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是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矿业发展的需求。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
一、评估收益途径的选择1.1 清晰界定评估对象:在选择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明确评估的是哪个具体的矿业权项目,以确保评估的精确性和针对性。
1.2 全面考虑矿产资源特性:在选择评估收益途径时,应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的类型、储量、品位等特性,以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1.3 确定评估期限和时间段: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明确评估的期限和时间段,以便更好地预测未来的收益情况。
二、评估收益途径的分析2.1 经济环境分析: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对当前的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以便更好地预测未来的收益情况。
2.2 市场需求分析: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包括产品价格、市场规模等因素,以便更好地预测未来的收益情况。
2.3 技术水平分析: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对矿业开采技术水平进行分析,包括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技术成本等因素,以便更好地预测未来的收益情况。
三、评估收益途径的模型建立3.1 收益预测模型:建立评估收益途径的模型时,可以采用财务分析方法,包括现金流量法、盈利能力法等,以便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的收益情况。
3.2 风险分析模型:建立评估收益途径的模型时,需要考虑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以便更全面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情况。
3.3 敏感性分析模型:建立评估收益途径的模型时,可以进行敏感性分析,考虑不同因素对收益的影响程度,以便更好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情况。
四、评估收益途径的数据采集4.1 采集矿业权项目信息:在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采集矿业权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方式等,以便更好地分析和建立评估模型。
4.2 采集经济环境数据:在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采集相关的经济环境数据,包括宏观经济数据、行业发展数据等,以便更好地分析和建立评估模型。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以统一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方法为主,完善和调整评估方法适用范围;参数修改方面依据国家法规、制度及规程等,全面考虑现行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合理进入评估计算参数;强调对评估参考或依据资料及评估参数确定的评述,修正、完善《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下简称《指南》)中的相关部分,以解决当前重要实际问题。
一、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对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准确定义是评估计算模型推导的前提。
《指南》之前,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实际为矿业权投资 (勘查投资)及矿业权投资收益。
这是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思路。
按其内涵,以采矿权DCF法为例,其计算模型推导过程图示如下:评估价值=矿业权投资+矿业权投资收益=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开发投资、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开发投资收益这是采矿权DCF法扣除开发投资收益的由来,也说明了为什么矿业权DCF法评估在现金流出中不考虑评估时点前发生的勘查投入的原因。
很显然,按上述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对无勘查投入的矿产地,理论上其矿业权也不存在评估价值,但这和现行一些未出资勘查即出让矿业权收取价款矛盾,因此,《指南》回避评估价值内涵的解释(“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所获得或支付的货币量”)。
从近些年评估实践尤其是矿业权招拍挂市场交易情况看,矿权成交价往往高出评估价很多(与澳大利亚的评估师通常把勘探项目的价值高估40%相反),其原因很多,但矿权交易价与评估价内涵不一致或许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矿权交易价除包括了矿业权勘查投资及勘查投资收益(前述的“矿业权价值”)外,也包括排他性(垄断性)勘查开发因矿产资源禀赋优势而产生的超额收益,而后者-超额收益本应全部或至少部分属于矿业权出让、转让者的。
修改方案讨论过程中,多数专家认同评估价值包括矿业权投资及其投资收益,但对勘查投资收益的表述,是用平均收益还是合理收益、体现不体现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含不含超额收益及其是否在出让、受让者之间的分配存在争议。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背景介绍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产资源开辟利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市场上的价值。
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方法之一,它通过分析矿业权所涉及的收益途径,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对矿业权的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然而,现行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问题分析1. 数据不许确:现行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在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许确性,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 方法不全面:现行方法对于矿业权的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时,未能充分考虑到各个环节的影响因素,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全面。
3. 预测不许确:现行方法对于矿业权未来收益的预测存在一定的不许确性,无法满足评估需求。
三、修改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修改方案,以提高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1. 数据采集与分析(1)改进数据采集方法:采用多种数据源进行数据采集,包括矿业权持有人提供的数据、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市场调研数据等,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制定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建立数据质量检查机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验证和核实。
2. 收益途径评估(1)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影响因素:在评估收益途径时,综合考虑矿业权的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影响因素,如市场需求、价格波动、技术进步等,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
(2)建立评估模型:建立基于经济学和市场分析的评估模型,将各个环节的影响因素纳入考虑,通过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3. 收益预测(1)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预测: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结合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进行收益的预测。
