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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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1.引言1.1 概述沧州市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兴办、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幼儿园。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早期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沧州市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沧州市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以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民办幼儿园经营者参考。

通过制定明确的设置标准,可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幼儿的需求和发展特点,以及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社会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包括幼儿园的办学资质、教师配备标准、教学环境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旨在为沧州市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提供指导,并进一步推动早期教育的健康发展。

总之,沧州市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

它不仅可以帮助幼儿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也能够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相信通过本文的研究和总结,可以对沧州市民办幼儿园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展望。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和讨论。

首先,引言部分将概述本文的主题和目的。

其次,在正文部分,将依次介绍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两个重要要点。

第一要点将着重介绍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基本要求,包括教育理念、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等。

第二要点将讨论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具体标准,包括场所面积、园舍设施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本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发展进行展望。

通过这样的结构,本文将全面介绍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使读者对该领域有更全面的了解。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研究并提出沧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的标准。

市民办幼儿园在沧州市的发展日益壮大,对于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满足家长对教育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珠海市幼儿园设置标准

珠海市幼儿园设置标准

珠海市幼儿园设置标准珠海市幼儿园设置标准主要涉及民办幼儿园的设立要求,包括选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等方面。

根据《珠海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新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需满足以下条件:1. 选址需交通便利、日照充足、地质较好、环境适宜,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抗震防灾等相关规定。

2. 全体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7,全体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9。

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者配备3名专任教师,保育员不可代替专职老师。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如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等。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幼儿园的设置,促进学前教育均衡普惠优质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主要针对民办幼儿园,而公办幼儿园可能有不同的设置标准和要求。

例如,珠海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的文件中提到,除鹤洲新区外,每个镇原则上至少建成2所以上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举办1所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这表明珠海市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在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珠海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最新修订内容是什么?珠海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最新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与收费管理:香洲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珠海市香洲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旨在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此外,珠海市提出实现全市月保教费不超过1000元的公办及民办普惠性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并在2016年实现了这一目标,全市有162所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不超过一千元。

2. 幼儿园招生政策:珠海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部门科学制定和实施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分级管理”的原则。

2023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收3-6周岁的适龄幼儿,具体分为三类:优先保障类、香洲区户籍类、非香洲区户籍类。

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设区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

各地制定的具体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

(三)民办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学前生源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四)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必须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必须签订联合举办协议,明确出资各方的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等。

(五)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必须在举办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民个人必须在举办地有固定的住所。

三、办园条件与教育设施(六)民办幼儿园应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和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安全、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

(七)民办幼儿园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用地和集中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八)民办幼儿园园舍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标准。

应有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等。

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九)民办幼儿园的设置应相对独立。

利用平房举办的,应当有独立院落。

利用多层民用建筑举办的,必须设置在首层。

利用商业建筑举办的,不得超过第三层。

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5年。

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和安全、消防等鉴定材料。

(十)民办幼儿园应有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篇一:幼儿园办园条件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民办学校)的活动。

二、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三、基本条件(一)地点要求: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无噪音影响。

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2.利用平房和四合院开办幼儿园,应当有独立院落,有一定活动场地。

利用多层民用建筑开办幼儿园,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

幼儿园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

幼儿园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小规模幼儿园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

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二)园舍要求:1.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园舍。

如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且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

不得租用转租场所或租用违章建筑物、危房等不适合教学活动的场所。

2.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每班班额不超过30人。

光照充足,通风良好。

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

3.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

4.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资料室、幼儿隔离室、备课室、会议室等用房可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设置。

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第一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规划,及与办学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办学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民办幼儿园园长应有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办园形式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职工队伍。

其中,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应为1:6至1:7,寄宿制应为1:4至1:5。

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持有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专职保健医应为具有任职资格的医务人员,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持有合格证。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园舍。

园舍应独门独院,有室外活动区域,并有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

办园规模应达到大、中、小3个班以上,小班每班不多于25人,中班每班不多于30人,大班每班不多于35人。

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内,并按办园规模、办园类别设定相应的活动室,幼儿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教寝合一的,人均面积应在1.5至2.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

寄宿制幼儿园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单独儿童厕所、保健室、隔离室、办公用房和厨房等。

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

寄宿制幼儿园还应设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音乐器材、电教器材等。

应配备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教育保育设施和户外体育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应配备能满足需要的保健医疗卫生器械。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的、接受政府管理监督的幼儿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幼儿教育,而民办幼儿园因其灵活多样的办园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教育理念,备受家长们的青睐。

然而,由于民办幼儿园的办园主体多样,导致其设置标准参差不齐,这就需要对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进行规范,以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

