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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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精)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精)

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 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 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 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 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 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 合理?
有一笔新闻纸进出口交易,出口商与进 口商签订FOB合同,港口为伦敦,装运期为 9月份,进口商指派的船舶在9月30日之前 没有能够抵达伦敦港,实际船舶10月5日才 到。正巧10月3日一场意外火灾让货物损失 80%。出口商让进口商赔偿损失,进口商 说货物没有装船,不属于进口商承担的风 险,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规定的期限和 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在离港4小时后 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 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 买方以货物已经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 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是否有权利 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案例分析:
• 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罐头。1、合同签订 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口 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 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2 、这 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 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 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 所付的货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 司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 上海一家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进口公司签 订一份出口1000张生羊皮的合同,采用EXW 术语成交,由于德方不方便装货,于是请 求中方协助装货,中方答应,在将货物装 运上船的过程中,一捆货物不慎掉入海中, 德方要求中方补发一捆生羊皮。双方引发 纠纷,问此案件应如何处理?
• 英国一家进口公司与日本一家出口公司签订了 一份进出口索尼彩色液晶电视机的合同,采用 EXW术语成交,成交数额为2万台,交货期为 2006年11月份,签订合同时英方付了货款的 10%的定金,合同中规定由日方协助英方办理 相应出口清关手续。但是由于日本商检局于 06 年10月份在抽查索尼产品时发现旗下很多种类 的电器在适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随颁发了 禁止或限制此品牌尤其是家电的出口文件,待 问题查清解决后方可恢复此品牌产品的出口。 所以日方于06年11月份出口的此批货物遭海关 扣留。英方得知此消息后要求日方退还定金, 并赔偿因未交货而产生的损失20万美元。双方 就此案引发纠纷。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案例1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员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A:卖方对这一差价不负责任。

因为: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2000》的解释:“fob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责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按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装运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以由货物的卖方转移给买方。

在运输途中部分的大米受到海水的浸泡,致使品质受到影响,这是属于风险损失范围,与卖方的交货品质无关。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的。

因此,按照fob条件的解释,卖方不需要负责。

案例分析(2)我们的一家公司以离岸价出口了一批冷冻鸡肉。

合同签订后,我方接到买方电话,表示租船困难,委托我方代表买方租船,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我们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然而,说到装运时间,我们不能在装运港租一艘合适的船,买方也不同意更改装运时间。

因此,货物在装运期届满时尚未装船。

由于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买方写信取消合同,理由是我们未能租船按时履行交货义务。

我们该怎么处理?我方应拒绝买方撤消合同的无理要求。

对于以FOB条款签订的合同,买方通常负责租船和订舱,卖方可以代表买方处理租船和订舱,但卖方不承担不能租船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卖方未能代表买方租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改装运日期,卖方不承担因其未能租船而延迟装运的责任。

因卖方未能租船而延误装运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3)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fob合同。

合同中规定:“2001年3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买方应负担按现行费率计算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

(完整版)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完整版)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

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某年我方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由于销售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问作了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

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

”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l0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 发票、提单、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不料,轮船在航运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

为保证如期抵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

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

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

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问题:我司与英国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是真正的 CIF合同吗?请说明理由。

答:不是,根据〈2000通则〉解释 CIF 贸易术语是象征性交货,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保证按时在装运港按时装运,而不保证按时到货,上面的案例实质上改变了 CIF 合同的性质。

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 150 公吨,按 FOB 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卖方不须承担赔偿责任,使用的 FOB 贸易术语根据〈2000 通则〉的解释,风险转移在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为界,货物是在运输途中遭遇触礁事件影响了小麦的质量,不属于卖方的责任。

买方自已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我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每公吨CIF大阪150美元,发货港口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答:我出口公司从报CIF大阪价改为FOB大连价时,应将原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

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3.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

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

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

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5.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

问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6.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7.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

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8.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

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的损失。

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9.一批出口到阿拉伯国家的冻鸡,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由出口地伊斯兰协会出具证明书,证明该批冻机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的,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冻鸡的颈部没有任何刀口的痕迹,不符合伊斯兰教的屠宰方法,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库(带详解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库(带详解答案)

案例分析题库(含分析)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

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

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物发出后,银行议付了货款,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严重破损,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因为买方没有指明),买方要求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我方应否办理?买方要求不合理.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

①根据《2000年通则》,CIF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正确完整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所以不是到岸价。

②CIF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B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③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担.本案例,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要求。

3.某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公吨钢材的合同,价格条款为CIF 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不料货物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全部灭失。

外商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赎单,问我方如何处理?这是一起并不复杂案例.在CIF术语中,买卖双方风险划分地点是装运港船舷,越过船舷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办理保险仅仅是代理性质,出险后应由买方办理索赔事宜。

国际贸易及合同管理知识条款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及合同管理知识条款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及合同管理知识条款案例分析题背景:某公司与一家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合同涉及商品的采购和销售。

