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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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新增内容)
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 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附: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报表,决算汇总报表及编制说明等
取消的内容
取消 “预算周转金”的提取
工会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熟悉工会全局工作和当年工会工作计划。工会财会人员 必须熟悉工会的主要业务工作,掌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对支 出项目要按轻重缓急排好队,做到心中有数。 (二)分析上年度工会预算执行情况。要针对上年度工会预算 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三)核实各项基本数据。对工会及其企事业单位的活动规模、 业务工作量、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等基本情况的有关数据要逐 项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努力使工会预算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 础上。 (四)掌握各种收支标准及费用定额。各项收支标准和费用定 额是计算预算收支数的基本依据,包括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比例、 会费缴纳标准、工会经费分成和上解比例、人事费、会议费和 差旅费开支标准、公用经费定额、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等等。只 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标准和定额,才能正确计算和确定收支预算 数。
工会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工会预算必须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报表格式、统一的计算口径 和计算方法进行编制,以保证工会预算体系的统一性,预算项目的真实性, 收支内容的准确性和同类单位之间的可比性。 (二)工会预算必须内容完整,材料齐全,数字真实准确。规定编列的项目, 必须全部列入预算,不能漏列或不列;要求分列的项目不得合并;预算的附 表或附列的补充资料,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各级工会上报本级 预算时应附机关的支出预算。 (三)工会预算必须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不但要对预算的总体情况、重点 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说明,而且要对预算项目的编制依据、 定额标准和计算公式进行说明,以便上一级工会审核。 (四)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必须专项报送上一级工会审批。 (五)工会预算必须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 按照规定的期限、份数,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六)工会预算编制结束后,应将预算说明书、预算报表及封面装订成册,封面 及表内各页应加盖的印章必须齐全。
第四章 新增内容
一、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 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 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17 二、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 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 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 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 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 关部门文件。19 三、县以上工会根据规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全总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10万元)23
学习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一、适应工会工作发展对预算管理 的需要
(一)要满足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发展建设的需要
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 为工会重点工作越来越突出。全总提出了“组织起来பைடு நூலகம்切实 维权”的工作方针、“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方法,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理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工会财务工作要服务于工会工作大局,要研究的新情况,解 决新问题。
第二十二条(原二十一条改动)
县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当年 经费结余中安排提取一定数额比例的后备金 安排 数额 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 需 要动用时, 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 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 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 案。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动用。
二、预算编制与审批
(一)工会年度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 余”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不得编制赤字 预算。 (二)预算支出的编制,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 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三)县以上工会行政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上 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度编制。 (四)县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 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遇见的开支。 (五)县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当年经费结余中 提取一定比例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 (六)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经费审 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审查通过后, 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2、壮大工会资产,增强工会实力。 《工会法》规定,工会办公、活动场所由 政府提供。为了加大对职工服务力度,仅 靠政府支持远远不够。工会利用结余资金 投资,盘活工会资产,多渠道筹资经营企 事业等方式不断壮大工会资产,把工会做 大做强。 3、各级党政支持,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加 大,充分争取和利用资源、手段,需要规范 管理。
第二十五条(原二十三条主要改动) 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 由各级工会财务部 门编制, 门编制,要充分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 见,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审查通过后, 讨论 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 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 会审批或备案 或备案。 或备案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 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核算事业单位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 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 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 行。
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九条 (新增内容) 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 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 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预算的执行是指预算目标的实现 过程
(一)收入预算的执行。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 的收入任务,依法组织各项收入,要经常检查预算 收入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 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完成预 算收入任务。 (二)支出预算的执行。各级工会预算草案在批准 之前只能列支必要的经常费用,一般不得开支设备 购置、房屋修缮和专项工程等费用;要根据批准的 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各项拨款和支出, 严格控制支出规模;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 准,不得以领代报;要贯彻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改 变专款用途;专项工程、设备购置和专项修缮等支 出,应经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新增内容) 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 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 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 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 有关规定办理。 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主要改动) 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 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 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二)满足工会经费收缴体制、机制、方式 方法改革的需要
“一改三策”的出台和推广。
(三)满足各级工会经审监督机构审查监督 的需要
预算管理加入钢性要求,如及时足额上缴经费;不得截 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 高开支标准等。(特别是第四十五条)
二、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变化的需要。
第十八条(改动)
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的基 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部门 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 或行政解决。 或行政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 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 县级 的办公 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 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 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 上级工会也可根据 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有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 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隐瞒收入,虚列支出, 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 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 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 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 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 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 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 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结构
共八章四十八条
总则 预算管理权限 预算收支范围 预算编制与审批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决算 监督 附则
第一条至第七条 第八条至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至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至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至第四十八条
其中:第三条(新增内容)
第七章 监 督
第四十三条(改动) 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向同级经费审查 接受 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汇报并接受其审查。预算执 审查审计监督 预算执 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 督。 第四十四条(新增内容) 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 考评制度。 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改动并充实内容)
第六章 决算
第三十八条(新增内容)
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 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 按年度拨出数编报, 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 工后, 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 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 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三、适应新《工会会计制度》的需要。 四、强化预、决算管理,规范预、决算工作的需要。
(目的: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严肃性、决算反映真实性)
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变化
修改37处 新增内容12项 变化的有4处 取消内容1项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修改原则
兼顾合理继承与适时创新 兼顾规范管理与易于操作 兼顾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 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是各级工会 组织必须遵守的财务管理规定。
(变化) [精细化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逐步建立支出标准、滚动项目库 (项目立项评审排序)、优化编制流程(二上二下)、细化预算编制(细
化到款级)]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要求增加“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 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改动) 第十四条 收入预算编制,把按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 改变为 “要按照收入来源” “依法、真实、完整、 要按照收入来源” 依法、真实、完整、 合理地编制” 合理地编制”(改动)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 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 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 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一、工会预算管理职权
(一)编制 (二)审批 (三)组织 (四)监督、检查 (五)协调
[01年起,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不断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 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经济分类共399个科目)、08年进一步 加强预算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推进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要求,工会经费来源于五个方 面,政府补助游离预算之外,不符合管理要求,为全面、真实、 有效地进行工会经费管理,应当将五项来源的经费全部纳入预 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和监督。
工会预算的调整
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 况需对收入或支出项目进行调整时, 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一 般安排在第三季度,一年一次为限, 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 同。
第三十条(新增内容)
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 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 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 设备工具购置、 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 费用一般不得开支, 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 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 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 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 以内。 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 以内 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预算批准后 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收入包括 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 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 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 补助下级支出 事业支出 其他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与审核
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