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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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XXXXXX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保障、激励、约束相统一,企业年金与员工个人贡献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年金总体保费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投,效益差时少投或暂不投;员工的企业年金保费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建立条件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经营性亏损,或未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暂停缴交。

(三)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承受能力不足时,应根据情况实行下浮或者暂停。

(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三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一)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在岗员工:集团总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分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已与集团公司签订《企业年金管理委托协议》)在岗员工:XX公司、XX 公司、XX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国家的养老金体系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企业年金计划的建设。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愿设立并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费的一种养老金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更稳定和可靠的养老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养老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争力,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

二、方案内容1.参与人员本方案面向全公司正式员工,包括所有的固定制、长工制和执行制员工。

2.缴费规定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公司规模,制定以下的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企业年金计划由公司全额缴费,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X%。

-员工缴纳比例:员工个人可自愿缴纳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Y%。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资总额自动代扣员工的个人部分,在工资发放时一并缴纳。

3.缴费方式员工个人部分的企业年金缴费将在工资发放之时,根据员工的意愿代扣发放。

企业年金计划资金将由公司统一管理并投资。

4.养老金计算企业年金计划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员工的养老金数额:-养老金数额=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年限×平均工资×X%。

这里,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年限指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年数与公司工作总年限的比例,平均工资指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年限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5.养老金领取员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例如60岁)后,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参与年限,即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养老金。

员工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分期领取,具体领取方式将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确定。

6.退出规定员工因各种原因(例如离职、退休、死亡等)退出企业年金计划时,已缴费部分将按照员工的退出原因和年限计算相应的退休金数额。

具体计算方式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7.投资管理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将由公司专门设立的投资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和投资。

投资管理小组将根据市场行情和风险偏好,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调整。

8.信息披露公司将定期向所有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披露相关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金领取规定、投资管理情况等信息,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员工的知情权。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附加福利,旨在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经济支持。

制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是企业管理者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范本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管理者们对企业年金制度有更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1. 企业年金实施目的。

企业年金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2. 实施对象。

企业年金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3. 实施方式。

企业年金实施方式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种形式。

基本养老金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而补充养老金则由员工自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补充。

4. 实施条件。

员工在享受企业年金福利之前,需要满足企业规定的一定工作年限和退休年龄条件。

5. 实施程序。

企业年金实施程序包括员工申请、企业审核、资金划拨等多个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

6. 实施监督。

企业年金实施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的情况。

7. 实施效果评估。

企业年金实施后需要对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资金使用情况、福利覆盖率等指标,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企业年金制度。

三、结语。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的制定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年金制度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员工则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更稳定和可靠的福利保障。

希望本文所提供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能够帮助各位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为企业和员工共创美好未来。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年金方案》模板

《企业年金年金方案》模板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XXXX公司公司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5)第三章企业年金计划的参加与退出 (6)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分配办法 (7)第五章账户管理 (10)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权益归属和待遇的计发、支付 (13)第八章中止缴费处理 (17)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9)第十章方案的修改和终止 (22)第十一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公司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薪酬福利体系,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X X公司建立企业年金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及其市场发展和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XX公司经济效益确定缴费水平,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与公平;(二)坚持企业自愿与民主协商的原则。

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协商程序确定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三)坚持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的原则。

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的最佳结合;(四)坚持集中统一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XX公司统一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统一报省国资委审批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统一选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集中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基金。

XX公司所属各单位按XX公司规定的规范程序操作。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申请日期: 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参加人员围 (4)第三章资金筹集 (5)第四章账户管理 (6)第五章基金管理 (9)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9)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3)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第九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0号);(五)《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企业自愿和协商的原则;(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围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围企业自己确定);(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三)自愿参加。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篇: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好范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云南省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2006年1月1日起及以后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已满,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司在职职工(含内退和待岗人员)。

第五条200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出名、自动离职的人员,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公司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公司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公司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一)公司缴费每年按本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缴纳,其中5%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并在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

列支渠道为:(1)经营成本;(2)当年或历年结余的应付工资总额或福利费;(3)董事会决定使用的其他渠道来源的资金;(4)国家、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渠道列支的资金。

(二)职工个人缴费按公司供款数的10%缴纳。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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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申请日期: 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 参加人员范围4第三章..................................................................................................... 资金筹集5第四章.................................................................................................. 账户管理6第五章..................................................................................................... 基金管理9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10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12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13第九章附则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企业管理资料-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文档范本

