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的布设原则修改-0909
环境监测模块放置规则要求
环境监测模块放置规则要求
(1)监测点位布设的一般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应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空气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
应考虑各监测点之间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取得的监测资料具有可比性。
为了大致反映城市各行政区空气污染水平及规律,在监测点位的布局上尽可能分布均匀。
同时,在布局上还应考虑能大致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空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
应结合城市规划考虑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位能兼顾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2)监测点位数目的确定
根据《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确定环境空气监测点具体位置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监测点位置的确定应首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采用间断性的监测,对本地区空气污染状况有粗略的概念后再选择设置监测点的位置。
监测点的位置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b.在监测点50m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锅炉烟囱。
c.在监测点采样口周围270°捕集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
如果采样管的边靠近建筑物,至少在采样口周围要有180°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d.点式监测仪(每个监测项目对应一台监测仪)采样口周围,或长光程监测仪器(用查分吸收光谱分析多个监测项目)发射光源到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90%光程附近,不能有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流畅。
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的两倍以上。
工程监测点布设方案
工程监测点布设方案一、引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要对工程进行监测。
监测的目的在于监测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中的变形、振动、温度、湿度等参数,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因此,工程监测点的布设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工程监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工程监测点的布设原则1. 确保监测点布设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对工程的各个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都要进行监测。
2. 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选择合适的监测点布设方案。
3. 监测点的布设应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预留一定的监测空间和待用点。
4. 保证监测点的安全和稳定,确保监测设备不受外部环境影响。
5. 实施监测点布设方案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施工和监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工程监测点的布设方法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工程监测点的布设方法也不同。
下面将针对不同工程类型,提出对应的监测点布设方案。
1.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监测点布设方案应以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变形情况为基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上,应布设主要的变形监测点,包括墙体、柱子、梁等部位,以监测结构的位移、变形情况。
(2)地基和基坑:对于建筑物的地基和基坑,应布设地下水位、土体变形、地基沉降等监测点,以监测地基工程的影响。
(3)室内环境:在建筑物内部,需要布设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监测点,监测室内环境的情况。
2. 桥梁工程桥梁工程的监测点布设方案应以桥梁的结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振动情况为基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桥梁结构:在桥梁的结构上,应布设主要的振动监测点,包括桥墩、桥面、梁体等部位,以监测结构的振动情况。
(2)桥梁基础:对于桥梁的基础,应布设地基沉降、桩基沉降等监测点,以监测桥梁的基础工程的变化情况。
(3)桥面交通:对于桥面的交通状况,应布设交通流量、车速、车辆重量等监测点,以监测桥面的交通负荷情况。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修改-0909
大连地铁监控量测标准及原则一、编制依据: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3、《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 11/490-2007)4、《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 10121-2007 J721-2007)二、监测点的布设原则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一、区间:盾构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地质较差段(破碎断裂带、软弱夹层段等)、埋深较浅(埋深不大于1.5D,D—开挖宽度)时纵向间距适当加密,调整为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
区间联络通道、泵房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暗挖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10~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具体如下:以d表示隧道开挖跨度,隧道埋深<0.5d时纵向间距取10米,埋深0.5d~1.0d时纵向间距取20米,埋深1.0d~1.5d时纵向间距取30米,埋深1.5d~2.0d时纵向间距取40米,埋深2.0d~2.5d时纵向间距取50米,埋深>2.5d 时根据周边环境设置适量监测点。
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监测点加密。
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
区间大断面(如渡线段)、联络通道、泵房、风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明挖区间:参照明挖车站执行。
二、车站明挖车站:沿基坑周边20m范围布设两排测点,第一排测点距离基坑边缘3~8米,第二排测点距离第一排测点10m,每排测点距离10~30m。
基坑走边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增设监测点。
暗挖车站:沿车站中心线平均以纵向10~30米间距布设断面,每个断面测点间距3~5m,测点布设在车站外轮廓线以内。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1监测点的布设原则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原则上沿隧道中心线平均以50米布设,重要道路(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布设横断面测点,一般5~7个测点。
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
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
1.2 管线沉降测点根据地下管线图和管道两接头之间局部倾斜值的控制标准布设测点,分清煤气、供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一般沿管道走向40~50米布设,重要的管道按30米布设。
