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讲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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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探析

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探析

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探析摘要: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各级政府在收支预算核算期间运用的方法,也是政府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的核算方法,是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以1997年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在2015年修订以后的财政会计制度为例进行分析,以期找到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方法。

关键词:政府会计新旧衔接问题探讨一、前言在政府的工作范围中,政府的财政预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政工作内容。

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财政收入与财政开支的实际情况,只有在财政会计的核算工作结束以后,才能有实际的结果。

这样的结果是对政府工作的有效评价,能够体现政府在工作中的效率,还能体现政府在工作中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也是代表政府在解决地方人民生活质量的标准。

在财政收入中,投入和收回都能证明一个地方的经济状况。

因此,政府在财政管理中,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这样的制度更加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这样的财政会计制度的更换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想办法克服,还要创新方法来解决问题,使政府财政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更加优化,解决在以前财政中遗留的难题。

二、在政府会计制度中新旧制度对比(一)会计核算内容的新定位我国在1997年的财政会计中,计算的方式是以地方政府在财政中的支出和收入为主,在这些资金流运行中,对其进行核实,这就只是对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构进行如实的反映。

在2015年新修订的会计制度中,新的制度规定,要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这两个需求。

在新的会计制度中,要求向其他需要的人员提供政府财政状况方面的信息,这些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新制度规定中的人大代表,二是新制度中的政府和其他部门人员,三是新制度中的社会公众,四是新制度中的其他会计使用者。

这样的制度,就能很好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能力和履行经济责任能力。

(二)重新界定会计核算基础1.会计基础的重新界定。

在1997年的旧会计制度中,主要是采用收付实现制度,以此为基础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预算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预算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预算会计论文-会计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众所周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指导财政部门核算预算收支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的重要依据,这是政府会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早在1997年,我国财政部就颁发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逐步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2015年,我国财政部又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基于此,本文将探讨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为相关财务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相关要求一、注重新旧制度的科目衔接相关财政工作者需要补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早在五年前的2014年,财政部就开始了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获得了良好的试点效果,在2017年试点结束同时全面开展了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要求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需要将货币资金进一步细化,可以分为国库存款、现金管理存款和其他类存款等等。

与此同时,还需要注重清理暂付款,针对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临时借给预算单位的相关款项,要按照相关制度记入借出款项,对于地方财政部门发生的应收和暂付款等项目需要记入其他应收款项。

此外,财政部门还需要做好暂存款的梳理工作,对于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计划结余的款项需要按照有关制度记入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对于应付和其他暂收款项需要记入其他应付款,针对一些单位委托的暂时管理资金,需要纳入应收代管资金的范畴,这样将新旧制度的科目做好衔接,更有利于提升财政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注意债务管理单位与资产管理单位登记原未入账事宜按照政府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国库部门需要承担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的一系列工作,针对具体的业务经办则需要由内部的科室进行负责,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眼球债务管理单位与资产管理单位处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原未入账事项进行处理,债务管理单位要向资产管理单位提交准确的数据资料,主要涵盖短期政府债券、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和应付的本金与利息等等,资产管理单位需要根据债务管理单位提供的数据并结合地方政府关于原未入账的相关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和政府债券转贷款等一系列财务信息,并且需要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随着国家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政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演进。

政府会计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制度。

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依据年度预算,对收入和支出进行预算控制和会计处理的一种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

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中的基础和核心,对政府财政管理和运行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会计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逐步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这也对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和新会计制度带来了一些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和新会计制度的难点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预算会计新旧衔接是指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新旧会计准则和规范的衔接问题。

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历经多年,对原有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不断推进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的实施。

在此过程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成为了一个关键的难点。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转换难度大。

在新旧会计准则和规范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和政府机关要进行从旧制度向新制度的转换。

而这种制度转换涉及到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处理流程的调整,需要机关和单位深入理解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进行认真梳理和调整,才能进行顺利的转换。

这对机关和单位的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数据处理难度大。

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要求对会计数据进行全面、准确、清晰的记录和报告。

这要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对自身的会计数据进行严格的梳理和整理,包括历史数据的调整和重构。

对于一些特殊的会计事件和交易,更需要对其进行详细的披露和说明,以满足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

这就对机关和单位的数据处理和报表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制度融合难度大。

在新旧会计准则和规范的衔接过程中,旧制度和新制度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矛盾。

这就需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旧制度和新制度进行融合和整合,使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能够相互衔接和配合。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第一节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此前,行政单位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因此,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是: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按新制度建立的2014年1月1日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相衔接。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对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在按新制度建立2014年度新账时,应当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按新制度规定及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转入2014年度新账各对应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2.行政单位应当对2013年12月31日按原制度未进行核算,但按新制度规定应予以确认和核算的会计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确认,并相应调整2014年1月1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3.行政单位如果有基本建设项目,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基建账簿的,应当将基建账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按新制度的规定并入到新账各应对会计科目201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中。