企业管理资料-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文档范本

XX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笫1章总则第1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81号)以及《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事业单位凝聚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第2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或者机构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或者机构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相关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事业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3、公司或者机构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或者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事业单位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或者机构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事业单位年金水平的高低.笫2章实施范围笫3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1、本企事业单位职工;2、满足1定工作年限(1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笫4条参加职工的权利: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或者机构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的供款;5、由于公司或者机构内部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事业单位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笫5条参加职工的义务: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如果发生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者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3章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第6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企事业单位缴费.本方案中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久睦区,健期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企事业单位应付福利费或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1: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费用由企事业单位从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税后工资中代扣.3、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所得收益.笫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分别按下列方式和比例进行计提、分配: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主要考虑工作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在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各因素应综合平衡考虑.具体分配公式: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金额=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总额X 该职工的缴费系数/所有职工的总缴费系数其中:该工作人员的缴费系数二岗位系数十工作年限系数第4章管理方式第8条企事业单位成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或者机构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各项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或修改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年度经费预算确定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提取比例和计发基数;监督受托人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接受工作人员关于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咨询;定期向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的工作人员通报企事业单位年金运作情况.第9条在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配套政策出台后,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减少风险,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将在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基金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专门经办机构进行管理,任何企事业单位和某工作人员个人均不得违规使用.第10条委托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时,必须在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资格的专业机构中选择,管理和投资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进行管理和投资运营.第101条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的监管.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业务监管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将基金和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情况向职工公布,并接受职工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年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审计.第102条受托人在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第5章账户管理第103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其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用于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缴存部分的年金的管理和发放;公共账户可用于优秀工作人员的奖励、特殊补偿或其他用途,同时用于归集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具体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第104条由账户管理人负责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公共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1、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进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账;2、企事业单位缴费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4、企事业单位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尾差的处理;5、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的领取方式;6、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7、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维护与更新.第105条参加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该工作人员在本方案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随同转移至其所加入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账户中进行管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1:1、参加工作人员未参加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新单位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2、参加工作人员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则该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可转入保留账户,待新单位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或工作人员升学、参军期届满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保留账户所产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由工作人员某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第106条当参加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满足下列条件时,将注销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1、参加工作人员在领取完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2、参加工作人员在退休前死亡或在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的,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笫6章投资管理第10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贝IJ,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第108条投资管理人负责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理.第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必须遵循国家下列政策法规:(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事业单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第7章待遇支付第210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1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得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前去世;3、出境定居.第2101条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职工退休前死亡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和死亡所在医院出具证明,由其指定受益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工作人员出国定居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由本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1次性支付给本人.第2102条自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建立开始,职工提出辞职(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两种情况),对于离职工作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的权益归属如下:职工被公司或者机构解聘(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两种情况),解聘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某工作人员个人所有;职工因违反公司或者机构相关规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开除与除名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事业单位所有.按上述规定扣除的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归集于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账户中,进行重新分配.第2103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时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职工也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撤回或修改指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2104条凡试行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后退休并享受了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规定待遇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事业单位年金之外再支付福利性补贴.第8章方案调整与缴费终止笫2105条本方案在运行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方案或企事业单位缴费水平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方案调整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2106条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政策变化,对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中不符合新政策的条款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报所属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第2107条企事业单位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以下情形之1:1、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关闭破产等情况;2、本企事业单位半数以上工作人员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或暂缓缴费,等消除以上情况后再恢复缴费或补缴缴费;如果无法消除以上情况,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最后终止缴费.企事业单位决定终止本方案,须报劳动行政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第2108条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1即终止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年金的缴费.1、工作人员提出调动、辞职申请的;2、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某工作人员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3、工作人员因劳动合同到期离开公司或者机构的;4、工作人员因公司或者机构原因被辞退或劝退的;5、工作人员出境定居的;6、工作人员正常退休的;7、工作人员在退休前去世的.笫9章附则第2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规章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范围内的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或退出,并签订正式协议.企事业单位或职工对本方案产生歧义或发生争议时,由企事业单位或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不1致的,由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进行仲裁.第310条本方案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备案复函之日起实施.笫3101条本方案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或者机构有关年金规定的调整而适时修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范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范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深圳市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1、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2、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缴交或者暂停缴交年金费用;公司缴费向员工个人账户分配时与其岗位、贡献、年龄、本企业工龄等挂钩,保持合理差距。

3、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公司自愿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通过,员工自愿加入本企业年金计划;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方案,以保证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深圳市企业年金政策调整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公司年金方案。

第四条建立本方案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4、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参加本方案的人员范围:1、在册在岗且档案在公司管理的员工;2、由公司外派到非控股公司工作,且外派公司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员工。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试用期或见习期满。

第三章 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企业的权利:1、召集员工代表共同讨论制定、调整、终止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2、代表员工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从员工税后工资中代扣个人缴费。

