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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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质安部指导监督工程管理分公司(项目部)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协助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管理分公司督促检查项目部(承包方)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督促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部及承包方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和送检工作,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项目部及承包方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作制度

1、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穗建筑[2002]61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市政工程)、《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资料填写、收集、整理工作。

2、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部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监字[2001]068号文),及时办理地基基础(含桩、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幕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送审、验收工作。

3、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的规定,填写“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申报表”,分阶段办理安全评价。

4、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的通知》(穗建档字【2002】15号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完毕,经工程管理分公司自检,送公司质安部审查后,由项目部填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连同档案文件资料提交所属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

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留作备案验收是提交备案机关审查。

5、工程管理分公司定期对项目部及承包方进行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和填写情况的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

6、质安部不定期对工程管理分公司的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抽检,每月一次组织资料员会议,及时掌握项目部的资料管理情况,并派员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验收内容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已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2、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2】61号文)、《广州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好整套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审核流程表》,在工程计划验收前30天经工程管理分公司审查后,将全套工程技术资料提交质安部审核盖章。经总工程师及经理审定签名后,转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计划验收15天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所属质监站进行检查,如符合验收条件,在计划验收前10天将资料送广州市城建档案馆进行档案预验收,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最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即日起,项目部应向业主提交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验收程序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3、验收备案通过后,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向建设单位索取一份“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一份“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交公司质安部存档。

四、档案移交和归档

当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将工程竣工档案按标准装订组卷,填写“建筑工程及档案概况表”、“案卷目录”、“城建档案移交书”(移交书必须有经手人、接收人签名及双方单位盖章)。并按合同要求的份数]在三个月内分别向建设单位及公司办理档案移交。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审核流程表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

工程管理分公司:

说明:1. 该表格由现场资料员填写,与技术资料送审时一同提交。若有要求或建议可填写在备注项。

2. “A“是指在基本齐全的基础上编制合理、规范,装订整齐、美观,总体较好。

3. “B“是指在基本齐全或接近基本齐全,存在不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缺项。

4. “C“是存在较多的欠缺(含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或严重缺项,

整改后通知质安部复查。

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资料核查情况通知书

工程名称:项目部:

检查项目:桩基础主体设备单位工程

接收人:

年月日备注:1、“A”是在基本齐全的基础上编制合理、规范,装订整齐、美观,总体较好。

2、“B”是在基本齐全或接近基本齐全,存在不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缺项。

3、“C”是存在较多的欠缺(含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或严重缺项,完成整改后通知质安部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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