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1.3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原则上测点应布在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
测点埋设在建(构)筑物的竖向结构上,每栋布设4~6点,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
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1.4 地下水位测点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布设3~4组。
在区间隧道的测孔沿线路两侧高大及重要建筑物前布设。
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1.5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通过对建(构)筑物的裂缝调查,对裂缝摄影及描述,建立建(构)筑物的裂缝状况档案。
在此基础上于裂缝两侧做好1~3组标志,对所有裂缝宽度、长度定期观测记录。
2监测标准与频率2.1、地铁环境变形监测各类变形的最大变形值的标准按表1执行,表中未列的项目请参照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2.2一般当实际变形值达到最大允许变形值的80%时,须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当达到最大变形允许值时,应发出报警,当首次报警后,若测点以较大的速率继续下沉变形,应视情况继续报警。
监测控制标准及警戒值列在表1中:表12.3、监测频率2.3.1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参照表2、表3、表4确定。
工程施工监测点规范
工程施工监测点规范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设置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的一系列规范。
监测点设置规范主要包括监测点的选择、布置、设置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等方面。
一、监测点的选择监测点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工艺、地质条件、环境因素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监测点应设置在工程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变形较大区域、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等。
例如,在基坑工程中,监测点应设置在基坑周边、支撑结构、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等关键部位。
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点的布置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和监测目的进行。
监测点应布置在能够全面反映监测对象状态的区域,且应保证监测点的布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监测点应布置在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全面反映监测对象的状态。
2. 监测点应布置在变形较大、应力集中的区域,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
3. 监测点应布置在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区域,以及需要进行施工控制的区域。
4. 监测点布置应考虑施工过程的影响,确保监测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干扰。
三、监测点的设置方法监测点的设置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和监测目的进行选择。
监测点的设置方法包括固定监测点、活动监测点、远程监测点等。
监测点的设置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1. 固定监测点应采用永久性标志,如预埋件、标石等。
2. 活动监测点应采用可移动的监测设备,如测斜仪、水准仪等。
3. 远程监测点应采用无线传输设备,如传感器、无线通信模块等。
四、监测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仪器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监测精度、监测频率等因素进行。
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较高的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监测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满足监测要求。
2. 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能够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3. 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原则滑坡是一种常见的地质灾害,它不仅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对于滑坡的监测和预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原则这一方面进行探讨。
一、滑坡变形监测点的选择滑坡变形监测点的选择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测点应该选择在滑坡上游或侧方,以便及时掌握滑坡的变形情况。
2.监测点应该选择在滑坡的主体部分,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3.监测点应该选择在滑坡的变形区域,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4.监测点应该选择在滑坡的关键部位,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5.监测点应该选择在滑坡的稳定区域,以便与变形区域进行对比分析。
二、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原则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布设点的数量应该足够,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2.布设点应该具有代表性,以便更好地反映滑坡的变形情况。
3.布设点应该具有稳定性,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4.布设点应该具有实用性,以便更好地运用监测数据。
5.布设点应该具有灵活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方法滑坡变形监测点的布设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综合监测方法,包括地形测量、GPS定位、遥感监测、地面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方法。
2.采用多个监测点进行监测,以便更好地观察滑坡的变形情况。
3.采用高精度的监测设备,以便更好地反映滑坡的变形情况。
4.采用实时监测系统,以便及时掌握滑坡的变形情况。
5.采用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运用监测数据。
四、滑坡变形监测点的管理和维护滑坡变形监测点的管理和维护非常重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检查监测设备的工作状态,以便及时修理和更换。
2.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便及时掌握滑坡的变形情况。
3.建立监测档案,以便更好地记录和管理监测数据。
论环保监测中空气污染监测点的布设
论环保监测中空气污染监测点的布设摘要:目前阶段空气污染监测中监测点该如何布设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监测点的设置直接影响到了监测的数据,并对空气污染监测的准确性有较大影响。
下文就如何设置监测点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
关键词:环保监测;监测点;空气污染在大气污染的监测过程中,对结果有影响的因素有很多,例如风向、风屏等。
在空气污染监测的过程中,我们依据经验,大都选择在污染源的下风向来实施污染监测。
实际上即使是在下风向,得出的监测结果也不一定是完全准确的,我们在布设监测点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状况决定的监测方案,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优化,达成最佳的监测效果。
