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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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四条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三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

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已转正定级员工;(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四)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五)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第六条内训师选拔程序:3.3.2(一)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部门/办事处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三)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内部培训师的管理,提升内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部培训师的角色和要求1.内部培训师是指公司职工中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培训技能,能够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的人员。

2.内部培训师应具备以下要求:a.具备一定的培训教育理论知识,了解成人学习规律,能够编制培训教材和讲义;b.具备较高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培训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c.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安排能力,能够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活动;d.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激励能力,能够激发培训对象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e.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三、内部培训师的选拔与评定机制1.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选拔。

2.内部培训师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经验、培训能力和潜力等。

3.内部培训师在培训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可以评为优秀内部培训师,并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4.内部培训师在培训工作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接受相应的培训能力提升或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四、内部培训师的权利和义务1.内部培训师享有培训资源的优先使用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设备和工具。

2.内部培训师有权利参与相关培训研讨和培训师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

3.内部培训师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培训规章制度,保守培训对象的个人隐私,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4.内部培训师有义务积极参与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为公司培训事业做出贡献。

五、内部培训师的培训管理1.公司应针对内部培训师的培训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机会和资源支持。

2.公司应定期进行培训师的培训评估和能力提升,通过培训考试、工作汇报、评审等方式对培训师进行评定和激励。

3.公司应建立内部培训师的培训档案,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六、内部培训师的激励措施1.公司应针对内部培训师的贡献和表现,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荣誉表彰等。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A集团公司培训管理体系文件》和《A集团公司企业培训师指导手册》精神,为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的内部培训师队伍,为公司人才培训开发提供合格的培训师资源,助推公司人才队伍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具备内训师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并承担内部培训课程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内训师分为三个级别,从高到低分为高级培训师、培训师、助理培训师。

高级培训师由A集团公司组织评聘,培训师、助理培训师由公司组织评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建立与公司培训开发相适应的内训师人才库;(二)负责组织内训师的选拔、推荐、考评、奖励、培训等管理工作;(三)负责根据一级培训计划选择内训师授课。

第四条各单位职责(一)负责协助做好内训师的选拔、推荐、考核评价工作;(二)负责根据培训需求为内训师制定授课计划和课程开发计划;(三)负责对内训师的培训授课工作给予支持。

第五条内训师职责(一)负责配合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提出本领域年度培训需求建议;(二)负责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经验和经典案例,积极开发培训课程并定期改进,参与培训课程的审定;(三)负责根据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及教学要求做好备课和授课工作,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培训资料给予保密;(四)负责培训后考试、考查、阅评卷和培训后期跟踪等工作;(五)负责对培训方式、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六)积极参加内训师培训,参加人才培训开发研讨,不断提高本职岗位工作水平和履行内训师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内训师评聘第六条从背景需求、核心能力、角色特质和价值观四个维度建立内训师的任职资格标准(附件1)。

第七条评聘程序。

内训师评聘方式采用“直接聘任”和“认证聘任”两种方式。

(一)直接聘任。

满足内训师任职资格标准的以下人员可直接聘任,已是A集团公司核心人才的聘任时工作年限及职业发展等级可适当放宽。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000001)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000001)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000001)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000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培训师的管理,发挥内部培训师的作用,推动公司培训工作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第三条内部培训师是公司内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内部培训师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内部培训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内部培训师的职责和要求第五条内部培训师应当具有以下职责和要求:(一)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的策划、设计、实施、评估等工作;(二)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独立开展培训项目;(三)能够运用多种培训方法和手段,提高培训效果;(四)能够处理好培训中浮现的问题和矛盾,提高培训质量;(五)能够不断进行自我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第六条内部培训师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素质和要求:(一)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的业务和文化;(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教学能力;(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工作中保守机密;(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它部门和员工沟通合作。

第三章内部培训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内部培训师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内部培训师的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应当组建内部培训师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内部培训师的工作会议,交流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培训师的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对内部培训师的培训情况、教学成果、考核评价、岗位变动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存档。

第十条公司应当针对内部培训师的个人培训需求和职业特点,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内部培训师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第四章内部培训师的考核和审查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内部培训师的考核标准和程序,明确考核的周期和要求。