然而,在交货和货款支付阶段发生了纠纷。

本案例分析将围绕国际贸易及合同管理知识条款展开讨论。

一、交货问题根据合同条款,交货地点是卖方工厂的门口。

但是,在卖方准备交货时,买方提出要求将货物交付到其指定海港。

这导致了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不满,卖方拒绝改变交货地点。

分析: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交货地点应按照合同约定,而卖方是不应该随意改变交货地点的。

买方的要求属于变相修改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协议。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交货地点,并在合同中做好明确的约定。

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首先参考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卖方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应及时沟通并寻找解决方案。

二、货物质量问题在交货后,买方发现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与合同规定的规格不符。

买方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卖方退还货款或重新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

分析: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质量问题是常见的争议。

卖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确保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如果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款或重新交付。

建议:对于卖方来说,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以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买方来说,应在货物交付前进行质量检验,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三、货款支付问题根据合同条款,货款应在交货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然而,在卖方交货后,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导致卖方对买方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分析:货款支付问题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纠纷之一。

根据合同约定,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否则将构成违约。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或提起法律诉讼。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货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对于买方来说,应按时支付货款,并遵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对于卖方来说,应及时催款,并在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

结论:国际贸易及合同管理知识对于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非常重要。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附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附答案)

1.要看如果经过协调不成必须经过的法律机构在哪里? 那就是当地的法律为主!如果是美国签合同,在美国起诉就是美国法律,如果是香港公司在香港起诉就是香港法律,但是一般如果合同还没有签字也没有起诉的问题!2.美国公司无这种权利.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独家代理某项商品权利的方式.委托人在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委托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本案中,美国公司经改进后的商品与指定商品仍为同类商品,所以,美国公司应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香港A公司,而无权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A公司以外的另一家公司.3.在寄售方式下,商品寄售前的有关费用应由寄售人(即我方)承担.寄售方式的特点是:①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②寄售是一种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③寄售人与委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售关系;④货物出售以前的所有风险,由寄售人承担因而,寄售费用应由我方承担.4.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期货交易者在购进(出售)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出售(购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卖期保值是指卖期保值者根据现货交易情况下,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同,然后再以多头进行平仓的做法.本案中某食品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8月以225美元/公吨的价格收购200公吨小麦,并存入仓库随时准备出售,根据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才可以避免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5.A公司应反省一下,为什么会造成如此被动局面?1.对客户的样品没有做仔细研究,就简单地认为自己可以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购买,以致确认客户的定单。

2.对于客户特别重要的货物,应该给予重视。

因为客户将样品从国外带到中国交给A公司订做,S公司确认可以生产,最后却没有生产出来,客户当然感到十分失望。

要是换成其他产品不能完成,或许客户会勉强答应不至于取消合同。

3.根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重大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取消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含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问题1:本案例是涉与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

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与时派船接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

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2]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

〔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

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一: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中规定,数量为100吨,可有5% 的伸缩,多交部分按合同价格计价。

商品的价格为 1 500 美元/吨FOB 广州。

现该商品的市场行情上涨。

问:(1)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吨货物?(2)此案例中,卖方应多交还是少交?为什么?分析:答:(1)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最多可交105 吨,最少可交95吨。

(2)此案中,卖方应少交5吨的货物。

因为当时该商品的市场行情上涨,卖方完全可以依合同的规定少交货物,将少交货物出售给出价较高的买主。

二: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欧洲某客户达成一笔圣诞节应季礼品的出口交易。

合同中规定,以CIF 为交货条件,交货期为2000年12月1日以前,但合同中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予以规定。

卖方于2000年11月上旬开始向买方催开信用证,经多次催证,买方于11月25日将信用证开抵我方,由于收到L/C 的时间较晚,使我方于12月5日才将货物装运完毕,当我方向银行提交单据时,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

问:(1)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2)此案例中,我方有哪些失误?分析:(1)银行的拒付是有理的。

因为我方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完成装运,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2)我方的失误主要是:在合同中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给予规定,以致买方未能及时开立信用证;催证的时间较迟,以致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运。

三我某出口企业与非洲某商成交货物一批,到证按合同规定9月装运,但计价货币与合同规定不符,加上备货不及,直至11月对方来点催装时,我方才向对方提出按合同. 货币改证,同时要求展延装效期。

次日非商复电:“证已改妥”,我方拒此将货发运,但信用证修改书始终未到,致使货运单据寄达开证时遭到拒付。

我方为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在进口地的仓储费用支出接受进口人该按D/P、T/P提货要求。

终因进口人未能如约付款使我方遭受重大损失。

试就我方在这笔交易的处理过程进行评论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EXW某公司按EXW条件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1、买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

2、本案例涉及EXW条件下交货的问题,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结合本案例,卖方在交货时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并没有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说明,在合同中并无有关货物包装的规定,根据惯例,故买方以此借口拒付货款和提货理由是不充分的。

