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章节题库1-6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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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老子的美学

一、名词解释

1.味(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研)

答:“味”是中国传统的一个美学范畴。它不同于“五味”的“味”,最早使用这个美学范畴的是老子。“淡乎其无味”是老子对“道”的理解,恬淡的味是最高的味。后来陶潜、王维、司空图、梅尧臣、苏轼等人都延伸发展了这种思想,从而形成了中国美学史和中国艺术史的一种审美趣味和审美风格——平淡。

2.情象(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研)

答:情象是意境系统里的一种象。情象有别于意象、心象、言象等。它分别对应原初状态里的象和再生状态的象。原初状态的情象是指作者在创作准备,是灵感来临、原初状态下发生的情思与境象相容。情是精魂,象为形质。无情,象不生;无象,情不能附着。再生状态的情象是指经过文字的创造而凝结成言象后新的情象,它不同于原初状态的情象就在于它更加凝练,是读者接受的新情象。

二、论述题

1.中国美学中虚实相生的学说。(北京大学2010年研)

答:(1)“虚实相生”的提出

“虚实相生”最早出自老子的哲学,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无”和“有”的统一,“虚”和“实”的统一。有了这种统一,天地万物才能流动、运化,才能生生不息。老子的这种思想,对中国古典美学的发展影响也很大。

(2)“虚实相生”的内涵

“虚实相生”,即“虚实结合”,成为中国古典美学一条重要的原则,概括了中国古典艺术的重要的美学特点。这条原则认为,艺术形象必须虚实结合,才能真实地反映有生命的世界。

①魏晋南北朝美学家提出了“气韵生动”的命题。“气韵生动”的“气”,不仅表现于具体的物象,而且表现于物象之外的虚空。没有虚空,就谈不上“气韵生动”,艺术作品就失去了生命。

②唐代美学家在“象”的范畴之外提出了“境”这个范畴。“境”和“象”的不同,重要的一条就在于“境”不仅包括“象”,而且包括“象”外的虚空。此外,中国古代诗、画的意象结构中,虚空、空白有很重要的地位。没有虚实相生,中国诗歌、绘画的意境就不能产生。

(3)“虚”与“实”的关系

①相反相成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中心

例如姜夔《扬州慢》中的虚景是指“春风十里”,写往日扬州城十里长街的繁荣景象;实景是“尽荠麦青青”,写词人今日所见的凄凉情形。由这一虚一实两幅对比鲜明的图景,寄寓着词人昔盛今衰的感慨。《梦游天姥吟留别》仙境的美好与现实的黑暗构成了对比。从而突出了作者追求自由蔑视权贵的精神。

②相辅相成形成渲染烘托,从而突出的中心

例如《雨霖铃》《月夜》《踏莎行》欧阳修《踏莎行》:“候馆梅残,溪桥柳细,草薰风暖摇征辔。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阑倚。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上阙写实,通过初春景象反衬“行人”的离愁别绪。下阙写虚。通过设想妻子凭栏远望,思念“行人”的愁苦之象,来写愁思。妻思夫,夫想妻。虚

实相生,从而将离愁别绪抒发得淋漓尽致。

2.试述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中山大学2010年研)

答: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代表作为《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道法自然”的思想。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

(1)“道法自然”的含义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学思想。老子认为,“道”虽是生长万物的,却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主宰和支配万物,而是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着。

(2)“道法自然”中“自然”的内涵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自然。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3)“道法自然”中“道”的内涵

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即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最能表达“道”的一个词就是自然规律,同样可以反过来说与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最相近的一个字就是“道”。这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人为之道。

道就是对自然欲求的顺应。任何事物都有一种天然的自然欲求,谁顺应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与外界和谐相处,谁违背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同外界产生抵触。所以在这里蕴含了我们看待世界的基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5)“道法自然”的现实意义

每一件事物都有着它本身的天性和本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个性特征。改造一个人的效果是有限度的。人们需要做的不是试图消除这些缺失,而是把他们的优点合理地加以利用,尽量避免他们的缺失,并力图帮助每个人在其独特天性的基础上持续进步,去放大其中有益的部分。

综上所述,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范畴是形上的本体。“自然”是“道”的存在方式或内在属性。“道法自然”有利于宇宙和人类生生不已。“道法自然”还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在三教合流之后基本未变,可见其影响深度和持续时间之久。

第2章孔子的美学

一、名词解释

1.游于艺(北京大学2011年研)

答:游于艺是孔子关于审美和艺术对人的人格修养之关系、作用的美学思想。“游于艺”出自《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中得来的。在这里,“游”是游泳、遨游的意思,“艺”是指六艺,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孔子的教育以六艺为主,主张学习不仅要掌握各种具体的技艺,而且要从掌握技能中得到艺术创造的审美感受。这表明了孔子对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说明孔子对艺术在实现人的全面人格理想中的作用的肯定。

2.尽善尽美(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研)

答:“尽善尽美”是孔子在美善关系问题上提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看法。出自《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孔子首次将美与善区别开来,看到了美与善的矛盾性。他认为,美不同于善。因为从善的观点看是完满的东西,从美的观点却可能是不完满的。美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尽善”并不等于“尽美”。但孔子又认为,美同善相比,善是更根本的。美虽然能给人以感官的愉快,但美必须符合“仁”的要求,即具有善的内涵,才有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他主张既要“尽美”,也要“尽善”,美与善要实现完满的统一。孔子这一思想对后世的文与道、华与实、情与理等问题讨论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3.思无邪(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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