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遂府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核心,以优化经济结构、土地利用结构为抓手,以处置低效闲置工业用地问题为导向,全面补齐工业用地短板,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属地主管、因地施策工作方针,制定全市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方案,促进土地利用高效节约,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和处置,在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2.分类处置。
以促进土地重新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分类制定可供企业选择的多种处置方式,避免“一刀切”式政策调控影响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3.盘活存量。
遂宁市自然资源
遂宁市自然资源
遂宁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地处成渝经济区的东部,是一座充满活力和魅力的城市。
遂宁市自然资源丰富多样,拥有着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自然景观。
首先,遂宁市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有嘉陵江、沱江、乐山河等水系,水域面积广阔,为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遂宁市的地质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包括煤炭、石灰石、铁矿石等,为当地的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此外,遂宁市还拥有丰富的植被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当地的一大特色。
可持续利用是遂宁市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方向。
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是遂宁市政府长期以来的努力方向。
遂宁市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遂宁市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发展展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遂宁市将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遂宁市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遂宁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建筑总工程师:鲁晓静
硕士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建】成规编第(081005)
项目负责人:
李向华 陈子瑞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硕士 硕士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等级:乙级 项目组成员: 建筑工程设计证书编号:013151-SY 刘 明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硕士 产业规划师 硕士 生态规划师 硕士 景观设计师 景观设计师 景观设计师 景观设计师 建筑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四条 规划理念
结合生态城市、新城市主义规划思想及河东二期的建设需要,规划贯彻人性化、自然生态、可持续 发展的规划理念,采用小地块密路网、岛状发展绿网渗透、小尺度街区、混合用地的开发模式。 1、采用小地块密路网的规划模式,提高城市土地开发和运行效率,打造低碳高效的城市内环境。 2、采用岛状发展绿网渗透的结构形态,依托宜人的小尺度街区,营造人性化、生态化的城市环境, 提高城市的活力与魅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态服务系统。 3、采用功能混合的用地模式,营造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绿色公 平的生活方式。 1)居住用地 规划区内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 484.38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30.0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26.91 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 211.9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3.1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1.77 平方 米。主要包括文化设施用地、高等院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总面积 12.14 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以及片区滨水地块,既满足城市服务需求 又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为城市旅游提供服务。 高等院校用地总面积 129.60 公顷,集中分布在规划区东侧,以大学城为主体带动特色教育、技能培 训等教育产业。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总面积 21.51 公顷,集中分布在二期东侧教育园区内部,配套不同类别的专业性 学校,丰富教育产业园区内容。 中小学用地总面积 34.18 公顷,其中包括 3 座中学(含三所小学)和 5 座小学。 体育用地总面积 5.30 公顷, 主要分布规划区西北、 东南两侧, 包括 2 片集中的体育用地, 建设体育公园。 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 8.35 公顷,规划建设 2 座综合性医院 , 同时在科教园区设置 1 处医院配合园区 医疗学校,满足城市居民医疗需求。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 0.85 公顷,主要为保留现状罐子口北侧的敬老院。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 265.9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6.50%,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4.78 平方米。 主要包括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娱乐康体用地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用地。 商住混合用地总面积 155.33 公顷,主要分布于各岛状片区中心以及生态中央商务区外围地块。 商业设施用地总面积 39.61 公顷,主要分布于城市滨水地块,另外滨江路西侧沿线也有少量分布。 商务设施用地总面积 53.86 公顷,集中分布在生态中央商务区。 娱乐康体用地总面积 11.17 公顷,主要集中在规划区北侧靠近水寨门乐园的主题公园以及陈家湾水 库西北侧的艺术山谷内。 加油站加气站用地总面积 2.38 公顷,规划采用加油站和加气站联合建设的方式,综合考虑 4 处。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 7.61 公顷,规划主要布置在二期南侧靠近教育园区入口处,以生态疗养, 养生为主要服务功能。 4)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总用地面积 8.64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54%,人均用地面积 0.48 平方米。用地主要分布在 下高速公路入口区永兴镇南侧,规划设置两块集中用地,主要满足城区的物流仓储需求。 5)交通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 364.92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2.6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20.27 平方米。主要包 括城市道路用地、长途汽车站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遂宁市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2003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遂宁市中区,设立船山区和安居区。
遂宁市市中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7年编制,规划自实施以来,在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安居区是一个新建区,现行的《遂宁市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安居区的发展,同时由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未来土地布局和需求估计不足,导致部分乡镇已基本提前达到了上一轮规划控制指标和任务,而部分乡镇指标尚有盈余,因此,必须对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行政区划调整给安居区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安居区委、区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合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招商为手段,以项目为载体,艰苦创业,大胆创新,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推进市区联动,力争把安居区建成遂宁新辅城、现代生态田园城、中国特色田园都市新典范,奋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逐步实现人民富足、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为此,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遂宁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编制了遂宁市安居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遂宁市安居区概况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遂宁市安居区是国务院于2003年12月18日批准撤销遂宁市市中区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5′~105°50′、北纬30°40′~30°12′,幅员面积1258km2。
