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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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现就基层工会委员会替补(增补)工会主席、委员、经审委员等相关程序提出意见如下:
1、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的职务处理规定:工会委员会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工作调动,离开选举单位的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后,免去其委员职务。

在选举单位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免职的,也可免去他们的委员职务。

2、增选或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程序:基层工会在届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委员会缺额增选或补选委员,原则上,应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3、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任职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4、增选或补选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程序: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和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5、增、补经审委员、经审主任等均可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确定、选举程序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确定、选举程序

6.批复候选人
9.批复 N
2.酝酿讨论
N
N
差额率不低于 5%
3.上报 讨论意见
5.确定候选人 公示不少于5日
4.审查 Y
Y
方式二
1.提出意见
2.提出 建议名单
3.审查 N
7.大会选举工会委 员会委员、经费审 查委员会委员、工 会主席、副主席、 经审委主任
7.大会选举工会委 员会委员、经费审 委员会委员
Y 方式一
Y 方式二 8.选举工会主 席、副主席、 经审委主任
发文号:总工发【2016】27号
发文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制度依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选举程序
相关文档及依据
分工会/ 工会小组
上届工会委员会/ 同级党组织和
工会筹备组
上一级工会
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
工会委员会会议/经 费审查委员会会议
上一级工会
方式一
1.提出 建议名单

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一、学校书记宣布选举办法。

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共二十四团工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主席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

2、根据工会的有关要求,工会主席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学校行政领导职位,必须德才兼备,能够带领全校教职工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学校发展、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

候选人由书记提名参加直选。

3、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4、选举大会设监票员2人,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计票员3人。

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7、报上级工会组织。

二、选举。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书记提名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4、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6、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7、填写选票;8、回收选票;9、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塔里木乡中心校2017年12月19日附件:《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选举委员会的组成
1. 选举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2. 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担任。

二、候选人资格
1. 候选人必须具有工会会员资格。

2. 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3. 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议政能力。

4. 候选人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推荐或自荐,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后确定。

三、选举程序
1. 在代表大会召开前,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2. 代表大会召开时,候选人应向全体代表发表施政演讲,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方案,回答代表的提问。

3. 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进行计票和公布结果。

四、选举结果公布
1. 选举结果应在代表大会结束后一周内公布,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2. 如有异议或投诉,可以在结果公布一周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处理。

五、监督机制
1. 上级工会应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举公正、公开、合法。

2. 选举委员会应设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监督小组应对投票、计票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选举纪律
1. 所有参与选举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举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舞弊行为。

2. 对于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资格等处罚。

3.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一、选举目的工会主席选举是为了推选合适的候选人担任工会主席,以确保工会事务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选举条件1.参选人员必须是工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一定了解,并且具备相关管理和组织能力。

2.参选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工作表现。

3.参选人员需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批准方可参选。

三、候选人提名1.工会会员可以自荐参选,也可以由其他工会会员提名。

2.候选人提名需填写提名表格,包括候选人的姓名、工号、所在部门等个人信息,并注明提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提名表格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将收集并审核提名表格。

4.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被列为正式候选人,并得到通知。

四、竞选活动1.正式候选人应当制定竞选计划和竞选口号,并向全体工会会员进行宣传。

2.竞选活动包括面对面的宣讲会、候选人宣传资料的发布和分发等。

3.竞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不得进行诋毁、攻击、侮辱等不正当行为。

五、选举程序1.选举时间、地点、方式由工会委员会确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会会员。

2.选举程序包括投票、计票、公布结果三个环节。

3.工会会员可通过投票方式选举出合适的工会主席。

投票方式可以是纸质选票、电子投票或者现场举手等。

4.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并由监票人员监督。

5.计票结果经工会委员会核实后,公布选举结果。

六、候选人资格审查1.选举结果公布后,对当选的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工会委员会将对当选人的选举资格进行核实,包括是否具备参选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

3.若当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当选资格,并依照工会章程进行补选或重新选举。

七、任期与连任1.工会主席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具体任期由工会章程规定。

2.工会主席可以连任,连任次数一般不超过两届,具体连任次数由工会章程规定。

八、补缺选举1.工会主席任期内如发生辞职、退休、死亡等情况,需要进行补缺选举。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办法》样式:连云港市××局(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名;连云港市××局(厂、公司)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1. 引言工会是职工自行组织的组织形式,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工会主席是工会组织的领导者,负责协调和管理工会事务。

为了确保工会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办法。

2. 选举程序2.1 提名阶段•任何会员都有权提名自己或其他会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提名需书面提交提名表格,包括候选人的姓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提名表格需在提名阶段截止日期前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2.2 候选人审核•选举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符合工会章程对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条件要求。

•若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则将其提名无效,并通知提名人。

2.3 公示阶段•选举委员会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公示有效的候选人名单。

•公示期至少为7个工作日,以确保会员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信息。

2.4 选举投票•选举委员会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选举投票。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保投票秘密和自由。

•选民可根据自己的选举权选择一个候选人进行投票。

2.5 计票和宣布结果•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并确保计票过程公正、准确。

•在选举结束后的24小时内,选举委员会应公布选举结果。

3. 选举监督3.1 监督委员会成立•选举过程中,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选举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不同工作部门,确保代表性和公正性。