三、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1.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实盘盈、盘亏、毁损资产,并按原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追溯确认无形资产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做好准备。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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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第一层 会计法
预算法
第二层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三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和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中小学 高校 科学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设 测绘 地质勘查 社保基金等10项
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中小学 高校 科学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测绘 地质 文物 文化 建设 广电 计生 体育 农业 物资储备 社保基金等16项
2、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兑换中产生的汇兑差额,记入“事 业支出“、“经营支出”(汇兑损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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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旧会计制度核算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㈠新会计制度核算
1002 银行存款 3、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
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 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412 附属单位缴款 409 经营收入
43 4501 其他收入
413 其他收入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序 号
44
45 46 47 48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原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5001
5101 5201 5301 5401
五、支出类
501 拨出经费
301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
302 固定基金
30 310102 310103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1 3201 专用基金
303
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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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摘要】政府会计制度是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会计作为政府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和转型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针对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新会计制度的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政府会计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对政府财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通过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及其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旨在促进政府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推动政府财政透明度和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预算会计、新旧衔接、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影响。

1. 引言1.1 政府会计制度概述政府会计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为了正确记录和监督公共财政活动而建立的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政府部门的财务活动合法、规范、透明,确保政府财政运作的效率和公信力。

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具有强烈的财务监管和公共利益导向;二是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三是涉及范围广泛,内容复杂,需要综合考虑政府的经济、社会、政治等多方面因素。

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政府的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和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的财政活动才能得到规范、透明和有效地监督,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政府会计制度是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变,政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新的财政管理需求和挑战。

2. 正文2.1 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分析在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过程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一直是一个关键的难点。

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中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的全过程,直接影响着政府财政的运行情况。

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

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新旧会计制度在会计政策、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衔接出现困难。

《财政总会计制度》-全文、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

《财政总会计制度》-全文、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

《财政总会计制度》-全文、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升级完善。

为了规范财政会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财政部门于2001年制定了《财政总会计制度》。

该制度作为我国财政会计的基础,对于完善财政会计体系,推进公共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总会计制度》全文《财政总会计制度》共分为八章,分别是:总则、会计核算、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审计监督、附则和备忘录。

其中,总则介绍了《财政总会计制度》的目的、范围、适用对象、会计原则和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章节则对财政会计的核算对象、凭证、记账方法、账簿、报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科目设置章节对财政会计的会计科目、科目编码、科目级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账务处理章节则介绍了财政会计中的账务处理流程和相关规定。

财务报告章节则定义了财政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报送方式等。

审计监督章节则介绍了财政会计审计内容、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附则和备忘录提供了一些财政会计制度实施的特别规定和操作指南。

二、《财政总会计制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处理规定《财政总会计制度》的出台,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为预算会计制度和总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的设置不尽相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处理好二者的衔接问题。

为了落实《财政总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处理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1. 对于会计科目设置方面,需要根据预算科目和财务科目的差异,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实现预算和财务数据的对接和交换。

2. 对于财政项目预算执行方面,要求按照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和批文要求进行科目核算、账务处理,确保各项预算资金能够明细核算、精细管理。

3. 对于相互关联的各项经济交易和业务往来,要求建立相应的资金流、业务流和信息流的联动机制,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新旧财政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新旧财政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1.各项结余的结转
“预算结余”——“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专用基金结余”——“专用基金结余”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结转
3.预算周转金的结转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四)收入支出类

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应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 理。自2016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 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一)资产类 1.关于原未入账的债权资产 (1)借: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贷: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2)借: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贷: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2.关于原未入账的股权资产 借:股权投资 贷:资产基金—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资产基金—应收股利

原账科目余额表
新的科目余额表
建立新账
调整编制
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资
产负债表

(三)对相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结转

“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按是否实行
国库现金管理区分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2. 往来款项的结转
偿还责任:
担保责任:
“借出外债”——“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借方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1.往来款项的结转 “暂存款”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应 付代管资金”、 “其他应付款” “与上级往来” ——“与上级往来”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

政府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解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在财政领域的角色愈发凸显,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政府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而预算会计作为政府会计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新旧衔接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我国逐步推行了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在政府会计领域中的实施也面临不少难点。

本文将以预算会计新旧衔接及新会计制度难点为焦点,探讨在政府会计领域中的应对措施。

一、预算会计新旧衔接问题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以预算为依据,以实际发生的资金支出和收入为核算对象,以实现预算控制和预算执行为主要目的的会计。

预算会计的基本作用是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有效监督,保障政府财政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但在实际操作中,预算会计的新旧衔接问题一直是政府会计制度的一个难点和痛点。