安居区位于四川盆地中部,遂宁市西南,东接重庆市,南邻资阳市安岳县,西靠资阳市乐至县,北接大英县,地处成渝经济走廊的腹心地带,距遂宁市市区25km,距成都180km,距重庆130km。
依200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125788.4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6469.45公顷,2005年全区人口79.70万人。
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资源网-------/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八月国内最大的土地流转平台、从事土地流转、土地出租、土地买卖、土地事务代理等尽在土地资源网目录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市情概况(一)自然概况 (2)(二)社会经济概况 (3)二、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 (4)(二)土地利用特点 (4)(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 (6)(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7)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规划依据 (8)(二)土地利用的方针原则 (9)(三)土地利用目标 (10)(四)土地利用结构 (13)(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 (14)(六)县区土地利用 (15)(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布局 (16)四、土地利用分区(一)农业用地区 (16)(二)园艺业用地区 (17)(三)林业用地区 (18)(四)城镇用地区 (18)(五)村镇用地区 (19)(六)独立丁矿用地区 (20)(七)自然人文景观用地区 (20)(八)其它用地区 (21)五、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整理(一)耕地保护 (21)(二)上地开发整理 (22)六、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七、实施规划的对策和措施(一)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执法监察 (24)(二)强化规划行政管理 (25)(三)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规划管理 (26)(四)运用现代技术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27)《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一、编制规划的简要经过 (43)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46)三、编制规划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47)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了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宏观管理,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川委发(1 997)25号文件决定精神,以及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四川省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要点》的要求,修编了《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58号遂宁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遂宁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遂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77.45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三片、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涪江及主要支流沿线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射洪、蓬溪、大英协同发展,推动成渝发展主轴沿线城镇协调联动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遂宁市区规划管理规定
遂宁市城区房地产开发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遂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二条凡在遂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均须按本规定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系指按照国家规定,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的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第四条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六条房地产开发必须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开发程序和规定指标统一进行配套建设,搞好城市景观设计,提高综合开发水平.第七条新老城区范围界定:老城区指南至开善东路,北至明月河,东至滨江路、城南东路,西至渠河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老城区外的区域为新城区.第二章开发用地第八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原则上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第九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旧城改造规划等,在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区内定点选址.第十条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一老城区:多层房地产开发项目最小用地面积应不小于10000 ㎡,高层项目最小用地面积应不小于3000 ㎡.二新城区:多层房地产开发项目最小用地面积应不小于35000 ㎡,高层项目最小用地面积应不小于20000 ㎡,多层和高层混合项目最小用地面积应不小于30000 ㎡.三因受地形条件限制,无法执行最小供地面积规定的建设项目,须提交规委会研究决定.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区内进行.禁止在农用地内进行,禁止使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文教、卫生、体育、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地等公用事业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应当执行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矿产资源.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历史文化遗产、古迹、古墓、矿藏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有关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复工.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有效的规划用地图后,应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依法开发建设.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按照含有规划条件条款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图有效的规划设计图进行建设.确需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必须经市规划委员会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第三章规划设计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按批准的规划用地图和规划设计要点有效,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开发项目用地在5公顷含5公顷以下的规划设计,设计资质可放宽至甲乙级建筑设计单位.重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由两个以上设计单位设计多个规划方案进行比选.没有规划设计要点或规划设计要点过期失效的,设计单位应不得承接设计.第十六条建设过程中确需修改总平面图的,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必须考虑特殊人群的需要,设置一些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生活和活动设施.严格执行方便残疾人实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BJ50-88.