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一、背景介绍物业暂时管理规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物业的日常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规约旨在确保物业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秩序,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二、管理范围1.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适合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和公共区域。
2.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涵盖以下方面:a. 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出入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
b. 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分类、绿化养护等。
c. 设施设备维护:包括电梯、水电设备、门禁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三、管理要求1. 安全管理:a. 住户和业主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堆放易燃物品等。
b. 住户和业主应妥善保管好门禁卡和钥匙,不得私自将门禁卡和钥匙借给他人。
c.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环境卫生:a. 住户和业主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得乱扔垃圾或者随意涂写乱画。
b. 住户和业主应积极参预垃圾分类,按规定投放垃圾。
c.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养护。
3. 设施设备维护:a. 住户和业主应正确使用和维护电梯、水电设备等,不得私自改动或者损坏设备。
b. 住户和业主应及时报修设备故障,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工作。
c.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管理措施1. 物业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执行物业暂时管理规约。
2.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和业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物业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住户和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4.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小区活动,增进住户和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五、违约处理1. 对于违反物业暂时管理规约的住户和业主,物业公司将依据规约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规约的住户和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住手提供相关服务、解除合同等措施。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引言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下称《规约》)为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住户生活环境安全、有序,制定本《规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在物业临时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三、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负责住户临时入住申请的受理,审核住户身份及合规性。
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要确保住户在临时居住期间的生活安全。
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要协助住户解答相关问题,提供便利服务。
四、住户权益住户有权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临时入住,并获得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的审核结果通知。
住户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支持。
住户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投诉,要求解决问题。
五、住户义务住户在申请临时入住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配合相关审核程序。
住户在临时居住期间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住户应自觉维护社区和谐,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社区公共秩序。
六、管理流程住户提出临时入住申请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将对住户身份进行核实。
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将发放临时居住通知书给住户。
住户在临时居住期间需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入住,如需延长临时居住期限,应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有权对住户在临时居住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住户不良信用信息。
七、投诉和纠纷处理住户对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的服务有异议时,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投诉。
物业管理公司将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并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
如住户与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和解,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寻求帮助。
八、附则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临时管理人员应将本《规约》内容向住户宣传并告知。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人员。
临时管理工作是指临时委派给某个人或者团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临时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五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证工作质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临时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2. 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建立有效沟通渠道;3. 监督工作进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决策工作。
第七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维护组织的利益,保护工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
第九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管理技能。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涉及机密的事务须经上级同意。
第十二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规划好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与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积极解决问题,做到工作协调统一。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约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故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表现出色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以鼓励其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约由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遵守,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背。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组织和管理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各类事故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任何临时性的项目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基建项目、临时展览、临时演出等。
第三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遵守本规约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的责任第四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明确项目或活动的目的、内容、工作量、工期、预算,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合理安排人员,确保项目或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或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参与者的责任第八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准确理解项目或活动的目的、内容、工作量、工期,并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
第九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保证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第十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管理要求,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保护项目或活动中的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滥用、损坏或盗窃。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四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穿戴适当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五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参与者应当严禁在工作中吸烟、饮酒或挪用消防器材。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本规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所有。
第十七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参与者签订书面的工作合同。
第十八条临时性项目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保障参与者的权益,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2024年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2024年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物业管理方):__________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所居住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合法物业管理方,乙方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条物业管理区域1.1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绿化地带等。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1)物业设施的维护保养;(2)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3)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4)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5)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保障;(6)其他甲方应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2甲方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更新,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费用(1)住宅类物业: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元;(2)商业类物业: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元;(3)其他物业: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设施维护保养费用;(2)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费用;(3)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费用;(4)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保障费用;(6)甲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3.3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缴费方式,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4.1乙方的权利:(1)享受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享有表决权;(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享有使用权;(4)对物业管理的质量、服务态度等享有监督权;(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2乙方的义务:(1)遵守本规约及物业管理区域的规章制度;(2)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3)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纠纷处理5.1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友好协商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