同时,考虑到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和敏感性分析,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2)建立预测模型:建立基于统计学和经济学的预测模型,以预测矿业权未来收益。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2)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是评估矿业权益价值的一种方法,其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在实践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改方案的研究和实施。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修改方案,以期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现状1.1 现有方法的局限性现有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主要依赖于历史数据和市场情况,存在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不准确的问题。
1.2 缺乏对风险因素的考虑现有方法忽视了矿业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全面和准确。
1.3 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考虑矿业项目的开发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现有方法未能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二、修改方案的提出2.1 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在收益途径评估中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以更准确地反映项目的价值。
2.2 引入环境成本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引入环境成本评估,对矿业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和计算,将环境成本纳入项目总成本,提高评估的全面性。
2.3 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对项目进行更精准的预测和评估,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修改方案的实施3.1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分类和评估,为评估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
3.2 设立环境成本核算标准制定环境成本核算标准,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量化和核算,将环境成本纳入项目总成本,提高评估的全面性。
3.3 培训评估人员对评估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力,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修改方案的效果评估4.1 提高评估准确性通过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和环境成本评估,评估结果更加全面和准确,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
4.2 降低投资风险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依据,降低了投资风险。
4.3 保护环境可持续性通过引入环境成本评估,将环境成本纳入项目总成本,促进矿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其中收益途径评估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提出了矿业权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
二、背景在矿业权评估过程中,收益途径评估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关键环节。
目前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不同矿种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不够细化,无法准确反映矿业权的实际价值。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修改方案1. 收益途径分类将矿业权的收益途径分为直接收益途径和间接收益途径两类。
直接收益途径指的是通过直接开采矿产资源获得的收益,如矿石销售收入;间接收益途径指的是通过与矿业权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获得的收益,如土地租赁收入、矿业权使用权转让收入等。
2. 直接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针对不同矿种的直接收益途径,需要对评估方法进行细化。
例如,对于金属矿石的直接收益途径评估,可以考虑以下因素:矿石品位、开采成本、市场价格等。
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直接收益途径。
3. 间接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对于间接收益途径的评估,需要考虑与矿业权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对收益的影响。
例如,对于土地租赁收入的评估,可以考虑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租金水平等因素。
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间接收益途径。
4. 数据采集和分析为了支持修改后的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
可以通过调查矿业权相关方、收集市场数据等方式获取必要的数据。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5. 评估结果的可信度评估评估结果的可信度评估是评估方法修改的重要环节。
可以通过与实际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对比,验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如果评估结果与实际市场交易数据相符,说明评估方法修改是有效的;如果评估结果与实际市场交易数据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评估方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其中收益途径评估是评估矿业权收益来源和潜力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背景在矿业权评估过程中,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
然而,现有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收益途径的评估不够全面,对未来市场变化的预测不够准确等。
三、修改方案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提出以下修改方案:1. 综合利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评估收益途径时,综合利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潜力。
市场比较法可以通过比较类似矿业权的市场交易情况,来评估矿业权的市场价值;收益法可以通过预测未来的矿产收益和费用,来评估矿业权的现值;成本法可以通过评估开采矿产的成本,来评估矿业权的价值。
2. 引入风险评估在评估收益途径时,应考虑到矿业权开采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可以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对不同风险因素进行定量评估,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潜力。
风险评估可以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
3. 考虑未来市场变化评估收益途径时,应考虑到未来市场变化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
可以利用经济预测模型,对未来市场变化进行预测,并将预测结果纳入评估模型中,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潜力。
4. 数据采集和分析在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充分采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调研市场情况、收集企业财务数据等方式,获取评估所需的数据。
同时,还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提取有用的信息。
5. 定期更新评估结果矿业权的价值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市场变化而变化,因此评估结果应定期更新。
可以制定评估结果更新的时间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总结通过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可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背景介绍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收益途径。
为了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们需要对现有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和优化。
本文将提出一种修改方案,以确保评估结果更加准确和可靠。