公司(集团)企业年金方案

公司(集团)企业年金方案

公司(集团)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集团范围内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根据《ZHRMGHG劳动法》、《ZHRMGHG信托法》、《ZHRMGHG 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3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X分配〔2X〕X号)、《关于X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X分配〔2X〕X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职工薪酬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职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与个人业绩挂钩,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适度倾斜。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二)量力而行、适时调整原则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及企业年金缴费水平应与企业经济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企业应根据企业经济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缴费水平。

(三)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确保基金在高度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收益。

(四)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本方案由公司统一制定,各成员企业可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二章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条件第五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完成企业或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年金支付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X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4)第三章资金筹集 (5)第四章账户管理 (6)第五章基金管理 (9)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9)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第九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_________ 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三)自愿参加。

第六条参加人的权利。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一)达到法定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二)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序言1.1编制目的本方案的编制目的是为了为公司员工提供一种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公司年金计划,为员工提供退休、离职、残疾等情况下的经济保障和福利待遇。

1.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1.3方案执行机构公司设立年金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方案的执行与管理。

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组成,由公司董事长兼任主席。

第二章企业年金计划概述2.1年金计划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灵活、可持续的退休福利计划,使员工在退休后能维持其生活水平,并提供适当的离职及残疾保障。

2.2方案设计原则(1)公平性:年金计划的设计应确保所有员工在离职、残疾、退休等情况下能够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论其职位、薪资水平、工作年限等。

(2)透明度:年金计划的管理与运作应具备透明度,确保员工能够了解个人和公司共同缴纳的年金数额,以及年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3)可持续性:年金计划的设计应具备长期可持续性,确保经济状况良好的员工能够按时领取退休金,并保证年金基金能够满足其他需求。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3.1设立方式公司将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确保员工的福利金得到适当的投资与积累。

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自行与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同时允许员工个人自愿缴纳企业年金。

3.3投资运作年金基金将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运作,确保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四章企业年金领取4.1领取资格(1)退休员工:年满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

(2)离职员工:离职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领取企业年金。

(3)残疾员工:员工如因事故或疾病致残,经鉴定属于残疾,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

4.2领取方式企业年金可按月领取,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

领取金额根据员工个人缴纳年金的金额和工作年限进行计算。

第五章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与监督5.1年金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年金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方案的执行与监督。

5.2委员会职责(1)制定年金计划运营与管理的相关规则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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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第八条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和缴费按国家与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

1、企业年金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缴纳或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2、企业年金费用提取和分配。

(1)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2)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3)企业缴费部分向职工个人帐户分配资金时,可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职工的岗位、贡献、工龄等相关因素,适当拉开档次,但最高不得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 倍。

3、企业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允许的列支渠道列支。

其中:
(1)工资总额4%以内,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其余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

今后国家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时,按国家新政策规定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4、企业年金缴费的时间:当年提取的企业年金费用在次年缴纳。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九条账户的建立与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由具备企业年金帐户管理资格的机构为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开
设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内容包括:
1、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记账;
2、企业缴费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
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
4、企业年金待遇支付;
5、涉及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个人账户的转移: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则该职工的个人账户可转为保留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

保留账户代管期间,其企业年金管理费用与本企业在职员工一致,但其账户管理费由职工个人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个人帐户的注销: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积累额按规定领取完后,可注销该账户。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十二条成立年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由企业负责人、相
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企业负责人任管委会主任。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或办公室、财务部等)。

年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企业年度经费预算拟定企业年金的缴交基数;(2)组织修订企业年金方案;(3)拟定企业年金计划;(4)选择受托人、签订相关协议;(5)监督企业年金运营,定期向职工报告账户信息,包括缴费额、投资收益额、资金积累额等,保证基金的安全;(6)有关企业年金的其他事务。

第十三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1、企业缴费;
2、职工个人缴费;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在个人账户的分配: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投资收益按个人账户本金所占本企业基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并记入个人账户。

第六章待遇支付
第十五条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退休前身故;
3、出国定居。

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领取。

第十六条支付方式:企业年金待遇可由职工选择一次或定期领取,定期领取的其余额分享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如受益人在领取年金前身故,其个人账户的年金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本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
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

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机构作为帐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资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策略,定期编制相关的企业年金管理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企业。

第二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费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在企业年金管理合同中明确说明。

第二十二条职工对本方案产生歧义或发生争议时,由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企业可对本方案进行提出修改:
1、企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上限;
2、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
3、企业年金方案的某些条款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

第二十四条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需由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重新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企业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以下条
件的可以中止缴费: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破产等情况;
2、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
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

第二十六条出现不可抗拒力量时,根据国家规定由企业决定企业年金是否继续缴纳。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由企业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之日起开始实施。

缴费时间追溯至。

_______ 年
备注:该企业年金方案仅供参考,企业可根据《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中的企业年金方案指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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