3.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季节特点和植物生长需求,对绿化带进行养护、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爱护绿化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树木花草,不得在绿化带内乱扔垃圾或堆放杂物。
十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
1.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停车管理制度,明确停车位的分配、使用和收费标准。
4.争议解决期间,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停止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也不得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八、附则(续)
4.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提出,并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5.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或对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修改补充,一经公布即取代本临时管理规约中与之相冲突的部分。
6.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应确保本临时管理规约的执行,任何一方违反规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物业管理公司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便民服务,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十七、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1.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物业管理公司可通过建立业主信息平台,实现物业服务的在线咨询、投诉、报修等功能。
3.物业管理公司应保障业主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
十八、物业管理区域的应急预案
八、附则
1.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副本应送达每位业主,并由业主签收确认。
2.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签署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临时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续)
3.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继续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十、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与管理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基本原则。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同事,遵守团队合作原则,不得进行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公司财物,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私自改变工作场所的布局。
三、工作态度。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消极怠工。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在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穿着不得体,不得言行不检,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四、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鼓励其继续发扬光大。
2. 对于违反规约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合作关系,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以上就是一份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希望能够为您的企业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规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希望您的企业能够在临时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壮大。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引言概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临时安排的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和要求。
一、临时管理措施1.1 临时管理人员的职责- 临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技能,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临时管理人员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管理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
- 临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问题,并向物业管理公司汇报。
1.2 临时管理人员的权力- 临时管理人员有权对业主和住户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 临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如发出警告、罚款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 临时管理人员有权与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1.3 临时管理措施的执行- 临时管理措施应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下进行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 临时管理措施的执行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临时管理措施的执行结果应及时向业主和住户进行通报,保持信息的透明度。
二、临时管理规定2.1 临时管理期限- 临时管理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 临时管理期限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确定后续管理措施。
2.2 临时管理费用- 临时管理费用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共同承担,按照约定比例分摊。
- 临时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3 临时管理纠纷处理- 临时管理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和解决。
- 临时管理纠纷的处理应依法进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临时管理的监督3.1 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对临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合规和有效性。
-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2 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参与临时管理的决策和监督,确保其符合业主的利益。
- 业主委员会应与临时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管理情况。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模式也在不断变化。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临时管理规约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方式。
本文将探讨临时管理规约的定义、优势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约。
二、临时管理规约的定义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特定时间段或特定任务中,由参与方共同制定的一种管理协议。
它可以涉及各种方面,如项目管理、合作伙伴关系、资源调配等。
临时管理规约的特点是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
三、临时管理规约的优势1. 灵活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不受传统管理方式的束缚。
参与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源状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管理规约。
2. 高效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规约的制定和执行是参与方共同商定的,可以减少冗余的流程和无效的沟通,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 适应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任务需求。
无论是短期项目还是长期合作,都可以通过制定规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和执行1. 制定规约:制定规约需要参与方共同商讨和协商。
首先,明确规约的目的和范围,确定参与方和各自的责任。
然后,确定规约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流程、资源分配、沟通方式等。
最后,制定规约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规约的有效执行。
2. 执行规约:执行规约需要各方共同遵守规约的内容和约定。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规约。
同时,各方应该对规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规约。
五、临时管理规约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临时管理规约的实际应用,下面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某公司在开展一个新项目时,面临着资源有限和时间紧迫的挑战。
为了高效地管理该项目,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了一份临时管理规约。
规约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确定了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同时,规约还明确了工作流程、沟通方式和资源分配等具体内容。
临时管理规约的理解和认识
临时管理规约的理解和认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个领域的运作都需要依靠规约来进行管理。
而在某些场景下,需要临时管理规约来帮助管理者更加有效地协调和管理事务。
那么,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呢?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对临时管理规约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临时管理规约的概念。
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特定场景下,为了解决临时性问题而制定的管理规则。
它可以是一份简单的书面文件,也可以是一个口头协议。
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可以解决短期内的问题,协调各方的合作,促进事务的顺利进行。
临时管理规约通常用于以下场景:1.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可能会导致紧急情况的发生,需要及时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加快问题的解决速度。
2.临时团队管理:在某些项目中,可能需要组建临时团队来完成任务。
此时,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可以帮助团队成员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协调各方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3.合同管理:在合同签署之前,可以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同签署流程,避免合同签署过程中出现问题。