二、修改方案1. 数据收集和分析在评估过程中,首先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开采成本、市场需求等。
我们可以通过矿山调查、矿产资源调查和市场调研等方式获取这些数据。
同时,还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以便后续的评估工作。
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在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时,我们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市场比较法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修改:(1)确定评估期限:根据矿产资源的开采周期和市场前景,确定评估期限。
(2)确定现金流量:根据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品位、开采成本和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出每年的现金流量。
(3)折现现金流量:根据评估期限和折现率,对每年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出现金流量的现值。
(4)确定市场比较法的数据:通过市场调研和对类似矿业权交易的分析,确定市场比较法的数据,包括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
(5)综合评估结果:将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3. 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分析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我们需要进行可靠性分析。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敏感性分析和风险分析的方法。
敏感性分析可以通过改变评估参数的数值,观察评估结果的变化情况,以评估评估结果对参数的敏感程度。
风险分析可以通过对评估参数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的风险程度。
4. 评估报告的编写在完成评估工作后,需要编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目的、方法、数据来源、评估结果及其可靠性分析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解读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三、结论通过对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可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折现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折现
率)
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方法的折现率采用统一的折现率。
采用风险累加法,折现率一般计算公式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因评估中采用不变价原则进行计算,因此,通常折现率中可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故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一般包括政策、财务、经营和技术风险报酬,而地质勘查控制程度风险属技术风险的一部分,因此折现率取值是否考虑地质勘查控制程度或考虑多大程度(是否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存在争议。
考虑到地质勘查控制程度不同可在资源量评估利用上已有所考虑,且后续地勘投入已在现金流出中反映,国内外经济评价/评估也不特别考虑该因素,因此,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不作为折现率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所体现但取值差别不应过大)。
在方案修改过程中,考虑到《矿业权评估指南》采矿权DCF法计算模型将给矿业投资人的合理回报从“扣除”方式统一到探矿权DCF法含在折现率中的方式,有建议将平均投资回报单独列示,即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
考虑到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已经含有投资回报率,故维持不变,加上了说明:“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中含有社会
平均投资收益率”。
因为矿业权评估值对折现率高度敏感,折现率是所有评估参数中最为重要的参数,政策性强,应通过测算定期发布。
本次修改方案借鉴加拿大等折现率加权平均8%、国内经济评价基准收益率8%或10%,通过对部分案例按《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和《矿业权评估指南》的测算对比,为。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背景介绍矿业权评估是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需要对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和优化。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修改和优化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矿业权交易和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方法修改方案1. 数据收集与分析根据矿业权评估的要求,我们需要收集和分析与评估收益途径相关的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成本、市场需求、价格走势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2. 收益途径划分根据矿业权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将评估收益途径划分为直接收益途径和间接收益途径。
直接收益途径是指通过矿产资源的开采和销售直接获得的收益,如矿石销售收入等。
间接收益途径是指通过矿业权所带来的其他经济效益间接获得的收益,如附加值增加、就业机会等。
3. 评估模型建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和收益途径划分,我们将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
评估模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财务分析、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模型进行评估。
4. 参数确定与计算在建立评估模型的基础上,我们需要确定和计算评估模型中的参数。
这些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成本、市场需求、价格走势等。
通过合理的参数确定和计算,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5. 敏感性分析为了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我们需要进行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是指对评估模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变动,观察评估结果的变化情况。
通过敏感性分析,可以评估评估结果对关键参数的敏感程度,为评估结果的解释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6. 结果呈现与报告撰写最后,我们将根据修改后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呈现和报告撰写。
报告中应包括评估方法的修改和优化过程、数据分析结果、评估模型的建立和参数确定、敏感性分析结果等内容。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1. 引言矿业权评估是确定矿产资源开采权价值的重要工具,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旨在修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背景矿业权评估是为了确定矿产资源开采权的市场价值,为矿业权交易提供依据。
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资源的开采产量、销售价格、运输成本等因素。
3. 修改目标本次修改的目标是提高评估收益途径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评估结果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4. 修改内容4.1 评估收益途径的选择在评估收益途径时,应根据矿产资源的类型和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收益途径。
例如,对于金属矿产资源,可以选择直接销售或加工后销售的方式;对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可以选择加工后销售或作为原材料供应给其他行业的方式。
4.2 数据采集与分析在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生产成本等。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企业财务报表等途径获取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