下面就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

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保证幼儿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幼儿园应当有一定的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保证教育质量。

同时,民办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的办园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

幼儿园应当以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

在教学内容上,应当注重启发式教学,注重幼儿的兴趣和能力培养,不宜过分注重学科知识的灌输。

再次,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教学活动。

此外,幼儿园应当注重教师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保证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透明。

幼儿园的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家庭的承受能力,不得随意涨价,保证家长的合理权益。

同时,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应当明细清晰,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保证收费的合法合理。

综上所述,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应当是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

只有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才能保障幼儿的权益,提升幼儿教育的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教育水平。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并接受社会监督的幼儿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家庭结构的多样化,民办幼儿园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民办幼儿园的质量,提高幼儿教育水平,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应当包括场地面积和环境要求。

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每个幼儿都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同时,幼儿园的环境要求也应当受到重视,包括教室、操场、卫生间等的布局和装修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也是设置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格的教师队伍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关键,他们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并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此外,民办幼儿园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外,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设施和教育教学质量也是设置标准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部分。

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设施和教育资源,如玩具、图书、游戏设施等。

同时,教育教学质量也应当受到重视,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运营也是设置标准中需要考虑的重要环节。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幼儿园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总之,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场地面积和环境要求、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设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幼儿园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推动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标准

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标准

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标准(满分100分)乡(镇)学校合计得分:68评估标准:1.校舍安全,有大门围栏和监控系统。

配备安保室、园长室、教师办公室等教辅用房。

有安保人员、器材,园长室内有各种规章制度。

2.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园舍生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占室外面积的20%以上,无有毒、带刺的植物。

3.活动室每室为45—50m2,采光好、洁净、干燥、通风,布置优美,富有童趣和教育性,配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卫生要求的桌椅、玩具架,自然角、图书角等。

4.寝室通风干燥,每个使用面积不小于45—50m2,活动室和寝室合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70m2.5.卫生间清洁卫生,厕所和盥洗间分离,盥洗间设有适合幼儿特点的洗池,幼儿洗手处水龙头不少于6个,有带标记的茶缸架、毛巾架。

6.室内教具等摆放整齐,有电子琴、电视机等教学设备,音体活动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有常用的音体活动设备。

7.食堂应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具备健康证,各种制度完善,应具备食品加工、储存、消毒、冷藏、留样等设施设备。

各种常用炊具齐全清洁。

8.室外大中型玩具2件以上,安装牢固,无安全隐患,室内玩具50件以上,包括自制玩具。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m2/生,分班活动场地每班不少于60m2.9.图书资料种类多、数量足,平均每位教职工15册以上,教师订有专业报刊3种以上,幼儿画册人均3册以上,各班设有图书角。

10.有完善的消防设备,设有电话、广播、消防器材等。

11.专任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园长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每班要配两名专任教师。

12.按照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教学计划,教材使用规范。

评分标准:1.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每少1m2扣1分;绿化面积每少10%扣2分;有危害植物扣2分。

得分:1.校舍安全,有大门围栏和监控系统。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兴办,依法经营,接受社会监督的幼儿园。

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民办幼儿园在普惠性幼儿园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必须对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且符合相关的办学条件和规定。

同时,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必须合法合规,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幼儿园的场地应当安全、卫生,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安全设施。

教室、卫生间、餐厅等各项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能够满足幼儿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动的需要。

此外,幼儿园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用具、玩具和图书,以支持幼儿的教育活动和游戏。

再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具备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园长和教师应当具有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幼儿保育能力。

此外,园长和教师应当具有责任心和爱心,能够关爱幼儿,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服务。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和教育质量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同时,幼儿园应当注重家园合作,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教育。

总之,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是保障幼儿权益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才能够有效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共同努力,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服务。

办幼儿园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幼儿园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幼儿园要具备什么条件?有这想法,但对此不是很了解一、办园条件(一)园舍1、园址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

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2、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

每班面积56m2以上。

3、儿童厕所坚固安全,清洁卫生。

4、具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

5、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3。

5m2以上,幼儿人均绿化用地面积2。

5m2。

6、开辟沙地、嬉水池、种植园地、动物饲养角.(二)规模1、规模适宜(3-6个班)。

2、按年龄分小、中、大班。

3、班额符合要求:小班(3—4岁)25人左右,中班(4—5岁)30人左右,大班(5—6岁)35人左右。

(三)人员1、编制合理,每班教师2人,保育员1人(寄宿制园2人),三个班以上的园配备专职保健员1人,寄宿制园增设专职医师1人,三个班开设园长1名。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3、工作人员中无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

