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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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6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6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6个重要事项
1.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营业范围
2. 公司股本总额及股东的出资比例
3. 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
4. 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
5. 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6.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权益保护办法
7.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和权力分配
8. 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办法
9.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权力
10. 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方式
11. 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管理办法
12. 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
13. 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4. 公司的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条件和方式
15. 公司的重大合同签署和履行办法
16. 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政策
17. 公司的员工福利和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18. 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19. 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20. 公司的内部沟通和信息披露政策
21. 公司的业务扩张和合作伙伴选择原则
22. 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资金运作政策
23. 公司的税务管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
24. 公司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25. 公司的分配利润和税费处理办法
26. 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终止程序。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公司章程是一份具体规定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文件,它是公司运营的基本依据。

公司章程在公司设立时即建立,对公司的各方行为、权利、义务等进行规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司章程中有很多事项可以进行自由约定,下面列举了23个重要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2.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约定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其他形式。

3.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约定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

4.公司的股东:可以约定公司的股东,以及他们的股份比例。

5.股东之间的关系和权益:可以约定股东之间的权益、换股权等。

6.公司的监事:可以约定公司是否设立监事,并规定他们的权力和职责。

7.公司董事和高管:可以约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

8.公司的决策机构:可以约定公司的决策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9.公司的经营决策:可以约定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和权力分配。

10.公司股权的转让:可以约定公司股权的转让条件和程序。

11.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约定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比例。

12.公司的融资和债务:可以约定公司的融资方式和债务管理。

13.公司的合作和竞争:可以约定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和竞争的方式,以及竞业限制。

14.公司的财务管理: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审计制度。

15.公司的员工管理:可以约定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福利待遇等。

16.公司的知识产权:可以约定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17.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约定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违规处罚。

18.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可以约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责任分配。

19.公司的资本变动:可以约定公司资本增减、股权转让和股权融资等事项。

20.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约定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和程序。

21.公司的纳税和财务报告:可以约定公司的纳税义务和财务报告要求。

22.公司的审计和监督:可以约定公司的审计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的法定和意定事项主要如下:
法定事项是指法律规定的必须载入公司章程的事项,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时间等。

这些事项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信息,也是公司合法运营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载入公司章程。

意定事项是指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事项,通常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等。

这些事项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意愿进行约定,是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重要依据。

在公司章程的制定过程中,除了按照法律规定载明法定事项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适合公司的意定事项。

同时,也需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公司章程的法定和意定事项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长期发展。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业
务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治理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必须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以下是一
些常见的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1.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可能
的别名。

2. 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等。

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规定股东的
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

4.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权益,包括分红方式、股东行
使表决权的方式等。

5.公司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如董事会、监
事会、执行董事等,以及各个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6.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主营业务
和辅助业务。

7.公司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时间、分红比例、分红对象等。

8.股东出资和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方式,
并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和程序。

9.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责任和权益分配方式。

10.公司对外担保: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限额和条件。

11.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条件。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的运作。

它记录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各项管理规定。

下面是公司章程约定的一些重要事项,以及对每个事项的解释。

1.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公司章程首先明确了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

准确的公司名称是确保公司合法经营的前提,而注册地则决定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适用法律的范围。

2.公司目的和业务范围:公司章程约定了公司的主要业务目的和经营范围。

这是为了确保公司在合法经营的同时,还要管理和发展其核心业务。

3.公司股本结构: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的股本结构,包括股权比例、股东权益和股权转让规定等。

这是为了明确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股权的流通和变更方式。

4.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形式、职权和任职方式等。

这有助于确保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制有效运转,保证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章程约定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和权限。

这包括董事会的会议、决议和表决规则,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职责等。

通过这种规定,公司可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6.公司财务和利润分配: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政策。

这涉及到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程序以及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方式等。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公平地分配公司利润。

7.股东会议和股东权益:公司章程约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以及股东的权益和利益保护。