4.3 收益途径的预测与模拟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可以使用预测模型和模拟方法来预测评估期内的收益途径。
可以考虑使用时间序列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未来的市场需求、价格变动等进行预测,并进行模拟计算。
4.4 风险评估在评估收益途径时,还需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因素。
可以通过敏感性分析、风险模型等方法,对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结果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5. 实施步骤5.1 收集相关数据通过市场调研、企业财务报表等途径,收集相关的数据,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生产成本等。
5.2 数据分析与预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使用预测模型和模拟方法进行收益途径的预测。
5.3 风险评估考虑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使用敏感性分析、风险模型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5.4 评估结果的调整与修正根据数据分析、预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评估收益途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正。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其中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份。
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文对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了修改方案的制定。
二、背景在矿业权评估中,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前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数据来源不许确、评估模型不完善等,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改方案1. 数据来源修正为了提高评估收益途径的准确性,我们将从多个渠道获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调查、市场调研、相关统计数据等。
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数据,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2. 评估模型优化在评估收益途径时,我们将采用多种评估模型,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模型,可以更全面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同时,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模型进行优化,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风险评估考虑在评估收益途径时,我们将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
通过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我们将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化评估,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模型验证与修正在修改后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中,我们将加强模型的验证和修正工作。
通过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和调整,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我们将建立评估结果的跟踪机制,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和模型,确保评估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实施计划1. 数据采集和整理阶段:采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矿产资源调查数据、市场调研数据等。
2. 评估模型优化阶段:对评估模型进行优化,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风险评估考虑阶段: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化评估。
4. 模型验证与修正阶段:通过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和调整。
5. 实施监控阶段:建立评估结果的跟踪机制,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和模型。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收益途径。
为了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本文提出了一种修改方案,旨在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背景矿业权评估是矿业企业进行投资决策、资产交易和财务报告的重要依据。
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当前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如考虑不全面、数据不准确等,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改方案1. 数据收集和分析为了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数据:- 矿业权持有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报告;- 矿山现场调查和勘探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发布的数据报告;- 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
2. 收益途径评估模型的建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可以建立一个收益途径评估模型,用于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该模型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矿产资源的品位和储量;- 矿石开采和加工的成本;- 矿石销售价格和市场需求;- 矿业权的期限和权益。
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模型的建立,可以对现有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考虑更多的收益途径:除了传统的矿石开采和销售收益,还可以考虑其他收益途径,如矿业权租赁、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等;- 加强数据的准确性:通过数据验证和交叉核对,确保评估所用的数据准确可靠;- 考虑风险因素: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矿业权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引入专业机构的评估意见:可以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实施计划为了顺利实施该修改方案,可以制定以下实施计划:1. 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并进行数据的验证和核对;2. 收益途径评估模型的建立阶段: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建立评估模型,并进行模型的验证和调整;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阶段:根据建立的评估模型对现有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4. 实施方案的审查和调整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方案的审查和调整,确保实施的顺利进行。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是矿业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收购、兼并、重组等活动时必不可少的环节。
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方向。
而评估的核心就在于对矿业权收益途径的评估方法。
因此,对于现有的评估方法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准确反映矿业权的价值,以及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正文内容:一、评估方法的现状分析1.1 现有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 部份评估方法偏向于定性分析,缺乏定量数据支撑,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准确。