一、环境监测点布设原则(一)监测目的当前环保监测中空气污染监测项目涵盖了两方面的内容,城市环境空气检测以以及污染源对环境影响的监测。
不同的监测项目其目的是不同的,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主要是为了对城市环境下空气污染物的分布特点有所掌握,及了解各类敏感爱体的暴露状况。
而实施污染源对环境影响的监测则是想要利用检测结果了解污染物的转变趋势并了解其消长规律。
所以我们在目的不同的情况下也应该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法。
(二)污染源污染源是对实施污染源对环境影响的监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其分布情况、排放量等等都会对监测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决定了监测点的设置方式。
比如说我们在监测污染源相对集中的地区时应当采用扇形布点或者同心圆布点法来实施对其的监测;相反若在污染物较为分散的地区,就要实施规格网格布点法,这样才能够得出较为精确的测量结果。
(三)所处环境在不同地区实施监测任务时,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到各地的地理、气候等各项综合因素。
例如当测量地点位于山区且在山坡区域,山谷风有明显的规律性时,我们在布设监测点时应当充分考虑到风向主轴这一因素。
当该地区静风发生较多时,采取规格网格布点法能起到较好的监测效果。
(四)监测点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监测点的设置都是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的。
环境监测站点选择与布局
环境监测站点选择与布局环境监测站点选择与布局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正确选择合适的监测站点和合理布局,可以有效地监测环境污染源和评估环境质量,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围绕环境监测站点选择与布局展开讨论。
一、环境监测站点选择选择合适的环境监测站点是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础。
站点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代表性原则:监测站点的位置应能够代表所监测区域的典型特征,能够反映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
例如,在城市环境监测中,可以选择位于主要交通干道、工业区和居民区等不同类型区域的站点。
2. 客观性原则:站点选择应避免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如远离污染源、减少人为活动干扰等。
同时,应考虑气象因素对监测数据的影响,如避免选取极端气象条件下的站点。
3. 布局均匀原则:站点的布局应尽量均匀,以覆盖所监测区域的不同地理条件和环境特征。
布局过于密集或过于集中都会造成监测数据的冗余或局部性偏差,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4. 稳定性原则:监测站点的选择应尽量保持长期稳定,避免频繁变更站点位置。
这样可以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在环境变化分析和趋势评价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监测站点布局环境监测站点布局的目的是合理分布监测站点,全面了解监测区域的环境状况。
站点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1. 区域覆盖原则:监测站点的布局应覆盖监测区域的各个重点区域和污染源位置,以全面了解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来源。
2. 网格布局原则:可以根据监测区域的大小和复杂程度,采用网格布局的方式进行站点布局。
通过网格布局,可以实现区域内监测点的均衡分布,方便数据的整合和比对。
3. 合理数量原则:站点数量的确定应根据监测需求、区域特点和经费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虑。
不同环境监测项目可根据具体要求确定站点数量,确保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4. 标准化建设原则:建立环境监测站点时,应建立标准化建设流程和模板,确保监测设备、数据采集和数据质量的一致性。
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监测点位布设原则是指在环境监测中,选择和设置监测点的基本准则。
其目的是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以下是监测点位布设的一些基本原则:
1.代表性原则:监测点位应能代表目标区域或对象的环境质量状
况。
在选择监测点位时,应充分考虑地理、气象、污染源分布
等因素,确保点位能够反映整个区域的污染状况。
2.全面性原则:监测点位应尽可能覆盖目标区域或对象的所有关
键方面。
例如,对于大气环境监测,应设置不同高度的监测点
位,以反映不同高度的空气质量;对于水体监测,应设置上游、
中游和下游的监测点位,以反映水体的整体污染状况。
3.可行性原则:监测点位的选择应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点
位应便于采样、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同时还应考虑人员安
全、交通等因素。
4.经济性原则:在满足监测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成本较低
的监测点位。
这包括减少监测点位数量、优化点位布局等方式,
以降低监测成本。
5.法规与标准遵循原则:监测点位的选择和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
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同时,还应考虑与国际
接轨,采用国际通用的监测方法和标准。
6.长期稳定性原则:对于长期环境监测项目,应选择具有长期稳
定性的监测点位。
这有助于减少环境变化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提高数据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监测点位布设原则是多方面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点号编制原则
具体监测项目点号编制原则、项目编号、图形符号如表1~5:
表1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编号和图形符号表
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点号编制原则
图形符号
建(构)筑物沉降
JCJ
测点编号取2位,代码及编号以“-”隔开。
编号从车站(区间)西南角建(构)筑物开始,顺时针逐一进行;每栋建筑物的测点编号,从西南角开始,顺时针逐一增加。
如线路走向最小里程处边墙最后一条裂缝为SLF-10,则对应中隔墙第一条裂缝编号为SLF-11,该裂缝最上面测点编号为SLF-11-1,第二测点SLF-11-2。其余裂缝、测点编号以此类推。
地铁轨道结构轨距变化
GGJ
编号原则同隧道结构沉降相关内容
地铁轨道高差变化测点
GGC
地铁无缝线路钢轨位移测点
GPX
管片衬砌净空收敛
DJK
监测断面编号取2位,断面监测点编号取1位,代码断面编号及断面测点编号以“-”隔开。
监测断面按线路走向里程由小向大编号;同一断面监测点由竖直方向起顺时针依次编号。
如最小里程监测断面编号为DJK-01,则该断面竖直方向测点编号为DJK-01-1,顺时针至第二测点DJK-01-2。其余断面、测点编号以此类推。
土体水平位移
TS
编号原则同土体沉降相关内容
基坑底部隆起
LQ
围岩压力
WL
地下水位
SW
孔隙水压力
SL
如西南角处测点编号为LB-01、顺时针至第二测点为LB-02。其余测点编号以此类推。
隧道结构沉降
SCJ
断面编号取1位,断面点编号取2位,代码、断面编号及断面测点编号以“-”隔开。
监测断面按线路走向里程由小向大编号;每个断面监测点地铁隧道结构走向方向由小到大编号。
环境大气监测布点的原则和方法
环境大气监测布点的原则和方法大气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已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做好大气环境监测工作,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刻不容缓。
介绍一下环境大气监测中采样点的布置原则以及具体的布点方法和意义,希望能够提高环境大气监测的质量。
由于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对大气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已经成为制约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
因此,监测环境大气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环境大气监测的必要性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大气监测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前,随着大气环境构成的变化,大气污染不断加深,出现了光化学烟雾、雾霾等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与此同时,动植物也受到了环境污染的影响,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农作物减产。
