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商品细则(公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退换商品公示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商城售出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办理退换货:

1.售出的商品无质量问题,在15日内不脏、不残、未洗涤、保持原质原

貌,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均可退换。

2.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计量、卫生、安全等规定的,购销

双方有争议,不能直接判定有质量问题的,依照国家检测部门或执法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处理,确属质量问题的,凭国家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根据顾客要求予以退换,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3.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退换商品时需按原购买方式办理,并出示原购买时使用的相关卡、证,

使用银行卡结账的商品,银行将直接退到您的账户,自办理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到账,办理时需出具购物小票、刷卡单和您结账时使用的银行卡。

5.团购物品请出示相关凭证和联系相关销售人员处理退换货事宜。

6.促销期间购买的商品需退换时,应退回相应的促销得利。

二.商城售出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换:

1.无购物凭证及保修单,票货不符,涂改凭证的。

2.已表明实际处理原因的商品。

3.售后使用不当,保管不当,导致商品损坏的。

4.因顾客自行拆解商品导致损坏的。

5.商品使用期已超过三包期限的。

三.无质量问题的下列商品(特殊商品)不予退换:

1.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商品,包括食品、保健品、烟酒、化妆品、洗涤用

品、护理用品等。

2.泳装、内衣、内裤、袜子等贴身服装。

3.消耗类商品、感光材料、打火机及消耗材料、电池等。

4.照摄器材、数码视听商品、图书、音像制品等。

5.工艺品、金银珠宝饰品、眼镜、钟表等。

6.婴儿用品、儿童玩具类、充气类商品。

7.拆开剪断或其他现场表明的商品。

8.大型健身器材类商品。

9.高档商品:如:高档手表、高档服装等商品。

10.销售时已经注明“特价处理不退不换”字样的商品。

11.所有已经拆开包装的商品,已经组装过的商品,已经修改过的商品(包

括修改裤长)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