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进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
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它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
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
其它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2022年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汇总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基
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 础设施建设与村容村貌改造、危房改造、农村电网改
管理若干规定
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关于 2020 年全市和市 安排资金 17.12 亿元,实施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 2 城区危房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安排“四精五有”品
2022 年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汇总持 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
房改造
显示,湖南省危房改造政策如下:
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划
时间 湖南省 长沙市 怀化市 益阳市
政策
内容
湖南省“十四五”残疾 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实施到位。
益阳市海绵城市项目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
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 小区改造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22 年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预拨分配表(单位:万元)
总计
15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长沙市汇总
239
株洲市汇总
150
湘潭市汇总
021 年全市和市本级 质城市建设资金 10 亿元,支持“五纵五横”道路空
预算草案的报告
间提升和“一点三线”品质提升等工程。
深入联点县市区所辖村庄和农户,调研了解各县市区
怀化市住建局领导联 点督导协调污染防治 攻坚战、脱贫攻坚危房
改造工作方案
在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房屋鉴定、对象认定、质 量安全、改造效果、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指导帮助联点县市区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督促 联点县市区认真整改各类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 题,复核省市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联点县市区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探索
禽惠系统操作 员参加了培训。截至 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2 1年 月8 0i 日,危 改农户 档案 信息
系 统显示 ,湖 南省危改农户 档案信息 录 入率9 . 9 ,居全 国第 5 ,危房 26% 位
省 农村危房 改造 工作年 中分析会议 , 全 面总结全省上 半年农村 危房改造工
作 开展 情 况 ,再 次进 行 了动 员和 部
案系统培训班 ,所有市 ( )和基 一 州 制度和j 定实行专琐管 理 分账核 ( 市、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 算,专款专用 ,并经常开展危改资金
江管理 区 ,明确 了补助对象 、补助资 金 、建 设标准 、工作原则和建 设时 间 等 。第二 批危 改任 务4 万户 也于 2 1 0 1 年8 初下达 到各市州 、县 ( 、 月 市 区 )。湖南省农村 危房改造试 点 《 实
施方 案》正式文件 已由省政府 办公厅
障,加大 人、财 、物的投入 , 同时采
取 整合 资源、完善 机制 、开展帮扶 等
点范 围。按照 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 的
统一安排 ,湖南 省农村危 房改造在所 有 县 ( 、 区 )全 面 铺 开 ,第 一 批 市
转发各 厅委和各 市 ( )、县 ( 、 州 市
区 )人 民政府 。
措施 ,扎 实推进农 村危房 改造 ,切 实 解 决 了一批 农村 困难群众 的基 本住 房
工作措施 ,确保质 量进度 ,切实做 到
了“ 八个 到位 ”,即宣传 到位 、程序 到位 、公示 到位 、督查到位 、资金到 位 、建 档 到 位 、 标 识 到位 、验 收 到
位 ,取得 了显著 的成效 。经过 全省上
2 l年4 O 1 月中下 旬 ,省农 村危 房 改造 领导小组 办公室制 定 了 {0 农村 2 1年 1 危 房改造试 点实施 方案 》 ( 草案 ), 并在隆 回县召开 的全省农村 危房 改造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湘政办发〔2021〕78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升全省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选址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规避易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段和地下采空区等区域。
农村住房的建筑层数、高度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镇规划区外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核查房屋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确需切坡的,应指导建房村民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当年有建房意愿的村民摸底,并提前宣讲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村民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初步选址,在符合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实地选址;指导村民签订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确保施工安全(一)加强设计服务。
农村住房设计图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因地制宜编制设计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并向建房村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推广设计图集。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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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危房改造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是事关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全局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工作,势在必行,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建村函〔20xx〕221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村函〔20xx〕143号)及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舒危指办〔20xx〕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排查范围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面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
二、工作内容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逐户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重点包括房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落实整改。
三、组织形式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有关人员入户排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省住建厅委托的第三方聘请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巡回指导。
四、时间安排(一)排查阶段20xx年4月16日前,全面完成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
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项,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上报阶段4月18日前,将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和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问题台账表报送至镇危改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实行清单销号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是怎样的?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
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
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统一安排,xxx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
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湘政发[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严格规范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优质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严禁以建设用地置换等各种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安排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切实扭转片面追求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倾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大拆大建、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规范挂钩试点管理(一)严格控制挂钩试点范围和规模。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申报和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项目区。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挂钩试点。
严禁在试点之外,以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挂钩试点、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或以建设用地置换等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要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农村危房是指农村地区房屋建造质量较差、结构不稳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危房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亟待得到改善。
因此,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安全保障:消除农村危房,确保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
2. 改善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
3. 促进发展:改造危房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实施措施:1. 资金筹集: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人员组织: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和监督工作。
3. 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危房改造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4. 工程技术:科学制定危房改造技术标准,采用可靠的建筑材料和先进的建造技术,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5.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主动参与改造,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6. 进度监控:建立改造工程的进度监控和质量验收机制,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按计划进行。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规划:根据农村危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和先期改造项目。
2. 筹集资金: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本进行募集,确保改造工作的资金需求。
3. 开展勘察评估:对农村危房进行勘察评估,确定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
4. 编制设计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确保改造工程满足安全和居住需求。