这就需要进行环境大气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大气环境问题的成因,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采样点的布置原则大气监测中采样点的布置原则主要有:①布置大气监测采样点要以当地的人口密集程度和城市工业区的污染情况为基础。
对于污染源集中、污染物排放较多、人口数量或流动量较大的区域,应该设置更多的采样点。
②要掌握区域风向和污染来源。
采样点的设置要与特定地理空间内大气环境污染的变化规律相一致,从而更好地反映特定地理空间内的大气污染情况。
例如在季风的上风向设置较少的采样点,而在季风的下风向要设置更多的采样点,以便清晰、直观地反映当地区域内大气环境的破坏情况。
③以大气环境的破坏程度为依据对采样点进行分层,将采样点分为低、中、高三个级别,对应不同污染程度和污染层次的监测地区。
④注意采样点的设置高度要符合监测目标的需求,例如要测试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采样点的高度应该与人体高度相一致,处于L5~2m之间。
⑤要在地形开阔平坦的地区设置采样点,并控制四周建筑物与采样口水平线的夹角,最好将其控制在30。
以内,以免影响大气环境中的空气流通。
另外,要保障监测点的周围没有高大的建筑物、具有吸附功能的树木及其他的污染源。
大气监测布点原则
1.1调查确定采样点布设之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1)对本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初步分析出各块地域的污染源概况;(2)了解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大致估计出污染物的可能扩散概况;(3)利用群众来信来访或人群调查,初步判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4)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推断分析应设点的数量和方位.1.2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2)在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测点周围无局部污染源,并应避开树木及吸附能力较强的建筑物.交通密集区的采样点应设在距人行道边缘至少1.5m远处;(5)各采样点的设置条件要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使获得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6)采样高度根据监测目的而定,研究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应将采样器或测定仪器设置于常人呼吸带高度,即采样口应在离地面1.2m 处;研究大气污染对植物或器物的影响,采样口高度应与植物或器物高度相近;连续采样例行监测采样口高度应距地面3~15m;若置于屋顶采样,采样口应与基础面有 1.5m以上的相对高度,以减小扬尘的影响.特殊地形地区可视实际情况选择采样高度.1.3采样点的数目采样点的数目设置是一个与精度要求和经济投资相关的效益函数,应根据监测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人口分布密度、气象、地形、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按城市人口数确定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采样点的设置数目如表3所示.1.4采样点布点方法(1)功能区布点法: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可以按其功能分为工业区、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商业繁华区、文化区、清洁区、对照区等.各功能区的采样点数目的设置不要求平均,通常在污染集中的工业区、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交通稠密区应多设采样点.同时应在对照区或清洁区设置1~2个对照点.(2)几何图形布点法:目前常用以下几种布设方法.①网格布点法: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地面划分成若干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交点处或方格中心.每个方格为正方形,可从地图上均匀描绘,方格实地面积视所测区域大小、污染源强度、人口分布、监测目的和监测力量而定,一般是1~9km2布一个点.若主导风向明确,下风向设点应多一些,一般约占采样点总数的60%.这种布点方法适用于有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②同心圆布点法:此种布点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的污染群,或污染集中的地区.布点是以污染源为中心画出同心圆,半径视具体情况而定,再从同心圆画45°夹角的射线若干,放射线与同心圆圆周的交点即是采样点.③扇形布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或孤立的高架点源.以点源为顶点,主导风向为轴线,在下风向地面上划出一个扇形区域作为布点范围.扇形角度一般为45°~90°.采样点设在距点源不同距离的若干弧线上,相邻两点与顶点连线的夹角一般取10°~20°.以上几种采样布点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使用,目的就是要求有代表性地反映污染物浓度,为大气监测提供可靠的样品.。
推荐:监测工作布置原则有哪些
监测工作布置原则有哪些
【学员问题】:监测工作布置原则有哪些?
【解答】:
监测工作布置原则监测点、线的布置应根据研究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岩土性状和工程要求而确定。
1、在平原及地质条件简单的地区,监测点可布成方格网状,监测线应平行或垂直地下水流向布置,间距不宜大于40m。
2、在狭窄地区,当无地表水体时,监测点可按三角形布置;当有地表水体时,监测线应垂直地表水体的岸边线布置。
3、在水位变化大的地段、上层滞水或裂隙水聚集的地段应布置监测点。
但赋有多层含水层存在时,必要时可分层设置监测孔,以了解不同含水层的水位、水质、水压、水温及其联系情况;
4、在滑坡、岸边地段,应在坝肩、坝基、坝的上下游和滑动带设置观测点。
对于基坑,可在垂直基坑长边布置监测线。
5、监测点的间距视地下水的梯度或地形坡度的大小及离地表水体的远近而确定,当地下水流梯度大(或地形坡度大)或靠近地表水体时,间距可小些,否则可大些,但不宜超过400m。
6、监测孔深度应达到可能最低水位或基础施工最大降深1m处。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水环境监测布点原则
水环境监测布点原则监测断面是指为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情况而设置的监测位置。
监测断面要以最少的设置尽可能猎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其详细位置要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同时还要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流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主要河流干流以及一、二级支流的交界断面是环境庇护管理的重点断面。
(一)河流水系的断面设置原则河流上的监测位置通常称为监测断面。
流域或水系要设立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口断面。
水系的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以及湖泊、水库、主要河流的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
对流程较长的重要河流,为了解、水量变幻状况,经适当距离后应设置监测断面。
水网地区流向不定的河流,应按照常年主导流向设置监测断面。
对水网地区应视实际状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其控制的径流量之和应不少于总径流量的80%。
(二)湖泊水库的监测布点原则湖泊、水库通常设置监测点位/垂线,如有特别状况可参照河流的有关规定设置监测断面。
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水体类别设置监测点位/垂线。
湖(库)区若无显然功能区分,可用网格法匀称设置监测垂线。
监测垂线上采样点的布设普通与河流的规定相同,但当有可能浮现温度分层现象时,应作水温、溶解氧的探究性实验后再定。
(三)行政区域的监测布点原则对行政区域可设入境断面(对比断面、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出境断面(入海断面)。
在各控制断面下游,假如河段有足够长度(起码10km),还应设消减断面。