- 部份评估方法忽视了矿业权的风险因素,导致评估结果偏差较大。
- 现有评估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矿业权的适合性有待进一步验证,存在普适性不足的问题。
1.2 现有评估方法的局限性- 部份评估方法在应对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时表现不佳,缺乏灵便性和适应性。
- 现有评估方法对于矿业权未来潜在收益的预测能力有限,缺乏前瞻性。
- 现有评估方法对于矿业权价值的综合评估不够全面,缺乏多维度的考量。
1.3 现有评估方法的优势- 部份评估方法在评估矿业权的基本情况和历史数据方面表现出色,能够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 现有评估方法在评估矿业权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能够匡助企业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
- 现有评估方法在评估矿业权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盈利能力方面较为全面,能够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
二、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2.1 引入定量分析手段- 加强对矿业权收益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分析模型,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 引入财务指标和风险指标等定量分析手段,对矿业权的收益途径进行量化评估,降低主观性和随意性。
2.2 强化风险管理- 在评估方法中加入风险管理模块,对矿业权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稳健性。
- 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矿业权的各类风险进行分类和评估,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3 多维度考量- 在评估方法中引入多维度考量,包括市场环境、政策法规、技术创新等因素,提高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综合性。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以便为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工具之一。
本文旨在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背景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基于矿产资源的特性和市场情况,通过对矿业权所涉及的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来确定矿业权的价值。
目前,现有的评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不够灵便、对矿产资源的特性理解不够深入等。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改方案1. 采集和分析市场数据通过采集和分析市场数据,了解矿产资源的供需情况、价格变动趋势等,从而更准确地估计矿业权的价值。
可以利用各种渠道获取市场数据,如行业报告、市场调研、相关企业财务报表等。
2. 考虑矿产资源的特性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具有不同的特性,如稀缺性、可采性、开采成本等。
在评估矿业权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特性,以便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
可以通过研究相关文献、专家咨询等方式,获取对矿产资源特性的深入理解。
3. 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对矿业权的价值有着重要影响。
在评估矿业权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并合理预测未来的市场需求,以便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
可以利用市场调研、行业分析等方法来获取市场需求变化的信息。
4. 引入风险评估矿业权评估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在评估矿业权收益途径时,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并考虑其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
可以利用风险评估模型、历史数据等方法来进行风险评估。
5. 完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矿业权评估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对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分析过程等进行详细描述,并给出评估结果和结论。
评估报告应该具有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以便相关方能够准确理解评估结果和结论。
四、实施计划1. 采集市场数据: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市场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整理。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其中评估收益途径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提出了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
二、背景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根据矿产资源的特性和市场需求,通过对矿业权所涉及的各项收益途径进行评估,确定矿业权的价值。
目前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过程中的数据不准确、评估方法不科学等,需要进行修改和改进。
三、修改方案1. 数据收集与分析在评估收益途径时,需要收集和分析与矿业权相关的各项数据,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市场需求、产品价格等。
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可以采用多种途径进行数据收集,如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
收集到的数据应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处理,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2. 评估模型的建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可以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用于评估矿业权的收益途径。
评估模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贴现现金流量法、市场比较法等。
在建立评估模型时,需要考虑矿业权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和因素,以及市场的变化情况,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评估结果的分析与判断在评估完成后,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
评估结果应包括矿业权的价值和相应的收益途径,以及评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判断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对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和评价,以确定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实施建议1. 加强数据收集与管理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数据的收集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可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用于存储和管理评估所需的数据,提高数据的可访问性和利用率。
2. 定期更新评估模型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评估模型也需要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
可以通过与相关专家和机构的合作,进行评估模型的研究和改进,以适应不同时间段和不同矿业权的评估需求。
3. 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与监管评估结果应用于矿业权的交易和管理中,需要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应用与监管。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收益途径。
本文旨在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背景矿业权评估是矿产资源开辟利用的基础,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结果不许确、评估过程繁琐等。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效果。
