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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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管理规定规范

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管理规定规范
第七十条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四十九条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
《刑法修正案(十一)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电子产品等。

如何有效管理和处理这些固体废物,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下面就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

1.目标设定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管理的目标。

这些目标应包括降低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废物的处理效率、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等。

目标的设定应该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并且需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相结合。

2.废物分类废物分类是一个有效管理废物的基础。

根据不同的特性和处理方式,将废物进行分类,如有害废物、可回收废物、可降解废物等。

通过分类,可以更好地针对不同类型的废物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环境风险。

3.废物收集与储存建立废物收集和储存系统,确保废物能够及时被收集到指定的地点,并进行相应的储存。

废物储存区域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污染周围环境。

同时,应加强废物的标识和科学储存,方便后续的处理和利用。

4.废物处理与利用废物处理与利用是废物管理的重点环节。

对于可回收废物,应采取相应的收集、分拣和再加工措施,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对于有害废物,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手段,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对于可降解废物,应鼓励采用生物降解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

5.废物监测与评估建立废物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对废物产生、处理和利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通过监测,及时掌握废物的情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通过评估,可以评价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品残渣、纸张、瓶罐、塑料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的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下面是一般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

1.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是个人与家庭参与的一种实践行动,是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基础。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及处置的监管、检查指导工和对外申报登记工作。

第四条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向管理部门的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第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第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各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

并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须设置导流渠、渗滤液收集池,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淋、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设施或措施。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4、存放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导流渠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贮存场所应采取防雨淋、扬散、流失、渗漏等防范措施。

2、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围堰、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及时采取必要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五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第九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1、各单位应合理采用原材料、能源等,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须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1.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家应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对违反法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2.分类、分流和垃圾源头减量:通过分类、分流等措施,将固体废物分成可回收、可再利用、有害和不可回收等不同类别,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3.促进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发展再制造、回收利用和废物利用处理产业。

同时,加大对环保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投入,提高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的水平。

4.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符合法律标准,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

5.推行生态环保经济政策: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和社区等渠道,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增加公众参与度。

2.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制定明确的垃圾分类标准,让公众知道如何正确分类,为垃圾分类提供明确的指导。

政府可以提供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袋,方便公众进行分类投放。

3.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增加垃圾处理站点,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确保垃圾的及时清运和处置。

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4.制定奖惩措施: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居民和企业进行罚款,并对垃圾分类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形成社会共识,以行政手段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办公废纸等。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废物的减少与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及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物分类收集。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示不同废物的分类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并执行分类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不得将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物回收活动,提倡员工参与,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体废物的定期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废物的再生利用研究,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积极推广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物处理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废物管理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对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加强一般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 定义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组织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和垃圾。

工业垃圾:生产、维修、设备改造等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各类边角下料、损坏设备等无法再用于生产的物品。

生活垃圾:公司食堂、浴室以及员工生活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垃圾。

4 职责4.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垃圾收集、分类投放和一般废物的储存与管理。

4.2 行政部:负责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对生活垃圾的处理。

4.3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业垃圾的管理与处理。

4.4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日常管理。

5 管理规定5.1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5.1.1 各部门应按照废物不同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所有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1.2 车间产生的废包装袋、废瓶罐、废纸、废边角料、废塑料管分类放入一般工业垃圾罩棚,该罩棚位于浴室北侧围墙边。

5.1.3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放入生活垃圾罩棚或垃圾桶内。

罩棚位于工业垃圾罩棚的西侧。

5.2 废物的处理5.2.1一般废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2.2 可回收的废物由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委托相关回收单位处置。

5.2.3 不可回收的工业垃圾,由安全环保部核对后,委托资质单位运送到垃圾场进行焚烧处理。

我司与委托单位在签订合同中应明确相关环境保护要求或签订环保协议书。

出厂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运至协议内指定的堆场,运输单位不得擅自向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2.4 生活垃圾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6 处理流程核对校验要处理的一般固体废物→联络委托单位订购车辆→车辆入场称重→一般固体废物装车→车辆称重→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车辆出厂7 注意事项7.1 工业垃圾贮存场所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种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理固体废物活动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是“谁生产、谁处理”,即生产者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四条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处理,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和排放标准执行。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环保部门、地方环保部门、固体废物处理机构等。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理,切实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十条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应当有相应的标识和颜色区分,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分类垃圾箱。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机制,开展分类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二条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区域应当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和单位履行固体废物分类的义务。

