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进行“头孢类抗生素”皮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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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康中医院关于头孢类药物皮试规定

唯爱康中医院关于头孢类药物皮试规定

唯爱康中医院关于临床进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的规定各有关科室:鉴于目前临床医疗工作中“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越来越广泛,“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为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对本院临床有关“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皮试进行规定如下:1、青霉素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交叉过敏反应,但由于两类药物在化学结构上的不同性,因此禁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进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试验。

2、根据2005年版《中国药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临床用药须知》的有关条款,对接受青霉素类药物治疗的患者,若同一批号者,停用超过72小时以上,须重新作皮内试验;若更换批号者,用药前必须再次行皮内试验。

3、虽然国家未有“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必须作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鉴于临床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事件频发,且各厂家生产的头孢类抗生素良莠不齐,因此,我院规定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原则上需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

但如果药品使用说明书有规定需作皮试者或者有“事前、建议、最好进行皮肤敏感试验为宜者”,则必须做皮试。

4、根据《中国药典》: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必须十分谨慎:“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其中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包括口服类药品)。

”5、临床上因病情需要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医师在使用前必须仔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及头孢菌素过敏史,并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讲明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6、规定需作皮试的头孢类抗生素,必须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敏感试验。

皮试液由所拟用药物配制,配制皮试液所用药品费用由患者承担,医师在确定进行做皮试前必须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讲明。

若患者拒绝做头孢类抗生素皮试,且要求应用该类药物,须家属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7、对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用药时应注意观察,备好抢救药品,有疑问时应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积极采取必要措施。

济南市中心医院关于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的规定

济南市中心医院关于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的规定

济南市中心医院关于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的规定由于头孢类抗菌药物均有潜在过敏的可能,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我院就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1、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医护人员必须仔细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必须注明。

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如过敏性休克),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2、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前必须做皮试。

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

3、试验结果为阴性者方可给药,阳性者禁用,并在病历、医嘱单和床头卡上醒目注明。

4、护士根据医嘱执行皮试,皮试结果记录到病历中。

用药间隔超过24小时者,需重新皮试。

5、皮试液的浓度为300-500 μg/mL,注射量为0. 1mL。

皮试液配制方法和注意事项见附件。

6、凡医嘱或处方至静脉药物集中配置室(病房或门诊)均认为已做过皮试且结果为阴性。

7、进行过敏试验或治疗注射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过敏反应,使用前应做好各种抢救准备工作,注射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注射后留观30min。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迅速停止输液,报告值班临床医生,做好对过敏性休克等的急救处理。

8、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如果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由首诊医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报至临床药学科,严重不良反应同时上报医务处。

9、门诊输液室病人出现输液反应时,由输液室护士电话报告急症内科值班医师协助处理,并完成门诊病历记录,推诿、拖延者将追究当值医师责任。

10、医生处方头孢类抗菌药物后,应告知患者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注意事项,尤其是用药7日内不能饮酒等事宜。

告知内容应书面记载于病历中。

11、在国家出台正式有关规定之前,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依据本规定执行,医院各科室过去的皮试方法一律停用,自即日起执行。

同时,济中心院字【2009】24号文“济南市中心医院关于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暂行规定”废止。

医务处临床药学科药剂科护理部2010年11月10日附件头孢菌素试验药液的配制方法、注意事项附件头孢菌素试验药液的配制方法注意事项1、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

头孢 皮试 指导原则

头孢 皮试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指出: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

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

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见附表)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

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注:这一点也给临床一些生产厂家做出了要求,现实也确实发现,同样一种药物,有的厂家说明书要求皮试、有的不要求皮试,让临床医生无所适从,加剧了皮试操作的混乱局面。

)对于有过敏性疾病患者,《指导原则》也明确指出:有过敏性疾病病史,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几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但上述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可能会更重,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指导原则》还对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皮试做出了规定。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皮试适应证和方法可分别参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