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的交界处应设置出境断面和入境断面。
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市县交界断面。
(四)水功能区的监测布点原则按照水体功能区设置控制监测断面,同一水体功能区起码要设置1个监测断面。
(五)其他监测断面按照污染情况和环境管理需要还可设置应急监测断面和考核监测断面。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1监测点的布设原则地表道路沉降测点原则上沿隧道中心线平均以50米布设,重要道路(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布设横断面测点,一般5~7个测点。
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
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
管线沉降测点根据地下管线图和管道两接头之间局部倾斜值的控制标准布设测点,分清煤气、供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一般沿管道走向40~50米布设,重要的管道按30米布设。
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原则上测点应布在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
测点埋设在建(构)筑物的竖向结构上,每栋布设4~6点,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
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地下水位测点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布设3~4组。
在区间隧道的测孔沿线路两侧高大及重要建筑物前布设。
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通过对建(构)筑物的裂缝调查,对裂缝摄影及描述,建立建(构)筑物的裂缝状况档案。
在此基础上于裂缝两侧做好1~3组标志,对所有裂缝宽度、长度定期观测记录。
2监测标准与频率、地铁环境变形监测各类变形的最大变形值的标准按表1执行,表中未列的项目请参照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一般当实际变形值达到最大允许变形值的80%时,须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当达到最大变形允许值时,应发出报警,当首次报警后,若测点以较大的速率继续下沉变形,应视情况继续报警。
监测控制标准及警戒值列在表1中:表1、监测频率2.3.1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参照表2、表3、表4确定。
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1. 覆盖面广:监测点应尽可能涵盖被监测区域内的主要污染物源、废气排放口和自然环境的代表性,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客观准确性和代表性。
2. 合理布局:监测点应采取合理布局,既要保证距离分布均匀,又要满足监测要求。
同时,应充分考虑地形、气流、气候等自然因素,避免位置选择受局部污染的影响。
3. 连续监测:监测点应该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特别是对于某些重要的污染物,如PM2.5、SO2等,要保证高精度、高灵敏度的定期监测。
4. 技术可行:监测点的布设应注意技术可行性,应考虑设备、人员、运维等维度的可行性,并且要方便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
5. 经济合理:监测点的布设应考虑经济可行性,选用合适的污染物检测仪器和分析方法,尽量降低监测成本。
6. 有效可靠:监测点应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在设备、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把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科学性。
工程基坑监测点布设方案
第五章监测点布置和埋设监测点布设原则1.以设计提供的主体围护结构监测平面图为参考;2.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设位置及密度应与基坑开挖顺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特性相配套;同时为综合把握基坑变形状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应保证每一开挖区段内有监测点;遵循规范结合实际,参照围护体布置及开挖分区等参数,进行测点布置;3.基坑监测点总体布设原则:1监测点应充分结合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基坑设计参数特性和基坑施工参数特性进行合理布置;2监测点布置应最大限度反映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受力和变形的变化趋势;3基坑围护结构侧边中部、阳角处、受力或变形较大处应布置测点,重点区域应加密监测点;4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便于数据比对;5监测点间距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相关单位的合理要求;6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需兼顾基坑分块施工特点,确保每分块开挖施工中,均有对应测点有效工作,从而为分块施工过程提供数据信息;4.区间隧道监测点布置每10环在管顶和管底各设置一个,盾构始发井和接受井部位各设置一个断面;收敛监测布置间隔同隧道内管片沉降监测;围护结构体系观察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整个基坑工程施工期内,与仪器监测频率相对应,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形成书面巡视报表;巡视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四部分:围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和监测设施;一般现场巡视内容汇总表现场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每日由专人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其他相关单位;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期间大面积土方卸载,围护结构将产生一定水平位移,为掌握围护结构顶部位移信息,布设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值亦可作为测斜自管口向下计算时的管口位移修正值;测点布置与围护结构测斜孔位置一一对应;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一般直接布设在顶圈梁上,依据测点布设时机相对圈梁浇筑混凝土时间,可区分为先埋和后埋两种方式;“先埋”即在围护体顶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如圈梁钢筋笼绑扎过程中,在方案设计位置,将钢筋标杆预先竖直牢靠绑扎或焊接在钢筋笼上,预埋钢筋标杆顶部带“十”字应高出设计圈梁顶部1~2cm以上,混凝土浇筑完毕后,钢筋标杆即牢靠固定在圈梁中或在圈梁混凝土浇筑后12h内,将专用道钉按入测点设计位置,待混凝土完全凝固后,测点亦牢靠固定在圈梁中;“后埋”即围护结构顶部结构施工完成后,用冲击钻于测点设计位置用膨胀螺栓把强制对中盘固定,监测时放上小棱镜即可;水平位移点位埋设示意图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因开挖引起基坑围护结构向坑内的变形及坑底隆起等原因,会导致坑外土体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形,会对影响范围内道路以及地面造成影响,如道路变形过大,将导致道路不能正常、安全使用,故需对基坑周边地表进行沉降监测;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道路及沉降测点标志采用窖井测点形式,采用人工开挖或钻具成孔的方式进行埋设;道路、地表沉降监测测点应埋设平整,防止由于高低不平影响人员及车辆通行,同时,测点埋设稳固,做好清晰标记,方便保存;地表沉降监测点埋设实样图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因开挖引起基坑围护体向坑内的变形及坑底隆起等原因,会导致坑外土体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形,会对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造成影响,如建筑物变形过大,将导致该建筑物不能正常、安全使用,故需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建筑物垂直位移测点可利用射钉枪进行布设或使用冲击钻进行“L”形测标布设;需确保测点与建筑物连结紧密,不能有松动;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