第十二条内部培训师应当按照公司的考核要求和标准,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如实向考核人员反映培训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V0.1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V0.1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公司各级员工参与公司培训工作,规范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授课流程,加强内训师队伍的建设,保障公司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训师是指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而承担公司内部某些培训课程,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工作方面的讲解、咨询和辅导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内训师资格:(一) 公司技术和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二) 深刻领会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荣誉感;(三) 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及工作指引;(四)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五)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创新能力;(六)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内训师的认定:(一) 认定范围:1. 公司所有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

2. 其他有意愿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的员工。

(二) 认定程序:由公司经过开会讨论初定人选,并由公司高层(公司讲师评审团队)对试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由公司颁发培训师聘书。

第五条内训师的授课管理:(一)授课授权与授课计划:1. 根据每年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规划和部门培训计划,排定自己的授课计划。

2. 根据选定的课程撰写培训课纲、编写培训教材、制作PPT,并提交公司高层和人力资源部,待审批和授权后方可授课。

3. 使用公司规范的教材格式。

4. 根据培训需求的变化、业务变化和发展趋势,主动改进课程以适应培训需要,内训师须将改进后的课程提交公司高层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授课时间:1. 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应提前一周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项目实施人员。

2. 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部门内部培训的授课时间。

3. 全年的授课、辅导时间不得少于10 课时。

(三)内训师的授课准备:1. 根据培训计划的安排,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包括:所需资料、授课形式、教材(须备有讲解幻灯片)和相应的设备等。

内训师管理办法

内训师管理办法

公司内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承担公司和各项目的培训任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培训师队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是指公司范围内(含各项目部),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理论突出,能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结合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课程,并实施培训指导和教学活动的第三条坚持统一标准、注重培养、动态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种类齐全、素质优良、掌握培训技术的培训师队伍,以满足公司及系统企业内部知识、技能、经验传授与共享的需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内训师按培训领域层次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业务技能三类第五条内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一)热爱培训工作,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培训工作;(二)对所从事的专业(工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水平,在本公司(部门)获得广泛认同,起到标杆作用;(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能够利用多媒体授课;(四)具备编写课件和测试题的能力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内训师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本单位公共管理课程或所在业务板块专业技术授课任务以及组织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二)参加公司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并对公司及所在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在项目综合部的领导下,参与培训计划、大纲、教材、题库的编写及课件的开发;(四)参与公司组织的技术技能竞赛、调考一级各类统考、测试的出题及考评工作;(五)承担本项目部和系统内其他与培训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内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及各项目部内训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二)记录各内训师授课课时并核发课时补贴;(三)定期对所哟普内训师组织考评,补充新的内训师,淘汰不合格的内训师。

集团公司内训师制度

集团公司内训师制度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各类人才的整体优势,构建具有集团公司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员工获取、创造、积累、运用、交流和共享知识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的等级、申报条件及选聘标准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部培训师)是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聘任,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兼职承担相关培训课程教学任务的集团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条内部培训师分为三级,按照级别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为: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资深培训师。

第五条内部培训师的申报条件第一,与集团公司总部或成员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接受过相关专业(职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正规教育培训,并能坚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商管理培训、继续工程教育或其他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热爱本职工作,勤学习,肯钻研,善总结,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愿意与同事们进行交流和研讨,共同分享知识和经验。

第四,担任过集团公司或本单位培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原则上参加过集团公司或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师培训。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副主任及以上领导,集团公司级科技及技能带头人有责任、有义务承担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相关专业领域培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根据需要和可能申报相应等级的内部培训师。

第七条各级内部培训师的选聘标准见附表一、二。

第三章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聘第八条内部培训师的选聘程序(一)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申报者填写《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申报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二);(三)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对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所填写的内容和所申报的材料真实、完整。

(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五)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培训师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教育系列的评审委员组成)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110914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110914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条内部培训师的定义、来源和分工(一)定义内部培训师是指在集团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聘任并承担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二)来源:内部培训师为集团内的员工兼职担任。

(三)组织分工:内部培训师在行政上归属于所在企业及部门管理,在培训业务上归属于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二条内部培训师职责与权利(一)职责1、内部培训师是集团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2、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开发设计有关课程,拟定培训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

4、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计划进行培训。

5、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

通过培训后阅卷、后期培训跟进,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二)权利1、参与制订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并具有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的选择建议权。