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均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皮试预测作用,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氨曲南侧链结构与头孢他啶C7位侧链结构相同,研究报道二者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有明确头孢他啶过敏史患者应避免使用氨曲南。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使用知情同意书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使用知情同意书
3.皮试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
①皮试或使用过程中均可发生过敏反应,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可能会危及生命。
②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输液反应等。
4.当局部或全身出现:如皮肤骚痒、头昏、眼花、面部及四肢麻木、胸闷、呼吸困难、出汗等不适反应,应立即告之护士及医生。
5、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医疗意外情况,医院将按有关诊治常规积极救治。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使用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门诊号/住院号:
告知内容 :பைடு நூலகம்
1.因(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需使用药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
2、患者既往有明确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史。但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 经权衡利弊考虑, 用拟用药物的原液进行皮试, 皮试阴性后使用。
如您已经充分理解上述情况, 同意接受因病情需要做药物过敏试验, 皮试阴性后使用该药品, 并接受此种治疗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 请在下面签名。皮试时请出示《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使用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属(监护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告知医生签名:
日期:
日期:
浙江衢化医院

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试问题

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试问题

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试验问题
《国家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典籍,其中没有规定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在使用前必须作皮试。

药品说明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对头孢类药物的皮试要求也不一致。

参考文献资料,建议临床实践中应按下述准则掌握:
一、药品说明书中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应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过敏试验。

二、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规定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史、食物过敏史、过敏性疾病及过敏性家族史等。

1、对本品和其它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史和其它严重的即刻过敏史者禁用。

2、有青霉素有一般过敏史、其它药物过敏史、食物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和过敏性疾病者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

3、无上述过敏史者可以不做过敏试验直接使用,但仍要观察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做好应对措施,备好抢救药品和抢救设备。

三、如果进行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

四、国内目前推荐的皮试液的浓度为300~500ug/mL,注射量为
0.1mL。

五、同一药物,更换批号时,需重新皮试。

门诊使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口服药物皮试的重要性

门诊使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口服药物皮试的重要性

门诊使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口服药物皮试的重要性摘要:本文通过对青霉素类及头孢类口服药物的不良反应客观的总结分析,得出了门诊使用该类药物皮试的重要性,及今后使用该类药物的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口服青霉素;口服头孢;皮试;过敏反应1、问题根据2013年及2014年这两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情况进行了总结,201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31.7万份,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32.8万份,抗感染药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一直居各类药物之首,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关注的重点。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生产能力的进步提高,青霉素类及头孢类口服抗菌药物应用正在日益增多,现已有10余个品种在临床使用,主要有青霉素V、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及此二者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组成的复方制剂等。

大家都知道注射青霉素必须做“皮试”(皮内敏感试验的简称),以辨别是否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

同样口服青霉素类药物(例如青霉素V钾片、阿莫西林颗粒、氨苄西林等口服药物有些在口服前也是需要做皮试的,但往往被所有人忽略,从医生到药师到病人,这一潜在的危险就像不定时的炸弹一样被埋下。

2、分析2.1致敏原因青霉素类为小分子化合物,本身不具有抗原性。

致敏源是青霉素在体内的降解产物(青霉噻唑酰、青霉烯酸盐等)以及制剂中所含的高分子聚合物杂质与蛋白以共价键方式结合成的复合物,具有抗原性。

头孢菌素类由于也有β-内酰胺羰基,可直接与机体蛋白结合而致敏,所以也可发生变态反应。

2.2青霉素类青霉素的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过敏反应,较常见,总发生率为0.7%-10%,用药后可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1型变态反应)和血清病型反应(三型变态反应)。

青霉素的副作用主要原因在于青霉素的提纯不足,其中的杂质容易使人体过敏。

2.3头孢类头孢氨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8%,较多见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1】由上述几种药物的不良反应总结为皮肤反应,表现皮疹、血管性水肿,最严重者为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

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方法指引

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方法指引

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方法指引护理部:为配合临床护理工作开展,本部门对目前临床上使用的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方法归纳如下,请护士操作时参考。

青霉素及青霉素类药物:使用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更换不同批号药物或停药三天以上时,必须重新做皮试。

青霉素类药物可用青霉素G钠皮试液进行皮试,也可用青霉素类原药稀释至0.25mg/ml(或按说明书规定浓度)做皮试。

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皮试阳性或使用青霉素类曾发生过敏的病人慎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该类患者如必须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应在使用前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原液作皮试,因为已证实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 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试验皮试液的配制及皮试方法】一、皮试液的配制1、含80万u青霉素瓶内注入4ml生理盐水,稀释为每毫升含20万u(A液)。

