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次
1 目的及意义 (3)
2 适用对象 (3)
3 文件内容 (3)
五个方面举措 (3)
十不准要求 (4)
违纪处罚办法 (6)
附则
4 相关文件和记录 (7)
1 目的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责任制。现制订《廉洁从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别注意在项目建设的业务往来中遵纪守法,避免因工作渎职导致业务损失。
2 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面向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对公司全员廉洁从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违
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
3 文件内容
结合实际,实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五个方面举措和“十不准”要求。
3.1 五个方面举措
3.1.1完善民主建设,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廉政档案、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企业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监督制约,规范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各级负责人和项目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洁自律行为,鼓励公司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曝光,从而有助于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现象和揭露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
3.1.2实施依法从严治司,从根本上规范管理团队的行为和观念,避免人治现象,从而最大限度
地减少职务犯罪。
3.1.3建立长效机制。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要把制度落实到行动中,与业务
工作紧密结合,保持廉洁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警钟长鸣。一方面,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署《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1);另一方面,公司与供应商等合作机构协商,为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双方合作事项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请供应商等在首次参加投标活动或其它双方商业合作前签好《廉政协议书》(附件2),并规定供应商等如有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承诺书者将被取消资格。
3.1.4建立规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职责和业绩考核,将廉政考核列为“企业年终评先”
的重要考核内容。
3.1.5提高文化素养,倡导道德文明。
3.2 提倡“十不准”要求
3.2.1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
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3.2.2不准违反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不准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
商业秘密等)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3.2.3不准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3.2.4准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购、销售、进行工程招标
投标等。
3.2.5不准违反公司财经制度和办公管理规定。
3.2.6不准公款为个人及家属支付商业保险等费用。
3.2.7不准参与赌博。
3.2.8不准索要、接受工作对象的礼金、礼品、产品、各种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不准
为请托人谋利并在离职后受财。
根据《关于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和处理规定》(附件3),收受后及时如数退还或在30个工作日内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并填写其附件《礼品、礼金登记表》和《礼品、礼金上缴处理表》进行相关情况登记、上缴、签字的不属违纪。
3.2.9不准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
提供的不正当利益。如:不准无偿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工具、移动电话、电脑等设备;
不准参加工作对象安排的住宿、超标宴请、娱乐、桑拿、旅游等活动;不准单人参加与工作对象的商务会谈和宴请等活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工作对象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单位生
产的产品;不准让工作对象报销公务活动和个人消费的费用;不准向工作对象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3.2.10不准其它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3.3违纪处罚办法
廉洁从业工作重在强化党内、部门考评和群众监督检查,提高监督、预防和治理的整体效能。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取消荣誉、警戒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形成职务犯罪的,依照刑法具体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发布后,凡举报人(包括公司员工、社会公众及合作机构等)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给予举报人表彰奖励。
3.4 附则
3.4.1本《管理办法》所称全体员工,是指第六条所指公司的全部在岗、在册、聘用、借用及实习等中外籍工作人员。
3.4.2本《管理办法》试行后,国家、天津市、集团公司、总公司另有相关规定的,参照其规定修订后执行。
4.相关文件和记录
相关文件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S/LXTJ-G03-01301-2009
附件1《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包括附件、附件、附件)
附件2《廉政协议书》)
附件3《关于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和处理规定》(包括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