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酸洗基本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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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操作规程
GC/JN 34.13-2007
初轧厂
钢材酸洗基本操作规程
2007.05.01发布2007.05.01实施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作业准备
3. 酸洗操作
4. 酸腐蚀和不锈钢酸洗
5. 中和与冲洗
7. 质量记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材酸洗的技术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初轧厂精整作业区钢材的酸洗操作。
2 作业准备
2.1 酸液配制前,要放出废酸,重新配制新酸。
2.2 废酸放出后,清除槽底氧化皮及脏物,并用清水冲洗干净。酸洗槽底应留有空隙便于酸液流动。
2.3 配制新酸时,一定要先放水,后放酸。
2.4 配制硫酸溶液,可根据硫酸溶液的比重及浓度换算表(表1),用比重计(波美计)测量配制,直达到所要求的浓度。
表1硫酸溶液的比重及浓度换算表
2.5 酸液浓度也可按表2、表3,配制成相应硫酸溶液浓度。
2.6 配制好的酸液面应低于槽沿300毫米以上,以免放入钢材酸液溢出。
2.7 待酸洗钢材的钢号、炉号、规格、支数和重量必须与流动卡片相符后,方可进行酸洗。
2.8 在酸洗之前,必须检查钢材表面。根据表面状况,随时调整酸液浓度、温度和酸洗时间。
3 酸洗操作
3.1 要求酸洗的钢材有:热(冷)压加、热顶锻钢材。其酸洗制度按表3规定进行。
表3 酸洗制度
3.2 酸洗钢材,要先放入U型架内,然后再放入酸槽中酸洗。
3.3 钢材入槽前,应先将酸液加热到规定温度以上,然后将钢材小心地放入槽中。
3.4 入槽钢材应低于液面20毫米不得露出酸液外面。
3.5 钢材入槽后可添加酸液总重量的0.1~0.2%的缓蚀剂,加入后要搅拌均匀。
3.6 为防止泡沫溢出槽外,缓蚀剂不能一次多加使用,可以分多次加入。
3.7 钢材入槽后,酸液温度应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如有下降应及时用蒸汽加热。
3.8 为防止过酸洗,每隔10~15分钟检查一次钢材表面,保证钢材表面质量。
3.9 酸洗过程中,可根据酸洗效果,提前或延长出钢时间。
3.10 酸洗后的钢材表面,应洗净氧化铁皮,并不得有过酸现象。
3.11 高工钢经酸洗,氧化铁皮不能完全脱落时,可进行重复酸洗或者浸入带硝
酸钠的酸液中10~15分钟,然后进行清洗冲刷。
3.12 不得边酸洗边放酸,补加新酸时,槽内不得有钢材。
3.13 酸洗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注明酸液浓度,温度、钢下槽时间并每隔20分钟记录一次酸液温度。
4 酸腐蚀和不锈钢酸洗
4.1 凡是脱碳超过标准规定的钢材,可进行酸腐蚀处理。
4.2 在进行酸腐蚀时,通常配制新酸或在用过的旧酸液中补加新酸,方能进行酸腐蚀处理。
4.3 补加新酸时,按表4进行。
表4补加硫酸量
4.4 在酸腐蚀操作前,要检查钢材表面和量好尺寸,酸腐蚀过程中根据表面情况和尺寸的变化,随时掌握时间,以防造成小尺寸或过酸。
4.5 1Cr18Ni9Ti和氧化铁皮较致密并不易脱落的钢种,均采用硝酸钠硫酸溶液酸洗。
4.6 在配制硝酸钠硫酸溶液时,每槽加硝酸钠不得超过150公斤。
4.7酸洗时,退火后的不锈耐热钢材必须经斜辊式矫直机矫直或剥皮机轻剥后方可酸洗,酸洗液用普通酸液即可。
4.8 硝酸钠硫酸溶液加热温度不能过高,以防逸出物破坏操作环境。
5 中和与冲洗
5.1 钢材从酸槽中吊出后,应将氧化铁皮和遗留残酸用自来水冲洗干净,并放入中和槽内进行中和处理。
5.2 高速工具钢一定要经刷洗后,进行中和处理。
5.3 中和液为2.0~2.5%的硅酸盐(即玻璃水)水溶液。
5.4 中和液温度为80~100℃,中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5.5 中和后钢材应撒开风干。核对钢种、炉号,栓好铁牌子,捆绑牢固,与流动
票一起转到下工序。
6质量记录
生产过程有关操作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