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上海化学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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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上海化学工业区
201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分区属地责任,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安全管控工作的综合性和专业性,根据《上海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5年化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市有关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杜绝死亡事故。今年园区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检查类别
园区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类。
三、检查安排
(一)日常检查
由安监处牵头,三区联动联控工作小组、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根据对口联系和检查分类(附件1)要求,原则上一类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二类企业每四个月检查一次,三类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
(二)综合检查
由安委办牵头,管委会领导带队,三区联动联控工作小组、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结合每年春节、国庆重要节庆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
(三)专项检查
(一)
(二)强化考核
建立企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惩戒制度。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承包商),由各监管部门梳理后报安委办列入信用档案,并作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三)严格程序
每次检查行动须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参加,并明确主办人员。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制度,确保暗查暗访检查比率不少于全年监督检查的50%。坚持打非治违、暗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教育“四个不间断”。
附件:1、化工区安全检查企业分类
2、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监督检查的18项内容
3、综合检查七方面内容
4、2015年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任务表
5、2015年园区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表
安委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化工区安全检查企业分类
(55家)
一类(30家):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三菱瓦斯化学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胜化工厂、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原化工厂、上海高桥石化化工事业一部、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华林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上海申星化工厂、上海百联石化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优月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华谊聚合物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彤程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汉高化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浦江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上海星可高纯溶剂有限公司、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弹性体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二类(16家):
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宁柏迪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洛德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博德精细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欧诺法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上
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梯希爱(上海)化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集惠瑞曼迪斯(上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沙提(上海)热熔胶有限公司、上海杜邦农化有限公司金山厂、中石化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优尔稀聚合物(上海)有限公司、卡博金艾美斯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鸿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9家):
上海化学工业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管廊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物流有限公司、舒驰容器(上海)有限公司、中石化研究院、上海华凯酒店有限公司、森韦得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监督检查的18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