2、取0.1ml A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毫升含2万u(B液)。

3、取0.1ml B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毫升含2000u(C液)。

4、取0.25ml C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毫升含500u(皮试液)。

二、试验方法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皮内试验:消毒前臂屈侧关节上2寸处皮肤,抽取皮试液约0.1ml作皮内注射(小儿注0.02~0.03ml),20分钟后,如局部出现红肿,直径大于1cm或局部红晕或伴有小水泡者为阳性(+);对于可疑阳性反应者,应在另一前臂用氯化钠注射液做对照试验。

【头孢菌素过敏试验皮试液的配制及皮试方法】一、皮试液的配制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液浓度一般为0.5mg/ml (或按说明书规定浓度)。

由于药品规格不同,配制步骤不同,具体方法参考下表。

规格皮试液配制方法 0.25g/瓶①取0.25g 溶解于5ml 生理盐水 ②取A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③取B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A 液) (B 液)(皮试液)0.5g/瓶 ①取0.5g 溶解于10ml 生理盐水 ②取A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③取B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A 液)(B 液)(皮试液)1g/瓶 ①取1g 溶解于4ml 生理盐水 ②取A 液 0.2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③取B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④取C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A 液)(B 液)(C 液)(皮试液)1.5g/瓶①取1.5g 溶解于6ml 生理盐水 ②取A 液 0.2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③取B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④取C 液 0.1ml ,加生理盐水至1ml (A 液)(B 液)(C 液)(皮试液) 二、试验方法取皮试液0.05~0.1ml (含0.025~0.05mg ),皮内注射,观察方法和标准与青霉素过敏试验法相同。

皮肤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

皮肤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

0.6 g/支
英国史克必成
0.2285g 0.375g 1.125g/支 2.5g/支 1.25g/支 4.5g/支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 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 公司 北京双鹤药业
山东瑞阳制药
惠氏公司
青霉素皮试过程注意事项
极少数高敏患者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 常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开始,如不及时抢救可 导致病人死亡,故应做好抢救准备。皮试结果只 具有临床参考价值,青霉素皮肤试验阴性反应者, 在注射青霉素类药物时及注射后20分钟,仍需严 密观察有无过敏反应出现。
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天以上,须重新 做皮内试验。
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如曾发生过过 敏性休克等)应禁用头孢类抗生素。如果患者 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 头孢类抗生素物。
我院规定头孢类抗生素的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表 述使用前须做皮肤过敏试验或以做皮肤过敏试 验为宜或最好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有上述描述 的头孢类药品必须用头孢类原药做皮肤过敏试 验
二、使用碘对比剂前的准备工作
2.2 使用碘对比剂前,应向患者或其监护人 告知对比剂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可能 发生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建议:签署“碘对比剂使用患者知情 同意书”。
二、使用碘对比剂前的准备工作
2.3 碘对比剂使用前,医生或护士需要:
2.3.1询问患者或监护人
既往有无使用碘对比剂出现中、重度不 良反应的史; 有无哮喘; 有无糖尿病; 有无肾脏疾病; 有无肾脏手术; 有无使用肾毒性药物或其他影响肾小球 滤过率(GFR)的药物; 有无高血压; 有无痛风病史; 有无其他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史; 有无脱水、充血性心衰现象。
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前,应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 已知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严禁做青霉素皮肤 过敏试验。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并适用于头孢素类、氧头孢烯类抗生素;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需进行皮试;3、医护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4、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用青霉素皮试或头孢菌素皮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5、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体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6、医护人员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7、鉴于不同头孢菌素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虑者不应在病史记中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二、皮试指征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的理化性质、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

从药品的理化性质未看,一般认为头孢菌素C7位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很重要。

第二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幕素类链相似,第一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4%,第二代头孢素与青素类的交又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1%: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霉素类侧链不同,交叉过敏反应罕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全身性一般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07-2.8%,过敏性体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用几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反应发生率相近。

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注意事项

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注意事项

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试验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试验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药物过敏史及家族过敏史。

2.凡初次用药、停药3天后再用,以及在应用中更换青霉素批号时,均须按常规做过敏试验。

3.皮肤试验液必须现配先用,浓度与剂量必须准确。

4.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首次注射后须观察30分钟,注意局部和全身反应,倾听患者主诉,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5.皮试结果阳性者不可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应及时报告医生,同时在体温单、病历、医嘱单、床头卡醒目和注射本上加以注明,并将结果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6.饮酒后慎用头孢类药物,用药期间或停药7日内禁止饮酒。