基坑施工监测控制标准以上各项监测的报警指标根据设计施工蓝图确定,应在方案评审会上确认;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巡视:雨季: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必要时增设监测点;小雨时监测工作正常进行,中雨以上雨量时光学监测工作停测,但测斜监测、轴力监测、等科目仍应正常进行,数据异常时需进行加测;围护渗漏:渗漏处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地面裂缝:加强对裂缝处沉降监测、裂缝附近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监测数据持续报警:加密监测频率,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监测预警:巡视预警: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应予以预警;若风险点在扩大,则应在报表中注明,并予以巡视预警;综合预警: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参与各方的监测、巡视信息,并通过核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工程风险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预警;施工过程中当判断为综合预警状态时,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进行先期风险处置;第六章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沉降测量6.1.1 基准点及工作基点的埋设基准点布设于隧道及基坑开挖影响区外,一般为开挖边界100米之外不受干扰的地方,在土质地区,应埋设水泥桩,优先考虑设立在基础好,沉降稳定,便于施测,便于保存,稳固的永久性建筑物上,也可以埋设于在变形影响区域外的原状土层上;工作点的选取应适观测点与基岩基准点的距离而定,初步确定为每个基准点联测3个工作点;基准点埋设方式如下图所示;墙角精密水准点埋设示意图基准点与工作基点的埋设要牢固可靠,如采用标准地表桩,必须将其埋入原状土,并做好井圈和井盖;在坚硬的道面上埋设地表桩,应凿出道面和路基,将地表桩埋入原状土或钻孔打入1米以上的螺纹钢筋做地表观测桩,并同时打入保护钢管套;基准点与工作基点可适现场情况使用第三方交桩控制点或其他已有的精密水准点;地面基准点埋设示意图6.1.2测量方法基准点采用观测采用闭合水准路线时可以只观测单程,采用附合水准路线形式必须进行往返观测,取两次观测高差中数进行平差;观测顺序:往测:后、前、前、后,返测:前、后、后、前;根据使用仪器徕卡DNA03电子水准仪的精度是每公里偶然中误差为0.3mm,同时考虑本工程监测点是按照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精度进行观测,其视线长度≤50m,一般附合路线线路长约1km 左右,则在该路线上的测站数为:105021000 线线S S n 站各测站高程中误差为:04.0103.0 n m m 偶站mm在本线路中最弱点将是第5站,即n=5,其单向观测最高程中误差为:09.023.204.05)( 站单向最弱点m m mm当采用往返观测时,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为:06.0204.02)( 最弱点(单向)往返最弱点m m mm可以看出,采用该仪器按本观测方案可以达到垂直变形监测要求;观测注意事项如下:①对使用的电子水准仪、条码水准尺应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进行检验;当观测成果异常,经分析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与校正;②观测应做到三固定,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站;③观测前应正确设定记录文件的存贮位置、方式,对电子水准仪的各项控制限差参数进行检查设定,确保附合观测要求;④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⑤仪器温度与外界温度一致时才能开始观测;⑥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对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仪器应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范围内工作,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量键,当地面震动较大时,应随时增加重复测量次数;⑦每测段往测和返测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⑧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⑨完成闭合或附合路线时,应注意电子记录的闭合或附合差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完成测量工作,否则应查找原因直至返工重测合格;6.1.3数据处理及分析1数据传输及平差计算观测记录采用电子水准仪自带记录程序进行,观测完成后形成原始电子观测文件,通过数据传输处理软件传输至计算机,检查合格后使用专用水准网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得出各点高程值;平差计算要求如下:①应使用稳定的基准点为起算,并检核独立闭合差及与2个以上的基准点相互附合差满足精度要求条件,确保起算数据的准确;②使用商用华星测量控制网平差软件,平差前应检核观测数据,观测数据准确可靠,检核合格后按严密平差的方法进行计算;③平差后数据取位应精确到0.1mm;通过变形观测点各期高程值计算各期阶段沉降量、阶段变形速率、累计沉降量等数据;2变形数据分析观测点稳定性分析原则如下:①观测点的稳定性分析基于稳定的基准点作为基准点而进行的平差计算成果;②相邻两期观测点的变动分析通过比较相邻两期的最大变形量与最大测量误差取两倍中误差来进行,当变形量小于最大误差时,可认为该观测点在这两个周期内没有变动或变动不显着;③对多期变形观测成果,当相邻周期变形量小,但多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趋势时,应视为有变动;监测点预警判断分析原则如下:①将阶段变形速率及累计变形量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小于预警值,则为正常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预警值而小于报警值则为预警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报警值而小于控制值则为报警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控制值则为控制状态;②如数据显示达到警戒标准时,应结合巡视信息,综合分析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情况、支护围护结构稳定性、周边环境稳定性状态,进行综合判断;③分析确认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垂直位移基准网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水准观测仪器及主要技术指标水平位移测量现场监测基准点采用强制归心的水泥观测墩,顶面长宽各0.4米,地下部分埋深大于1.2米,地面部分高1.0米;监测点埋设时先在圈梁、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顶部用冲击钻钻出深约10cm的孔,再把强制归心监测标志放入孔内,缝隙用锚固剂填充;埋设形式如下图;监测基点实景图监测点实景图5.2.1埋设技术要求测点标志埋设时应注意保证与测点间的通视,保证强制对中标志顶面的水平,测点埋设完毕后,应进行必要的保护、防锈处理,并作明显标记;监测点标志使用预制强制归心标志,可与桩顶沉降点制作成同一标识;5.2.2观测方法1基准点及工作基点观测根据基坑周边环境情况,水平位移基准点及监测控制点组成附合、闭合导线或导线网,参考下图观测方案;水平位移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必须使用强制对中装置;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布置示意图基准网测量采用2″级全站仪,测距精度2mm+2ppm;可按下式估算导线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1t u m S T m m S1-1 其中S 为导线平均边长,m 为测角中误差″,1T 为测距相对中误差mm;取导线平均边长60米,测角中误差1.41”,测距中误差使用TC1800进行6测回观测,可达0.5毫米,于是得到导线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ij M 为0.64毫米;mm M M M U T IJ 64.022 1-2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点的测量选用Ⅰ级全站仪导线测量的方法,按国标“精密工程测量规范”的四等三角测量技术要求施测;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①水平角观测采用方向观测法,6测回观测,方向数多于3个时应归零;方向数为2个时,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左角、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的差值不大于±″;②半测回归零数≤±4″;一测回中2倍照准差变动范围≤8″;同一方向各测回较差≤±4″;③观测时为了减少望远镜调焦误差对水平角的影响,每一方向的读数正倒镜不调焦完成; ④方位角闭合差≤±″n