FCA我国江苏某食品进口公司公司在某年3月与越南金兰市某出口公司签订了购买2350公吨咖啡豆的合同,交货条件是FCA金兰每公吨870美元,约定提货地为卖方所在地。

合同中规定,由买方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25%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卖方。

合同签订后两星期内,买方如约支付了25%的定金。

当年5月7日,买方指派越南的一家货代公司到卖方所在地提货,此时,卖方已装箱完毕并放置在其临时敞蓬仓库中,买方要求卖方帮助装货,卖方认为货物已交买方照管,拒绝帮助装货。

两日后买方再次到卖方所在地提货,但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300吨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

由于货物部分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全部约定的货物为由,仅同意支付40%的货款,拒绝汇付剩余的35%的货款。

于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未果,因此,买方于当年7月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某分会提出申诉。

试问:(1)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否完成?(2)买卖双方孰是孰非?(3)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定?答案要点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

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 术语下,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第一章贸易术语案例分析1.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德国商人按CIF汉堡、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2.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浴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不区别?3.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4.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不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

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1、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5公吨;每公吨8万港元出售..B在旁边听到A的谈话..第2天;B按上述条件向A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这5公吨兔毛;在上述情况下;A、B之间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为什么答案:不能..发盘是指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A的条件是向其朋友发出的并不是B所以合同不能成立..但是B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5公吨的兔毛构成的一项新的发盘..2、中国A公司于8月10日向荷兰B公司发盘:“可供花生油5000公吨;CIF鹿特丹695美元”;该发盘于8月14日送达B公司..8月13日A公司收到B公司来电:“欲向你方购买5000公吨花生油;CIF鹿特丹695美元..”问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不成立..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可以成立..原因:A公司8月14日的发盘才到达B公司生效..B公司8月13日发出的其实也是一个发盘..3、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迅;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1.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BA.按时发货;因为合同成立B.不应发货;因为合同不成立C.因为行情上涨;故按发盘内容交货D.因为行情看涨;故不应按发盘内容交货2.本题中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外商发盘AA.此时原发盘已失效B是对原发盘的接受C.外商以行为表示合同的成立D.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例:我出口企业对法国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法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答案:分析:按公约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传送到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他认为该发盘已经失效..据此;我方于11日收到法商的接受电报属因传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接受”..但市场价格已经上涨;所我方不能同意此项交易;应即复电通知对方:我方原发盘已经失效..如我方鉴于其他原因;愿按原发盘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可回电确认;也可不予答复;予以默认5、我方A于2002年12月1日对法国客户B发电称:“可提供商品甲30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FOBShanghai;旧麻袋装..12月5日复到我方有效..”法方B的回电于12月4日复到我方;内容如下:“接受你方的12月1日电:若价格降为每公吨480美元FOBShanghai;就再追加2000公吨..请用新麻袋装..”我方未予答复..但过了10天后;法方来电要求我方尽快发货;但我方认为合同根本就未达成;而法方却不这样认为..请问合同是否达成答案:根据公约的规定;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接受必须是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同意发盘中的条件..这个案例中对于价格和数量都做了变更;根据公约的规定;都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变更;如对发盘的条件作了实质性变更;则构成还盘..因此合同不能够成立..6、案例:某年2月1日巴西大豆出口商向我国某外贸公司报出大豆价格;在发盘中除列出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编织袋包装运输”..在发盘有效期内我方复电表示接受;并称:“用最新编织袋包装运输”..巴西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并准备在双方约定的7月份装船..之后3月份大豆价格从每吨420美元暴跌至350美元左右..我方对对方去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巴西出口商则坚持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简述你的理由..答案:此为国际贸易磋商中的还盘问题..由于包装不属于发盘或还盘实质性条件;因此我方的回复不构成一项还盘;巴方不必对此做出回答;合同已经按照原发盘内容和接受中的某些修改为交易条件成立..所以我方以巴方对修改包装条件未确认为理由否认合同的成立是不正确的..7、我方甲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国外乙公司发盘..5月1日乙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甲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答复;CFR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到5月20日甲尚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价看涨;甲于5月22日去电:“你5月1日电……接受..”请问:本例中;乙公司原报价是否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1日乙公司能否因货价看涨而不理甲答案:甲公司后来发出了一份还盘;这份还盘的发出实际上已经解除了乙公司原发盘的效力了;而乙公司也没有在规定的5月20日做出接受的意思或行为..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乙公司原先的报价已经不能继续约束乙公司至月31日了..乙公司可以对甲公司不予理睬..8、出口商A向进口商B发盘7000公吨的货品;而进口商B经过考虑后;向A订购6000公吨的货品..出口商A拒绝接受;结果发生纠纷..请问1此纠纷如何解决 2如果进口商B向A订8000公吨的货品;多出的1000公吨性质如何答案:1出口商A有理由拒绝接受订货..因为B商向A商订购的6000公吨的货品本身是一种询盘;真正的购买合同并没有成立..2如果是订购8000公吨;这项内容仍然属于还盘的性质;因此;1000公吨的货物也属于还盘..9、买卖双方订有长期贸易协议;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以接受订单..11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订购2000件服装的订单;但直到1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2000件服装;买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要求供货..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10、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按我方发盘规定的各项交易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价格猛涨;于是我方将信用证退回开证行;在按新价直接向美商B发盘;而美商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11、北京K公司向伊拉克出口北京冻鸭一批;合同规定:所有鸭子必须按伊斯兰教方法屠杀..但K公司并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在加工时改用科学的“钳杀法”..