1。

1-周传骥_关于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前必须做皮试的通知

1-周传骥_关于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前必须做皮试的通知

滕州市卫生局关于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前必须做皮试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凡在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之前,必须对患者做过敏试验,确定为阴性者,方可使用。

特此通知附:三步稀释法配制皮试液方法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三步稀释法配制皮试液方法为规范皮试液的配置过程:我们对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皮试液浓度进行统一规定,成为“三步稀释法”(见附表)。

此法的优点是对不同规格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用不同体积的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并分三步稀释至规定的皮试用浓度,其中第一步和第二步的稀释方法完全相同,第三部的稀释方法仅在所取溶液的体积上稍有差别(即取第二步稀释后的溶液0.1ml或0.2ml),最终的皮试溶液浓度为500ug/ml,取此溶液0.1ml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三步稀释法配制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类试液方便、简单、可操作性强,易被医护人员所接受。

附表配制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皮试液的三步稀释法药品溶解稀释最终皮试液浓度药品规格溶解用0.9%NS的量(ml)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青霉素(包括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80万单位 3.2取溶解后的溶液0.1ml,加0.9ml0.9%NS,稀释至1.0ml取第一步稀释后的溶液0.1ml,加0.9ml0.9%NS,稀释至1.0ml取第二步稀释后的溶液0.2ml,加0.8ml0.9%NS,稀释至1.0ml 500单位/ml160万单位 3.2 取第二步稀释后的溶液0.1ml,加0.9ml0.9%NS,稀释至1.0ml青霉素类: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氟氯西林、双氯西林、氨苄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氯唑西林、羧苄西林、呋布西林、阿莫西林、阿莫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氟氯西林、哌拉西林等头孢菌素类:头孢噻吩、头孢唑啉、头孢唑啉舒巴坦、头孢拉定、头孢拉定舒巴坦、头孢硫脒、头孢孟多酯、头孢匹按、头孢替唑、头孢呋辛、头孢替安、头孢尼西、头孢噻肟、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曲松、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哌酮等0.25g0.3g0.375g0.5g0.6g0.625g0.75g1.0g1.125g1.2g1.25g1.5g1.01.21.52.02.42.53.04.04.54.85.06.0取第二步稀释后的溶液0.2ml,加0.8ml0.9%NS,稀释至1.0ml500微克/ml 2.0g2.25g2.5g3.0g3.2g4.0g4.5g4.04.55.06.06.48.09.0取第二步稀释后的溶液0.1ml,加0.9ml0.9%NS,稀释至1.0ml- 3 -- 4 -。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级综合医院关于印发《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的通知鉴于目前医务人员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适应症、皮试方法和结果解读等存在分歧,导致临床应用存在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前需进行皮试,为规范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临床实践,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对本院临床有关“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皮试规定如下:一、基本原则1、临床医师应按照“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能口服治疗者,不选择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给药者,不选择静脉给药,努力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医务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之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家属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

3、因青霉素与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故不宜尝试采用青霉素皮试与头孢菌素皮试以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

4、由于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药物在化学结构上的不同性,因此禁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头孢菌素类皮试液”进行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

5、头孢菌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依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

6、医务人员在头孢菌素类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诊、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应及时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

7、鉴于不同侧链的头孢菌素类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患者不能在病史记录中笼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头孢**(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

二、皮试指征因头孢菌素皮试目前缺乏明确的循证依据,皮试阳性预测价值和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国家未有“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时需作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因此,在临床上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时原则上不做“头孢菌素类皮试”,除以下情况者:一、需做头孢菌素皮试1、药品使用说明书有明确要求作皮试者;2、既往有明确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患者;3、药品使用说明书有提及“事前、建议、最好进行皮肤敏感试验为宜者”,则必须做皮试;4、既往有头孢菌素过敏患者,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者应尽量选用与其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的其他头孢菌素,(附件2:头孢菌素的侧链(C7位)同源性列表)以避免或减少交叉过敏反应的发生,而且使用前应用拟用药品作皮试,皮试和使用前应知情告知并请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规定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规定

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规定
为确保临床使用头孢类药物的安全,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批示精神,经医院有关部门讨论,特做以下规定,希望各科室执行。