第三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定期清理、清运,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管和责任第十八条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固体废物的责任,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打印公示上墙参考版)A3打印(最新条例)

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打印公示上墙参考版)A3打印(最新条例)

1.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单位管理处对本单位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本单位应当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5,本单位应及时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产生情况。

6.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混合收集、贮存。

7.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8,产废主体在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前,须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

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他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

10.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I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本单位负责人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1、目的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钢等。

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

公司仓储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

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

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

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委托处理仓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生产废弃物管理规定(3篇)

生产废弃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废弃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固体废物等。

第四条生产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监管严格;(四)科技创新、绿色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废弃物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生产废弃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标识第六条生产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并按照以下分类进行标识:(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二)危险废物;(三)农业固体废物;(四)建筑固体废物。

第七条生产废弃物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废弃物名称;(二)废弃物类别;(三)废弃物来源;(四)废弃物产生日期;(五)废弃物处理要求。

第八条生产废弃物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第三章减量化与资源化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生产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制度,明确资源化利用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优先使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

第四章无害化处理第十四条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将生产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处理单位应当对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环保。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各类固体废物,在其生成、收集、运输、处置等不同环节制定的管理规范和措施。

固体废物是城市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的总称,包括有害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

面对固体废物管理面临的挑战,各国政府与相关部门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首先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立基本的固体废物管理原则和政策。

这些法规通常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工作、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处理等内容。

在这些法规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环保、资源利用和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固体废物管理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废物的分类管理体系。

首先是在源头上进行分类,即在废物产生的地方进行分类,包括有害废物、可回收废物、厨余垃圾等不同种类的废物。

其次是在收集和运输环节进行分类,确保各类废物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互相污染,特别是有害废物需要采取特殊的包装和运输方式。

分类管理有利于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的环保性。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废物收集和运输系统。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是固体废物管理的基础环节,需要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收集网络和运输渠道,确保各类废物能够顺利地被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中,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也是关键环节。

对于有害废物,通常采用专门的处理方式,例如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以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对于可回收废物,需要加强回收利用工作,通过回收处理,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对于其他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也需要采取合适的处置方式,例如填埋、堆肥等方式,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降低。

除了以上内容,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这包括定期对各类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进行检查,加强废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对违法行为予以惩处。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治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展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急废物”是指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削减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乐观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展处置。

其次章责任与监视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治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或削减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展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1 施的治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撤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撤除的,必需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实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实行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持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地使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减少二次污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管理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我公司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水处理污泥、废镍板、废碳板以及岩棉、废旧设备等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4职责4.1后勤部4.1.1负责对全公司内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

4.2采购部4.2.1负责联系废镍板、废碳板处置单位。

4.3项目部4.3.1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4.4环保科4.4.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全面管理,监督产生、转运、贮存和转移等管理环节,监督各相关部门规范化管理一般固体废物。

4.4.2负责联系水处理污泥以及工业垃圾处置单位,并审核处置单位资质。

4.4.3负责确认一般固体废物磅单,开具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留存记录。

4.4.4负责每月审核《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一览表》填写情况。

4.5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部门4.5.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转运工作,按照规定将一般固体废物(废镍板、废碳板需称重后)转运至指定位置。

4.5.2负责清理一般固体废物上附着的有害物料(若由承包商清理,负责监督承包商清理)。

4.6仓储物流部4.6.1负责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和工业垃圾堆场的日常管理。

4.6.2负责填写《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一览表》,入库时详细记录产生日期、产生数量、产生部门、入库数量和责任人,出库时详细记录自行/委托利用数量和责任人,不得随意涂改。

4.7公用工程4.7.1负责污泥暂存仓库日常管理。

4.7.2负责污泥的脱水管理。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当遵守本办法。

3.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4. 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协调。

二、监督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领导,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固体废物管理目标和政策措施。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

3.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监督检查;(4)负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固体废物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 各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 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中。

3.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确保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 有毒有害废物应当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堆放。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固废处置 环境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处置 环境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处置环境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固体废物数量逐年增加,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一般固废的产生和处置,制定一套科学的环境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固废处置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二、一般固废的定义和分类1. 一般固废的定义一般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特殊类型固废。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 一般固废的分类根据来源和性质的不同,一般固废可分为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建筑固废。