货到国外后遭对方拒收;并通知K公司;或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问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处理答案:K公司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备货而遭退货;究其原因;是不了解国外市场的情况;不熟悉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规章法令、民俗..处理:K公司应抓紧办理退货;并设法转售其他市场;可减少一些损失..12、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合同与信用证上列明的是三极品;但到发货装船时才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告罄;于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问:这种以好顶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答案:不妥当..根据UCP500规定:商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本案例与此规定相背..如当地市场价格疲软或下跌;买方完全可以借与原合同不符拒收或提出索赔..13、某出口公司与国外的买方订了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24罐×100克/箱”;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的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消合同..问:买方是否有权这么做;为什么答案:买方有权这么做..本案中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为每罐100克;而卖方却交付的是每罐200克;与合同规定的规格条件明显不符;违反合同中的品质规定..尽管卖方交付给买方的罐头重量高出一倍;对于买方来说;也并非好事..如果此规格的罐头不适销;还会给买方带来损失..另外;假设进口国是实行进口贸易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如果重量比进口许可证的重量多一倍;就可能遭到行政当局质询;甚至被怀疑有逃避进口管制、偷税等行为而追究责任;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14、大连某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大米一批;在洽谈时;谈妥出口2000公吨;每公吨280美元FOB大连..但在签定合同时;只是笼统地写了2000吨;我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公吨;而发货时日商要求按长吨供货..请问外商要求能否答应答案:只能答应外商要求长吨交货..虽然在洽谈时是2000公吨;但在合同中并未具体规定使用哪种度量衡;只笼统规定2000吨;而不同的度量衡制度所代表的量是不同的..这让外商有机可乘..我方应接受的教训是: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计量单位并明确度量衡制度..15、计算:出口一批生丝;一包净重为58公斤;用科学的方法测得实际回潮率为12.24%;国际间行业公认的生丝标准回潮率为11%..试计算该包生丝的公量是多少答案:581+11%/1+12.24%=57.416、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答案: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17、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1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此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合同签定后;俄罗斯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答案:在本案例中;按合同规定;卖方最多可交515公吨;最少交485公吨;增减部分按合同计价;如在交货前市价上涨;少交对卖方有利;如交货前市价下降;多交对卖方有利..18、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合同指定由我方出唛头..因此;我方在备货时就将唛头刷好..但在货物即将出运时;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指定了唛头..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答案:我方可以通知买方要求其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内容与合同相符;如买方同意改证;卖方应坚持在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后再对外发货;或者我方在收到信用证以后;按信用证规定的唛头重新更换包装;但所花费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负担..切记;在收到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后;不要做出既不通知买方要求其改证也不重新更换包装而自行按原唛头出口的错误行为..19、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公司洽谈进口中国“永久”自行车100辆;采用定牌生产;但要求我方改用“箭”牌商标;但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INCHINA”字样..请问;我方是否能接受处理时要注意什么答案:我方不应接受..因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采用定牌生产时;除非另有约定;在我国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均需标明“中国制造”字样..在处理此项业务中;应认真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以防上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0、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合同指定由我方出唛头..因此;我方在备货时就将唛头刷好..但在货物即将出运时;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指定了唛头..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该如何处理答案:我方可以通知买方要求其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内容与合同相符;如买方同意改正;卖方应该坚持在受到信用证以后;按信用证规定的唛头重新更换包装;但所花费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负担..切记;在收到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后;不要做出既不通知买方要求其改证也不重新更换包装而自行按原唛头出口的错误行为..21、日本A商在我国沿海某地采取定牌来料加工某电器产品..成品返销日本本币场后日本另一B电器生厂商控告A冒用她的牌子..事后查明B厂商上述牌子在日本和我国均已办妥商标注册..在上述情况下A商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厂家有何教训答案:这是一宗侵犯商标权的案件;日本A商冒充日本B商已经注册的商标;已构成侵权行为..B有权向法庭上诉;依法追究A的责任..我国内地接受定牌生产的企业应该注意严格审查定牌的商标是否属于当事人合法所有..并在定牌生产协议中明确规定;“如商标涉及工业产权;应由对方负责”..本例中;如果日本B商在我国内地起诉;内地的加工企业也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干预或制裁..22、采用FOB贸易术语成交;在FOB后应注明AA.PortofshipmentB.PortofdestinationdplaceD.Carrier23、采用FOB贸易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时以货物DA.离岸B.越过船舷C.交承运人D.指定的船上24、FOBST表明卖方负担DA.装船费B.理舱费C.平舱费D.平舱费和理舱费25、采用FOB术语成交时;买方应负的责任是ABDEA.租船订舱B.办理保险C.承担货物装上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D.办理进口清关手续E.支付运费26、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用;可要求采用AA.FOBStowedB.FOBLinerTermsC.FOBUnderTackleD.FOB27、FOB案例: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VesselNew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我方只好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19万美元..本案双方争执的最终结果是:因此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我方又急需此批钢材投产;只好同意美方的要求..答案:分析:本案问题出在我方业务员不了解美国的FOBVessel与通则中的FOB的不同之处;不了解两者在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负担上的区别..FOBVessel规定;应由买方支付出口捐税及各种签证费用..在实践中;买方如不想承担上述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FOBNEW YORKSubjectToINCOTERMS”..28、上海甲公司向美国纽约乙公司报价;出口货物从上海运至纽约;单价的正确表示方法应为BD100.00PERCARTOND100.00PERCARTONCIFNEW YORKD100.00PERCARTONFOBNEW YORKPERCARTONCIFSHANGHAI29、在CIF条件下;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办理保险;根据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与无关..BA.卖方;卖方;买方BB.卖方;买方;卖方C.卖方;船方;买方D.卖方;船方;卖方30、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CIFLanded的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这批货物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B承担..A.买方B.卖方C.船方D.港务部门31、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C..A.不交货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D.