(四)设施1、幼儿人人有合乎标准的桌椅。

2、班班有风琴、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3、园内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7种以上,幼儿人均玩具5件以上,每班有各种教具10种以上。

4、幼儿人均图书5册以上,教师人均业务书刊3种以上。

5、有盥洗设备、饮水桶、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冬季取暖设备安全.6、保健室有药柜、保健资料柜,备制一般的内服外用药品,有身高、体重测量器及简单的医疗器械。

7、开灶园厨房有消毒设施,有生熟食分开存放处。

二、园务管理(一)办园方向1、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幼教两个“法规”,积极进行幼教改革.2、有切实可行的三年办园规划和实施计划。

3、坚持教养并重,保教结合,有为家长、幼儿服务的具体措施,坚持一贯性,受到家长好评.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成效显著.5、发挥优势,办有特色。

(二)领导班子1、园领导班子成员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职能作用发挥好。

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幼儿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私立或民办幼儿园逐渐崭露头角。

民办幼儿园如何合法规范地开展教育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围绕民办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展开讨论。

二、民办幼儿园的法律依据在我国,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民办幼儿园的主要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准入条件、管理要求和监督机制等。

三、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1. 场所设施民办幼儿园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教育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有儿童专用活动室、卫生间、操场等。

2. 教育教学条件民办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并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以保障幼儿得到全面的身心发展。

3. 制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确保学校运行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四、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1. 招生管理民办幼儿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生管理,确保招生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对家长提供详细的招生政策和入学规定。

2. 教学管理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3. 安全管理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火安全管理等,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

五、民办幼儿园监督机制为了保障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园所进行整改或关停处理。

结语民办幼儿园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园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发展和社会责任。

各地政府和人民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确保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教育水平,共同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B13
保育
工作
C26★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活动内容动静交替。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注重保教结合。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C27为幼儿创设整洁、干净、温馨、舒适的环境。教师与保育员重视在生活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生活活动中要求明确,方法得当,指导有效。
C28★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晨检、消毒、隔离等卫生保健制度和健康检查制度并有相关记录表格。
C12每班有卫生饮水设备;有水杯、毛巾架;儿童水杯、毛巾个人专用并按规定消毒。
C13寝室内有符合卫生及安全需求的床铺设备,每人一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设施。
B7
食堂
设备
C14食堂配备必要的炊具和洗消设备,排气通风良好。
B8
保健室
设备
C15保健室内设器械柜、诊察床;有桌、椅、资料柜、自来水设施、污物桶、体重计、体温计、儿童或标准视力箱、听诊器、皮尺、压舌板、手电筒、高压消毒锅、紫动室、寝室、盥洗室(寄宿制幼儿园,活动室寝室必须分设)。
B3
校园
建设
C5全园有面积足够的办公及辅助用房: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保健室、晨检接待室、值班室、储藏室、教工厕所等。
C6原则上每班配备1个卫生间,面积不低于8m2。
C7具有各类生活用房,包括食堂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开水、消毒间、工作人员更衣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评估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1




B1
园址

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为了规范天津市民办幼儿园的设置,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与教育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以下的设置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土地面积:幼儿园校舍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2.环境要求:幼儿园应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安全卫生设施,包括合格的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噪音控制设施等。

3.管理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保障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二、师资力量
1.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育背景和资格证书,包括幼师、小学教师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2.教师数量:幼儿园教师应根据幼儿数量和年龄段,保证每班不少于2名教师。

三、教育内容
1.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

2.教育内容应贴近幼儿生活实际,注重培养幼儿的实际操作能力、探究精神和社交能力。

四、家园合作
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家园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教育问题。

以上为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幼儿园应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设置和管理,确保幼儿获得健康、快乐和全面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兴办,接受政府管理监督的幼儿园。

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提高办园质量,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幼儿园场地面积应满足每个幼儿的活动和生活需要,室内活动场地应不少于3平方米/人,室外活动场地应不少于4平方米/人。

同时,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间、饮水设施、安全出口等基本设施,保障幼儿的生活和安全需求。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队伍应符合相关要求。

园长及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持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职工人数应与幼儿数量相适应,保证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老师进行教学和照顾工作。

此外,教职工应定期接受幼儿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再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内容,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养和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同时,幼儿园应配备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资源,如玩具、图书、游戏设施等,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运营应规范高效。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明确园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确保园所的正常运转和秩序井然。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共同关心和教育幼儿。

综上所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是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让民办幼儿园发挥应有的教育功能,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规定规范办园,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兴办并经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的幼儿园。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家庭生育观念的转变,民办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主体多样化,导致其设置标准参差不齐,给幼儿教育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并执行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应当包括场地和设施要求。