工业固废是指由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固废是指来自家庭和公共场所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固废是指建筑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三、一般固废处置环境管理制度的内容1. 一般固废产生源头的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固废管理制度,规范固废的产生和收集环节。

促使生产企业、居民社区等单位在源头上减少固废的产生,提倡资源的循环利用。

2. 一般固废的分类和收集实施一系列的分类指导和标准,推动固废的分类回收工作。

建立完善的固废收集体系,包括分类垃圾桶布置和回收站设立等措施。

3. 一般固废的处置与利用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固废的正规处置。

推动固废资源化利用,通过生物降解、焚烧发电等方式,充分利用固废资源。

4. 一般固废的监测和评估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废监测体系,对固废的产生、收集、处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测。

制定固废管理的评估标准,对不同环节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

四、一般固废处置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推广1. 政策法规的完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一般固废的管理标准和要求。

加大对一般固废环境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引导各单位和居民积极配合执行。

2. 技术设施的建设加大投入,完善一般固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

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资金投入的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固废资源化利用和环境管理设施的建设。

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目的为控制公司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提高我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管理。

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二)仓储管理部负责废弃物的回收管理。

(三)采购部负责废弃物的销售管理。

引用法规、标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XX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程序(一)各单位负责控制本单位的固体废弃物排放和管理。

(二) 所有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上缴仓储管理部或者上报待处理物资的明细。

各部门不能自行处理本部门所产生的废弃物资,更不能将废弃物资随处丢弃。

(三)废弃物的处理统一由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规定内容(一)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或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弃物的分类:1、固体废弃物大体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按其特性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因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

2 、公司内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指生活垃圾、废旧包装物、粉尘、废旧钢材、煤渣等。

公司内固体废弃物可分为: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瓜皮、果皮、果屑;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如废办公用纸、废报纸、废纸箱、废木头、废旧钢材、煤渣、煤灰、废旧电缆、公司建筑垃圾、废玻璃制品、旧设备;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打印墨盒、废电池、废复写纸、色带、油棉纱、灯管、计算机软盘、油手套;可回收利用有害废弃物:如废灭火器、废塑料布、废旧编织袋、废机油。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目的
确定对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管理,保证废弃物处理符合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将已分类收集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通知委托方。

3.2 行政部负责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委托外单位)。

3.3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各种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弃物的储运
4.1.1一般废弃物
1)可回收利用: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张等;
2)不可回收利用:瓜果皮核等生活垃圾;
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废灯管、废墨盒、废硒鼓、顾客遗留危险废弃物等。

4.1.2 各部门每天将所辖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每日工作结束后将收集的废弃物放到指定位置。

4.1.3 行政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废弃物分类情况,填写《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4.1.4 行政部负责监督垃圾代运方按规定将公司内已分类收集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4.2 固体废物的处置
4.2.1 行政部负责委托具有处理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资质的垃圾处理单位将已运至垃圾站的分类垃圾按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固废堆放流程图
员工
清洁工
主要固废分类清单。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一般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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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企业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钱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不适应公司危险废物管理。

3定义
3.1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3生活垃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4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5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6贮存
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3.7处置
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
动。

4 责任权限
4.1总务部职责
(一)对公司区域内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总务部保安室负责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三)总务部安全室负责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4.2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协同做好固体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二)各部室、分厂负责本单位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 相关内容
5.1 固体废物的识别与分类
公司各相关部室、分厂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名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识别一般工业废弃物。

并按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分类。

5.2 标识与贮存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贴相应的标志。

贮存场所也应符合防泄漏、防雨水、防火等相关要求。

5.3 转运与处置
一般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及时送交村委废品回收处理。

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至镇政府制定站点。

总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禁止向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体废物。

禁止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5.4 固体废物的登记、台账管理
总务部应按要求建立固体废物台账。

记录并保存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储存、处置的相关资料。

6 相关记录表
《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台账》
7 其他
本规定由总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起草人:李锋
审核人:
批准人:
2012年3月7日
附录A
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表
产生情况贮存情况转移情况
产生日期废物
名称
及种





容器材
质及容
量(kg)
容器个
数(个)
存放
位置
转移
日期
容器个
数(个)
废物数
量(kg)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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