这包括股东的表决权、议案提出和表决方式等。

通过这种规定,公司可以保护股东的权益,促进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赢。

8.公司合同和合作规定: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合作和签订合同的程序和规定。

这涉及到公司的商业行为、竞争限制和合作伙伴责任等。

通过这种规定,公司可以确保合同和合作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9.公司变更和解散程序:公司章程约定了公司变更(如股本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和解散的程序和标准。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哪些事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哪些事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哪些事公司章程被称为公司宪法,在公司内部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公司章程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设立有限公司的章程需要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9)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4. 股东会行使除职权除法定之外,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5.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如何行使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权。

公司章程6.除法定之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法定的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时规定公司内部组织、运作、管理等方面的一份法律文件,它是公司的基本规则和行为准则。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以确保公司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公司的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以指导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方向。

3.股东权益和股东行为限制: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的权益和股东的行为限制,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规范股东的行为和义务。

4.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规定董事的任职方式、任期和权力,以及管理层的组织和职责。

5.公司决策机制和会议制度: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决策机制和会议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级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方式和投票规则。

6.公司财务制度和分配原则: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分配原则,包括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和分红政策等,以保证公司财务的透明和稳定。

7.公司股权管理和转让规定: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股权管理和股权转让规定,明确股东的股权投资、转让和受让的条件和程序,并规范股东间的权益和义务。

8.公司治理机制和监督机构: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治理和监督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等,以监督和调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9.公司分立、合并和解散的程序和条件: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分立、合并和解散的程序和条件,以保证这些活动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10.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和生效时间,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总之,公司章程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规定公司内部组织、运作、管理等方面的事项,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哪些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资本。

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资本的20%,且为后续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采取认缴资本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归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

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股东根据工程的开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局部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置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特征,股东间的彼此了解、相互信任是合作的根底。

基于此,当股东间转让股权时,因不会引入新的股东,故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因会引入新的“陌生”股东,故赋予其他股东优先受让以排除“陌生”股东进入的权利,但同时又设定此类优先受让应是“同等条件下”的,以防止转让人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我们知道,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参与者需求各异,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制度设计。

欲顺应此种实际需求,法律需减少对公司自治的干预,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设计其需要的治理规则。

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

5、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章程各个机构的权限和职责。

例如,公司的章程可以约定董事会的成员人数、董事的选举和罢免程序、董事会的开会程序等。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监事会的成员人数、监事的选举和罢免程序、监事会的审计程序等。

二、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股东的分红权和转让权等。

例如,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通知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方式等。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股东的股东合作协议,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业务范围。

例如,一家科技公司可以约定其业务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一种特定的高科技产品。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收缩的程序和要求。

四、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决策程序。

例如,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决策程序和授权程序等。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要求。

五、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例如,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度、股权激励制度等,以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总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可以规定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业务范围、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自主约定有助于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一系列强制性规定,但也有一些事项是可以自主约定的。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进行整理,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公司的内部运营。

首先,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

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以及它们的职权、权限和责任。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公司的决策机制、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

其次,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公司具体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以及经营方式、战略方向和发展目标。

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竞争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三,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股本的金额、股东的认缴和实缴资本,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和转让规则。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议程和决策程序。

第四,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利益保障机制。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配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时间和方式。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员工的福利待遇、股份购买和期权激励计划,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激励他们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准则,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

这些约定有助于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其他一些与公司管理和经营相关的事项。

例如,公司可以约定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培训计划、社会责任义务和环境保护政策等。

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并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总结起来,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涵盖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利益分配、财务管理和其他一些管理和经营相关的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根本大法”,对一个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不够重视,用的多为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章程模板,俗称“傻瓜章程”。

这样的章程内容基本全部照搬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体现股东意志的个性化约定,很难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其实,公司章程除了公司法规定的必须记载的事项外(《公司法》第25条),还可以对很多事项进行自由约定,这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在很多条款里都写明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更多的意思自治。