实际性交货35、判断:上海某公司以CIF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这种行为是合理的..F36、CIF案例: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按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我方是否答应答案:分析:我方不能答应..CIF合同属于象征性交货合同;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中我方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装运港完成装运;提交有关单据;完成了交货义务..海上风险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向责任人索赔;凭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承运人索赔..37、CIF案例: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同英国某进口商签定一份CIF合同;出口轻工业产品..合同规定:1、装运期为1996年10月由上海港运往英国某港;2、卖方应保证载货船只不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此期限到达;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如届时货款已收妥;卖方应将所收货款如实退交买方..合同签定后;出口公司就此合同性质展开争论..一方认为;该合同仍属CIF合同;应按CIF术语性质履行..另一方认为;合同中的特殊条款规定改变了CIF的性质;该合同不应认为是象征性交货的CIF 合同..问;这是真正的CIF合同吗答案:不是..1、根据2000通则;CIF为象征性交货术语而非实际交货..2、CIF术语下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3、合同中将实际到货作为买方付款的条件;改变了CIF的象征性交货性质..38、判断:根据INCOTERMS2000;CFR贸易术语的货物交货地点是在目的地港口的码头上..F39、按照CFRExTackle成交的一批货物;应由卖方负责的费用有AC..A.运费B.卸货费C.装船费D.保险费40、CFR案例: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由于该法商是我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答案:分析:通则规定;按CFR条件成交;卖方必须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充分”既指内容上的充分;也指时间上的充分;即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有充分的时间为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的货物投保..如卖方未尽到此义务;则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此时;货物虽已装上船;损失仍应由卖方负担..41、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来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相互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答案:分析:我方应吸取以下主要教训:1、做进口业务时;客户资信事关重大;按信用证支付时;开证行仅凭单据议付..与新客户做大宗买卖;应对对方的资信作深入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骗..2、CFR条件是卖方租船;买方办理保险;对买方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于大宗初级产品的进口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应争取按FOB条件成交;必要时可指定装运船只或所属的船公司;以减少风险..42、计算:某公司出口陶瓷茶杯;每套进货成本人民币90元包括17%的增值税;退税率为8%;实际购货成本核算如下:计算公式: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金收入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90÷1+17%×8%=6.15元实际成本:90-6.15=83.85元陶瓷茶杯的实际成本为每套83.85元..43、计算:某产品每单位的购货成本是28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的增值税;若该产品出口有13%的退税;那么该产品每单位的实际采购成本是多少出口实际购货成本=采购成本含税×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281+17%-13%/1+17%=24.8944、佣金的计算:1如报含佣价CFRC5%每公吨100美元;那么每公吨付佣金多少佣金=1005%=5美元2如原报含佣价CFRC5%每公吨100美元;那么CFR净价多少净价=100-5=95美元3如报净价CFR每公吨100美元;不影响收入的条件下;CFRC5%价多少CFRC5%=100/1-5%=105.26美元4如原报价CFRC2%每公吨100美元;不影响收入的条件下;CFRC5%价多少CFRC5%=1001-2%/1-5%=103.16美元45、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每公吨2000美元CIF纽约;外商要求4%佣金..在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情况;应该报含佣价为多少CIFC4%=CIF净价/1-4%=2000/1-4%=2083.33美元46、某公司实际成本为人民币180元;利润率为15%;计算价格和利润额..☆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销售价格=实际成本+利润额=实际成本+实际成本×利润率=180+180×15%=207元利润=实际成本×利润率=180×15%=27元☆以销售价格为依据:销售价格=实际成本+利润额=实际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率等式两边移项得: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利润率=实际成本销售价格×1-利润率=实际成本销售价格=实际成本/1-利润率=180/1-15%=211.77元利润=销售价格×利润率=211.77×15%=31.77元47、商品名称:06001“三色戴帽熊”商品资料:每箱装60只;每箱体积0.2058立方米采购成本:每只21元;采购成本单价中均包括17%的增值税;出口毛绒玩具的退税率为13%数量:装一个20英尺集装箱国内费用:内陆运费每立方米100元;报关费150元;报检费120元;核销费100元;公司综合费3000元银行费用:报价的1%L/C银行手续费1%海运费:从上海至加拿大蒙特利尔港口一个20英尺集装箱的费用为1350美元一个20英尺集装箱的有限容积为25m3货运保险:CIF成交金额的基础上加10%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费率0.8%和战争险费率0.08%利润:报价的10%汇率:6.82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报每只“三色戴帽熊”FOB;CFR;CIF美元价1.含税成本=21元/只;退税收入=21÷1+17%×13%=2.33元/只实际成本=21-2.33=18.67元/只=2.7376美元/只2.20英尺集装箱包装件数=25÷0.2058=121箱数量=121×60=7260只国内费用=121×0.2058×100+120+150+100+3000÷7260=0.8072元/只=0.1184美元/只银行费用=报价×1%国外海运费=1350÷7260=0.1860美元/只保险费=CIF报价×110%×0.88%3.预期利润=报价×10%FOB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银行费用+预期利润=2.7376+0.1184+FOB价×1%+FOB价×10%FOB价=2.7376+0.1184÷1-1%-10%=3.21美元CFR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银行费用+海运费+预期利润CFR价=2.7376+0.1184+0.1860+CFR价×1%+CFR价×10%。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洽商部分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洽商部分案例分析题
2、这个案例涉及到逾期接受问题,所谓逾期接受就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若发盘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受盘人的接受超过了合理的期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①逾期接受原则上无效;②如果发盘人愿意按照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③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原则上有效;④若发盘人不愿意按照因邮递原因产生的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也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由此可见,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发盘人的态度。
3、本案中,我出口企业对意商发盘,因邮递延误,导致意商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我出口企业的态度,而当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急升,所以我出口企业应迅速通知意商其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无效。按当时上升的国际市场价格重新发盘给意商。
第三题:
某星期二上午我方用书信电向德国某进口商发盘报供某种大众商品有效期定了本周星期五(我方时间),复到有效。但发电后两小时,我发现计算错误,报价过低,于是立即用加急电报通知客户撤回前电。然而到了星期五上午却又收到了客户复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二上午发盘。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电讯联络一切情况正常。试问:应如何处理客户复电,为什么?
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
3月3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28日电,仲裁地点新加坡。”
4月1日BC公司去电:“抱歉,难以接受仲裁地点新加坡,仲裁地点在中国。”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第一章到第三章、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第一章到第三章、