2、优先享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师的进阶、专业技能及管理培训课程。

3、按照级别享受课时费、课程开发费、书籍费的权利。

第三条内部培训师的选拔聘用(一)选拔原则与分工1、选拔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2、选拔分工: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培训师的组织、报名、选拔、评定、上报等工作。

3、选拔频率:每年1次。

(二)内部培训师评选条件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能有效地进行公众表达和沟通。

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试卷的能力。

5、各企业培训负责人、集团部长以上人员(含)、属下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默认为公司的内部培训师。

其他人员公开选拔。

(三)选拔流程1、集团人力资源部下发内部培训师选拔通知。

2、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通知在本企业内落实,做好内部培训师选拔的宣传组织工作,鼓励员工参选。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企业内部培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内部培训的管理,公司特制定本《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一、培训师资格和选拔1. 培训师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同时具有教学经验和能力。

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担任。

2. 培训师应当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师培训,获得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保持教学技巧的更新与提升,以提高培训的质量。

3. 培训师应当经过严格的选拔,要求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先进的思想观念,广泛而深入的阅读与研究,善于自主学习,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和经验。

选拔应当考虑到其对目标受训人员的熟悉程度,以及其是否适合受训人员的专业领域。

二、培训计划1. 培训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受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等具体内容。

2. 培训师应当认真完成培训计划所安排的课程内容,按时、按段地进行讲解,并做好相关的课程计划和材料准备工作,以保证培训效率和质量。

三、培训效果1. 培训部门应当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确保培训质量。

2. 培训师应当认真倾听受训人员对所讲课程的反馈和评价,做好培训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计划和培训方式,以提高培训效果。

四、培训费用1. 公司应当为内部培训提供适当的经费,以保证其顺利进行和质量。

2. 培训部门应当合理控制培训费用支出,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益。

五、培训记录和档案1. 培训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的内部培训记录和档案,纪录培训师、受训人员、培训计划安排等详细信息,以实时跟踪培训情况和效果。

2. 培训师应当认真填写培训报告,记录培训过程和效果,对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整理和总结,并及时提交培训部门。

以上是本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各部门应当认真遵守,积极配合完成内部培训任务,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同时,本办法仅作为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随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内部培训师暂行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暂行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四条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五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

第六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八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已转正定级员工;(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四)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五)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第九条内训师选拔程序:(一)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部门/办事处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三)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1

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1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培训讲师,向其他员工传授理念、知识和技能,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培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培训师队伍。

各级管理者应当支持内部培训师的培育和授课,积极推荐优秀员工进入公司内部培训师资源库,并妥善安排其授课期间的工作衔接事宜,使培训师授课不受工作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聘用的内部培训师的管理,并作为集团总部所属事业部制定内部培训师管理工作指引的政策或执行依据。

第二章内部培训师职责第四条协助培训管理部门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开发培训课程及培训教材。

第五条根据培训管理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课前准备、授课、学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技术或操作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知识素养和讲授水平。

第七条定期或不定期为公司提供外部优秀的、有价值的培训信息,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三章内部培训师任职条件第八条具有 2 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验和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进行整合提炼的能力。

第九条愿意从事培训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乐于分享的良好心态。

第十条具备良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培训技巧,能够调动课堂气氛,深入浅出的讲解问题,规范地开发和编写教材。

第四章内部培训师评聘程序第十一条各部门参照公布的内部培训师任职条件和职责,根据集团制定的培训计划推荐培训师人选与培训课题。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审后,给予内部培训师人选半个月以上的准备时间,开始规范地编写授课资料。

第十三条准备期完成后,进行内部试讲,并进行教学评估。

第十四条根据教学评估结果,培训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公司对确定获得内部培训师资格的员工颁发资格证书和聘书。

第十五条内部培训师聘任期为两年,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五章内部培训师权利第十六条公司不定期地举办“提高培训技能训练”等相关培训。

(内部管理)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管理)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四条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三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

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已转正定级员工;(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四)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五)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第六条内训师选拔程序:3.3.2;集团3.3.3集团人资中心将初步确定的内部讲师名单报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核。

以确定最终名单。

(一)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部门/办事处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三)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QYX04.08-2006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培养、激励、评价及内部培训师的职责;1.2 本办法适用于营销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可参照执行;1.3 本办法中所称“内部培训师”,除非特别注明,否则一律指“营销公司内部培训师”。

2 目标2.1 通过对培训师队伍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营销公司稳定、专业的内部培训师队伍,为开展优质、有效的内部技能培训打好师资基础。