三、修改方案1. 数据采集和整理在评估过程中,需要采集和整理大量的数据,包括矿产资源的产量、质量、市场价格等信息。
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采用多种数据来源,如矿业部门的统计数据、市场调研数据等。
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选择目前常用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资本化法、成本法等。
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同时,可以结合多种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3. 评估模型的建立评估模型是评估过程中的核心部份,它是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方法的选择,建立的数学模型。
在建立评估模型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矿产资源的产量、市场价格、开采成本等。
可以使用统计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等,对这些因素进行量化和分析,以建立准确的评估模型。
4.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解释评估结果是评估过程的最终产出,它反映了矿业权的价值和收益途径。
在分析和解释评估结果时,需要考虑评估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
同时,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以优化矿业权的管理和利用。
四、实施计划1. 数据采集和整理阶段:采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矿产资源的产量、质量、市场价格等信息。
估计耗时2个月。
2. 评估方法选择阶段: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估计耗时1个月。
3. 评估模型建立阶段:建立评估模型,考虑多种因素,并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量化和分析。
估计耗时3个月。
4. 评估结果分析和解释阶段: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背景介绍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收益途径,为矿业权交易、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制定了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修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具体目标包括:1. 优化现有的评估指标,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2. 引入新的评估指标,以更全面地考虑矿业权的价值;3. 优化评估模型,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修改内容1. 优化评估指标通过对现有评估指标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收益指标:将原有的净利润指标改为净现值指标,以更全面地反映矿业权的收益情况;(2)风险指标:引入风险指标,考虑矿业权的风险因素,如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3)可持续性指标:考虑矿业权的可持续性,引入可持续发展指标,如环境影响、资源保护等。
2. 引入新的评估指标为了更全面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我们还需要引入一些新的评估指标。
具体引入内容如下:(1)市场需求指标:考虑市场对矿产品的需求情况,以确定矿业权的市场价值;(2)技术水平指标:考虑矿业权所涉及的技术水平,以确定矿业权的技术价值;(3)资源丰度指标:考虑矿业权所涉及的矿产资源丰度,以确定矿业权的资源价值。
3. 优化评估模型为了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还需要优化评估模型。
具体优化内容如下:(1)建立动态评估模型:考虑矿业权的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评估模型,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2)引入含糊评估方法:考虑评估指标的不确定性,引入含糊评估方法,以更全面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3)建立综合评估模型:将各个评估指标综合起来,建立综合评估模型,以更准确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
四、实施计划为了顺利实施本修改方案,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计划:1. 采集相关数据:采集矿业权的相关数据,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市场需求情况、技术水平等;2. 分析现有评估方法:对现有评估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3. 修改评估指标:根据分析结果,对评估指标进行修改,优化现有指标,并引入新的指标;4. 优化评估模型:根据修改后的评估指标,优化评估模型,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实施试点:选择一些矿业权进行试点评估,验证修改后的评估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6. 完善方案:根据试点评估结果,完善修改方案,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7. 推广应用:将修改后的评估方法推广应用到更多的矿业权评估中,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和估算的过程,其中收益途径评估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对现有的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进行修改,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背景矿业权评估是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矿业企业的决策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收益途径评估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核心内容,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结果不够准确、方法不够科学等,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改方案1. 数据收集和分析在收益途径评估中,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成本、市场需求等。
可以通过调查、实地考察、文献研究等方式获取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收益途径选择根据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收益途径进行评估。
常见的收益途径包括矿石开采、矿石加工、矿产产品销售等。
在选择收益途径时,需要考虑资源的可开采性、市场需求的稳定性和潜在利润等因素。
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根据不同的收益途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
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应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取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因素。
4. 参数估计和模型建立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的参数进行估计,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
参数估计可以通过历史数据、专家咨询和经验判断等方式进行,建立的评估模型应能够全面反映矿业权的收益情况,并能够进行灵活调整和应用。
5. 评估结果分析与验证评估完成后,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验证。
分析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和验证。
如果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对评估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总结通过对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可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矿业企业的决策和投资提供科学依据。
在修改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并进行数据的准确收集和分析。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是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更好地为矿业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