下面笔者将对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进行介绍,希望对公司、公司股东有所帮助。

一、出资期限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要求已经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了对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有特殊规定外,对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没有做强制性要求,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的状况和对资金的需求对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做出合理的约定。

二、股东权利1、分红权股东成立公司或对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获得回报,分取红利。

但在司法实践中,股东要求公司分红必须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证明其他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行为。

这样的条件在公司不主动向股东分配红利的情况下,对要求分红的股东来说是非常苛刻的。

因此,建议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里对分红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约定清楚分红的期限、数额、计算方式等。

2、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一般规则,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比例在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指各股东认缴出资的比例。

在实践中,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人头或者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等方式行使表决权,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公司章程四项条款

公司章程四项条款

公司章程四项条款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
二、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广告宣传等。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

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出资时间需在公司成立前支付。

四、公司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乙双方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3.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甲、乙双方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公司议事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大事项

导读:本文总结了企业法中可由企业章程或者股东自行约定旳几种重要事项,波及到企业旳权力构造、管理经营模式、分红模式、股东之间旳权利义务等。

作为“企业宪法”,企业章程对企业旳成立及运行具有十分重要旳意义,企业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度章程时,务必考虑周全,通过明确详细旳企业章程,就企业经营作出个性化旳制度安排。

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该问题,企业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企业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承认上述约定属于企业股东意思自治旳范围。

案例链接: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企业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企业、开封市豫信企业、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企业股权确认纠纷案----(最高人民公报案例:()民提字第6号判决书)裁判要旨:在企业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规定旳状况下,各股东旳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企业股东意思自治旳范围。

股东持有股权旳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企业旳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旳约定并不影响企业资本对企业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旳真实意思表达,且未损害他人旳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旳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旳股权应当受到法律旳保护。

2分红比例、认缴企业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链接:《企业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旳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企业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旳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不过,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旳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链接:《企业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不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旳除外。

4可通过企业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旳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我们懂得,侵害股东优先购置权旳股权转让协议旳效力是有瑕疵旳,企业法之因此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等制度进行限制,重要是基于对有限企业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旳平衡。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11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11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11个重要事项随着公司的成立,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注册是必要的步骤。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则和制度,而且可以自由约定,这是公司内部自治的表现。

公司章程是日常经营管理的依据,也是公司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编写公司章程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公司类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接下来,本篇文章为大家简单介绍公司章程中可自由约定的11个重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是公司的基本信息,也是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事项。

公司名称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符合行业和自身定位。

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要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二、公司的类型公司的类型有多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不同的公司类型有不同的资本结构和管理规则,因此在公司章程中需详细约定。

三、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是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它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等部门,而且也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四、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而进行修订。

在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并注重股东会的权益保护。

五、公司股权的认购和转让公司章程中需要详细规定股权的认购和转让程序和要求,以及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和税费等。

六、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清晰规定其职权和职责,确保其合法行使权力和责任。

七、公司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章程中需规定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等具体程序。

八、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监督机构,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其职权和职责。

九、公司经理人的职权和职责公司经理人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其职权和职责,以及规定其任职条件。

十、公司利润的分配和分红公司章程中需要约定公司利润的分红和分配规则,确定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分配。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法律地位的重要体现。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23个重要事项是指公司依法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的23项权利和义务。

这些事项对于公司的内部管理、经营发展和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一一进行分析。

一、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第一项重要事项是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的选择对于公司形象、市场认知度以及品牌价值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名称的使用范围、变更、转让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二、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础。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对注册资本的确定、增减、出资方式等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股东的权益及责任股东的权益及责任是公司章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可以约定股东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股东的投票权、审计权、股东大会表决权限等内容。

四、董事及监事的产生和职权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董事及监事的产生和职权,包括董事和监事的产生程序、资格条件、职责范围、决策程序等。

五、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等职位设立及任免程序等。

六、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主要内容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主要内容,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八、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包括利润分配的方式、时间、比例等内容,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的增减资和合并分立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增减资和合并分立事项,包括增资方式、期限、承诺函的签署、对外担保等。