第一章商品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1、某年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对外成交一批食用柠檬酸。

在交货时,误将工业用柠檬酸装运出口.轮船开航后数天才发现所装货物不符。

此时,结汇单据已经由议付行寄出。

为了避免造成严重事故,只得一方面到邮局将单据截回,另一方面急速通知外轮代理公司,请该公司转告香港代理,在该船抵达香港时,将货结汇截留,虽避免了一次严重事故,但出口公司损失惨重.2、中国某公司向加拿大某商人出售一批价值128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双方在合同包装条款中约定用塑料袋包装,且每件要同时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卖方交货时却改用其他包装代替,且用只使英文的贴头。

买方收货后,为了便于在当地销售该批商品,只好改换包装和贴头,随后即向卖方要求赔偿其损失。

由于确系卖方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包装条件,故卖方只好认赔,了结此案.3、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

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

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

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

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卖方成交前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样品的管理要严格。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试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1.某公司在拍卖行经竞买获得精美瓷器一批。

在商品拍卖时,拍卖条件中规定:“买方对货物的过目与不过目,卖方对商品的品质概不负责。

”该公司在将这批瓷器通过公司所属商行销售时,发现有部分瓷器出现网纹,严重影响这部分商品的销售。

卖方因此向拍卖行提出索赔,却遭到拍卖行的拒绝。

问:拍卖行的拒绝是否有道理?为什么?参考答案:拍卖行的拒绝是无道理的。

一般来说,在拍卖业务中,拍卖后,对于用通常的查验手段即可发现的货物缺陷,拍卖行是不负责任的,但对于凭借一般查验手段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拍卖行还是允许买主提出索赔的。