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单位在规划设计图或总平面图审定的基础上,应同步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燃气、消防、绿化等专项设计.上述各专项设计尚未审定的,市规划局对开发项目的单体建筑设计不予审批.第十九条建筑容量一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详细规划的,其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附表一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一和附表二非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执行.确因功能、用地需要,不能满足附表一、附表二指标的,需报请市规划委员会或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二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附表三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面积补偿换算表以下简称表三的规定给予容积率补偿,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三鼓励居住组团、居住区内建筑底层架空作公共空间,架空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四当实际开发的容积率大于土地拍卖规定的最大容积率时,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国土部门按超建的建筑面积征收土地出让金.第二十条建筑间距一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需求、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附表四建筑间距控制表以下简称表四规定.二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按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控制.三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控制.按居住建筑间距的倍控制,且不小于最低限控制要求.四高层建筑裙房间距按多层建筑间距规定执行.五低层辅助用房应纳入主体建筑内,不宜单独建设.若必须单独建设时,与相邻多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7.0米,与高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9.0米.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一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附表五建筑物退让边界控制表以下简称表五的规定.二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符合附表6沿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表的规定.三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市场、高层建筑主楼含裙房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执行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8m,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同时应满足遂府办函2007294号文件规定.四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五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地下室、台阶、管线、落地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雨蓬、招牌、灯饰可外挑,但其距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5m.六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建围墙.使用功能上确属需要的,必须向市规划局办理报建批准.围墙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和景观控制线,其形式应通透、低矮、美观.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在住宅建筑间距或边角地上设置花坛或种植绿篱和树木.第二十二条建筑的高度控制一建筑物高度控制应严格按照遂宁市风貌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规划执行,在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W 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倍.即:H≤W+S二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气象台、机场、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物立面控制一多层住宅方案以坡屋顶为主,坡屋顶色彩执行遂宁市风貌规划的规定.建筑要求充分考虑采光、通风、卫生、安全、节能、住户之间防火间距等;高层住宅方案应高标准、高质量设计,建筑造型有地标性,严禁简单重复.住宅平面户型方案应设置成大窗户、宽阳台.二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坚持商业与住宅分设.凡规划允许为商住混合用地的建设项目,其临街主体建筑应后退商业裙房3米以上,若临街主体建筑后退商业裙房无法达到3米以上的,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商业与住宅的楼梯应分开设置,商业业态不宜设置餐饮、娱乐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经营项目.三临景观大道及30米以上街道建筑阳台全封闭,设置隐蔽式室外空调机位.四商业建筑或综合楼商业部分,按橱窗式设计,并作亮化工程.五所有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都要精心设计顶部,形成优美的天际线;所有建筑都要设置隐蔽式空调位.第二十四条建筑基地的绿化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基地绿地率按以下比例确定:1、旧城区建设项目多层不低于30%,高层不低于35%;2、新区建设项目多层不低于35%,高层不低于40%;二建设项目玫瑰配置的具体要求为:1、居住小区:按绿地面积的15%以上配置;2、小区:按绿地面积的18%以上配置;3、居住组团及以下:按绿地面积的20%以上配置;4、其他建设项目:按绿地面积的15%以上配置;5、特殊行业及有特别要求的建设项目,可视情况酌情减少配置.6、墙体、堡坎、立交桥、河岸、构筑物及不适宜栽植玫瑰的区域,可选择月季属的其他品种,如丰花月季、英国月季、蔷薇等.三建设项目桂花、榕树配置具体要求为:1、建设项目乔木总数量Q按建设项目核定绿地面积用地面积S×绿地率G 的%计算棵数.计算公式如下: Q=S×G×%2、市花桂花、市树榕树的栽植总数量L按乔木总数量Q的30%计算,其中桂花数量Lg、榕树Lr数量分别占总数量的70%和30%.计算公式如下:桂花:Lg=S×G×%×30%×70%榕树:Lr=S×G×%×30%×30%四居住区的集中公共绿地组团级及以上还应满足以下规定:1、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院落式组团绿地应至少有一个边面向组团级道路;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边面向小区级或以上道路,并在该边上设置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其它边必须邻组团路或宅间路;3、为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集中公共绿地宜采用开敞式,或以绿篱、路沿、水景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严禁采用实体围墙分隔;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5、居住用地四周应种植两排以上胸径不小于10cm的乔木.五小区建设生态停车场,应栽植乔木,其用地面积的20%可纳入绿地率计算.六小区内同一道路的绿化景观风格宜统一、协调;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绿化达到一路一景.七居住区的绿化景观应有文化主题,要充分体现遂宁爱心、慈善、吉祥、健康、幸福、和谐的城市文化内涵.八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建筑基地内的绿化规划,与建筑方案一并报批.第二十五条配套的公建、市政设施一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主要应包括:托幼、医疗卫生用房、文体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地、居委会、市场、公共停车场、配电房、室外消防设施、绿化管理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点、人防工程等.二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三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1、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按建筑面积‰配建儿童及老年室外或室内活动场地;按建筑面积4%配建集中公共绿地;按建筑面积5‰配建行政管理用房最小不小于50平方米;2、总建筑面积在3~10万平方米时,按建筑面积8‰配建儿童及老年室外和室内活动场地;按建筑面积5%配建集中公共绿地;按建筑面积4‰配建行政管理用房居委会、业主、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范围内,按1%配建托儿所,总建筑面积在5-10万平方米范围内,按%配建幼儿园;设一处公厕;3、总建筑面积在10~20万平方米时,按建筑面积‰配建儿童及老年室外和室内活动场地;按建筑面积6%配建集中公共绿地;按建筑面积3‰配建行政管理用房居委会、业主、物管用房;按建筑面积5‰配建幼儿园;设一处以上公厕;4、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时,按建筑面积9‰配建儿童及老年室外和室内活动场地;按建筑面积7%配建集中公共绿地;按建筑面积2‰配建行政管理用房居委会、业主、物管用房;按建筑面积5‰配建幼儿园;设一处以上公厕;5、凡未提及的公共设施配建项目按居住区规范规定执行.