5. 开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6. 完成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确保改造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7. 整体验收与交付:对改造区域进行整体验收,确认改造任务完成,进行交付工作。
危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危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推荐危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
在开展工作前,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危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1为加快推进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安居办函〔20xx〕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函〔20xx〕296号)、(宜办字〔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吴新万(乡长)为组长,李劲松(党委副书记)、李波(政协联络组长)为副组长,邓云茂(财政所长)、谭建兵(国土管理员)、钟华升(民政助理员)、李骁柯(扶贫专干)等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管理所。
二、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一)改造对象经相关部门认定且居住住房为C级、D级和无房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生活确实较困难的危房户等五类对象。
(二)补助标准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或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新建房屋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0元/户。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鉴定属C级危房户进行房屋修缮加固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户。
3.对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房或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新建房屋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0元/户。
4.对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经鉴定属C 级危房户进行房屋修缮加固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户。
5.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生活确实困难的危房户、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新建房屋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户;属C级危房进行房屋修缮加固的,给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户。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5篇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选5篇(一)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序推进,可以采取以下实施方案:1. 全面摸底调查:利用村级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力量,对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定改造的重点和范围,包括危房的数量、结构、建筑材料、使用年限、危险程度等信息。
2.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的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造计划,确定改造的目标、优先级、时间表和预算等,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3. 资金筹措:通过政府投资、贷款、农民集资等方式筹措改造资金,确保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4. 宣传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危房改造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动员农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增强改造工作的群众基础。
5. 技术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改造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6. 改造实施:根据改造计划,组织施工队伍开展改造工作,采取拆除重建、修复加固等方式,确保改造工作按时完成。
7. 绩效评估:对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改造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8.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改造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选5篇(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可以提高农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安全。
下面是一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1. 项目规划:对农村地区的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改造的优先级;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的规模和时间表。
2. 资金筹措:制定改造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政府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自筹等途径,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 政策宣传:通过村委会、村干部和媒体等渠道,向农民宣传国家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改造的好处。
4. 安全评估:对危房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确定改造的具体需求和方案。
2023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023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23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7篇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怎么写?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精选篇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到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是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全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__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建村[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特困群众住房条件,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1、危房改造工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县、乡镇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
2、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
要以群众自筹为主,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与,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1、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的原则,科学设计房屋建筑结构和建筑面积。
2、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规划部门要指导好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规划。
科学制定建房设计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户型和面积要符合农村住房特点,经济适用、方便生产生活为宜。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对住房条件的要求也逐渐增加。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农村危房问题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一套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改善农村危房居住环境,提高农民住房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全面覆盖:针对所有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危房,确保每一个危房住户都能享受到改造带来的好处。
•公平公正:根据危房的程度和居住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改造优先顺序,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
•公众参与:加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造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环保可持续:在改造过程中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倡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三、改造内容与措施1. 危房鉴定与分类在农村地区,对危房进行鉴定是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
根据危房的地理位置、房屋结构和居住条件等因素,将危房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改造优先级。
2. 改造资金来源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入、农户自筹以及其他社会资金。
在改造计划中,应明确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改造方式和技术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整体改造和分步改造两种方法。
整体改造适用于危房集中分布的地区,分步改造适用于危房分散的地区。
在改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村地域特点和气候条件,采用适合的建筑技术和材料。
注重保温隔热、防火防震等要求,提高危房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 改造管理与监督建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注重改造工作的过程监督和质量检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改造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改造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改造工作完成后,应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改造建筑的安全性、居住环境的改善程度以及农户的满意度等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农村危房改造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系统而全面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解决农村危房问题,提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二:政策依据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1.《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应用指南》2.《农村住房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条例》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管理办法》三:实施范围和时间1. 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设计、计划、实施及验收等全过程。
2. 实施时间:本方案自立即实施,至20XX年12月底结束。
四:危房改造工程评估与规划1. 评估准备工作:a. 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库:收集和登记农村危房信息,筛选出改造对象。
b. 制定危房改造评估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确定危房改造的技术、经济、安全等评估标准。
c. 危房改造评估报告编制:对危房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危房改造方案。
2. 规划设计工作:a. 制定危房改造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危房改造的整体规划,包括改造内容、投资计划和时间进度。
b. 设计方案编制:根据危房评估结果和规划要求,编制危房改造的详细设计方案。
五:危房改造资金筹措与管理1. 资金筹措途径:a. 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根据危房改造规划和具体情况,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改造工程。
b. 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协调地方财政资金来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c. 社会捐款和其他经济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争取社会捐款和其他经济支持。