十、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事项,包括公司解散的方式、原因、清算流程、清算责任等内容。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大全完整版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大全完整版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大全完整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基本法规,是公司组织与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如下:1.公司名称和地址: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规定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以确保公司的合法身份和注册登记。

2.公司类型: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3.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和股权结构,包括股东的认购额度、股权比例、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等。

4.股东会和董事会: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包括董事的选举方式、任期、董事会决策程序等。

5.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业务范围,以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6.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如公司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等。

7.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利润分配政策等。

8.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的程序和规定。

9.公司员工的权益与福利: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员工的权益与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金、年假等。

10.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优先购买权、回购权、转让限制等。

11.公司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包括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的表决权、决策的程序等。

12.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审计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13.公司的监督机制: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监督机制,包括股东监事会、独立董事等独立监督机构。

14.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慈善公益等。

总之,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非常丰富,涵盖了公司组织架构、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员工权益、股东权益保护、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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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详解公司章程中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公司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啥我觉得非这句莫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公司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啥我觉得非这句莫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授权性)规范并举,其中强行性规范一般只能严格遵守,但任意性规范却为股东们提供了结合自身需求灵活设计合作模式的机会。

以往,人们都不大重视公司章程,以为只是个手续而已,但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级文件,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更加了解“公司制度”,更愿意充分利用授权性条款设计最适合自己的章程。

今天分享的这篇文章梳理了公司法中授权性条款,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需要说明的是,原文中分析的是2005年公司法。

现经整理,部分条款更新为2014年公司法,另外做了补充说明。

一如既往地欢迎就本文提出您的意见或者补充。

[一]法定代表人的确定1、公司法条文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公众号“法律参考”微信号falvcankao2、法律分析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代表权的规定存在多种模式,有的国家采单一制,由董事会行使,有的国家采复数代表制,规定代表权的行使归于各个董事。

《日本有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董事代表公司;有数人为董事时,各自代表公司。

《日本商法典》第261条规定,公司须以董事会决议确定应当代表公司的董事,可确定数名代表董事共同代表公司。

《德国股份法》第78条规定,董事会在诉讼上和诉讼外代表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的各个成员有权单独或与一名经理一起代表公司。

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了法定的、唯一的代表权制度,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法定的法定代表人。

初衷,使当事人明晰谁代表公司,使法律效果和责任确定化,从而维护交易的安全。

缺少灵活的变通,走向了极端和反面,其他董事、经理行为不约束公司,并不利于和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仅由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来讲,忽视了当事人的意志。

法定的唯一的代表制对内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利益及实际需要确定权限的划分,对外使法人缺乏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难以应付频繁的交易和广泛的活动。

对于代表人自身来说,其本身的负担太重,工作量太大,责任太多,难免不堪重负。

(均遥集团的老板王均遥每天工作18小时39岁不就累死了吗)对于交易人来说,法定唯一的代表制给其带来很大的不便。

每笔交易只能找法定代表人,这必然使相对人疲于奔命,也往往错失商机。

同时,于公司其他冠以董事、总经理名称的容易使当事人误认为有代表权的所为的行为并不拘束公司,对相对人的保护也是不足的。

(诉讼中一般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理论来认定) 我国仍处于公司制度发展的初期阶段,如果骤然放弃一元化的代表权制度,可能导致公司管理的混乱和更大的市场风险。

公司法改变了原公司法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化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在一定范围内的选择确定权。

即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公司经理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扩大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择范围。

3、章程范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年,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二]公司对外投资1、公司法条文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法律分析转投资,一般是指公司为了获得能够产生收益的财产、资产或权益而依法投资于他公司的行为。

转投资可以分为单向转投资和双向转投资,单向转投资是指一公司向他公司投资的单向行为,而双向转投资是指两个公司相互向对方投资的行为。

首先,公司法扩大了公司对外投资对象的范围,除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外,公司也可向任何非承担连带责任的企业投资。