幼儿园场地应当符合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保证安全、卫生、舒适。

设施应当齐全,包括活动室、卫生间、餐厅、操场等,满足儿童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需要。

此外,还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护设施等,确保幼儿园的安全性。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师资队伍也是设置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关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此外,还应当保证师生比适宜,确保每位幼儿都能够得到足够的关注和教育。

再者,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也是设置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理论,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幼儿得到全面、均衡的教育。

教学方法应当灵活多样,符合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也是设置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包括招生、收费、安全保障、家长沟通等方面。

同时,还应当注重幼儿园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

总之,制定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公平,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推动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 、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2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为依据,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 、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

(二)领导机构1 、幼儿园主办者必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

2 、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

3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 , 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师资队伍1 、幼儿园教职工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保育教育知识,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教师队伍稳定。

2 、教师应持有幼儿师师范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或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非幼教专业毕业生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幼教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并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3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岗前培训,具有一定的保育知识。

4 、保健员应具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养或培训,取得卫生部门的资格认可。

5 、财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财会专业基础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6 、幼儿园聘任的兼职教师应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聘任兼职教师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幼儿园聘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7 、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按照每班 2 名教师、 1名保育员配备: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再增加 1 名保育员。

安徽省民办普通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安徽省民办普通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安徽省民办普通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一、办学指导思想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2、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为依据,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

二、领导机构1、幼儿园主办者必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

2、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

3、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师资队伍1、幼儿园教职工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保育教育知识,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教师队伍稳定。

2、教师应持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或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非幼教专业毕业生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幼教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并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岗前培训,具有一定的保育知识。

4、保健员应具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养或培训,取得卫生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财会专业基础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6、幼儿园聘任的兼职教师应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聘任兼职教师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严禁私自聘用兼职教师。

幼儿园聘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7、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按照每班2名教师、1名保育员配备: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再增加1名保育员。

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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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进一_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管理工作,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保障受教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几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者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内政发)的精神,参照国家有关幼儿园设置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法人或者公民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活动的教育机构。

民力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条件分为民办一类幼儿园和民办二类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有关的教育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民办一类幼儿园的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 民办二类幼儿园的开办资金不低于30万元。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 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设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并履行其职责,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第七条:民办幼儿园应认真落实«幼几园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金面发展的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高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健康发展。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

应当制定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有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幼几的年龄特点, 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

民办一类幼儿园规模一般为6至15个班, 民办二类幼儿园3至5个班;每班人数:小班( 3---4岁) 不超造25人,中班(4---5岁)不超过30人,大班(5---6岁)不超过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 ,每班2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十条:民办幼几园应有与其教育规模相适应,保证正常保育,教育活动所需的园舍、场地以及设施设备。

民办幼儿园园舍实行公证制度。

(一)、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内,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

(二)、园舍及所有教学和生活用房应当坚固、安全、适用、有防火通道。

不得租赁简易建筑物、危房以及其他不适宜于教育活动的房屋、场地及设施。

(三)、园舍独立设置,幼儿活动用房不得超过三层。

(四)、房屋建筑符合幼儿园建筑标准,使用合理,室内光线充足、干燥通风,环境清洁。

(五)、民办一类寄宿制幼儿园要单设卧室,活动吗望面率、不低于54平方米。

如活动室与卧室合用,其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民办二类幼儿园每班应有活动室,生均不低于1.2平方米, 活动室与睡眠室合用的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六)、民办一类幼儿园卫生间每班一问,其面积不1低于12平方米, 内设墫式便器4个,小便權 4个,有流动水, ,水龙头不少于5个。

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分间或分隔,并能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民办二类幼儿园卫生间可两班合用,其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全园共用,其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卫生间安全、适用,满足幼儿需求。

(七)、应有独立的保健室及具有晨检功能的室(厅、亭) ,保健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民办一类幼儿园适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民办二类幼儿国不低于8平方米。

(八)、民办一类幼儿园应设有音体活动室(多功能室.) ,其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有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人辅助用房。

(九)、厨房应有主副食加工区及食品储藏库房,布局合理,流程规范,配备必要的食品消毒、储藏和加工的设备。

(十)、会外活动场地应布局合理,安全、平坦,其生均面积民办一类幼儿园不低于1.5平方米,民办二类幼儿园不低于1.2平方米。

(十一)、室外绿化面积民办一类幼儿园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民办二类幼儿园不低于1.5平方米,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十二)、室内室外设计设施设备坚固耐用、光滑无棱角,电源插座安装在1.7米以上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十三)、有适合幼儿适用的桌椅、开放式的玩具、图书架、毛巾架、水杯柜、消毒柜:有供幼儿饮水的设施: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等设备,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卫生条件的幼儿睡床,坐到每人一床或一个床单位。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独立睡眠室,并保证每人一床。