1. 凡使用头孢类针剂药物前必须一律先用原液做皮试确认阴性后方可使用。

2. 临床医师在处方应该注明皮试或续注字样,否则,作为不合格处方论处,收费处应退方,药房不应配方,护士不得予以注射。

3. 皮试后其结果不论阴性、阳性,皮试者均应盖章确认,并且应在门诊病历首页上注明何药阳性。

4. 门诊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1、2代头孢类药物(除性病外)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3、4代头孢类品种者,必须要有微生物检测依据和门诊部主任审批手续。

5. 凡有药物过敏史或高敏体质者,应尽量不用头孢菌素包括口服如确需使用应严密观察。

6. 头孢类皮试药液配制方法为300ug/ml。

每次皮试注射量0.1ml(30mg)。

7. 以往皮试过敏者或皮试阴性但试用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者,一律禁用头孢菌素类(包括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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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派酮告知书

头孢派酮告知书
五常市人民医院
头孢派酮舒巴坦钠药物试敏告知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住院号
护士告知患者和家属头孢类抗生素易引起过敏反应,用药前须做过敏试验
2.七天内饮酒史()A无B有
3.青霉素药物过敏史()A无B有
4.药物过敏家族史()A无B有
5.不宜空腹进行皮内试敏,个别患者因空腹用药或晕针,疼痛刺激等产生头晕、眼花、出冷汗、面色苍白、恶心等反应,易与过敏反应相混淆。
二.遵医嘱给予(头孢派酮舒巴坦钠)试敏。
三.皮试期间注意事项:
1.皮试注射部位在前臂掌侧下1∕3,无皮丘、硬结、瘢痕、感染、无血管的位置,注射时稍有疼痛,但能忍耐。
2.注射后皮肤隆起一个小皮丘属正常现象,不可用手拭去药液、不要抓挠、不要触摸、不要按揉皮试处皮肤。
3.请患者在皮试期间不要离开病室,20分钟观察结果,如有不适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患者或家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
告知护士签字:
年月日
3.重做皮试条件:停药三天后或用药过程中药物批号更换。
我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医生、护士的告知表示完全理解,经慎重考虑,我决定进行头孢派酮舒巴坦钠药物皮试,我保证严格遵守相关告知。
我明白在该项操作中,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其他附加操作或变更治疗方案,我授权医生、护士在遇有紧急情况时,为保障我的生命安全实施必要的救治措施。
4.如果患者皮试后出现荨麻疹、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气促、哮喘、呼吸困难、口唇发绀、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甚至意识丧失、抽搐,大便失禁等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组织抢救。
四.试敏结果()A阴性B阳性
五.用药期间注意事项:
1.头孢类药品在住院期间及用药后7天不得饮酒、酒精浴及饮含有酒精饮料。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Word版)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

《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类以及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并适用于头孢素类、氧头孢烯类抗生素;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未规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需进行皮试;3、医护人员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应注重对患者及其家族过敏史的询问,包括过敏药物、食物及过敏时的临床表现等,并详细记载于病历中;4、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皮试有增加患者过敏,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不宜采用青霉素皮试或头孢菌素皮试筛查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5、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对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循证证据不充分,且阳性率远高于过敏性体克等严重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实际发生率,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前进行皮试普遍筛查;6、医护人员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和使用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如发现皮、心慌、胸闷、呕吐、呼吸急促等过敏现象,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必要时立即停药,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7、鉴于不同头孢菌素不一定存在交叉过敏,皮试阳性的虑者不应在病史记中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为“头孢XX(受试药物化学名)皮试阳性”二、皮试指征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的理化性质、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

从药品的理化性质未看,一般认为头孢菌素C7位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很重要。

第二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幕素类链相似,第一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4%,第二代头孢素与青素类的交又过敏反应发生率约为1%: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的C7位侧链与青霉素类侧链不同,交叉过敏反应罕见。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全身性一般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07-2.8%,过敏性体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用几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反应发生率相近。

国家卫健委头孢皮试规定2021

国家卫健委头孢皮试规定2021

国家卫健委头孢皮试规定2021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头孢皮试的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头孢类抗生素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抗生素,
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有些患者因为身体的
免疫反应导致对头孢类抗生素产生过敏反应。

为预防和减少这种过敏
反应的发生,需要进行头孢皮试。

头孢皮试是指在人体的皮肤表面施行一定量的头孢类抗生素,观
察患者是否出现过敏反应的检测方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新规中
规定,进行头孢皮试的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治疗过程中使用过
头孢类抗生素,或者曾经出现过头孢类抗生素过敏反应史,而需要再
次使用这类药物的患者。

