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创新创效及“五小”活动成果管理办法
青年“五小”创新创效活动管理办法
****公司青年“五小”创新创效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是一个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铸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为了鼓励青年积极参加以“小革新、小改造、小发明、小设计、小建议”为内容的创新创效活动,发挥青年智力优势,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群众性技术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青年员工和青年占主体的员工集体均可参与“五小”创新创效活动。
第二章组织发动第三条公司各级团组织要教育引导青工立足本职进行创造性劳动,发动青工围绕企业在工艺、质量、成本、能耗、物耗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提出创新性、建设性、改良性意见。
第四条发动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
“自上而下”,即团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适合青年参与的项目,组织青年招标,竞标成功并经审核后,可立项攻关; “自下而上”,即由青工结合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发现的问题,填报成果(项目)申请书,报同级团委。
第五条各单位团委每季度面向青工开展一次“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征集。
第三章成果申报第六条申报的“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降低生产能耗物耗,节约材料,提高产品质量方面进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了经济效益的;(二)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开发所进行的革新和设计,经试验可以应用于生产,并有较好效果的;(三)对落后的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进行改进,提出建议,被确认或采纳,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四)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发展、节约清洁生产、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已取得一定成效的;(五)构思巧妙、新颖,有推广使用价值的多种发明、设计、革新,经应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六)符合上述内容,虽应用、试验失败或短期内未见效果,但有创意或有理想预期效果的成果和科技论文也可参加评审。
第四章评审第七条设立由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公司、厂两级青年“五小”创新创效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青年“五小”成果的核实、评审、授奖工作。
五小创新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小”创新成果的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六有创新”要求,确保公司“双百安全生产台阶”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激情和创造热情,做到班组有特色,人人有成果,提升管技创新成效,合力推进公司实现本质安全、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五小”创新成果的申报、评审、奖励、使用等工作,规定如下:1、“五小”创新成果(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采取随时申报、随时验收、随时评审、随时奖励、当月兑现的办法2、各单位成立“五小”创新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和各专业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管理、生产工艺、流程精品创建、两提一降、精优作业法、人才培养、科室创建、材料考核及管理等方面,编制月度“五小”创新计划,确保时间、任务、人员“三落实”。
3、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五小”创新成果完成后,即可向科技研发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五小”成果申报不受时间限制。
对申报的“五小”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高庄煤业公司“五小”成果申报表》并附必要的图纸、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相关资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科技研发中心。
4、为解决知识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五小”创新成果的申报以时间先后为标准,先申报者拥有所有权。
已获得奖励的“五小”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对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5、为确保“五小”创新成果的时效性,科技研发中心在收到申报的“五小“成果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现场验收、评审,提出奖励初评等级,报公司评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奖励,当月兑现奖金。
6、获奖成果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7、各单位获奖的“五小”成果应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内容包括获奖名称、完成人员、奖励等级及金额,确保奖金公开、透明。
8、现场投入使用的“五小”创新成果实行挂牌管理,牌板统一规格、样式,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员、使用地点和时间等内容。
9、“五小”创新成果加工制造费用,按照高煤字…2012‟40号文执行。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科技兴企”发展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全员民主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热情,引导他们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
具体包括: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小改革: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
小设计: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巷道设计等。
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五小”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严广劳王蓬副组长:段王拴慕生海王联合刘重阳成员:李继昌原德胜李宗省何有山付田田乔汉斌佘文清张联队余中山付焦武张宏斌刘琰兴樊焕章贺海平陈立民宋战宏王亚洲马敬峰薛双平汤钰琦周朝阳韩拴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管理部,李继昌任主任,韩拴祥任专干,负责日常业务。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公司的“五小”创新综合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修订年度“五小”创新工作计划和配套管理办法;(三)负责年度“五小”创新成果的收集、筛选、上报;(四)负责组织对创新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及成果报奖等工作;(五)负责集团公司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情报收集和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五小”创新工作负责。
“五小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五小”创新活动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1.1 为规范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的“五小”创新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公司降本增效,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工会工作管理程序》。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相应管理办法。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2 相关术语“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
3 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工作效率低、强度高、工作条件差。
4 管理原则4.1 “五小”创新活动由工会和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与实施。
4.2 工会和技术质量部作为“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分别是:4.2.1 工会负责“五小”创新成果的宣传发动、成果收集、组织评审和推广宣传工作。
4.2.2 技术质量部负责“五小”创新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工作。
负责涉及“五小”创新成果的专利申报工作。
5 管理职责5.1 管理者代表5.1.1 领导公司职工“五小”创新管理工作。
5.1.2 审批《“五小”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5.2 工会、技术质量部5.2.1 本办法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