(十四)、有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室内外玩具、游戏材料,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

民办一类幼儿园人均不低于5册,民办二类幼儿园人均不低于3册,并符合国家的卫生和安全标准。

(十五)、有满足幼儿动作发展需要的户外运动器械。

民办一类幼儿园每班均1件(多功能大型联合体育器械可1件),安全,适用、摆放合理,且安置在软质地面。

(十六)、有满足教师使用的学前专业理论书籍和刊物资料,有教育活动的音、电教及信息技术设施设备,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各类工作人员应当热爱幼儿园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遭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忠于职守;适用普過话。

(一)、园长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学前教育专业、取得驾驶资格证书,有五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园长(副园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聘任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同类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民办一类幼儿园每班配备两名教师, 民办二类幼儿园每班配备1--2名教师。

有幼儿教师学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保证幼儿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聘任的保育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旗县级以上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民办一类幼儿园每班配备1名保育员,民办二类幼儿园每两班配备1名保育员。

(四)、民办一类幼儿园应按照1:180(保健员与幼儿的比例)配备保健员,民办二类幼儿园配备专兼职保健员。

聘任的保健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盟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举办的岗位培训。

鄂尔多斯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举办者及管理体制(一)、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具备基本的幼儿园教育理念,有从事教育公益事业的精神,具备办园的财务投资能力。

(二)、民办幼儿园要具备法人资格、管理体制健全,设有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制定完善的议事决策章程;明确幼儿园园长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

(三)、民办幼儿园园长;要求品德高尚、具有丰富的幼教工作经验,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幼儿师范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平60周岁。

(四)、民办幼儿园要从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出发,明确办园理念,办园目标,吗、办园规范,办园方式和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民办幼儿园要立足实际建立幼儿学籍和保教管理制度,并且为每一位幼儿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二、园舍设施配备标准(六)、举办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建筑做园舍,符合国家的园舍建筑安全标准,园址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区、危险区和噪音区。

(七)、租借园舍及场所举办幼儿园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租期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要有切实可行的建园舍计划及必须要的资金准备,租用和借用公办幼儿园舍,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八)、民办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活动场所和绿化环境能满足日常办园需求。

活动空间:幼儿活动室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单设的卧室和幼儿单人床,全日制幼儿班的卧室允许育活动室合并设置,但使用面积不得少于90平方米,有全园公用的音体游艺室,其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具备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陆地活动面积人均2平方米以上,有30米的直跑道。

户外活动要配备相应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饲养角和种植园地等。

院内绿化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玩具配备:户外大型玩具(滑梯、转椅、攀登架、平衡木、蹊跷板等至少各一套)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每园1套,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每园要配备2套。

室内大型(或中型)玩具每班1套,不同种类的桌面玩具人均5件(套)(九)、幼儿园应单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公共用房和厨房,并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和家长接待等必要的活动场所。

(十)、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桌椅、玩具柜、毛巾架、饮水设施、水杯柜、盥洗卫生用具、儿童单人床及床上用品,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幼儿图书和乐器等,确保每名幼儿一张床、一套床上用品。

(十一)、幼儿园的活动场所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安全、卫生、教育要求,教具、玩具、活动室、厕所、盥洗室、厨房等要定期进行消毒。

三、教职工配备与建设(十二)、民办幼儿园园长、副院长应具备有一定政治、业务素质,懂得教育的规律,有组织管理能力,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办法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主持幼儿园日常工作。

(十三) 、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数量配备相应数量教师'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幼儿,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

专职教师和幼儿比不超过1:15。

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保育员。

(十四)、幼儿园应根据办园规模,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幼儿园要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营养师。

营养师(配餐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营养保育职业培训,取得自治区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幼儿园要按照1:50(厨师与幼儿比例)配备厨师,厨师中至少有1人接受烹饪专业训练。

(十五)幼儿园要配备专职安保卫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并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

若配备接送幼儿的校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幼儿园工作者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有健康合格证。

慢性传染病、有传染病史和精神病患者等,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十七)、民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定期培训园长、副院长和教师等相关人员。

四、其他保障条件及要求(十八)、民办幼儿园在园舍、设备等按标准配齐后,办园启动资金城镇不低于30万元,农村牧区不低于10万元。

每年从幼儿园的净资产增加额或净收益中按2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保教、设备购置、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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