在进行头孢皮试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耐受性过敏史询问、身
体状况评估等必要的检查。

头孢皮试应在合适的场所、设备和人员条
件下进行。

皮试应选择常用头孢类抗生素中常见的一种或数种进行。

头孢皮试的前提条件是患者皮肤完整,无皮肤病变、疤痕或碘过敏等
情况。

头孢皮试的过程中,医生应对观测到的不良反应及时诊断和处理。

并在抗生素使用前进行皮试,若皮试阳性,则需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综上所述,头孢皮试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检测措施,在临床上应用
广泛。

患者在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前,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头孢皮试,以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提高用药安全性。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在临床的应用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在临床的应用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在临床的应用作者:陈远来源:《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2年第12期【摘要】为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保证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医生在临床使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是否皮试,或再次使用是否重新皮试、皮试阳性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头孢菌素;皮试【中图分类号】R4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2-0234-02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因其抗菌作用强、疗效高、毒性低等优点,是临床医生抗感染治疗首选的药物之一。

随着此类药品在临床医疗中的广泛应用,患者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日益增多,甚至有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病例的报道。

为确保用类药的安全性,临床上会在用药前进行皮试,但皮试无统一标准,现就药品的皮试现状进行探讨。

1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现状1.1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在使用前对患者要做皮试的的问题,据查在我国的药品使用类书籍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限制性条款,所以当前各医疗机构都是根据惯例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执行,这也就造成了当前在此类药品的使用问题上存在的争议。

1.2 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配制标准现状1.2.1 皮试液种类的选择在临床实践中,不同的医院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采用的判断标准和皮试方式也存在差异:(1)以青霉素皮试作为判断依据;(2)用某一种头孢菌素替代拟用药品;(3)采用拟用药品做皮试;(4)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

确定选用此类药品的标准:(1)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原则上不选用头孢菌素药品;(2)若患者仅有过敏皮疹反应,病情确属需要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可进一步做头孢菌素皮试。

不过在选用此类药品时,绝大多数医院倾向于用拟用药物做皮试。

1.3 用青霉素或某一种头孢菌素药品做皮试存在的问题1.3.1过敏原理头孢菌素类药物本身无免疫原性,不引发过敏反应,其高分子聚合物杂质才是主要的过敏原,其与蛋白质、多肽等大分子载体结合成完全抗原或本身聚合成多价半抗原后,诱发过敏反应。

青霉素、头孢皮试告知 Microsoft Word 文档

青霉素、头孢皮试告知 Microsoft Word 文档

使用注射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因病情需要,需使用进行治疗。

一、有关事项和风险告知:
1、请您如实向医生提供您的药物及食物过敏史。

2、注射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在初次使用或停药3天后再次使用,及更换
厂家及药品批号时均应做皮试,请您如实向医生说明您的用药情况。

3、注射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皮试液应使用您的药物进行配置,如因皮试
试验阳性不能使用的,配制皮试液的那支抗生素因已使用,我们将不予退换,请您理解。

4、使用注射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或即使皮试阴性正式使用时,也可能出
现以下过敏反应:皮疹、药物热、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一旦出现上述过敏反应,请您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医务人员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5、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使用注射用头孢类药物前7天及停药后14
天,您应严禁饮酒和含酒精类饮料。

在治疗前7前您已经饮酒或含酒精类饮料的,请如实向医生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二、患者知情选择:
1、护士已将上述知情事项对我进行了告知并解答我的相关问题。

2、我已经如实向医生提供了我的食物和药物过敏史及其他相关情况。

3、我同意在我发生过敏反应时医生对我采取的必要治疗措施。

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三、护士陈诉: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治疗有关事项和存在的风险,并且解答了患者的相关问题。

护士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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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进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的规定
宁一院医[2009]23号
各有关科室:
鉴于目前临床医疗工作中“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越来越广泛,“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为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对本院临床有关“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皮试进行规定如下:
1、青霉素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交叉过敏反应,但由于两类药物在化学结构上的不同性,因此禁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进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试验。

2、根据2005年版《中国药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临床用药须知》的有关条款,对接受青霉素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我院原执行的“停药超过24小时,需重新做皮试”的规定,调整为“停药超过72小时以上,须重新作皮内试验”。

3、因国家未有“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需作过敏试验”的相关规定,因此,在临床上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原则上不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但如果药品使用说明书有规定需作皮试者或者有“事前、建议、最好进行皮肤敏感试验为宜者”,则必须做皮试。