5.2.2 编写《“五小”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3 二级单位依据本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五小”创新活动。
5.4 项目部依据本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本项目职工开展“五小”创新活动。
6 管理内容、程序6.1 工作内容6.1.1 申报的成果应符合集团公司主题和领域。
6.1.2 工会按照当年确定的“五小”创新活动主题或者领域范围进行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6.1.3 工会和技术质量部对“五小”创新活动进行日常管理。
6.1.4 在每两年工会对集团公司内产生的五小创新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并会同技术质量部进行评审。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
(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
第六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
(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与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
(六)负责参与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
(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五小”成果在本单位的推广实施。
(四)负责本单位推广项目的总结评价。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科技兴企”发展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全员民主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热情,引导他们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
具体包括: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小改革: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
小设计: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巷道设计等。
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五小”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严广劳王蓬副组长:段王拴慕生海王联合刘重阳成员:李继昌原德胜李宗省何有山付田田乔汉斌佘文清张联队余中山付焦武张宏斌刘琰兴樊焕章贺海平陈立民宋战宏王亚洲马敬峰薛双平汤钰琦周朝阳韩拴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管理部,李继昌任主任,韩拴祥任专干,负责日常业务。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公司的“五小”创新综合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修订年度“五小”创新工作计划和配套管理办法;(三)负责年度“五小”创新成果的收集、筛选、上报;(四)负责组织对创新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及成果报奖等工作;(五)负责集团公司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情报收集和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五小”创新工作负责。
苏北分公司青工“五小”成果管理条例
苏北分公司青工“五小”成果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工“小发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成果(以下简称“五小”成果)是青年聪明才智的具体体现,是公司科技进步的宝贵财富。
为激发广大青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和加速苏北分公司科技创新建设步伐,结合公司青工“五小”活动开展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凡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工,以自我设计为主, 围绕本单位生产进行各类产品、机器设备、仪器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进,以及对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的完善,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属“五小”成果范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青工“五小”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团委、质量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部共同管理,团委负责具体工作协调,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评定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五小”活动负责人,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形成公司、所属单位、基层站队、基层班组的四级管理网络,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指导协调,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各单位每年要结合生产发展和工作实际,对“五小”活动做出指导性的安排。
通过广泛开展青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青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对“五小”成果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和全面总结,对年度内“五小”成果效益进行汇总,并经有关部门认定。
第三章成果的推荐及评审第七条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成果的推荐条件、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其排序和相关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成果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公正。
第八条推荐申报的“五小”成果,须填写青工“五小”成果申报表,并提供必备的说明材料(研制报告、测试报告、总结报告)和技术资料(图纸、样本、录像等)。
第九条公司团委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集中提交“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定,审查其项目的来源、隶属关系、重要程度,鉴定其科技水平,经济效益,实用价值。
五小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五小”活动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局青年“五小”科技攻关活动的开展,促进我局向智力密集型企业的转变,现制定《青年“五小”活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青年“五小”成果是指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服务创新,以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工艺、推广新技术、转化新成果为主要内容,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以及青年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要,发挥个人特长和兴趣,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所取得的非职务性发明。
第二条根据“五小”成果评审的要求,成立局青年“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局总工程师担任主任,成员由总工办、工程处、营销处、安监处、设备处、物资处、财务处、人事劳动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五小”成果的收集、申报、评审、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成果申报第三条“五小”成果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由青年集体(成员不超过5人)完成的成果项目,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四条成果经过3个月以上应用,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非职务性发明成果受条件限制暂时没有应用实施的,此条件可放宽,但需附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
第五条凡由公司以上行政单位立项、拨款,组织专业人员完成的科研项目和曾获得局级(含局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属本届“五小”成果申报评审范畴。
第六条“五小”成果申报应按成果申报表(附件1)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做到资料齐全,数据详实。
主要包括:选题的原因、成果的关键要点(需附必要的图纸和文字说明)、成果应用的情况(主要是前后技术参数的对照和技术水平、效益状况结论)及有关方面的证明书或鉴定书。
经济效益数据要求有详细的计算过程。
相应栏目需有关部门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成果评审第七条“五小”成果的奖励等级根据成果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应用范围、解决问题的重要性,采取百分制方式综合评定,总分100分,具体分解为:技术水平30分、经济效益35分,解决问题的重要性15分,应用推广前景20分。
“五小”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推广管理办法
