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得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就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下得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以及住宅得商品化逐步产生与发展起来得,科学、规范、专业与现代化得物业管理与服务可以给住宅小区带来良好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理应收取相应得报酬。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收费不足,影响了自身得正常经营与运转,不少公司收不抵支,甚至严重亏损;而与此同时,住宅小区得停车收费与物业服务收费已成为价格举报咨询得热点问题。据统计2014年1月—2015年4月,柳州市物价局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共3462件,其中住宅小区得停车与物业服务投诉1041件,占总投诉31、04%。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成为老百姓新得投诉热点,并有逐年升温得趋势。

一、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一)目前我市登记在册得小区共有1447个,其中有物业公司管理得小区有371个,单位管理得小区有 66 个,三无小区 588 个。其中:柳南区小区数为:383个,鱼峰区小区数为:332个,城中区小区数为:363个,柳北区小区数为:345个,阳与小区数为:14个,柳东新区小区数为:10个。

(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民之所欲,我之所为,面对物业服务收费乱得呼声,我局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与2013年自治区物价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制定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作

为。一方面及时妥善处理大量得物业收费投诉纠纷,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另一方面,迅速行动,开展了“物业服务收费问计于民”征集意见活动,深入居民小区调查研究,对40多个小区物业收费进行成本监审,多次召开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房开商座谈会。2014年4月22日,我局还联合柳州晚报举办“柳州市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恳谈会”。在历时一年反复修改后,于2014年7月,市物价局与住建委重新下发了《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柳州市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与IC卡出入证等收费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调整秩序。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难度大得问题。我局与住建委在2012 、2013年分别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有关问题》,明确规定了调整条件、调整程序。提出调整物业服务费必须由本小区50%以上得业主同意。至2014年底止,共有26家物业小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能调整得小区都就是服务质量取得业主认可得小区,也有部分没有调整成功得小区,最终物业公司不提价或撤出小区。

通过制定新得管理办法与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让收费政策更加符合发展实际,给乱收费、乱调价行为套上“笼头”;用统一得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以及推进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全公示全覆盖。让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内容与质量等级清清楚楚,让广大居民对物业收费情况明明白白白。解决了长期以来停车收费、垃圾清运费、IC卡工本费、装修押金混乱得局面。

二、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得突出问题

从近年来得物业投诉来分析,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得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未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少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价格法》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得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得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与收费项目、标准,侵犯了业主得知情权,引发价格纠纷。

(二)提高标准收费。少数物业服务企业未执行停车1小时内免费得规定,以车位少为由,对业主不办理月票,而就是按次数收取;一些房开以小区停车场产权属于为由,只售不租,导致业主无法停放车辆,或提高标准收取公共能耗得电费、水费价格(如电梯电费、二次加压产生得电费)加重业主负担。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高收费。一些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欠缺,在未与业主充分沟通并征得业主同意下,无视业主意见,收取房产证、土地证、管道燃气代办费,甚至单方面强行推广门禁卡与车辆蓝牙出入装置,然后转嫁至业主身上并从中牟利。

(四)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得。2014年8月我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桂价格[2013]62号)得有关规定,市物价、住建部门联合下发了《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装修有关得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装修电梯使用费等,但仍有一些物业公司强行收取明令禁止得费用。

(五)重复收费问题。2014年8月实施得《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得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得电费、水费以及管漏、线损,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我市一些新交付得楼盘,物业服务企业在向业主预收一年得物业服务费后,仍向业主收取300—500元不等得水电周转金;一些楼盘按照物业等级不同,每年有1—2次免费清理,但仍有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分摊下水道、化粪池清理费用。

(六)扩大范围收费。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以管理者自居,在车位紧张情况下,未经业主大会或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得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得业主同意下,占用属于业主已共有得场地停放车辆并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且所得收益不按规定使用。

(七)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得。物业服务企业水平参差不齐,物业服务短斤少两、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简单粗暴,帐目不公开,物业服务得不到有效监督,得不到业主得认同,最终导致“欠费—服务变差—更多人欠费”得恶性循环。

(八)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重收费、轻服务得现象,与业主缺乏深入沟通交流得有效平台,如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小区乱搭乱建问题、占用绿地、养鸡养狗问题、住宅以外用电价格未按居民用价格电结算问题,这些问题本身非物业服务企业造成,但由于宣传、解释工作不位,导致业主把怨气撒在物业公司头上,并拒交物业费。

三、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原因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