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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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方案
成长导师制是中职学校选择性课改背景下,学生德育工作和职业生涯发展指导的重要抓手,是新时期中职教育德育实践的改革创新。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课改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教师对学生个人发展规划、思想发展、学业发展、心理成长发展全面的指导和辅导,做到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让学生有倾诉的老师,让老师有牵挂的学生”,促进学生形成积极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意识,养成自我发展和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为学生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学生的纵向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确立发展目标、实现自我完善。
2、尊重信任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理解、信任学生,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地给予肯定与鼓励,共同分享成长的快乐。
3、全面关爱原则。关心学生在专业、生活、品行、心理、职业发展等方面情况,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努力成为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良师益友。
三、工作机制
1、团队协作机制。成长导师制以现行班级建制的首席导师和导师组成,首席导师由教学部选派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导师由所在年级任课教师担任。首席导师负责对导师团队的协调指导工作。
2、交流沟通机制。导师与学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谈话交流。采用面谈、书信、电话等形式,了解学生各方面成长情况,引导、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导师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本人及家庭情况,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协调家长与学生关系。
3、协助教育机制。首席导师与导师、任课教师应加强联系与沟通。学生发展中心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讨论会、联谊会、经验交流会与案例分析会等。
4、工作档案机制。导师的工作应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每项活动都要有时间、地点、主题、内容纪要、工作后记等,认真填写导师工作表册、案例分析等有关记录。
四、实施内容
1、导师职责
导师共同职责
成长导师制的根本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均能得到教师的具体、
细致和专业的指引,导师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引路人,是学生学业发展的辅导员,是学生身心健康的维护者。导师的基本职责为:
(1)思想上引导。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与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专业上指导。帮助学生确立良好的职业观,正确认识产业发展走向,提升专业核心能力。指导学生结合自身特长、学业水平、家族背景,较好完成选择性课改专业、课程、方向的选择。指导学生制订高中阶段个人发展规划,确立职业发展目标。
(3)心理上疏导。研究与分析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及其成因,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健全个性,引导学生人格发展。
(4)学业上辅导。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与主动性,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解决学业上的困难,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促进全面发展。
(5)生活上倡导。关心学生日常生活,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指导学生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生活、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6)品行上督导。以校纪校规为要求,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以企业从业规范为要求,加强学生7S意识培养。以中华优秀传统为要求,加强学生美德品行培育。
首导必须职责
首席导师在履行导师基本职责基础上,同时要履行行政班班集体建设与所在班导师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1)首席导师是导师团队的核心,负责统筹安排行政班级的学生和导师结对,牵头制定班集体的奋斗目标、班级公约、班级常规等规章制度,统筹安排班级大型活动等综合性事务;
(2)负责召集本行政班导师团队定期召开思想分析会、经验交流会等,及时了解班级整体情况,分析班级存在问题,落实班级管理的各项举措;
(3)凝聚好整个导师团队,指导和帮助其他导师开展好班务工作,尤其要引领年轻导师快速成长。
(4)负责落实班集体总体常规事务工作(学籍、学分、保险、助学、收费、评优、档案等)
副导必须职责
(1 )副导要履行导师基本职责基础上,同时要协助首席导师,在首席导师的行政班管理框架下,积极参与班集体和导师团队建设。
(2)协助首席导师共同组织学生集会、卫生、社会实践、公益事项等大型
活动的管理。
(3)树立主人翁意识和积极的补位意识,当首席导师临时缺位时,副导要积极履行首席导师职责。
2、实施时间
2020年第一学期新生入学开始实施,逐年向各年级推行。
2020学年一年级全面实施,2022年所有班级全面推行。
3、导师确定
学校遵循“尊重意愿、统筹安排、各经所能、优势互补、男女搭配、老少搭配、学科搭配、性格搭配”为原则。首席导师初定人选于每年7月10日前确定,报学生发展中心审核备案。因个人原因当年不能胜任首席导师工作的教师须于6月20日前向所在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考虑到我校教师人数等实际情况,暂定每个班级的首席导师和副导的比例为1:1。
其他导师确定:其他导师第一轮由任课教师和首席导师双向自愿选择,完成自愿选择后到教学部报备即可。剩余的副导在第二轮由教学部根据副导个人及任课班级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指定。副导所带学生主要是以学困生为主,同时辅助首导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首导原则上承担班级2/3人数,副导承担班级1/3人数。
学生选报导师工作在开学二周内完成,选报学生情况汇总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审核。每一学生选报1名成长导师,1年级学生第一学期结束后可在所在年级导师中另报导师。学期中,受导学生对导师工作有异议,可在家长同意情况下向首席导师提交另选导师书面申请,教学部受理,学生发展中心审核。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建立成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略
2、制度保障
学生发展中心牵头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制度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规定:导师指导学生的工作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中心工作相适合,与促进受导学生健康成长相吻合。
(2)工作时间节点:导师对受导学生要开始形式多样,与学生特点特长相对应的教育指导工作,同时,也应对始业教育、选择性课改的“选择”、进企业见习、重要考试等关键时间节点,受导学生表彰或惩处、心理波动期、参与活动等时期等关键环节,落实相应工作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定期推动班内导师研讨会、部内导师交流会、校内导师展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