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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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和危化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废弃过程中由于防护不当或违规而导致的各类事故,以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危险化学品相关活动及作业。
3.责任
3.1安环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部门配合履行本制度。
4.内容
4.1定义
危险化学物品,是指国标(GB13690-92)分类标准中的8类危险物质: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4.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2.1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4.2.2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安全数据需包括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4.1仓库保管的易燃易爆品,必须在专库储存。
4.4.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4.3危险化学品按性质及不兼容性分隔离、隔开、分离在种形式储存
4.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
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4.6化验室需要用到各种化学试剂,除供日常使用外,还需要储存一定量的化学药品。大部分化学药品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必须了解一般化学药品的性质及保管方法。较大量的化学药品应放在药品贮藏室中,由专人保管。贮藏室应是朝北的房间,避免阳光照射室温过高及试剂见光变质。室内应干燥通风,严禁明火。危险物品应按国家公安部门的规定管理。
一般试剂的存放可分类如下:
无机物
盐类及氧化物按周期表分类存放
纳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
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铵……
酸类硫酸、盐酸、硝酸…….
有机物
按功能团分类存放。
烴类、醇类、酚类、醛类、羧酸类、铵类…..
指示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滴定指示剂、萤光指示剂、染料…….
有机试剂按测定对象或功能团分类。
贵重药品应由专人加锁保管。
4.4.7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4.4.8仓库易燃易爆品专库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少进货、少储存,保持合理库存;坚持生产使用部门存放易燃易爆品不超过一日用量的原则,按一日用量或最少包装发放易燃易爆品,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品专库;库区绝对禁止烟火;
4.4.9.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储存,不得与其它物质混放,库房要求干燥通风、无积水、堆垛严格执行5距规定。
4.4.10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剧毒化学品进出(库)流量登记簿》、《剧毒化学品剧毒品进出库物料卡》、《剧毒化学品使用领料签发备查单》,并由出入库各个环节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4.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5.1生产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专门设区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班次用量,并做好各项防火防泄漏措施,悬挂安全技术说明书,设置警示标志,通风良好。
4.5.2生产现场使用的易燃品用小包装,包装上需贴上安全标签,接触员工需正确佩戴相应个人防护用品;
4.5.3危险化学品包装盛装容器需有盖,在使用储存过程需注意加盖以防止易燃或有毒有害物质挥发,危险化学品除用作生产工艺中,严禁挪作它用;
4.5.4操作使用中如不小心被危险化学品溅到,应立即到就近紧急淋浴或洗眼器处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然后就医;
4.5.5使用易燃品区域须做好防静电措施,并定期检查、检测。
4.5.6各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日期、数量要登记签字,完善手续。
4.6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
4.6.1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厂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区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6.2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4.6.3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4.6.4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6.5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4.6.6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4.6.7剧毒品用完的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4.6.8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4.6.9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备案。
4.6.10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在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