报相关费用。

第五条鼓励学院从发展基金中划出资金用做科研发展基金,作为校级自筹科研项目(以下称自筹项目),自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结题要求按照一般项目执行,每个学院自筹项目每年不超过5个。

自筹项目不纳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范畴。

第三章资助范围和条件第六条校级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公开竞争,择优资助。

第七条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第八条招标项目:学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结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目标,就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招标项目,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创新性、紧迫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发展性原则,选定招标科研项目,设定具体研究内容、目标和成果,向全校公开招标。

此类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校在岗教师。

第九条重点项目: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而开展的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申报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预研课题;有重大应用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能提供有益的决策咨询作用的研究。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一、引言青年教师是任何高等院校的宝贵资源和未来的希望。

为了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青年教师的发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制定了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1. 设立目的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的设立旨在提供资金支持,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和专业发展,促进其全面成长。

2. 资助范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的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学术研究项目- 学术会议参会资助- 学术论文发表资助- 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资助3. 资助条件和申请程序- 青年教师需满足基金会设定的资助条件方可申请资助。

- 申请者需填写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计划、预算、个人简介等。

- 所有申请均需通过所在高校的审核,并获得基金会的最终批准。

4. 资助评审与管理- 申请材料将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资助决策。

- 资助获得者需按照约定的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执行,并提交相应的报告。

- 高校将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向基金会汇报项目进展。

三、青年教师奖1. 设立目的青年教师奖的设立旨在表彰在教学科研和专业发展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以激励他们为高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成绩。

2. 奖项设置- 先进个人奖:表彰个人在教学科研或专业发展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

- 优秀项目奖:表彰在教学科研或专业发展项目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青年教师团队。

3. 提名与评选- 高等院校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评选将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贡献、影响力和创新性等方面。

4. 颁奖与激励- 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 获奖者将受邀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活动,并有机会与国内外优秀学者进行交流。

四、管理机制与责任1. 管理机构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的管理工作由高等院校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共同承担,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管。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皖科基奖〔2020〕16 号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皖科基奖〔2020〕16 号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修订了《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7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资助体系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第五章资助与实施第六章结题第七章监督与管理第八章附则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

第三条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省财政拨款。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省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引导鼓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出资共同设立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四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激励创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五条确定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省基金项目采取定额资助方式,资助经费核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依托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皖教秘科〔2022〕182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8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促进高峰学科内涵式发展和整体实力提升,优化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三章经费分配第四章支出范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提高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质量导向、突出学科;科学规范、灵活高效;注重绩效,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峰学科建设经费,是指《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确定的Ⅰ、Ⅱ、Ⅲ类高峰学科财政支持经费及高峰学科建设有关的其他项目经费。

第三条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由省级财政在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加快推进高峰学科建设,重点突破、以点带面、补强短板、精准发力,分层分类建出水平、建出特色。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皖教办〔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24〕27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2017年发布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皖教科研〔2017〕1号),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5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类别第四章申报第五章评审第六章管理第七章鉴定第八章经费第九章附则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为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0〕17号)的精神,结合委厅机关“三评一赛”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作用。

第三条立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搭建教育科学研究平台,凝聚教育研究力量,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凝聚教科研力量,探索教育规律,提供决策建议,改进教学实践,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工作,制定实施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8.05•【文号】财教[2009]173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二○○九年八月五日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为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

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高校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科研经费长效支持机制;(二)自主安排。

高校是基本科研业务费具体使用管理的主体,由学校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安排使用;(三)公开公正。

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青苗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支优秀的青年教师队伍,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进一步规范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优秀老教师“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接受导师的指导(一)2018年以后来院工作或2018年以后从其他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且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二)35周岁(含)以下、未曾接受过导师指导者;(三)特殊情况下,经系(部)集体研究讨论,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能力和(或)科研能力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第二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通常为两年。

从2018年起,每年选拔若干对教师结成导师制师徒对子。

第三条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

(二)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或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个别专业也可由优秀的讲师担任。

(四)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科研获奖者优先。

第四条导师应履行的职责(一)对青年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二)帮助青年教师确定发展方向,拟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培养计划书必须包括培养的目标或预期取得的成果,具体任务,日常工作要求,以及导师指定的需要完成的任务;(三)指导青年教师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熟练把握各教学环节(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答疑、考试等),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指导青年教师完成课堂教学实践;(四)指导青年教师申报各类课题,并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带领青年教师接触行业,参与行业服务活动第五条导师选拔程序(一)根据导师的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各系(部)推荐导师人选;(二)人事处进行基本资格审核,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是针对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创新的一项专项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青年教师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科研项目,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一、申报条件1. 年龄:申报人应为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2. 学历: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 职称:申报人应为副高级别及以下职称;4. 任职时间:申报人应在学校工作满2年以上;5. 科研成果: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二、申报方式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交《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 评审流程:经过初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三、资助标准1. 资金总额:根据学校的经济情况,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2. 资助范围:资助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实验室设备购置费用等;3. 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注意事项1. 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请指南,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 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研究内容、目标、方法和预期成果等,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3.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执行与管理1. 项目执行:获得资助的项目应按照计划进行实施,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进展情况;2. 项目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获得资助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六、结语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项目为青年教师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平台。

通过该计划,青年教师可以开展自己感兴趣的科研项目,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也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做出了贡献。

希望更多的青年教师能够积极参与到该计划中来,共同推动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教秘人[2004]08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加强“资助计划”项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计划”是为贯彻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速培养和稳定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知识结构,促进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提高师资水平,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而设立的。

第三条“资助计划”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在省属高等学校分批精选青年教师,以项目资助方式支持开展科学研究。

资助项目所需经费除由省教育厅拨款外,有关学校应按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支持。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条件
四条“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省属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教师;
2、在申请当年1月1日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科研发展潜力。

第五条“资助计划”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研究前景较好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利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

2、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具备能够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条件。

3、已经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同类型课题以及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资助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课题组应有科学合理的组合,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

原则上项目课题组成员为一人的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资助计划”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

第七条学校人事处负责“资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指导。

第八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在接到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后,向所在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

同时应有两名同行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推荐,填写《“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第九条学校人事处和科研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就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进行初审,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水平、学校学科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第十条学校人事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意见,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省教育厅根据“资助计划”资助范围和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二条省教育厅聘请省内高校知名专家组成“资助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根据“资助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资助计划”。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申报项目批准后,省教育厅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核拨到有关学校,由资助对象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六条“资助计划”项目的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金额的5%,各单位不得重复提取或超额提取项目管理费。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资助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人事处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资助对象在资助期间,每年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技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社政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十九条资助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资助对象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相关研究成果,经学校审核后报送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技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社政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十条省教育厅实行目标管理,中期检查,终期验收评估。

第二十一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资助对象不得更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资助对象,终止资助。

1、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学校教学、科研岗位,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
作;
2、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

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
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资助金额:
资助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说明
1. 本报告为项目检查的依据,请认真如实填写。

2. 本报告每年度须填写一次,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3. 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页附上;若有其它总
结说明材料,亦请附上。

4. 本报告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送交教育厅人事处,
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研处或社政处。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
总结报告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数字一律填写阿拉伯字。

二、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必须是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期间所取得的结果。

三、“所属学科”应与本项目原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相一致。

四、项目负责人因出国、出差,可委托合作者填报。

六、本报表应于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送交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研处或社政处。

所在单位:
推荐者: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话:
推荐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推荐书前,请先查阅《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在推荐意见栏内,请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介绍被推荐者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科学作风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成果,并对其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学术思想、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研究工作基础等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三、封面学科名称须与《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一致。

四、如书写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