2. 资金管理措施:a. 资金监管机制:建立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危房改造资金使用透明、有效。
b. 资金使用审计:对危房改造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规范。
六: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验收1. 改造施工组织: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危房改造工程施工。
2. 工程质量监督:设立专门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湘政办发〔2016〕81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农村建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活动。
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文化,突显湖湘民居特色,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一)科学规划。
加快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规划。
根据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要求和行政村区划调整情况制定村庄规划。
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分布、范围、规模和设施配套,明确建房位置。
严格履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二)合理选址。
引导村民坚持在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选址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地下采空区。
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
二、控制农村建房规模(三)坚持一户一宅。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
村民申请住宅建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现有住宅属旧房、危房需拆除新建或改、扩建的;因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需搬迁新建的;住宅因灾害损毁需重建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四)控制建房规模。
引导村民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和实际需求理性建房,严格执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注重完善功能,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要求。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桌上,我拿起笔,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大工程,也是我们肩负的责任。
我将用我的经验和热情,为大家呈现一份详细的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农村危房改造,旨在保障农民住房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湖南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本项目旨在确保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提高竣工验收合格率。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1.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农户;2.已完成危房改造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农户;3.需要进行安全隐患鉴定的农户。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1.前期准备(2024年1月-3月)(1)成立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2)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摸底调查,掌握项目基本情况;(3)制定竣工验收标准及流程,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2.竣工验收(2024年4月-6月)(1)组织专业验收队伍,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现场验收;(2)对验收合格的农户发放验收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农户提出整改意见;(3)对整改后的农户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2)制定整改措施,为下一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经验。
四、质量保障措施1.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2.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档案,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3.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提高施工水平;4.鼓励农民参与监督,确保工程透明度。
五、政策宣传与培训1.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农民的政策知晓度;2.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培训,提高农民的住房安全意识;3.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共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资金保障1.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3.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南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危险房屋【发文字号】湘发改农[2011]1537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1.09.30【实施日期】2011.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改农[2011]1537号)各市州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局、住房保障局)、农垦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一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制定了《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国有垦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改善职工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垦区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根本目的,将垦区危房改造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人为本、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垦区危房改造任务,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规划先行,从实际出发,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长远与现实、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突出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重视规划区域内的公益设施、功能性设施的配套与完善。
同时,要做到危房改造规划与垦区城乡发展建设规划、新农村发展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湖南省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湖南省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暂行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暂行使用效益,确保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求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暂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危房改造暂行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财政预算、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暂行。
第三条各县市区要统一规划,全面整合危房改造资金、资源,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治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优抚对象危房改造、扶贫开发、地质灾害治理、塌陷区治理、库区移民、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省级财政、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当年财力情况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确定户均补助标准。
各市州、县市区根据省里明确的户均补助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第五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农村困难的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
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新建或修缮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2021年湖南危房改造政策
What gives people confidence and confidence is never appearance and decoration, but the ability of a person to solve problems.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湖南危房改造政策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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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进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
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它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
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
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
其它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二、开展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
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于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
宁乡县花明楼镇、岳阳县中洲乡、城步县丹口镇为全省第一批省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
各市州应确定1个市州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县市区(包括县级管理区)应确定1个整体推进示
范村(见附件1),于 5月底前汇总报省危改办备案(见附件2)。
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较完善;整合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能力较强;完成后效果较明显,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配套标准
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四、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优先采用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方式,具有修缮加固成本比较优势的农村危房应坚持采用修缮加固,并按实际修缮加固情况折算面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出方案。
各地要编制并积极向农户推荐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特色风貌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方案。
由镇、村统建、代建的,应采用当地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五、积极发动社会帮扶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
积极推广长沙市经验,发挥各地慈善事业的作用,经过慈善机构广泛募集社会捐助资金,吸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监督,科学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募集的慈善资金,应专项用于增大重点帮扶对象的占比。
六、实施目标任务
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见附件3)。
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
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
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七、严格补助对象确定及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