本案中,竞买得主在将竞得商品——精美瓷器通过公司所属商行销售时,发现有部分瓷器有网纹,这些网纹在拍卖时,竞买者是无法用一般查验手段发现的,因而,拍卖行不能拒绝理赔。

2.某机构拟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定工程队,为该机构建造办公大楼。

该机构在发出的招标书中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经筛选,A工程队中标,取得为该机构办公大楼的承建权。

取得承建权后,A工程队却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合约,并向该机构提出,退回全部保证金的要求,遭到拒绝。

问:该机构的拒绝退款是否有理?为什么?参考答案:该机构的拒绝退款是有理的。

本案中,经筛选,A工程队中标,取得该机构办公大楼的承建权。

取得承建权后,A工程队却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合约,A公司理应承担违约的责任。

所以,该机构的拒绝退款是有理的。

3.我国某公司和外商洽谈一笔补偿贸易,外商提出可以信贷方式向我提供一套设备,并表示愿意为我代销产品。

根据补偿贸易的要求,你认为这些条件我们能接受吗?为什么?参考答案:不能接受。

因为补偿贸易必须有两个条件,即对方要向我提供信贷,同时要承诺回购我方的产品或劳务。

本案例中,对方提出向我方提供信贷,并为我代销产品,实际并没有承诺购买我们的产品,只是作为被委托人代我们推销产品,也就是说不承担回购义务,所以我方不能接受。

4.某公司新研制出一种产品,为打开产品的销路,公司决定将产品运往俄罗斯,采用寄售方式出售商品。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1、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5公吨,每公吨8万港元出售。

B在旁边听到A的谈话。

第2天,B按上述条件向A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这5公吨兔毛,在上述情况下,A、B之间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为什么?答案:不能。

发盘是指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A的条件是向其朋友发出的并不是B所以合同不能成立。

但是B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5公吨的兔毛构成的一项新的发盘。

2、中国A公司于8月10日向荷兰B公司发盘:“可供花生油5000公吨,CIF鹿特丹695美元”,该发盘于8月14日送达B公司。

8月13日A公司收到B公司来电:“欲向你方购买5000公吨花生油,CIF鹿特丹695美元。

”问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不成立。

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可以成立。

原因:A公司8月14日的发盘才到达B公司生效。

B公司8月13日发出的其实也是一个发盘。

3、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

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迅,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B )A.按时发货,因为合同成立B.不应发货,因为合同不成立C.因为行情上涨,故按发盘内容交货D.因为行情看涨,故不应按发盘内容交货2.本题中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外商发盘( A )A.此时原发盘已失效 B是对原发盘的接受C.外商以行为表示合同的成立D.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例:我出口企业对法国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