1. 新旧制度交替并存,数据不一致由于政策调整、改革转变等原因,政府财政领域的制度不断变革,导致新旧制度交替并存。

这就导致了新旧制度的数据不一致问题,使得预算执行情况无法真实反映。

以往的一些预算执行报表和财务报表可能无法很好地对接,数据排比不上,导致了数据的不准确和不一致。

2. 制度转变导致人员素质不足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团队来推行,而在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在预算会计新旧衔接过程中,由于对新制度的不熟悉,导致了人员素质不足。

人员素质不足会妨碍新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导致重大损失。

3. 转变预算模式导致执行难度大政府会计预算模式的转变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过去的预算模式是主要以财政资金的拨付为基础的,而新的预算模式在推进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目标达成的效果评价。

由于相对陈旧的管理方式和体系,一些政府部门在应对新的预算模式时存在执行困难的问题,导致预算执行效果不佳。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预算会计新旧衔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探讨

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探讨

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探讨文/王健摘要: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如何核算预算收支及资产负债变动情况,是政府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对1997年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2015年财政部修订后的制度变化情况进行了讲述,对新旧制度如何有效衔接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新旧总预算会计制度;变动;衔接随着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和预算法的修订,对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和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在开展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后于2015年修订了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印发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总预算会计制度修订坚持了财政改革发展方向、坚持了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坚持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从有利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有利于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监督水平、有利于建立新型的政府会计体系等四个方面,来体现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理念,从而更好地为民理财、为国理财,进一步巩固了总预算会计的管理基础。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比较(一)重新定位会计核算内容原制度主要是核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等各项财政性资金运行情况,仅对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如实反映;新制度重新定位为向人大代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政府财务状况等有关信息,反映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履行经济责任和财务责任的能力,同时满足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

(二)重新界定会计核算基础原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印发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其中针对已落实到项目和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计划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因此新制度重新界定为,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处理规定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处理规定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处理规定作者:来源:《新会计》2016年第02期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2015年年终结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的办法。

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5年年终转账后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6年1月1日的新账。

3. 2015年年度终了后,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相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核算反映股权、债权、债务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调整,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务的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按是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区分,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的,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的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财政总会计制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V1

《财政总会计制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V1

《财政总会计制度》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V1财政总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财政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两部分,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也是必须重视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制定了一些规定来保证两个制度之间的衔接性和连贯性。

一、会计核算时间的保持一致性财政总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首要问题是会计核算时间的一致性。

财政总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时间应该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预算执行结果可以准确反映在一起。

二、编制预算时应考虑财政总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制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时,应结合财政总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关于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方面的规定。

这样可以保证预算在执行时能够与财政总会计制度相匹配,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三、财政总预算内部实质性假设与实施在制定预算时,应注意内部实质性假设的制定和执行。

这些假设应与财政总会计制度相适应,并且应有助于在预算执行时满足财政总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

四、预算编制时应把握资金流动规律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资金流动规律,以确保预算执行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在财政总会计制度中。

同时,应制定相关的财政总会计制度予以考虑,并灵活实施。

五、预算执行时确保数据准确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政总会计制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以便于更好地与财政总会计制度相衔接,更好地完成财政管理目标。

总的来说,财政总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比较侧重于内部的协调和统一。

需要从预算编制、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整和规定,以便能够更好地将两个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为财政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附件: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旳处理规定修订后旳《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23〕192号, 如下简称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 现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规定(一)2023年年终止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 按新制度记入新账旳措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旳衔接。

有关工作包括如下几种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23年年终转账后旳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置2016年1月1日旳新账。

3.2023年年度终了后,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旳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旳期初余额。

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旳会计科目,以及按照财政部印发旳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旳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按照新制度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有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 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核算反应股权、债权、债务等所需旳有关资料。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调整, 对旳实现数据转换, 保证新旧账务旳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旳结转。

新旧转账时, 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按与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辨别, 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旳, 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旳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 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部分, 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财政部关于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7]353号

财政部关于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7]353号

财政部关于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7〕353号1997年11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发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原《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帐务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一、帐务衔接的原则为1997年年终结帐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帐和结清旧帐,按新制度记入新帐的办法。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处理1997年会计事项时,仍按原制度规定办理。

年终前应先按原制度规定办理年终转帐,并编制出年终转帐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

二、根据年终转帐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结合帐簿记录编制年终转帐后的“资产负债表”。

有关科目内容调整如下:1.货币资金的结转。

将原“国库存款”和“基金存款”科目中的存款按存放地点区分,属于存放在国库的,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属于未存在国库的,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对于已单独立户的基金存款,可在“国库存款”下分二级科目核算。

将原核算财政周转基金的“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

将原“库存有价证券”和“基金库存有价证券”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有价证券”科目。

总帐下可分资金性质设二级科目。

2.各项拨款的结转。

将原“经费拨款”科目余额按款项所属期限区分,属于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预拨经费”科目(预拨下年度经费在“预算暂付”科目核算的,按预拨数从“预算暂付”转入“预拨经费”);属于待核销的以前年度拨款,转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核销预算拨款”项目。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1)