本条虽然没有对投资对象企业的范围作出直接限制,但明确规定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间接限制了公司转投资的对象范围,如不能向合伙企业投资。

其次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限制性标准,授权公司章程对对外投资的数额作出约定。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对外投资的决议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的规定限额。

3、章程范例公司对外投资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外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资产净额的__%,对外投资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投资前公司资产净额的_____%。

[三]公司担保1、公司法条文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法律分析担保潜在的风险是债务人一旦不能清偿债务,公司必须替代清偿,会导致资本确定原则遭到破坏并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有必要对公司担保进行合理的规制。

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债务提供担。

然而,对于董事、经理可否以公司资产为股东、其他个人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该条规定无法看出答案。

该规定也过于严苛,如果是对公司有益的担保就不应该一概地予以禁止。

原公司法在公司的担保能力的规定反面规定的语焉不详,在现实中造成很多困惑和分歧。

公司法旗帜鲜明地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且对公司为其股东和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解禁,并授权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事宜作出约定。

首先,需要区分公司是为自身担保还是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如果是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则属于公司的经营行为,由公司经营机关自行决定即可,无需股东(大)会决议。

如果是为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公司的股东、股东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因该担保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则需要进行限制。

3、章程范例公司因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议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为抵押和质押。

抵押或质押的财产范围为公司所有的土地、房屋和机器设备为限。

董事会的担保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担保数额不得超过_____万元。

决议需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和议事方式、表决程序1、公司法条文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法律分析股东会议的通知是股东得以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其权利的前提。

由于股东会并非公司常设机构,股东也非公司工作人员,因此,股东们对公司需要审议的事项并不是很熟悉,为了提高股东会开会的效率和股东的出席绿,也为了防止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等在股东会会议上利用突袭手段控制股东会决议,各国公司法均规定了股东会会议召集的通知程序。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因情况紧急,召开临时股东会完全可以自主在章程中规定通知时间和方式,即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话方式。

这样有利于公司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全体股东表决重大事项时提高效率。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人,我认为应当由召集人进行通知,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包括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谁行使召集和主持权时,应当由谁来进行通知。

3、章程范例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会议十五天前由董事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通知应当包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未在书面通知列出的审议的事项不得在股东会议上审议通过。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的事项除外。

情况紧急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可以口头、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并同时通知需要审议的紧急事项。

[五]股东表决权1、公司法条文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表决权是股权所包含的一项内容,是股东行使共益权时表达自己意志的一项重要权利。

表决权的行使有很多方法,比较普遍的有两种原则,一是“均一主义”,即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出资人平等享有一个表决权,例如合伙中的表决权;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表决同意与否采取的就是“均一主义”。

另一原则就是“资额主义”,即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现在公司普遍采用的原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和“人合”的特点。

一股一权,同股同权,将股东的表决权与其出资相联系,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还可以维护出资多的人的利益,吸引更多投资。

也遵循“决策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原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股东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是资本多数决的直接体现。

根据公司法,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根据不仅仅依赖于出资的多少,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表决权的根据作出其他规定。

此举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具有不同背景和投资工具的投资者约定设立一公司,有的投资者拥有资金,但不一定拥有产品销售渠道;有的投资者拥有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技术,但又缺乏资金。

因此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的投资者利用其所长出资设立公司。

而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所长在公司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如果仅由出资的多少决定股东的表决权,货币出资较少的出资者就处于劣势地位,对公司的决策就具有较小的影响力,对公司的发展很可能就是极不利的。

面对这一现状,公司法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对资本多数决的公司制度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可以说正好切合了投资者的需求。

3、章程范例(1)股东会会议表决,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

(或)(2)股东会会议表决,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提供出资或其他资源的重要性的差异,特确定以下表决权的行使根据:股东甲享有 %的表决权,股东乙享有 %的表决权,股东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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