四配电房、室外消防设施、管理用房、居委会等设施,应按功能要求设置在适合的公建或住宅建筑中,不宜单独设置.五开发地块内应统一规划设置供水设施、变电站房、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点、公厕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区内的供电、电讯、广播、电视、给水消防管网、雨水、污水、燃气等各种管线均应地埋.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以上市政设施应同步进行建设,统一纳入竣工综合验收.六各种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室外消防栓及其附属设施、交通控制设施、园林绿化、挡土墙、护坡、踏步等市政工程设施用地和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第二十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一居住区配建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居住区配建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注:机动车单位停车面积:26-33平方米/泊位按机动车停放方式确定自行车单位停车面积:1.1平方米/泊位二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集中停车为主,并宜采用地下、半地下,或多层车库.三停车场库设置方式1、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宜采用首层架空方式;2、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项目,宜采用地面与半地下或地下相结合方式;3、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宜采用地面与地下停车相结合方式.四鼓励修建9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机动车停车位按每户1个机动车为计算.第四章旧城区改造开发第二十七条旧城区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统一规划,成片改造,以疏散人口,增加绿地,改善交通和市政等公共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第二十八条旧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的地点、范围,要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和拆迁危旧房实际需要,由市规划局会同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调查后确定.并提出改造开发计划书,报市政府批准后,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第二十九条凡已批准改造开发的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要与市国土资源局签定旧城改造开发合同书;在实施改造中必须按合同条款执行,对规划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期限等承担责任.第三十条旧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控制零星改造和插建.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第五章开工和竣工时间第三十一条开工时间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因土地未按时交付等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开工日期,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第三十二条竣工时间30亩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后必须在一年半之内全面完工.30亩至100亩含100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后必须在两年半之内全面完工.100亩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后要求三年之内全面完工.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市规划局应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核实.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规划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发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建设完毕或可供分期验收使用;三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饰色调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符合要求的,收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附表一: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注:1、居住建筑兼容商业用房增加商业建筑密度,多层5%、高层7%,居住建筑密度不变;兼容一层商业用房的容积率增加,兼容二层商业用房的容积率增加,兼容三层商业用房的容积率增加,兼容四层商业用房的容积率增加,兼容商业用房层数不得超过四层.2、指标实行双控制原则,任一指标均不能超过控制值.3、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净用地面积计算;招、拍、挂用地按实际面积计算.附表二:非居住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三: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面积补偿换算表附表四:建筑间距控制表注:① H:建筑主体高度.② H多:多层建筑高度.③ H低:低层建筑高度.④ H高:高层建筑高度.⑤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建筑工程,建筑间距≥40米.⑥低层建筑是指1~3层,多建建筑是指4~6层,高层建筑是指7层以上的建筑.⑦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最突出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附表五:建筑物退让边界控制表注:1、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非居住建筑类控制;2、非居住建筑最小退让距离以满足消防安全间距为标准;3、厂房和仓库建筑离围墙距离应满足消防要求,且其最小值为6m;4、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距离的倍,且最小值为3m.5、建设地块四周存在不利因素,按附表四执行.附表六:沿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表。
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城市体检评估分析——以遂宁市为例
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城市体检评估分析——以遂宁市为例摘要:城市体检评估是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质量的先决条件,要想充分发挥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作用,需要重视城市底线以及空间优化。
本文以我国遂宁市为例,探究遂宁市在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以及宜居城市建设总体发展方向。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遂宁市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步入新阶段,民众生活质量提升的同时,交通拥挤以及空气质量恶化也在制约我国各大城市健康发展。
为解决这一现实困境,需要对城市进行体检评估,以便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一、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城市体检评估核心理念(一)彰显生态文明理念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体检评估期间,遂宁市需要始终围绕生态文明背景以及强化自然地理格局。
重视生态保护工作的落实,加强城市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底线管控力度。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好农业以及生态环境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实现国土空间格局的有效优化。
(二)遵循以人为本价值原则遵循以人为本价值原则是城市体检评估的核心理念,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充分遵循人民的意愿提高国土空间品质价值,才能够满足我国国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
遂宁市需要强化专题研究以及人口普查的成果调用,采用多元化措施引导公众全程参与,并为公众提供合理表达自身意见的途径。
依托长效化沟通桥梁,在城市物质空间形态优化期间关注当地居民的切身感受。
(三)重视国土空间治理效能价值发挥为进一步避免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对城市体检评估环节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强化风险识别与管控力度。
遂宁市需要不断完善提升规划建设设计理念,如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重视战略留白以及空间复合利用的应用。
同时还需要将更大尺度区域纳入到区域协同发展范围内,以此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力度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从而不断优化遂宁市社会治理能力。
