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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时间?
在职人员: 在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在职人员按时足额缴费且缴 费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于单位缴费后5个工 作日内划入,灵活就业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于每月月末前划入。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于每月月末前划入。
5、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6、我市哪些医院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健康体检费?
目前,我市共有12家健康体检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可在健康 体检定点医院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体检费,并可享受八折的价格
优惠。体检定点医院名单如下:
序号 1 3 5 7 9 11 体检定点医院名单 序号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4 沈阳市和平区中心医院 6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8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 10 沈阳二四二医院 12 体检定点医院名单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沈阳慈铭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 沈阳市大众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付或现金支付。如某人住院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5000元,统 筹基金承担4000元,应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部分为
1000元。个人账户余额2000元,出院结算时个人账户支付1000元,
个人账户余额应为1000元。可见,个人账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累的资金越多,住院 时需要个人现金支付的就越少。
三、关于大额医疗保险
人员 类别 在职 职工
单位划转基数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年龄
≤45周岁 >45周岁 ≤50周岁
单位划转 个人缴费 进账比 比例 例合计 比例 0.8% 1.5% 4.6% 5.2% 5.8% 6.4% 2% 2% 0 0 0 0 2.8% 3.5% 4.6% 5.2% 5.8% 6.4%
本人月实际退休费 (退休费低于社会平 ≥51-60周岁 退休 均退休费的,以上年 职工 社会平均退休费为划 ≥61-70周岁 账基数) ≥71周岁
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个人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规定?
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25年,且在我市实 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
龄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
四、关于门诊急诊及特殊病种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急诊待遇是什么?
急诊待遇:门诊急诊抢救留院观察转住院(住院前留院观察5
日内)及门诊急诊抢救期间死亡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由统
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个人支付50%。 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特殊病种患者在门诊治疗,个人帐户资金 全部用完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 担7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30%(退休人员 承担20%)。
误区二: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爱怎么
花就怎么花。
个人账户资金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和定点
医院的医疗费用。个别定点药店和定点医院为追求经济利益,诱导
参保人员通过“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及“医保卡换现金”等 方式违规消费个人账户资金,使医保基金受到侵占,参保人员利益 受到损害。为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积极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我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参 保人员如发现上述行为,应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62161176。
7、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时有哪几个误区?
误区一: 有些参保人员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使用期 限,过期要作废;也有的认为自己年纪轻轻没病没灾,账户余额与 其闲着,不如早点用。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账户资金有节余的按规定利率计息,个人 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也就是说,个人账户就像自己的银行存款一样,余额累计并按规定 计息,不会过期作废。同时,参保人员发生住院等情况,可用账户 余额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部分。
2、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
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 每次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其中一般诊查费每
次支付比例为80%;每月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不
五、关于门诊统筹
1、门诊统筹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须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到选定的门诊统
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个人只需以个人账户或现金形式缴 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的部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
诊就医,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沈鼓集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 保险政策解读
集团人力资源部
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种类及缴费比例
1、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种类有哪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
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 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
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1、参保人员住院待遇有哪些?
①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②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③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住院治疗; ④经审批后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
⑤经审批后转住外地就医治疗;
⑥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含门诊手术治疗病种)。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手术治疗病种范围?
(一)脂肪瘤(含皮脂腺囊肿)切除术; (二)乳腺肿物切除术; (三)腱鞘囊肿剥离术; (四)白内障手术治疗(人工晶体植入术); (五)翼状胬肉切除术(干细胞移植); (六)宫颈息肉; (七)诊断性刮宫术。
4、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变更?
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统筹基金 发生地 或发生状况 起付标准 一级 区属二级 市级统筹 市属二级 范围内 三级 特大型三级 长期居外 外省市 经审批后转外就医 300 400 500 800 1200 同上 2000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在职 退休 94% 97% 93% 96% 93% 96% 88% 91% 86% 89% 同上 同上 60% 60% 个人 住院预交金 自付比例 (含起付标 准) 在职 退休 6% 3% 500 7% 4% 1000 7% 4% 2000 12% 9% 3000 14% 11% 3000 同上 同上 / 40% 40% /
① 医疗保险范围内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 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 ②定点医院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费用, 以及《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 围内医保类别为丙类的诊疗项目和医疗费用设施费用,如镶牙费、 洁牙费、牙齿矫治费、体检费等以及参保人员的门诊戒烟治疗。 ③可用于支付疫苗接种费和具有监(检)测治疗疾病作用的(食) 药监械字号医疗器械费用。 ④退休人员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大额医疗保险费。
注:1、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 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自费部分。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 院医疗费用金额(不含自费和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支付 比例的费用)。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侵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 肺结核4种疾病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多次 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 限的,可选择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
缴足所需保费待遇;也可以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待遇,待缴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后,自次 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1、个人账户(医保卡金额)由几部分构成?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 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比例是多少?
误区三: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住院时,是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先
扣掉再使用统筹基金报销,于是在住院前突击消费,将卡里的余额
全部用完。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围, 分别独立核算,不得相互挪用挤占。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应由统筹
基金支付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账户支
门诊特殊病种如何办理:患有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 持本人近2年病历资料、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近期免冠彩 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经医疗专 家组审核鉴定合格后,由市医保局核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 种医疗证》。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高血压合 并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及PCI(PTCA)术后一年内的抗 凝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 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 病型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 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 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 肿瘤药物治疗。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 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偏执型精神病、其他血管支架术后 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脑垂体泌乳素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认,一个自然年
度内不得变更。若变更下一自然年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
人员可在当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 变更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有如下五种: ①参保人员可通过登陆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www.syyb.gov.cn)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②参保人员可到沈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窗 口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③参保人员可拨打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语音电话 62167890,按语音提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④参保人员可通过市区内分布的医疗保险触摸屏选定门诊统筹 定点医疗机构; ⑤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的业务窗口办理门诊统筹定 点医疗机构的选定手续。
3、退休职工年退休金增长部分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自201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原划账年龄的比例保持不变,
退休金增量部分按年龄段定额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如下:
退休人员实际年龄 划账比例(%) 50周岁及以下 51周岁 -60周岁 61 周岁-70周岁 71周岁 -75周岁 76 周岁-80周岁 81周岁 -85周岁 86 周岁-90周岁 91周岁及以上 4.6 5.2 5.8 6.4 6.4 6.4 6.4 6.4 退休金调整部分定额 划账(年) 30元 40元 50元 60元 70元 80元 90元 100元
1、什么是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怎样启用?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简称“大额医保”)是为减轻参保人 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参保人员在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 最高支付限额以后能够得到连续治疗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 目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其中单位与个人各承担48元。 大额医疗保险费在首次参保和每年1月份一次性缴纳。从2011年起, 退休人员大额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 1 月份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次月补扣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 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年累计由统筹基金支出的医疗 费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时,大额医疗保险在定点医院自动启 用,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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