3.2 监督职责•监督委员会有权监督选举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和公正。

•监督委员会有权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并能要求重新计票或重新选举。

3.3 监督报告•监督委员会应编制监督报告,详细记录选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发现的问题。

•监督报告应提交给工会理事会和工会会员。

4. 违反规定处理4.1 违规行为•任何故意破坏选举公正和公平的行为,都应被视为违反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干扰选举、操控选举结果等行为。

4.2 处理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工会理事会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工会会籍等。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增选、补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现就基层工会委员会替补(增补)工会主席、委员、经审委员等相关程序提出意见如下:
1、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的职务处理规定:工会委员会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工作调动,离开选举单位的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后,免去其委员职务。

在选举单位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免职的,也可免去他们的委员职务。

2、增选或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程序:基层工会在届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委员会缺额增选或补选委员,原则上,应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3、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任职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4、增选或补选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程序: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和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5、增、补经审委员、经审主任等均可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出处:作者:斗门教育信息网 2019-1-13 16:59:52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

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程序3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一些人。

扩展资料: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流程办法及职责选举流程基层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三年或者五年)进行换届选举,是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基层工会要认真细致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大会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1、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研究、确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2、提出具体的大会工作方案,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大致包括:大会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议程、时间、出席大会的代表名额,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的设置名额,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审批。

3、召开所属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项。

并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动员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工作,以新的形象,新的佳绩,实际行动迎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选举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阶段(同时草拟大会各项文件材料见附例)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经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大会筹备工作安排和要求)。

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指导所属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做好选举代表工作,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3、组织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4、单位党组织征求上级工会对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的意见。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级党组织在确定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时应事前与上级工会协商,并征得上级工会的同意,其形式为报送征求意见函。

项目部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项目部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项目部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公司《关于在新建项目部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暂行办法》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项目部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经报请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意,项目部工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席1人,委员2名。

三、凡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记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在大会通过后方可有效,凡侯选人不得担任监、记票工作。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时选举人有权对选票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在其姓名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O”。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空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

七、填写选票一律使用钢笔、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八、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确认后加封。

九、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监票人和记票人共同清点票数后,由监票人报告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项目工会委员会、主席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中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由得票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名额时,是否选足应选人名额,经请示公司工会委员会后决定。

记票结束,由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再由主持人向全体会员报告当选结果。

项目工会委员和主席使用一张选票一次进行,得票数前三名者为工会委员,得票数第一名者为工会主席。

十一、本办法经项目全体会员通过报请公司工会同意后生效。

十二、本办法试用于****项目部。

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一、学校书记宣布选举办法。

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共二十四团工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主席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

2、根据工会的有关要求,工会主席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学校行政领导职位,必须德才兼备,能够带领全校教职工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学校发展、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

候选人由书记提名参加直选。

3、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4、选举大会设监票员2人,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计票员3人。

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7、报上级工会组织。

二、选举。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书记提名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4、学校书记提名监票员、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通过。

5、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6、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7、填写选票;8、回收选票;9、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塔里木乡中心校2017年12月19日附件:《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塔里木乡中心校工会主席选举选票说明:若赞成,请在该栏目下画“○”;若反对,请在该栏目下画“×”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制度的规定,制定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矿工会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负责。

二、车间工会主席的直选工作,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首先由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对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名单,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得票高低取前3名确立候选人。

候选人确立后,通过再次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车间工会主席。

选票按候选人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工会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符号;如果不赞成,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如弃权划“O”。

选举车间工会主席候选人时,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多于3人的作废。

正式选举车间工会主席时,一张选票所选人数职能为1人,多于1人的选票为废票。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进行选举。

五、正式选举时,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半数以上且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

如果出现候选人的赞成票一样且达半数情况,取得反对票数少者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使得票最高,结果仍视为无效选举。

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票最高者前2名,组织进行再次选举。

选举结果如仍出现得票率不超过半数情况,车间工会主席可暂时空缺,由支部书记临时兼任,并在半年内组织选举车间工会主席。

六、选票填写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水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未到会的工会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正式投票时,会场设一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其次是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工会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八、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检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督选举工作中的一切事宜。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2010/6/28 15:27来源:中工网综合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企业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企业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将选举工会委员XX人。

三、委员的候选人名单由公司党委提名通过,报请市xxxxx工会考察批准后确定.四、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五、进行选举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进行。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视得当选,再根据得票数的多少由多到少当选.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最后一位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由反对票数少者当选,若反对票数还是相等,则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两名,总监票人一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工会委员候选人不担任监票人。

八、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对候选人表示同意的不划任何符号;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划“×",弃权的划“△”。

如另选他人,可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

另选他人必须是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否则,提名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大会选举,设票箱一只,大会主持人和监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投票人按顺序投票。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把候选人的得票数字向大会报告,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名单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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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
工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广大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扩大工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举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应遵守两个原则:
1、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第三条工会会员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会领导下进行。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会应当派员对工会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第五条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分类实施。

由筹备有关组织负责。

第六条黑龙江省垦区隆达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工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
工会小组或车间为单位提名,由筹备组根据多数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支部和交通运输局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人选。

在当选的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2、本单位会员,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要求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身体健康。

第八条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工会每年应组织会员(代表)对任期内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

经评议为不称职的主席、副主席,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第十条本办法由本公司工会筹备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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