二、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城市体检评估要求(一)加强基础数据发掘及研究遂宁市城市体检评估期间需要加强基础数据挖掘以及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整合以及数据分析领域中的重要价值。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2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备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其他未列明行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二、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通知》政策解读精神,以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数据汇交视频培训会议要求,为确保我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为构建保护有力、监管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
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目标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
(二)工作内容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开展全域1232平方公里(机场管控26平方公里以外区域)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生产覆盖全区的1:2000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DOM栅格图层(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
遂宁圣平岛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2030-五合
文本
Atlas Of The Plan
图册
The Statutory Char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 2 规划目标 ..................................................................................................................................... 2 用地调整规划 ............................................................................................................................. 3 道路系统规划 ............................................................................................................................. 5 绿地、景观及水系统规划 ......................................................................................................... 6 基础设施规划 ............................................................................................................................. 7 地块划分及开发控制 ................................................................................................................. 8 规划实施保障 ............................................................................................................................. 9
遂宁市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用地控制规划(调整)
沿江、沿线为发展带的“双核五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遂宁即位于成南(遂)渝发 展带,该发展带包括成都、遂宁、南充、潼南、铜梁、合川、重庆主城区,以兰渝、渝遂铁路, 成南、渝遂、渝南高速公路,嘉陵江为纽带,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轻纺食品、油气和精细化工,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培育连接双核的新兴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明确遂宁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是精细化工、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商贸物流基地,重要的交通节 点城市。
成渝经济区是继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物流的发展极具优势。 成渝两增长极资源和产品等优势互补,物流量巨大并呈迅速增长趋势。成渝地区物流业已初步形 成以成都和重庆为核心的物流圈。遂宁将成为成渝“第三城”,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城市,铁 路、公路路网十分发达,成渝两特大城市将有部分工业企业及规模物流企业转站遂宁,将增加遂 宁物流需求,完善物流结构,提高物流服务档次,将给遂宁物流发展带来一次革命。
(一)遂宁物流业在全国物流业中的地位 2009 年 2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物流 业列入了国家重点振兴产业之中。“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 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确定了九大物流区域和十大物流通道,遂宁处于 以重庆、成都、南宁为中心的西南物流区域,是西北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及西南地区出海物流通 道上的重要节点。 遂宁市基于自身地处成渝之间黄金节点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物流业,2007 年提出搞现代物 流业并付诸实施。而今,遂宁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已初具规模,并成功创建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 流示范城市。 (二)遂宁物流业在成渝经济区中的地位 2011 年 6 月 2 日,国家发改委通过并正式下发“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明确成渝经济区是 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是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深化内陆开放 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规划形成以重庆、成都为核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培训会2016.11.08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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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 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 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 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 “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 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资阳市 29.96 32.10
2.14 107.16% 1.90
阿坝州 7.87
8.37
0.50 106.37% 0.58
甘孜州 5.84
10.33
4.49 176.87% 1.24
凉山州 41.02 58.07 17.05 141.56% 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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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调整思路
总体要求: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
划执行期间因重大项目建设而进行的 规划调整,主要针对天府新区建设, 及各市州已交易的耕地易地占补平衡 指标。 4.留出到2020年建设用地空间。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指标分解过程
第一步:初步调整,公式: 各地耕地保有量变化量=各地耕地变化量×(
全省耕地保有量增加量/全省耕地总变化量)
(备注:全省耕地保有量增加量616+ 9.39万 亩,耕地变化量为二调增量减规划退耕量, 全省耕地总变化量为826.05 + 9.39万亩。)
四川省遂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