一、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概述1.1 收益途径的定义和作用1.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现状与问题二、修改方案的理论依据2.1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2.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理论模型构建2.3 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三、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3.1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指标体系优化3.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改进3.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模型参数调整四、修改方案的实施与效果评估4.1 修改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方法4.2 修改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指标4.3 修改方案的实施案例分析五、总结与展望5.1 修改方案的优势与局限性5.2 修改方案的推广应用前景5.3 对未来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展望正文内容:一、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概述1.1 收益途径的定义和作用收益途径是指矿业权所涉及的矿产资源的开辟利用方式和盈利模式。
评估收益途径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矿业权的经济价值和潜在收益,为决策提供依据。
1.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主要基于矿产资源的产量、品位、价格以及开辟成本等因素进行分析和计算,以确定矿业权的收益潜力和经济价值。
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现状与问题目前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存在着指标体系不完善、数据采集不许确和模型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
二、修改方案的理论依据2.1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上的经验和做法,为修改方案提供理论依据。
2.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理论模型构建基于现有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数据,构建更加科学和准确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考虑到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是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的重要工作,而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准确性对于评估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正文内容:1. 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概述1.1 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定义1.2 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重要性1.3 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局限性2. 修改方案的提出2.1 引入新的评估指标2.1.1 引入矿产资源丰度指标2.1.2 引入市场需求预测指标2.2 考虑不同矿业类型的特点2.2.1 考虑金属矿产与非金属矿产的不同特点2.2.2 考虑不同矿业开采方式的影响2.3 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2.3.1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2.3.2 运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数据分析3. 修改方案的实施3.1 制定详细的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流程3.1.1 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3.1.2 收集必要的数据3.1.3 进行数据分析和模型建立3.1.4 进行评估结果的验证和修正3.2 建立专业评估团队3.2.1 聘请矿业权评估专家3.2.2 建立跨学科的评估团队4. 修改方案的效益4.1 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4.2 增加评估结果的可靠性4.3 降低评估过程中的风险5. 总结5.1 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重要性5.2 修改方案的实施步骤5.3 修改方案的效益总结: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准确性对于评估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通过引入新的评估指标、考虑不同矿业类型的特点,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建立详细的评估流程和专业评估团队,可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修改方案的实施将带来评估结果准确性的提升、可靠性的增加,并降低评估过程中的风险。
因此,对于矿业权评估工作来说,采用修改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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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说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以统一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方法为主,完善和调整评估方法适用范围;参数修改方面依据国家法规、制度及规程等,全面考虑现行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合理进入评估计算参数;强调对评估参考或依据资料及评估参数确定的评述,修正、完善《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下简称《指南》)中的相关部分,以解决当前重要实际问题。
一、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对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准确定义是评估计算模型推导的前提。
《指南》之前,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实际为矿业权投资 (勘查投资)及矿业权投资收益。
这是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思路。
按其内涵,以采矿权DCF法为例,其计算模型推导过程图示如下:评估价值=矿业权投资+矿业权投资收益=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开发投资、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开发投资收益这是采矿权DCF法扣除开发投资收益的由来,也说明了为什么矿业权DCF法评估在现金流出中不考虑评估时点前发生的勘查投入的原因。
很显然,按上述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对无勘查投入的矿产地,理论上其矿业权也不存在评估价值,但这和现行一些未出资勘查即出让矿业权收取价款矛盾,因此,《指南》回避评估价值内涵的解释(“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所获得或支付的货币量”)。
从近些年评估实践尤其是矿业权招拍挂市场交易情况看,矿权成交价往往高出评估价很多(与澳大利亚的评估师通常把勘探项目的价值高估40%相反),其原因很多,但矿权交易价与评估价内涵不一致或许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矿权交易价除包括了矿业权勘查投资及勘查投资收益(前述的“矿业权价值”)外,也包括排他性(垄断性)勘查开发因矿产资源禀赋优势而产生的超额收益,而后者-超额收益本应全部或至少部分属于矿业权出让、转让者的。
修改方案讨论过程中,多数专家认同评估价值包括矿业权投资及其投资收益,但对勘查投资收益的表述,是用平均收益还是合理收益、体现不体现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含不含超额收益及其是否在出让、受让者之间的分配存在争议。
有部分专家、修改小组成员提出现阶段加上了矿业权投资人分享的矿产开发的超额利润没有法规依据,且加上后矿权价款与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的范围和内涵是否有重叠,如何划分属于矿业权人勘查投资权益和国家资源所有权人分享的权益价值(尤其是非法定的转让或咨询评估),存在法规及操作诸多问题。
鉴于目前认识不统一,修改方案暂不解释“矿业权评估价值”的内涵。