新会计制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讲解(1)

名称
一、资产类
7 1211 应收票据
105 应收票据
8 1212 应收账款
106 应收账款
9 1213 预付账款
108 预付账款
10 1215 其他应收款
110 其他应收款
115 材料
11 1301 存货
115 产成品 509 成本费用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序 编号 号
第四步: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 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返回
三、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序 编号 号
名称
原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1 3201 专用基金
303 专用基金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序 编号 号
名称
原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编号
名称
三、净资产类
32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
33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返回
四、新旧会计制度核算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㈠新会计制度核算
1002 银行存款
区分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并按月与银行转来的 余额对账单和发生额对账单进行核对。
1、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 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 汇率。

财政部出台《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出台《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出台《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
定》
佚名
【期刊名称】《冶金财会》
【年(卷),期】2015(0)11
【摘要】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相关处理规定。

【总页数】1页(P55-55)
【关键词】《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财政部;新制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0.6
【相关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答记者问 [J],
2.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号 [J],
3.关于印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5]205号 [J], 财政部
4.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新旧社会保险基
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答记者问 [J], 财政部会计司;
5.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16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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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梳理原未入账的股权
• 根据管理条件和管理需要,股权管理部 门应当于2015年12月20日前,对股权投 资和应收股利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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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未入账债 权、债务
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应付长期政府债券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其他负债
• 1. 债务管理部门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对应 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进行梳理(分一般、专项, 本金、利息,转贷地区)。
• 2.债务管理部门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对应付 短期政府债券(目前无)、应付长期政府债券、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分一般、专项,本金、 利息) 、(其他负债)进行梳理。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 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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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内容提要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将会其原计他账未报事科入表项目账新余事旧额项衔转登接入记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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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 一、时间要求 财库〔2015〕192号:修订后的《财政总

5.编制新账期初各会计科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额表


6.编制新账期初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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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信息系统要求
1.备份信息系统中2015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数据



2.按新制度的规定更新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会计科目



3.按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2016年度新账



4.将原制度核算的各科目发生额、余额与新科目对应
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 2.对期末暂存、暂付款余额进行分类核查——新
旧制度衔接时转入新账对应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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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存、暂付款进行分类--转入新账对应科目
暂付款
借出款项 其他应收款
暂存款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应付代管资金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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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梳理原未入账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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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科目
借出外债 应收外债利息 应收外债费用
净资产调整
对应
新账科目
财政承担 偿还责任
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财政承担 担保责任
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其他应付款(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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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科目
暂存款
对应
新账科目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应付代管资金 其他应付款
新账科目
借出款项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预拨经费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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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预拨经费的规定(第8页): 指政府财政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预拨出应在 以后各月列支以及会计年度终了前根据 “二上”预算预拨出的下年度预算资金。 预拨经费(不含预拨下年度预算资金)应 在年终前专列支出或清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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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科目
对应
新账科目
借入外债
财政承担 偿还责任
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
应付外债利息 应付外债费用
财政承担 担保责任
待偿债净资产 -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其他应付款(贷方)
净资产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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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科目
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
对应
新账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
•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应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 2016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 并进行账务处理。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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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账科目转账举例
(一)“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 例1:A市本级2015年末 “国库存款”科目余额2,000,000,000元, “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为5,000,000,000元(其中,国库现金管理 存款1,000,000,000元)。A市将原账“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会计分录如下:
余额
2016年 1月1日 新制度 各科目期初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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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方法
依据:财库[2015]205号
原账科目
对应
国库存款
新账科目
国库存款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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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账科目
暂付款
对应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预拨经费


5.按新制度的规定更新会计信息系统中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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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内容提要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将会其原计他账未报事科入表项目账新余事旧额项衔转登接入记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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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2015年 12月31日
原制度 各科目期末
应未入账 的股权
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 原未入账债权债务、股权梳理参考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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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步骤

1.根据原账编制2015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6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4.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 借:国库存款(新)
2,000,000,000

其他财政存款(新)
4,000,000,000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新) 1,000,000,000
• 贷:国库存款(旧)
2,000,000,000

其他财政存款(旧)
5,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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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付款”科目
• 例2:A市本级2015年末 “暂付款”科目余额3,000,000,000元,经清 理核实,其中借出款项为2,500,000,000元,其他临时发生的其他应收、 暂付、垫付款项为500,000,000元。A市将原账“暂付款” 科目余额转 入新账的会计分录如下:
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5年12月31日前——原制度 • 2016年01月01日起——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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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
1、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2、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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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准备工作 (一)清理暂存、暂付款项 • 1.清理该收回、核销的暂存、暂付款项——按原
• 借:借出款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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