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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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评估指标(1000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四级指标满分
依法办会(140分)法人资格
(55分)
法定代表人
(5分)
法定代表人按章程规定产生、无刑事犯
罪记录、未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年
龄符合章程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不得
分
5
名称
(5分)
有悬挂单位招牌 5
印章
(5分)
有公章、财务专用章、秘书处(办公室)
印章。三项都有的5分;无公章或财务
专用章不得分;仅有公章和财务章,无
秘书处(办公室)印章的得3分
5
办公条件(20
分)
办公面积20-50㎡(含20㎡),3分;
50-80㎡,5分;80-100㎡,8分;100
㎡以上的10分;20㎡以下的不得分
10
自有产权的,5分;租用的,2分;会员
或政府提供的不得分
5
有办公电话、传真机。无办公电话不得
分;无传真机的得1分
2
有能上网的电脑、打印机。有电脑的得
2分,有打印机得1分
3 专职工作人员
(10分)
每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得1分,满10
分为止。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分
10
组织机构代码
(5分)
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 税务登记(5
分)
有税务登记证书 5
依法办会(140分)
章程
(10分)
章程经民主程
序通过
(5分)
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通过
5
章程经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5
分)
协会填写章程核准表,章程盖有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专用章
5
登记和
备案(35分)
按规定办理
设立登记
(10分)
因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如有一个分支
或代表机构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分;
未设立分支或代表机构的不扣分)
5
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时履行内部程序
符合《章程》规定
5
按规定办理
变更登记(10
分)
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法定代
表人、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变更),
如有一项未办理变更手续不得分,无变
更情况的不扣分
5
变更履行内部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5
按规定办理
注销登记(10
分)
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分支(代表)
机构
5
注销程序符合《章程》规定 5
按规定备案(5
分)
按规定办理秘书长变更、副会长变更、
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备案,且
备案事项完整。如有一项未备案不得分
5
依法办会(140分)资金运作
与积累
(40分)
净资产
与收入
(25分)
净资产3万元至10万元的,得1分;每
增加10万元的加1分,满10分为止。
净资产3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10
近两年,年平均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的15分、100-200万元的13分、80-100
万元的11分、60-80万元的9分、40-60
万元的7分,10-40万元的得5分,10
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15
支出与结余(15
分)
近两年,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性收入大于
会费收入的得15分;小于50%的得12
分;无服务性收入的得10分;年末结余
资金小于注册资金的不得分
15
规范运作(328分)组织建设
(110分)
权力机构(35
分)
按章程规定按时换届。近五年内未按时
换届的不得分
5
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人数比例召开会员
(代表)大会
5
按章程规定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会员
(代表)大会的,得5分;未按章程规
定召开的不得分
5
换届选举时会长实行差额选举的,得5
分;等额选举的,得3分
5
换届方式为无记名投票的,得5分;举
手表决或鼓掌通过的不得分
5
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职权履行
职责
5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5
执行机构(25分)理事、常务理事按章程规定程序产生 5
近两年,按章程规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
会的,得5分;召开一次理事会的,得
3分;未召开的,不得分
5
规范运作(328分)组织建设
(110分)
执行机构(25
分)
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符合章程规定
的程序和人数比例
5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按章程规定的职权
履行职责
5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或常务
理事公告
5
监督机构(25
分)
监事或监事会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 5
设立1-2名监事的,得3分;设立3名
以上监事的,得5分
5
监事按章程规定的职权履行职能 5
监事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
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相关
的会议纪要有监事签字确认
5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如通过新闻媒体或
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等,并接受其监督
5
办事机构(15
分)
设立秘书处(办公室)并认真履行职责 5
秘书长为聘任的,得5分;选任且专职
的,得5分;选任不专职的,得3分;
无秘书长的,不得分
5
秘书处(办公室)人员按程序聘任 5
党组织
(10分)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且设立党组织、不
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不扣分;符合
设立党组织条件未设立党组织,无充分
理由说明原因的,不得分
5
党组织任务明确,活动正常,工作有效;
不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不扣分
5
规范运作(328分)遵纪守法
(45分)
年度检查(10
分)
按时参加年检 5
连续3年以上年检合格的,得5分;上
年度年检合格但3年内曾有过不合格
的,得2分;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未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