n 为测站数;⑤测距应往返观测各两测回,并进行温度、气压、投影改正;根据场地的稳定条件,应定期对基准网进行检核,一般每3个月检查1次,发现工作基点相对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基准网复测;5.2.3监测点观测由于施工场地内环境条件一般较差,考虑现场情况,监测点水平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极坐标法,使用工作基点为起算点,采用极坐标法测定各监测点坐标,计算围护桩顶测点的变形量;极坐标法进行监测点观测,测量方法与导线测量相同,在选定的工作基点上安置全站仪,精确整平对中,瞄准另一个工作基点作为起始方向,并用其它工作基点作检核,按测回法依次测定各监测点与测站连线的角度、距离,计算监测点坐标,根据各测次与初始值的坐标,计算桩顶水平位移矢量;极坐标法进行监测点水平位移监测中误差为:mmMmij8.022,满足精度要求;5.2.4数据处理及分析1数据传输及平差计算观测记录采用全站仪多测回测角测量记录程序进行,观测时可完成各项限差指标控制,观测完成后形成电子原始观测文件,通过数据传输处理软件传输至计算机,使用控制网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得出各点坐标;平差计算要求如下:①平差前对控制点稳定性进行检验,对各期相邻控制点间的夹角、距离进行比较,确保起算数据的可靠;②使用华星测量控制网平差软按严密平差的方法进行计算;③平差后数据取位应精确到0.1mm;通过各期变形观测点二维平面坐标值,计算投影至垂直于基坑方向的矢量位移,并计算各期阶段变形量、阶段变形速率、累计变形量等数据;2变形数据分析观测点稳定性分析原则如下:①观测点的稳定性分析基于稳定的基准点作为基准点而进行的平差计算成果;②相邻两期观测点的变动分析通过比较相邻两期的最大变形量与最大测量误差取两倍中误差来进行,当变形量小于最大误差时,可认为该观测点在这两个周期内没有变动或变动不显着;③对多期变形观测成果,当相邻周期变形量小,但多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趋势时,应视为有变动;监测点预警判断分析原则如下:①将阶段变形速率及累计变形量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小于预警值,则为正常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预警值而小于报警值则为预警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报警值而小于控制值则为报警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控制值则为控制状态;②如数据显示达到警戒标准时,应结合巡视信息,综合分析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情况、基坑围护结构稳定性、周边环境稳定性状态,进行综合判断;③分析确认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各方;仪器型号:索佳SRX2、南方NTS-332R;精度:±2″,±2mm+2ppm;。
简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的一般原则
简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的一般原则(1)布点原则:
①全覆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应覆盖区域各地区,使监测数据比较合理和真实可信;
②重点覆盖:要重点对污染源集中区、空气污染规模大、贡献大、风险大等重点污染区、重点污染源和有特殊环境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
例如,要在湖泊边缘、城市环境中心、公共建筑等偏离污染源的地点布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③监测网络抽平:要建立覆盖面广、距离点与点间距离近、每一点可以较全面、准确反映区域空气质量状况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2)技术原则:
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装备应根据空气污染物特性和测量技术发展要求,购买当前一流的技术装备;
②采用多重技术测量,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结合多项技术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③应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交互共享,有效的促进监测数据的有效
分析与综合管理;
(3)管理原则:
①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管理,例如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设备
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
②建立良好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使信息及时、准确地到达监测站点,并可以追溯,避免信息的滞后。
③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参数技术规范,确保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度和
可靠性;
④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来核实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大气监测采样布点的原则
大气监测采样布点的原则1.点位布设1.1.一般原则1.1.1.采样点位应根据监测任务的目的、要求布设,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后确定1.1.2.所选点位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监测数据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空气质量水平或空气中所测污染物浓度水平。
1.1.3.监测点位的布设和数量应满足监测目的及任务要求1.2.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要求1.2.1.监测点应地处相对安全、交通便利、电源和防火措施有保障的地方1.2.2.监测点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有270°以上的捕集空间,不能有阻碍空气流动的高大建筑、树木或其他障碍物1.2.3.如果采样口一侧靠近建筑,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180o以上的自由空间1.2.4.从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该障碍物与采样口高度差的两倍以上,或从采样口到建筑物顶部与地平线的夹角小于30°1.2.5.样口距地面高度在 1.5~15 m 范围内,距支撑物表面 1 m 以上。
有特殊监测要求时,应根据监测目的进行调整1.3.采样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于手工间断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1.5 ~15米范围内;(二)对于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 ~15米范围内;(三)针对道路交通的污染监控点,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2 ~5米范围内;(四)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点位周围半径300~500米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0米以上,无法按满足(一)、(二)条的高度要求设置时,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15~25米范围内选取;(五)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1米;(六)使用开放光程监测仪器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时,在监测光束能完全通过的情况下,允许监测光束从日平均机动车流量少于10,000辆的道路上空、对监测结果影响不大的小污染源和少量未达到间隔距离要求的树木或建筑物上空穿过,穿过的合计距离,不能超过监测光束总光程长度的10%;(七)当某监测点需设置多个采样口时,为防止其他采样口干扰颗粒物样品的采集,颗粒物采样口与其他采样口之间的直线距离应大于1米。
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原则