“五小”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推广管理办法1 目的及意义为引导员工主动投身企业自主创新实践,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与权限2.1职责分公司总工负责各分公司“五小”成果的总结与申报,根据年初责任状内容,作为分公司总工评优的考核内容。
技术中心每年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收集、汇总,组织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人员及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对“五小”成果进行鉴定评审。
劳动竞赛委员会对评审通过的成果进行统一编号、命名,由技术中心下发至各基层单位推广实施。
2.2权限技术中心根据成果的鉴定结果按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及对质量、进度等所做的贡献及影响大小,结合其操作工艺的成熟情况,分为三种类型:“推荐使用”成果(公司内部统一标准做法),“参考使用”成果,“在特殊条件下参考使用”成果。
3 流程和要求3.1集团公司所属的各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以“新工艺、新技术、新改进”为主题,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工艺革新、结构调整、质量提升、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的科技创新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和小建议等。
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项目总工签字确认,分公司总工签字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3.2本管理规定所指“五小”科技创新成果是指:小发明项目:围绕改进企业施工工艺、消除质量通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小发明项目。
小革新项目:围绕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革新,有助于优化生产、提高效率、节能减排的小革新项目。
小改造项目: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有助于改进设备性能、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小改造项目。
小建议项目: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在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小建议项目。
小设计项目: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和技术创新,有助于优化生产或提升企业形象,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的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等小设计项目。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
“五小”创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科技兴企”发展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全员民主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热情,引导他们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
具体包括: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小改革: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
小设计: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巷道设计等。
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五小”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严广劳王蓬副组长:段王拴慕生海王联合刘重阳成员:李继昌原德胜李宗省何有山付田田乔汉斌佘文清张联队余中山付焦武张宏斌刘琰兴樊焕章贺海平陈立民宋战宏王亚洲马敬峰薛双平汤钰琦周朝阳韩拴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管理部,李继昌任主任,韩拴祥任专干,负责日常业务。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公司的“五小”创新综合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修订年度“五小”创新工作计划和配套管理办法;(三)负责年度“五小”创新成果的收集、筛选、上报;(四)负责组织对创新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及成果报奖等工作;(五)负责集团公司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情报收集和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五小”创新工作负责。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第三条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
(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
第六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
(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与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
(六)负责参与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三)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五小”成果在本单位的推广实施。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
第六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第七条技术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与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六)负责参与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
(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五小”成果在本单位的推广实施。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
(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第六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
(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与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
(六)负责参与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
(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
“五小”成果管理规程
中铁十三局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Q/Cr13g-L027-2004 “五小”成果管理规程2004-00-00发布2004-00-00实施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成果申报 (2)第三章成果评审 (4)第四章奖励办法 (5)第五章推广应用 (7)第六章附则 (7)“五小”成果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本规程所称“五小”成果,是指有关施工生产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医疗卫生、机械设备、工具、工艺、材料、教学、环保等各方面所作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1.2“五小”成果的主要内容是:1.2.1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降低能耗、节约材料、提高功效、提高施工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了经济效益;1.2.2围绕工程施工中的难点问题所进行的工艺革新和技术改进等,具有推广采用价值,并产生较好效果;1.2.3围绕施工机械、车辆、设备的管理开展的小发明、小改进、小建议活动,在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率或利用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1.2.4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对企业管理体制的调整、改革,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等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或改革及管理方案;1.2.5试验检验、医疗卫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的技术革新、改造或行之有效的新措施、新办法;1.2.6在发展多种经营、集体经济和第三产业中,提出改进经营、增收节支、进行营销创新等改革措施或管理方案、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1.2.7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推广和应用,以及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实现国产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1.2.8在信息技术领域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手段。
1.2.9其他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