四川省遂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遂宁市环保局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一六年九月目录一、总则1(一)编制依据1(二)功能定位1(三)适用范围及有效期1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析1(一)矿产资源概况及特点分析1(二)规划目标分析2(三)规划布局和矿业权设置区划分析4(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析5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一)自然地理及社会环境调查7(二)地质构造特征7(三)水工环地质特征9(四)主要矿山环境现状分析10四、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11(一)环境影响识别11(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因素的选取11(三)环境影响评价方法11五、《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一)规划分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二)矿业权设置区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三)矿山环境治理分区与治理项目预测与评价13(四)矿山环境发展趋势预测14六、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15(一)规划方案综合论证15(二)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15七、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15(一)防治对策16(二)保护措施17八、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7九、公众参与17十、结论与建议18(一)结论18(二)建议18一、总则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矿山生态环境、大气或水土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随着矿业开发力度的加大,不良影响还可能会增大,因矿业活动而造成的地灾隐患也可能会日益增多,矿山安全问题也可能会愈加突显,给人民生产生活、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影响或威胁也将愈加严重。
为此,开展遂宁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查明矿山环境现状,分析规划目标指标和勘查开发布局,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矿山环境问题,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
(一)编制依据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年]158号)、《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等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和规范,编制《〈四川省遂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
安居区 会龙镇
安居区会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会龙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目录前言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任务 (1)(三)规划依据 (2)(四)规划期限 (3)(五)规划范围 (3)一、区域概况 (3)(一)自然资源概况 (3)(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4)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4)(一)土地资源数量结构 (4)(二)土地利用特点 (5)(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5)三、规划目标 (6)(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6)(二)规划目标 (6)(三)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8)(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8)(二)土地利用结构调调整 (9)(三)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 (10)五、主要用地安排 (11)(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1)(二)城镇用地安排 (12)(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2)(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13)(五)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3)(六)土地综合整治 (14)六、土地用途分区 (1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6)(二)一般农地区 (16)(三)村镇建设用地区 (17)(四)独立工矿用地区 (17)(五)林业用地区 (18)(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8)七、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一)允许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 (19)(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 (19)(三)限制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 (20)八、村土地利用控制 (20)(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控 (20)(二)建设用地调控 (21)(三)补充耕地指标调控 (21)九、近期用地安排 (21)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1)(一)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管理措施 (21)(二)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23)(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24)(四)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24)(五)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25)十一、附表 (26)附表1会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6)附表2会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27)附表3会龙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28)附表4会龙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28)附表5会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29)附表6会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30)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船山区新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提下,规划安排全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22.4公顷。 (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期内全镇通过优化城镇和工业布局,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 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挖掘工业企业内部低效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加快农村居民点的迁村并点,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促进城 镇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镇人均城镇 工矿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公益林建 设,开展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为出发点,按照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的思路,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 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科学 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 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保持耕地总量 平衡;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相对稳定,加大土 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 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 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 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坚 持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和效益。 (三)坚持三大效益统一 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总体方针, 注重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三者统一。 (四)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既注重眼前利益,更强调长远发展,按照经济社 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给能力,统筹安排各