二、矿业权评估方法《指南》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探矿权评估的折现现金流法、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折现现金流风险系数调整法以及采矿权的贴现现金流量法、收益法、收益权益法。
由于评估方法理论以及对参数选择的要求不同,某些方法适用范围重叠,同一矿床、相邻矿山采用不同方法评估,评估结果差异很大,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现象。
为此,修改方案对方法的修改主要是统一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DCF法,适当调整各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
(一)统一DCF法方法名称:修改方案将探矿权的折现现金流法和采矿权的贴现现金流量法统称折现现金流量法(DCF法),简称现金流量法(类似收益法是收益现值法的简称)。
1.《指南》采矿权DCF法存在的问题折现率的口径问题。
由于开发投资收益已在折现前扣除,因此,此计算模型采用的折现率应仅为资金成本(货币的时间价值)而不包含投资回报因素,最合适的应采用长期国债利率而不是目前五年期存款利率3.6%+风险报酬,即目前扣除开发投资收益方式折现率7%偏高。
(2005年我国一期记帐式10年期国债利率4.44%,折现率按资金成本口径取5%即可。
)这也导致目前采矿权评估方法设计时控制现金流出(该进成本、投资的不进)、以保证(提高)评估结果尽可能适应采矿权交易市场要求。
类似的,收益法的折现率也存在同样问题。
扣除开发投资收益内涵问题。
根据计算模型,扣除的应是开发投资的收益,而不是老指南的销售收入利润(开发投资与销售收入无线性相关关系),也不是现指南的净现金流量分成额。
此外,现指南的净现金流量分成额也与评估界等关于无形资产(按财务部规定采矿权界定为无形资产)占项目净收益(净现金流量)比例公论(三分法除无形资产外的投资、经营管理占2/3)相矛盾。
类似的,收益法的净利润贡献率也存在同样问题。
扣除开发投资收益的取值数据来源问题。
扣除开发投资的收益,在资产评估中常采用依据上市公司资料计算;老指南矿权评估中依据《中国统计年鉴》计算,但统计年鉴中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收益指标仅有利润总额(企业利润与亏损合计),难以据此计算出净利润(缺亏损额、盈利企业所得税率不都是33%),因此也难以计算出总资产收益率(原来的销售利润率2.98%也存在同样问题)。
因此,现行条件下难以准确计算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
2.《指南》探矿权DCF法及存在的问题探矿权DCF法计算原理与采矿权DCF法类似,主要区别是开发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其不从项目净现金流中扣除开发投资收益,而是采用开发投资收益(回报)包含在折现率中,其折现率类似于项目经济评价(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矿地产经济评价)中折现率或基准收益率ic含义,包括了资金成本和投资报酬(含风险报酬和平均投资报酬)。
经济评价中折现率为ic时,计算出的NPV净现值代表的是项目超出基准投资回报水平的“超额收益”,反映投资可行性――NPV≥0。
由此,在探矿权DCF法评估,当折现率由资金成本和行业投资报酬(基准投资收益)构成时,其项目净现金流量现值NPV即为项目超出基准投资回报水平的“超额收益”也即矿业权评估价值。
由于折现率对评估结果影响很敏感 (尤其是建设投资较大时影响很大。
通常折现率的百分数数位取整数,尤其是折现率采用无风险报酬+风险报酬这种风险累加法估算时,因数字有效精度取决于其构成中最短有效精度,故其百分数为整数),如何合理确定折现率是该计算模型成败的关键。
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用于评估值计算问题。
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是反映整个项目的现金流入流出和收益情况不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是站在项目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角度考察项目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其反映的是自有资金而非整个项目投资收益,从DCF法计算原理看,采用该表用于评估计算是不正确的。
当项目投资较大时,全投资现金流量表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评出的结果相差很大,理论上难以解释。
此外,全投资现金流量表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两个表折现率的含义是否相同、取值是否一致,也存在疑问。
综上所述,《指南》采矿权DCF法和探矿权全投资现金流DCF法计算模型均是符合评估价值内涵的,考虑到上述(参数)问题及国外矿地产DCF法评估通用模型,修改方案采用探矿权DCF法的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评估计算模型统一DCF法(取消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评估、不从项目净现金流中扣除开发投资收益),折现率中包含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
探矿权和采矿权DCF法统一方案,除《修改方案》第一稿讨论时有专家建议以“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为基础统一的意见外(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的问题见后叙),无其他意见。
3.DCF法适用范围修改方案综合了各方意见,扩大了DCF法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来的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拟建(新建)和在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外,也可选择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的大、中型矿床中普查勘查区的探矿权评估以及具备现金流量法适用条件的(具备或可类比确定评估参数的)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
DCF法是收益途径评估首选方法。
对DCF法能否适用普查阶段矿权评估,目前尚有争议,主要是认为普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现矿床,普查资源量误差很大,在评估其价值时应着重于该普查矿区的勘查前景而非眼前的资源数量。
考虑到其仅限于沉积型矿种的大中型矿床中普查勘查区的探矿权评估,主要是北方主要煤田(尤其是晋、陕、蒙、新等主要产煤区)煤层稳定、煤田总体已进行较高程度的勘查,在此较高勘查程度“背景”下的普查区类比估算得出的资源储量大致可靠这些条件下适用,因此,为解决目前评估中的实际问题,作为一种尝试,做出以上适用范围调整,也有待实践总结完善。
(二)收益权益法收益权益法是针对我国“双小”矿(矿床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财务或经济评价资料欠缺或不规范等条件下推出的,该方法存在对具体矿床开采条件等考虑不足等问题,评估计算可能过于简单化。
但因该方法所需参数少、应用简单(也能避免评估结果的“随意性”),目前采用较为普遍,但有“过度”使用甚至超范围使用。
因此,有建议取消或限制使用本方法。
考虑到评估的历史延续性和方法选择的多样性(采用多种方法评估区间值时也可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且对服务年限较短的矿业权采用DCF法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偏小甚至出现负数问题(相对于收益权益法),故《修改方案》保留收益权益法,同时,为解决该方法自身存在的缺陷及目前该方法使用“过滥”问题,《修改方案》限定该方法适用范围,具备DCF法等适用条件的(具备或可类比确定评估参数的),不使用收益权益法。
《修改方案》讨论过程中,有建议在收益权益法原有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增加两个调整系数即资源质量系数(主要是针对金属矿种的品位)和开采条件调整系数,或者扩大权益系数的区间。
考虑到金属矿品位品级等资源质量在产品价格中反映,开采条件复杂程度属成本因素,已在权益系数中反映,因此,增加两个调整系数似与原有的权益系数重复。
至于调整权益系数的区间问题,方案第一稿曾考虑过,因区间大可能造成随意性大、有失严谨性、评估定量难等问题,且此方法可通过调整时点价格、限制使用范围等办法处理,故暂不修改。
(三)收益法修改方案取消了收益法计算模型中的“净利润分成额” 扣除项,原因可参见DCF说明。
收益法是针对正常生产矿山采用的,其实质和DCF法类似的,区别在于投资处理不同。
收益法未考虑流动资金投入,将固定资产投资等以折旧形式进入总成本(DCF法为直接进入发生时点的现金流出、不进入经营成本),实际上未能真正反映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计算折旧时不计资金时间价值,累计折旧虽然等于固定资产投资额,但折旧费折现后累计值显然小于固定资产投资额),当折旧时间越长、折现率越高时,采用该方法计算的矿业权价值的偏差越大,这也是该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准确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及与国际通行方法接轨考虑,有部分专家、修改小组成员建议取消收益法。
由于收益法和DCF法评估经济参数基本类同,采用DCF法代替收益法关键问题是评估中固定资产投资能否合理取值。
若固定资产投资取固定资产净值,通常正常生产的初期矿山采用DCF法也是可行的,但当剩余服务年限较短的中晚期矿山其固定资产净值不合理时,采用DCF法评估结果可能会出现问题(如固定资产净值尚余较大存量时,采用DCF法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偏小甚至出现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