根据《中国药典》: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必须十分谨慎:“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其中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包括口服类药品)。


4、临床上因病情需要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医师在使用前必须仔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及头孢菌素过敏史,并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讲明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应在病案中予以记载。

5、规定需作皮试者,必须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敏感试验。

皮试液由所拟用药物配制,配制皮试液所用药品费用由患者承担,医师在确定进行做皮试前必须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讲明,由患者或其监护人在病案中签字认可。

6、对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用药时应注意观察,备好抢救药品,有疑问时应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积极采取必要措施。

7、临床医师应按照“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能口服治疗者,不选择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给药者,不选择静脉给药。

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规定用药,努力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8、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者由于解释不清所引起的医疗纠纷,造成医院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第一医院
2009年10月21日
附件1: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流程
附件2、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液配制方法
附件3:本院所有头孢菌素类药物(注射和口服)的药品说明书中关于其是否需要皮试的规定列表
附件1: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流程:
附件2: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液配制方法
皮试液以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0ug/ml的生理盐水溶液为标准,皮试注入剂量为0.1ml(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ug)。

单次皮试配制法:
1、于内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1g的瓶内注入5ml生理盐水,则每1ml含拟用
的头孢菌素类药物0.2g;
2、取上液0.1ml,加生理盐水至4ml,则1ml内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mg;
3、取上液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内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0ug,
即配成皮试液;
4、取上液0.1ml(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ug)皮试。

大瓶配制法:
1、于内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1g的瓶内注入10ml生理盐水,则每1ml含头孢唑啉0.1g;
2、取上液0.5ml,加入生理盐水100 ml瓶中,即每1ml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0ug,即配成皮试液。

3、取上液0.1ml(含拟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50ug)皮试。

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过敏试验,皮试液由所拟用药物配制;
2、因门急诊需要使用头孢曲松(国产,2.38元/支)、头孢替安(替他欣,46.25元/支)的患者均需要做皮试,所以配制皮试液的药物由注射室到门诊药房领取,头孢曲松的皮试按3.68元/次收取皮试费、头孢替安的皮试按5.93元/次收取皮试费。

其它头孢菌素类药物,医师处方确定需要皮试时,收取皮试费1.3元/次,配制皮试液的药物由患者提供,皮试阴性患者,用于配制的药物交还患者,皮试阳性患者,用于配制的药物则报废处理;
3、住院患者配制皮试液所需药物均有患者提供,按相关规定收费。

附件3:本院所有头孢菌素类药物(注射和口服)的药品说明书中关于其是否需要皮试的规定列表
目前,头孢菌素类药物在临床广泛应用,虽然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过敏反应较青霉素少得多,但静注和口服头孢菌素药物均可发生过敏反应,严重者还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和喉头水肿,甚至窒息死亡,医疗纠纷时有出现。

根据本院规定:“在临床上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原则上不做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但如果药品使用说明书有规定需作皮试者或者有“事前、建议、最好进行皮肤敏感试验为宜者”,则必须做皮试”。

为方便临床用药,药剂科组织人员将本院临床所有
头孢菌素类药物(注射和口服)的药品说明书中关于其是否需要皮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列表汇总,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一、本院共使用44种注射用头孢菌素,其中:
1.两种药物——头孢曲松钠、头孢米诺钠(奥维新)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用药前需进行皮试。

2.八种药物——盐酸头孢噻利(丰迪)、头孢美唑钠(诺加社复)、头孢替安(替他欣、锋替新、海替舒)、头孢甲肟(雷特迈星、帅新舒)、头孢米诺(美士灵)说明书中提出进行皮试为宜。

3.六种药物——头孢匹胺钠(泰力信、严力苏、阿扑通)、头孢匹罗、头孢美唑说明书中未谈及皮试,但强调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充分问诊且用药时需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

4.两种药物——头孢曲松钠(罗氏芬、泛生舒复)强调不排除过敏性休克的可能性。

5.其余多数药物均强调询问过敏史。

二、本院共使用14种口服类头孢菌素,所用药物说明书中均未要求服用前进行皮试,但要求医师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是否过敏体质,包括有无药物过敏史、食物过敏史以及过敏性疾病史等。

本院目前使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说明书中的主要禁忌与“皮试”的规定列表
头孢菌素类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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