9日法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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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规定的期限和 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在离港4小时后 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 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 买方以货物已经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 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是否有权利 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某年C公司与英国B公司签订一份出口轻工 产品的CIF合同。合同中订立两项特殊条款(1) 当年10月由中国上海港运至英国某港口,B公 司须于当年8月底前将有关信用证开到C公司, C公司则保证运载船只不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 的港;(2)如果载运船只迟于12月1日前抵达 目的港,B公司可以撤销合同,如届时货款已 收妥,则须将所收货款如是退回B公司。
• 我西北某市一出口公司于97年12月向日本 出口30公吨甘草膏,共1200箱,FOB新港条 件成交,货值54000美元,装运期是12月25日 前,货物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 办事处,于是在12月上旬将货物运到天津, 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装集装箱。不料货物在
天津存仓后第三天即因火灾全部被焚。办 事处赶紧通知内地公司补发货30公吨,怎 奈货源不足,只好请求日本商人将信用证 有效期和装运期各自延长15天。本案中货 物被毁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案例分析:
•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 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为4 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 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业务 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 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 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买方遂向我方索 赔,我方以货物装上船,风险已经转移为 由拒绝赔偿,问此案应如何裁决?
对此损失,我方应向谁索赔?
• 97年,某进出口公司按CFR术语与法国一 进口商签订了一批抽纱台布的出口合同, 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船完毕, 业务员因当天业务较忙忘记向买方发装船 通知,9日上班时才想起并发出装船通知。 法商收到我方的装船通知后向当地保险公 司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装载该批货 物的轮船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保险公 司拒绝承保。法商立即来电称:“由于你 方晚发装船通知,以至我方无法投保。因 货轮已罹难,货物损失应由你方负责并应 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损失8000美元.”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 货款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我方按CIF“卸到岸上”条件对外出 口,并按规定提交了全套符合要求的单 据,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 部灭失,买方闻讯以“卖方需将货物运 到目的港并安全卸到岸上才算完成交货 任务”为由拒付货款。
请分析买方拒付的理由是否合理? 我方应如何处理?
买卖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 的交易合同。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 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 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 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 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 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 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 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 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 理?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 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 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 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 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 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 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b 、600箱货物由于 灌水灭火而受损 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 坏 d、拖轮费用e、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 船员工资
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 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已装船通知, 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 此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 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国外 卖方按期租船将货物发往我方目的港。货 到目的港后,发现该批面粉严重霉变。经 调查,原因是运货船舶是艘超龄服役的船 ,设备老化,航行速度慢,且船方又沿途 招揽货物,致使航期延长了一个多月。由 于是高温、潮湿季节,长时间在船舱中, 面粉因些发生霉变。
案例分析:
我国A公司和英国B公司签订一份以EXW 术语进出口1000打羊毛衫的合同,合同 规定9月1日在青岛港交货,我方按照合同 规定将货物放于青岛港W仓库,可是临 近装运期,我方未见对方派来的船只, 直至9月3日对方的船只才到,可是货物 于9月2日发生火灾,损失了300打,B 公司于是只付给我方700打的货款,双 方发生纠纷,问此案件应如何判决?
我国深圳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大米2000包。 合同规定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后应 买方的要求加附罢工险,保险公司按“仓至 仓”条款承保。货抵目的港卸至码头后,恰 遇码头工人罢工,并与警方发生冲突,工人 将大米包垒成掩体进行对抗,罢工经历20天 才结束。当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这批大米已经 损失达75%,因而向保险公司索赔。
我出口风扇1000台,国外来证规定不许 分批装运。装船时发现有40包装破裂, 风罩变形或开关脱落。为保证质量,发 货认为:《UCP500》有规定,即使不许 分批装运,数量上可以有10%的溢短装。 于是,少装40台。但却遭到议付行的拒 付。
问:议付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案例分析:
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 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 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 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 机全部抛入海中。 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
案例分析:
某公司按FCA条件出口一批钢材, 合同规定是四月份装运,但到了四 月三十日,仍旧未见买方关于承运 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 间,出口的货物因火灾而焚毁。问: 此项货损谁负责?
案例分析:
我方出口手表到印度,按FCA Shanghai Airport签约,交货期8月。出口企业8月 31日将该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并由航空 公司收货开具航空运单。我方即电传印度 发出装运通知。9月2日手表抵达孟买,将 到货通知连同发票和航空运单送交孟买某 银行。该银行即通知印商提货、付款,但 印商以延迟交货为由拒绝。问该案如何处 理?
问:保险公司应否给予赔偿?为什么?
我方按CIF旧金山出口冷冻牛肉一批,合同 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旧 金山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 作业不能卸载。第二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 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第六天罢工结束, 该批冷冻牛肉已变质。 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有理?
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 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 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 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 险公司如何赔偿?
• 问:法商的要求合理吗?我方该不该赔偿?
案例分析:
• 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罐头。1、合同签订 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口 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 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2、这 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 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 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 所付的货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 司应如何处理?
【案情】2001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 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 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我公司 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 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 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 为什么?
案例分析:
• 上海一家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进口公司签 订一份出口1000张生羊皮的合同,采用 EXW术语成交,由于德方不方便装货,于 是请求中方协助装货,中方答应,在将货 物装运上船的过程中,一捆货物不慎掉入 海中,德方要求中方补发一捆生羊皮。双 方引发纠纷,问此案件应如何处理?
• 英国一家进口公司与日本一家出口公司签订了 一份进出口索尼彩色液晶电视机的合同,采用 EXW术语成交,成交数额为2万台,交货期为 2006年11月份,签订合同时英方付了货款的 10%的定金,合同中规定由日方协助英方办理 相应出口清关手续。但是由于日本商检局于06 年10月份在抽查索尼产品时发现旗下很多种类 的电器在适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随颁发了 禁止或限制此品牌尤其是家电的出口文件,待 问题查清解决后方可恢复此品牌产品的出口。 所以日方于06年11月份出口的此批货物遭海 关扣留。英方得知此消息后要求日方退还定金, 并赔偿因未交货而产生的损失20万美元。双方 就此案引发纠纷。
【分析提示】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 备三个条件: ⑴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⑵ 索赔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 ⑶索赔人具有可保利益。
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虽有 可保利益,但他不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 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拒绝买方是由于损失发生时他对货物不具有 可保利益,虽然他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 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
某公司以CIF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 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但却 在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才收到货物。经 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 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 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向国外 卖方提出索赔。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我出口冰冻黄花鱼一批20公吨,每公吨 400美元 FOB上海。合同规定数量可以有 10%的增减,国外来证规定:总金额8000 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方装出22公吨, 到银行议付时却遭到议付行的拒付,试 分析付行的拒付的原因。
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 损失?
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 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 险。途中载货船舶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 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 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货又 遭受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 公司对该批货物两次损失是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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