4.会议管理:在会议召开之前,可以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来明确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信息,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问题: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前,需要明确问题的性质、原因和解决方案,确保规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2.明确职责:临时管理规约需要明确各方的职责和责任,以便协调各方的合作。
3.简明扼要:临时管理规约应该简明扼要,不需要过于复杂,以便各方易于理解和执行。
4.灵活性:临时管理规约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5.合法性:临时管理规约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其合法有效性。
临时管理规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在某些场景下非常有用。
制定临时管理规约需要明确问题、职责和责任,确保规约的简明扼要和合法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合作,解决实际问题,实现顺利的管理和协调。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住宅/商铺/车位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经全体业主同意,建设单位、管理公司可指定共用部位的相应范围给部分业主、商户管理和使用,或作为小区公共配套功能服务。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气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小区内建设单位可出售的住宅、商铺、地下停车位(库)、摩托车位等物业未出售的部分;2、会所、商业服务中心、标志钟楼、幼儿园等;3、建设单位未计价分摊的公共部位;4、建设单位自有的物业,预留用地等。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23. 临时管理规约的特殊主体(C级)P84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买受人购买物业之前就必须存在,这种在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之前存在的管理规约。
称为临时公约,说明它是晢时的,过渡性的。
物业建成后,业主的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业主大会并不能立即成立。
如果业主大会成立并通过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就废止了。
(1)临时管理规约的主体是建设单位临时管理规约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之前是物业的惟一业主,即第一业主,而且建设单位这种“业主”的身份一直延续到物业全部销售完毕,这是建设单位能够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的基本依据。
(2)业主临时公约制定的时间《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的时间为物业销售之前。
在实践中,建设单位一般将业主临时公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或者在物业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要求物业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条款,通过这种方式让物业买受人作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承诺,这在客观上要求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制定。
真题.建设单位制订临时管理规约的时间是( )。
(2011;23)A.物业销售之前B.物业销售之后C.物业交付之前D.业主入住之后答案:A例题:临时管理规约的主体是()A、全体业主B、业主大会C、物业服务企业D、建设单位答D24. 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A级)P85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共五项)(一).物业的自然情况与权属情况(1)物业的自然情况说明物业的名称和坐落地址,物业的名称应当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名称为准。
明确物业类型,物业类型应当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用途划分,如住宅小区、工业小区、商住楼、商厦、写字楼、综合楼等。
物业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数字为准。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界限,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物业权属情况建设单位应在临时管理规约中对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区分单幢建筑内容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容分别列明。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引言概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之间达成的一种临时管理协议。
该协议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和要求。
一、管理人员安排1.1 临时管理人员的选拔- 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根据临时管理需求,合理选择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管理人员。
- 选拔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确保其能够胜任临时管理工作。
1.2 管理人员的职责- 临时管理人员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令。
- 管理人员应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保洁、绿化、设备设施维护等,确保物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 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报修事项,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3 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考勤-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明确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确保管理人员按时到岗、离岗。
- 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打卡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二、维修与保养2.1 维修工作的安排-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维修工作计划,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 维修工作应根据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优先处理,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维修费用的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立维修费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费用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 维修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遵循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2.3 保养工作的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 保养工作应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安全管理3.1 安全设施的检查-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物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1. 引言2. 规约内容2.1 临时管理工作内容1. 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接管小区管理、处理紧急事务、解决纠纷等。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接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后,及时派遣人员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2.2 临时管理工作流程1. 物业管理公司接到委托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2. 勘察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编制临时管理方案,并报告给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3. 若方案得到业主或委员会的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方案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4. 在临时管理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或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2.3 临时管理工作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临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对期间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2.4 临时管理期限1. 临时管理期限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2. 若临时管理期限需要延长,需提前通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并经其同意。
2.5 临时管理费用1. 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展临时管理工作期间,有权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用。
2. 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2.6 紧急事务处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紧急事务处理机制,及时反应并处理各类紧急问题,如供水、供电、公共设施损坏等。
2. 在紧急事务处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问题。
3. 其他事项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档案,记录临时管理的过程和结果。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临时管理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4. 结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明确工作内容、流程、责任和费用等方面的要求,能够使临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物业管理公司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满足业主的需求,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十四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规约。
第三十五条本临时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临时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xx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附件1:临时管理规约为了加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在使用、经营、出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商业中心临时管理规约
商业中心临时管理规约1. 引言商业中心是一个集办公、商务、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场所,为了保证商业中心的正常运营和秩序,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商业中心的所有商户、租户和访客,在商业中心内一律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
3. 入驻与租赁1. 商户入驻商业中心需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并与商业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2. 商户租赁商业中心的场地,应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3. 商业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商户进行合理管理和调整,包括场地调整、装修要求等。
4. 环境卫生1. 商户应保持自己的经营区域整洁干净,妥善处理垃圾,不得扔置在公共区域。
2. 商户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使用安全和正常。
5. 安全管理1. 商户应配备必要的安防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商业中心有权对商户的安防设施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其使用正常。
6. 秩序维护1. 商业中心禁止一切影响商户经营和工作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扰民、噪音干扰、乱涂乱画等。
2. 商业中心有权制定并公示停车规定,保证车辆有序停放。
7. 服务标准1. 商业中心将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如电力、供水、网络等,确保商户正常经营需求。