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原则咱就说我家小区那事儿吧,去年夏天,小区里的绿植突然就蔫了一大片,像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树叶枯黄往下掉,草皮也斑斑驳驳,毫无生机。
一开始,大家都摸不着头脑,物业又是浇水又是施肥,可根本没啥用。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地下水出了问题,水位降得厉害,水质好像也不太对劲儿,盐分高了些,把那些花花草草的“根儿” 都给“折腾” 坏了。
从那时候起,我才深切意识到,地下水这事儿可太重要了,而监测点要是布设不合理,就像医生把脉找不准位置,根本弄不清地下水的“健康状况”。
今天,咱就唠唠这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得遵循啥原则。
代表性原则得放首位。
就好比挑水果,你要是想知道这一筐果子甜不甜、新鲜不新鲜,不能专挑那几个长得漂亮、摆在最上头的,得从筐子的上上下下、边边角角都挑几个,这样尝出来的味儿,才是这一筐水果的“真实水平”。
地下水监测点也一样,得涵盖不同的地貌,像山区、平原、河谷,各有各的“脾气”。
山区的地下水可能顺着岩石缝隙七拐八拐,水流急、水位变化大;平原地区呢,就相对平缓、分布广。
还有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农田那片,化肥农药用得多,地下水容易“沾染” 上这些化学物质;工业区周边,各种工厂的“三废” 排放,重金属之类的污染物没准儿就渗到地下水里了;居民区得看看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像我家小区那次,要是附近有监测点早早发现问题,绿植也不至于遭那么大罪。
要是只在单一地方设监测点,就像拿块小拼图当整幅画,完全看不清地下水的全貌,那得出的结论指定不靠谱。
接着得讲究均匀性。
我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分糖块,有个急性子孩子,抓一把糖就往自己跟前拢,结果有的地方堆成小山,有的地方寥寥几颗,到最后,谁也说不清这堆糖到底是咋个分布情况。
布设监测点可不能这么“任性”,得在整个监测区域像撒芝麻似的,相对均匀地铺开。
拿一个城市来说,不能光在市中心繁华地段设几个,城边的城乡结合部、偏远郊区也得照顾到。
市中心人多、管网密集,污水排放多,可郊区有大量的垃圾填埋场、养殖场啥的,这些地方的地下水情况都得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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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监控量测标准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3、《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 11/490-2007)
4、《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 10121-2007 J721-2007)
二、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
一、区间:
盾构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地质较差段(破碎断裂带、软弱夹层段等)、埋深较浅(埋深不大于1.5D,D—开挖宽度)时纵向间距适当加密,调整为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
区间联络通道、泵房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暗挖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10~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具体如下:以d表示隧道开挖跨度,隧道埋深<0.5d时纵向间距取10米,埋深0.5d~1.0d时纵向间距取20米,埋深1.0d~1.5d时纵向间距取30米,埋深1.5d~2.0d时纵向间距取40米,埋深2.0d~2.5d时纵向间距取50米,埋深>2.5d 时根据周边环境设置适量监测点。
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监测点加密。
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
区间大断面(如渡线段)、联络通道、泵房、风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明挖区间:参照明挖车站执行。
二、车站
明挖车站:沿基坑周边20m范围布设两排测点,第一排测点距离基坑边缘3~8米,第二排测点距离第一排测点10m,每排测点距离10~30m。
基坑走边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增设监测点。
暗挖车站:沿车站中心线平均以纵向10~30米间距布设断面,每个断面测点间距3~5m,测点布设在车站外轮廓线以内。
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
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
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
车站风道、竖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地面沉降测点应深埋于土层,反映地层沉降,不得埋设在硬化地面上。
1.2 管线沉降测点
管线沉降监测应分清煤气、给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重要管线由产权单位提出控制标准,管线位置以现场实际位置为准。
原则上只对有压管(如煤气、给水等)和大直径管(如污水管)进行沉降监测。
管线沉降测点主要设置在管线接头、窨井处,其余地段可尽量利用地面沉降点,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1.3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
原则上测点应布置在车站和区间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
明挖车站和区间影响范围按2倍基坑深度控制,暗挖车站和区间按滑裂面确定影响范围。
测点一般布置在建筑物角部或结构变化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
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
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1.4 地下水位测点
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按30~50m间距布设,区间隧道原则上仅在沿线路两侧重要建筑物前布设,孔深至中风化岩面。
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1.5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
通过对建(构)筑物的裂缝调查,对裂缝摄影及描述,建立建(构)筑物的裂缝状况档案。
在此基础上于裂缝两侧做好1~3组标志,对所有裂缝宽度、长度定期观测记录。
三、监测标准与频率
2.1、地铁环境变形监测各类变形的最大变形值的标准按表1执行,表中未列的项目请参照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2.2一般当实际变形值达到最大允许变形值的70%时,须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当达到最大变形允许值时,应发出报警,当首次报警后,若测点以较大的速率继续下沉变形,应视情况继续报警。
监测控制标准及警戒值列在表1中:
表1
2.3、监测频率
2.3.1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参照表2、表3、表4确定。
(1)暗挖隧道施工段
说明:①B为隧道开挖跨度,d为天;
②监控量测测点的初始读数,应在开挖循环节施工后24h内,并在下一循环节施工前取得,其测点距开挖工作面不得大于2m;
(2)盾构法施工段
2.3.2应当根据以下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观测频率。
表5
说明:上述表5中所列均为最低标准,承包商监测中除参照上表中标准监测外,还应参照下述情形适当改变监测频率:
(1)上述监测频率为正常施工情况下的频率,当出现工程事故或其它因素造成监测项目变化速率加大,第三方监测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指示增加监测次数直至危险或隐患解除为止;
(2)当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第三方监测承包商应自行加密监测次数;
(3)当变形曲线趋于平缓时,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即可判断变化趋于稳定,经业主同意后可以停止项目的监测工作。
2.4监测周期
2.4.1每个监测对象的监测周期应从大连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施工开始至结束后三个月为止。
2.4.2根据地铁建设的实际和需要,业主同意结束的时候,方能停止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