第二章成果申报2.1申报原则2.1.1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研究、开发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均可参加青年“五小”成果评选;多人集体申报项目,其主要参与者的平均年龄不应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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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企业标准
Q/HY.CG.KM19.015—2011
青工创新创效、“五小”活动成果
管理办法
2011—10—18发布 2011—11—01实施
企业管理部发布
Q/HY.CG.KM19.015—2011 青工创新创效、“五小”活动成果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目的是贯彻落实团中央和团省委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文件精神,提升青年员工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持续培养适应现代企业生产需求的青年人才。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卷烟厂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规定了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基本条件、成果申报、评审、表彰奖励等过程的管理要求,为昆明卷烟厂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管理过程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关于在全国企业青年中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云南省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烟草企业关于开展青年职工创新创效活动的通知
3 定义
3.1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以企业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创新创效为目的的群众性实践活动;是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是引导企业青年职工加强学习、锐意创新,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团组织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包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3.2 “五小”活动
“五小”活动是指:小发明、小改造、小革新、小建议和小设计,涉及领域包括生产、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等多方面。
“五小”活动的基本特征是“两低一高”,相对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而言,它具有低投入、低技术难度和较高产出的特点,但同时又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性好、灵活度高、参与面广等优点。
4 职责
4.1 团委
4.1.1 下发开展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通知和申报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通知。
4.1.2 审核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申报表。
4.1.3 统计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项目得分情况。
4.1.4 拟定获奖项目及奖励预算。
4.1.5 下发青工创新创效及“五小”活动表彰文件,奖励获奖项目。
4.1.6 资料归档。
4.2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
4.2.1 组织开展青工创新创效、“五小”活动。
4.2.2 确定申报项目。
4.2.3 填写提交活动成果申报表。
4.3 评审委员会
对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进行评审和打分。
4.4 党委
审批获奖项目及奖励预算。
4.5 财务科
报销奖励经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项目申报阶段
5.1.1 团委根据《关于在全国企业青年中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通知》、《关于在云南省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实施意见》和
《昆明市烟草企业关于开展青年职工创新创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年初下发《关于开展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通知》。
5.1.2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具体项目的选择包含以下方式:
5.1.2.1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与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确定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项目。
5.1.2.2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指定技能突出的青年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确定具体项目。
5.1.2.3 青年职工集体或个人向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提出申请并且符合条件的项目。
5.1.3 团委于9月初下发《关于申报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通知》。
5.1.4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根据团委对申报项目数量的要求和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基本条件确定申报项目,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基本条件如下:
5.1.4.1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基本条件。
a)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占成员60%以上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及青年社团。
b) 能够积极引导青年职工学业务、学技术,组织开展创新创效实践活动。
增强青年创新意识,提高青年创新能力。
c) 在技术、管理、服务创新方面有一定突破,产生良好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
5.1.4.2 青工“五小”活动基本条件。
a) 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占成员75%以上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青年社团或个人。
b) 科学合理的选题、灵活巧妙的解决方法所带来的生产、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效率的提高、效果的改善和效益的增加。
5.1.5 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填写《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申报表》和
《青工“五小”活动成果申报表》,于9月底上报团委。
5.2 项目评审阶段
5.2.1 团委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基本条件。
5.2.2 团委于10月组织成立青工创新创效及“五小”活动评审委员会,青工创新创效活动的评委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品质部、信息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的领导或技术人员组成;青工“五小”活动的评委由各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团委委员组成。
5.2.3 团委将青工创新创效、“五小”活动成果的材料提交每位评委,由评委各自完成评审,并将评审打分填写在《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申报表》和《青工“五小”活动成果申报表》上,评审工作于10月份完成。
5.2.4 团委统计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项目的得分,形成《青
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评分表》和《青工“五小”活动成果评分表》。
5.3 项目奖励阶段
5.3.1 团委根据项目得分情况,拟定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获奖项目以及奖励预算,报党委审批。
5.3.2 党委审批获奖项目及奖励预算。
5.3.3 团委于11月下发《关于表彰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决定》。
5.3.4 团委到财务科报销项目奖励经费。
5.3.5 团委奖励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获奖项目。
5.3.6 团委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存档三年。
6 记录
关于开展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的通知
关于申报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通知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申报表
青工“五小”活动成果申报表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成果评分表
青工“五小”活动成果评分表
关于表彰青工创新创效和“五小”活动成果的决定
7附录
附录一:流程图
附录二:流程说明
拟制/日期杨妍审核/日期党文胜批准/日期杨校平2011.10.17 2011.10.18
2011.10.18 附录一:流程图
附录二: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