遂宁市情概况
遂宁市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2008年——2010年)遂宁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8月28日遂宁市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写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陶琳副组长:李应鑫冯英成员:蒋中荣黄旭军任河林秋宋睿审核:李应鑫冯英数据整理:任河制图:黄旭军林秋执笔人:蒋中荣目录序言 (1)一、灾区土地利用概况 (2)(一)灾区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2)(二)地震灾害影响 (4)(三)灾区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5)1、灾毁土地的数量、分布及损坏情况 (5)2、灾后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6)二、规划目标、指导思想与原则 (8)(一)规划目标 (8)(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9)1、规划范围 (9)2、规划期限 (9)(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9)1、指导思想 (9)2、灾后土地利用规划坚持以下原则 (10)三、重建用地规模安排 (10)(一)抢险救灾应急用地 (10)(二)过渡性安置用地 (10)(三)永久性用地 (10)1、城镇用地规模 (10)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11)3、工矿用地规模 (11)4、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用地规模 (12)四、各类重建用地的总体布局 (12)(一)城镇用地布局 (12)(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13)(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用地布局 (14)1、交通用地布局 (14)2、水利用地布局 (14)3、电力能源用地布局 (14)4、特殊用地布局 (15)6、其他用地布局 (15)五、土地整理复垦计划 (15)(一)土地整理复垦总体要求 (15)(二)近三年安排 (16)1、迁并居民点用地复垦 (16)2、受灾耕地的整理复垦 (16)(三)后五年展望 (17)(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8)(五)整理复垦重点工程 (18)1、工程概述 (18)2、时序安排 (18)六、规划保障政策措施 (19)(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划方案贯彻落实 (19)(二)出台政策,简化程序,保障灾后重建用地指标 (19)(三)筹集资金,强化监管,保证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21)附件1: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说明附件2:规划数据册附件3:规划图件遂宁市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序言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干部群众发扬“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的抗震救灾精神,紧急行动奋力自救,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性评价的开题报告
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性评价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以全境土地资源为基础,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在相应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制定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古蔺县是四川省遂宁市下辖的一个县,是典型的山区县,生态环境良好,资源丰富,但是针对当前古蔺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理性评价研究较少。
因此,对古蔺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性评价,可以为古蔺县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参考意见,进而促进古蔺县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本研究将对古蔺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性评价,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古蔺县的地理背景、人口经济、生态环境、规划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准确把握古蔺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分析现行的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编制参与者等方面,挖掘其编制背景和编制目的。
3.针对古蔺县的土地资源总量、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其是否优化配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
4.评价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对古蔺县发展的指导作用,分析其优缺点以及亟待改进之处。
本研究旨在对古蔺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性评价,进而为古蔺县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实地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1.文献资料法:主要是通过查阅古蔺县的各类规划、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图等资料,获取古蔺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编制参与者等信息。
2.实地调查法:主要是通过实地实地走访、调查、采访等方式,了解古蔺县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古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古蔺县发展的具体指导作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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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网-------/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八月国内最大的土地流转平台、从事土地流转、土地出租、土地买卖、土地事务代理等尽在土地资源网目录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市情概况(一)自然概况 (2)(二)社会经济概况 (3)二、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 (4)(二)土地利用特点 (4)(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 (6)(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7)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规划依据 (8)(二)土地利用的方针原则 (9)(三)土地利用目标 (10)(四)土地利用结构 (13)(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 (14)(六)县区土地利用 (15)(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布局 (16)四、土地利用分区(一)农业用地区 (16)(二)园艺业用地区 (17)(三)林业用地区 (18)(四)城镇用地区 (18)(五)村镇用地区 (19)(六)独立丁矿用地区 (20)(七)自然人文景观用地区 (20)(八)其它用地区 (21)五、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整理(一)耕地保护 (21)(二)上地开发整理 (22)六、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七、实施规划的对策和措施(一)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执法监察 (24)(二)强化规划行政管理 (25)(三)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规划管理 (26)(四)运用现代技术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27)《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一、编制规划的简要经过 (43)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46)三、编制规划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47)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了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宏观管理,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川委发(1 997)25号文件决定精神,以及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四川省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要点》的要求,修编了《四川省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1997—2010年为规划期,2011—2030年为展望期。