2.2 通过内部培训师队伍建设,使培训更切合公司实际工作,总结、提炼、推广营销公司自身管理经验,为员工实现职业发展路线提供成长途径与动力。

3 名词解释3.1 内部培训师:是指集业务知识、培训技巧、管理知识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对自己所处的行业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和领悟,具有一定的培训经验,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培训水平能得到企业认可,被聘为公司内部培训讲师的员工。

4 职责分工4.1 营销公司总部行政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行政管理部”):4.1.1 总部行政管理部为内部培训师的主管部门,负责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设,包括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培养、激励、考核与淘汰,并对分公司培训师队伍建设提供咨询、指导与建议;4.1.2 总部行政管理部培训室为内部培训师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实施总部行政管理部对于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4.2 总部各部门:4.2.1 配合行政管理部确定的培训课程,推荐符合要求的培训师人选;4.2.2 对于部门内的内部培训师给予工作配合,保证培训的有效实施。

4.3 分公司行政管理部:4.3.1 在总部行政管理部指导下,搭建分公司自己的内部培训师队伍;4.3.2 分公司业务相关培训课程的甄选及内部培训师队伍的选拔、培养、激励、考核与淘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4.3.3 对于总部行政管理部统一组织的内部培训师培训工作积极配合,保证培训有效实施。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加快推动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和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培训师)是指公司内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结合经济、技术发展要求,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及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及项目的人员.第四条坚持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注重培养、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种类齐全、素质优良、掌握培训技术的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内部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传授与共享的需要。

第二章基本条件- 1 -第五条培训师按其培训领域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三类.第六条培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一)热爱培训工作,能够理解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并传播。

(二)一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工作经验。

(三)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传授能力,能利用多媒体授课。

(四)对所从事的专业(工种)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得到公司和员工认可。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培训师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授课任务以及组织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并对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承担培训计划、大纲、教材、试题库的编写及课件的开发。

(四)承担技术技能竞赛、调考以及各类统考试的出题及- 2 -考评工作。

(五)参与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相关专业领域培训项目的开发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师队伍的全面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培训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有关规定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公司培训师的选聘、建库、使用、考核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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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四条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三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

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已转正定级员工;(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四)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五)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第六条内训师选拔程序:3.3.2;集团3.3.3集团人资中心将初步确定的内部讲师名单报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核。

以确定最终名单。

(一)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部门/办事处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三)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第六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第七条内训师的工作职责:(一)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二)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三)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四)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五)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六)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七)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八)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职员培训报告》;(九)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第八条奖惩措施:(一)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二)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三)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四)通过每次讲课的《授课满意度调查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附件二)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三)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培训讲师(以下统称内训师),向其他员工传授理念、知识和技能,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第二条为了组建这样的一支内训师队伍并实现对内训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第四条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第五条内训师选拔程序:(一)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分公司/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第七条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

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一)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计算范围为公司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二)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三)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文第三节内容。

(四)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第八条当公司内部缺少某一专业知识的讲师时,人力资源部可考虑在社会上聘请,相关管理明细在双方合同上规定,不列入本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分公司/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三、内训师的待遇第十条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第十一条课程安排由非内训师讲授的,根据所讲课程深度,对应给与相应等级内训师的授课费。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一)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二)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三)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四)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五)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六)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第十三条内训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四、内训师工作职责及入职资格第十五条内训师必须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开发设计课程有关的资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第十六条内训师以培训效果为导向,所需相关的、合理的培训资源可向人力资源部反馈申请(如必要教材的购买、场地、器材的配套等)。

第十七条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进计划。

第十八条内训师组织的教材、教案,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在企业内部网上发布,供学员下载。

第十九条内训师必须参与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协助课程组织工作;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

第二十条内训师作为本职专业的先导者,可为人力资源部提供外部优秀的、有价值的培训信息,并填写《外部培训信息收集表》反馈到人力资源部,这些培训信息可考虑作为内训师或者公司员工的培训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训师队伍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的课程培训,《内部培训师培训》课程共分为三个级别(初、中、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内训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

所有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的内训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中的不足之处,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内训师入职资格初级内训师入职资格中级内训师入职资格高级内训师入职资格五、内训师的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

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0.5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3分。

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3分。

第二十五条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

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人力资源部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六、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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