2. 商业中心将定期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为商户提供交流、学习机会。
8. 违约与处罚1. 商业中心将对违反本规约的商户进行警告、罚款或终止合作等处理。
2. 商业中心有权拒绝为违反规约的商户提供各类服务。
9. 总则1. 商业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商户。
2. 商户应认真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确保商业中心的正常运营和良好秩序。
学校实验室临时管理规约
学校实验室临时管理规约1. 引言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约。
本规约旨在规范学校实验室的临时管理行为,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设备设施,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实验室使用范围学校实验室临时管理规约适用于所有学校临时使用的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等。
3. 实验室使用申请3.1 实验室使用申请需要提前提交至实验室管理部门,以便做出使用安排。
申请表中应包含实验室使用者姓名、实验室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相关信息。
3.2 实验室使用申请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递交,以便实验室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3 当实验室申请冲突发生时,先提交申请的项目或实验将优先获得实验室的使用权,后申请的项目或实验应进行调整或寻找其他实验室。
4. 实验室进入与退出4.1 进入实验室前,使用者应在实验室门口签到登记,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取得实验室钥匙或门禁卡。
4.2 使用者应遵守实验室开放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或停留于非开放时间段的实验室。
4.3 离开实验室时,使用者应关闭实验室门窗、关闭实验设备,确保实验室内部设施的安全。
4.4 若遗失实验室钥匙或门禁卡,使用者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报告,以保障实验室的安全。
5. 实验室设备设施的使用5.1 使用者须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配置或进行不相关实验。
5.2 在操作设备设施时,应按照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注意操作安全,防止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5.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状态。
5.4 禁止私自将实验室设备设施移出实验室,如有需要,应获得实验室管理部门的批准。
6. 实验室安全管理6.1 实验室使用者应具备一定的实验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安全。
6.2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玩耍等不相关行为,以免引发火灾、污染或设备损坏。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引言概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和管理物业项目,制定的一系列临时管理措施和规定。
这些规约旨在确保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营,保护业主和居民的权益,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1.1 物业项目的特殊情况和需求1.2 业主和居民的参与和意见征集1.3 物业公司的专业知识和经验1.4 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1.5 规约的修订和更新机制2.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2.1 项目安全管理2.1.1 安保措施的制定和执行2.1.2 火灾防控和应急预案2.1.3 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巡检2.2 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2.2.1 公共场所的开放和关闭时间2.2.2 设施的维护和保养2.2.3 设施的预约和使用规定2.3 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2.3.1 环境清洁和卫生管理2.3.2 垃圾分类和处理要求2.3.3 绿化和园林的维护2.4 车辆和停车管理2.4.1 车辆出入和停放规定2.4.2 停车位的分配和管理2.4.3 车辆违规和罚款制度2.5 社区活动和公共秩序2.5.1 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宣传2.5.2 公共秩序和行为规范2.5.3 纠纷解决和投诉处理总结:在物业项目的管理中,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规约,可以确保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营,保护业主和居民的权益,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规约的制定需要考虑项目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充分征求业主和居民的意见,借鉴物业公司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规约的内容涵盖了项目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车辆和停车管理以及社区活动和公共秩序等方面。
通过严格执行规约,可以提升物业项目的管理水平,提供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同时,规约的修订和更新机制也是必要的,以适应项目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了加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在使用、经营、出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四)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第九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二)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在外墙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或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物品;(三)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等;(四)占用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五)在庭院、车位、平台、屋顶、露台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燃放烟花炮竹及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业主确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有关部门审批的资料报送物业服务企业留存。
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必须给予配合。
当物业出现危及安全、影响观瞻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物业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二)业主负责专有部分和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和养护,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三)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分和专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双方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第四章装饰装修管理第十五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和养护,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
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装修行为,应当服从管理、及时改正。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饰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饰装修房屋前,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二)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三)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在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四)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装饰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存放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五)对因装饰装修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章遵规守约第十七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一)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祭奠、定点燃放鞭炮、维护环境卫生;(二)停放车辆应当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和停车协议的相关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道路及碾压绿地;(三)与相邻业主和睦相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共建共管和谐家园。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一)随意堆放杂物、高空抛物;(二)私自侵占、毁坏绿地、改变绿地原有规划设计;(三)随地吐痰、丢弃烟头、纸屑和垃圾;(四)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刻画;(五)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不道德行为。
第六章物业出租和转让第二十条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本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转让物业时,本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继受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一条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章共同利益第二十二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一)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由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三)。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任何业主不得拖欠、延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侵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可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相关业主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收取的相关收益,应当单独列帐,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并定期将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第二十六条人为造成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因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协调解决;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或者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其他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相关业主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其他增加条款:第九章生效日期第三十一条本临时管理规约自购房人签订物业管理确认书之日起生效。
购房人(业主)签字:开发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临时管理规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物业管理及相关活动。
2、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
涂改之处,须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确认由购房人(业主)亲自填写确认。
4、本临时管理规约发生变更或者遗失的,应及时到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确认书(业主名称)作为(物业项目名称)下列单元的业主,已经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条款内容,予以确认。
所拥有房屋位置:区(县)(物业项目名称)号楼门单元。
购房人(业主)签字:年月日(此联由开发建设单位存档)确认书(业主名称)作为(物业项目名称)下列单元的业主,已经全文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条款,并理解、认同条款内容,同意严格遵守。
所拥有房屋位置:区(县)(物业项目名称)号楼门单元。
其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购房人(业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