一、市情概况遂宁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长江二级支流----涪江中游。
介于东经105°03′26″至105°59′49″,北纬30°10′50″至31°10′50″之间。
幅员面积5323.85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1%。
辖市中区和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
东邻南充,南接重庆、资阳,西界德阳,北毗绵阳,距成都、重庆各23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
(一)自然概况遂宁市属于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四川沉降带的川中褶铍带,地质构造比较单一。
境内没有大的断裂,褶皱宽阔平缓,且多表现为彼此排列有序的背斜和向斜:出露地层以侏罗系(J)为主,占幅员面积的93.3%;其次为第四系(Q)。
占幅员面积的6.6%;再次为白垩系(K),仅占幅员面积的0.1%。
市域内地貌类型亦较为单一,以丘陵为主.兼有部分平坝、河谷阶地和低山。
丘陵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44%;河谷阶地占14.34%:.冲积平坝占11.3%;低山占4.92%。
遂宁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尢霜期长,雨热同季,降水较丰沛。
境内受盆周高山,特别是西部的青藏高原,北部的秦岭、大巴山的屏障保护作用,更具冬暖夏热的特征。
全市水系较发达,以涪江水系为主。
流域面积为5138.05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96.51%。
全市年平均径流深216毫米,自产水量11.39亿立方米,人均拥有量312.08立方米;全市平均地下水天然补给总量为22954万立方米,其中可采量为13307万立方米,占总量的58%。
由于境内水、土、气资源组合较好,长期以来繁育了大量的动植物。
全市有栽培农作物90类,371个品种;有树木60科、1 37属、248种;园林植物71科、140属、1 89种。
全市饲养畜禽品种35个;哺乳纲野生兽5个目、8个科、17种:野生鸟类有12个目、27个科、74种;鱼类16科89境内矿产资源贫乏,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盐卤、砂金、页石、沙石等矿藏。
其中盐卤和天然气已大规模开发利用。
(二)社会经济概况1996年,全市总人口364.97万,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94.96亿元(现价),每公顷国内生产总值17837.2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615o.78元/公顷的2.9倍。
其中,第一产业产值为39.61亿元,占41.7%.第二产业产值为26.22亿元,占27.61%,第三产业产值为29.14亿元,占30.69%。
财政收人达3.684元,初步形成了纺织、食品两大支柱工业;机械、化工业正发展壮大,可望成为新的支柱工业。
交通运输条件大大改善,途经遂宁的达成(达县——成都)铁路已投人运营,射(洪)遂(宁)高等级公路建成,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公路总里程2278.92公里。
粮食总产量达160.69万吨,比1 9:55年增长21%。
主要农产品产量为:水稻58.78万吨,小麦35.68万吨,玉米29.38万吨。
红苕31.39万吨,油菜籽6.61万吨,棉花2.36万吨;生猪出栏245.86万头。
遂宁市区建成区面积发展到21.oo平方公里,聚居人口增加到31.16万人;城镇居民年纯收入3114元,农村居民年均纯收人为1392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1996年,遂宁市土地总面积532384.84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为286697.5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3.85%;园地为15513.13公顷.占2.91%;林地为94394.40公顷,占17.73%居民点及T矿用地40489.45公顷,占7.61%;交通用地7906.76公顷,占1.48%;水域28677.38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39%;未利用地58706.1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1.03%。
详见表一。
(二)土地利用特点1、垦殖指数高,开发利用较充分。
1996年,全市土地利用率为88.97%;垦殖指数达0.5385,大大高于全省0.1360的水平;全市复种指数达226.54,高于全省206.93的水平。
另一方面,尽管未利用地比重达11.03%,但田坎占了90 09%,其中62%进行了开发利用。
2、土地利用结构中,以农用地为主。
1996年.农用地占了总上地面积的70%以上,而农用地中耕地又占了70%以上。
从产值上看,第一产业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41.7%分别高于二、三产业10个以上的百分点。
而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种植业就占了66.83%。
3、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突出。
1996年全市总人口达36497万人口密度达686人/平方公里,为全省的4倍。
另一方面,全市人均耕地仅1.18亩,低于全省1.2亩的水平,更低于全国154亩的水平,土地负荷很重,人地矛盾尖锐。
4、上地生产率较高。
1996年,已利用土地的生产率为每公顷土地国内生产总值20047.2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89.36%。
农业用地中,粮食单产为5430.3公斤/公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28%。
农作物主要品种中只有玉米单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o.5个百分点为4377公斤/公顷,其余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水稻单产为9453公斤/公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2.93%;小麦单产为3848公斤/公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03%;红苕单产为5394公斤/公顷。
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7.81%;棉花单产为820公斤/公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1、农用地开发利用潜力(1)广度开发潜力1996年,全市有60611.74公顷可开发的待开发土地资源,其中常年洪水位以上的荒芜河滩5276.7公顷。
田坎(田埂、土坎)52759公顷,零星荒地680.75公顷,荒芜水面1895.29公顷.其中可开发为耕地3166.02公顷,园地16355.37公顷。
生态防护林用地6595.08公顷,水产用地1895.29公顷。
(2)深度开发潜力1996年,全市共有低产田(土)21.27万公顷。
占耕地总面积的74.19%;共有低产园地2202.98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57.73%;低产林地34580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的54.18;低产水面3489.64公顷,占已养水面总面积的6.91%。
将这些上地资源充分地开发利用,以达到全市高产标准计年可新增粮食44.352万吨,新增水果6608.94吨,新增木林蓄积量84.76万立方米,新增鲜鱼1045.95吨。
2、非农用地开发利用潜力(1)农地整理潜力1996年,全市共有21.27万公顷耕地需要综合整治,占耕地总面积的74.69%,根据全市各种类型农地整理新增耕地的典型调查概算,全市可新增耕地0.125万公顷。
(2)村庄整理潜力1996年,全市有92万农户,319.19万农业人口,村庄面积达35864.17公顷,户均用地面积达389.83平方米,人均用地112.36平方米。
按人均村庄用地面积75平方米计,可整理出农用土地11600公顷,其中耕地6806公顷。
(3)城镇及工矿用地潜力我市独立工矿用地相对较少,工业绝大部分集中分布在城镇。
全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占有城镇土地面积74.11平方米,已在国家控制指标内,但土地产出率较低,通过结构布局调整,集约利用土地,土地生产率将得到较大提高。
(4)交通用地潜力市内交通用地潜力主要在铁路、公路的两旁护路地。
目前全市铁路、公路两旁护路地有近五分之一约450公顷未利用。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我市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是:1、耕地逐年减少,人口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伞市人均耕地已由1949年的2.29亩降至1996年的1.18亩,年均递减1.42%。
各业争地的矛盾十分突出。
2、垦殖过度,保护整治不力,土地环境质量较差。
1996年,全市垦殖率达53.85%,大大高于全省水平,林木覆盖率仅14.62%。
同时水土流失严重,据省水土保持办公室近期的遥感资料,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3665.08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68.84%;年均流失土壤3122.75万吨,年均侵蚀模数达8520.28万吨/平方公里,属极强度侵蚀区。
伞市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碳、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废气以及工业、生活废水、废渣、农药、化肥等。
这些污染物将引起土壤PH值变化、胶体解体、土壤板结等,造成土地质量下降。
3、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农用地中中低产田上占耕地的比重达75%以上,生产率低。
二是农村居民点占整个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88%,布局分散,利用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