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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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视,在施工过程的适当阶段对已形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应具备的特性进行测量,以验证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视与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测量与自行检查评定。

3.职责3.1 公司质量科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监视和测量的管理;对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及公司创优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备案前的进行现场核查评定。

3.2 分公司质量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监视和测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建设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报验前的自行检查评定。

(不含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及公司创优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3.3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并实施检验和试验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视与控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报验前的自行检查评定。

3.4 公司、分公司质量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检验计划进行审查。

公司、分公司技术科对试验计划进行审查,并对检测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 过程表述4.2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

与监理单位就检验批划分、抽样方案、见证抽样、安全及功能检验达成共识。

编制项目检验和试验计划,并明确产品接收准则和所需的记录,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检验和试验计划经批准后,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工长、抽样员、质量检查员、器材员进行交底。

按计划要求和工程每月生产计划各专业质量检查员制定月检验计划,抽样员制定月试验计划。

系统和设备的检测与调试由专业工长和质量检查员制定方案,经项目工程师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质量科、技术科分别负责对工程的检验和试验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3 工序检查4.3.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4.3.2 项目经理部工长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进行控制和协调,以满足质量要求。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1.目的:11为维持采购原材料、外协加工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和流出。

2.范围:2.1.凡是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外协加工的零部件以及自制半成品、成品,在进货、加工制造、出货时均适用本程序。

3.内容:3.1.,供应商交货3.1.1.供应商按采购订单上的规格、数量如期交货,并附带《检验记录》或《材料保证书》等相关检验记录及测试报告。

3.2.仓库收货3.2.1供应商在“待检区域”卸货,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根据《采购订单》《送货单》进行数量、规格的清点和确认,无误后通知采购部填写《送检单》交品保部进货检验员检验。

3.3.进货检验3.3.1.进货检验员按照《进料检验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所测量的数据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中,并判定合格与否。

3.3.2进货检验的抽样计划,允收规范按《进料检验规范》和《品质检验抽样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3.3.3.任何未经品保部验收合格的产品及原材料,禁止任何部门私自取用生产。

3.3.4.进货检验员判定合格后在《进料检验记录》上确认,并在标识卡上盖合格印章。

3.4.来料入库3.4.1.进货检验员将验收合格信息记录在《送检单》上,交给仓库管理员作为入库依据。

3.4.2.仓库管理员根据《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3.5.不合格品处理:3.5.1进货检验员按《进料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判定批量不合格,通知供应商质量工程师(以下简称SQE)和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将不合格品领回,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5.2若生产急需,需挑选、返工使用的,则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或生产部进行挑选、返工使用。

由生产部挑选、返工时,生产部应做好工时的统计工作,由采购部执行对供应商相应的扣款事宜。

3.6.纠正措施:3.6.1进货检验员判定批量不合格时须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填写《异常改善报告》通知SQE,由SQE要求供应商提出改善措施,并进行跟踪确认。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施工过程及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本公司为检验和试验)。

1.职责3.1质安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相关工作部门。

2.工作程序4.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4.1.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上岗。

4.1.2产品监视和测量人员依据策划(即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排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视和测量。

4.1.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符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4.1.4质量检验员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监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4.2进货的监视和测量4.2.1库管人员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并认真准确填写有关记录。

对规定应进行复检的原材料由质安部质检员抽样送有资格的部门进行复验。

进货检验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进行并填写《进货验证记录表》。

复验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4.2.2本公司对采购产品,在特殊情况下经有资格的部门和有关授权人员批准签字后允许紧急放行,其余产品应记录、留样、标识并及时进行进库验证,再进货复验,一旦发现不合格,及时退货或更换。

4.2.3需委托检验的产品,送往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

检验完毕后索取其检验报告。

4.2.4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供方反馈信息,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施工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4.3.1质安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项目经理部配合执行;4.3.2工程施工过程由项目部质检员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实施,分为自检、交接检、专检、隐蔽工程检验。

4.3.2.1自检: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通知班组质检员按施工要求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则由施工人员进行处理。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4.2进行处理,由技术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置。
4.2.1.3、经检验合格的半制品才可进入下道工序进行加工生产。
4.2.1.4、工艺技术员对照客户来样和确认样进行加工生产,并进行检验。
4.2.1.5、生产车间由技术科抽查员负责对每道工序的抽验,并填写《生产工艺抽查表》的相关抽检项目。对抽验不合格的半制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由技术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置。
4.1.2、 B、C类物资的进货检验
原材料到公司后,由生产供应后勤科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填写以《进货通知抽验单》,送交技术中心化验室进行抽检化验,并填写《染化料检测报告》,如合格则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进行标识,如不合格则办理退货手续。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半成品检验
4.2.1.1、操作工在以《工艺流程卡》进入生产工序后,每一道工序的操作工应进行自检,填写《工艺流程卡》并在相应的栏目上签名。未经自检的工序,下道工序的自检员可拒收。
5.相关文件
5.1、《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QEM/MZD213-2003
5.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QEM/MZD219-2003
5.3、《记录管理程序》 QEM/MZD203-2003
5.4、《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QEM/MZD214-2003
5.5、《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QEM/MZD213-2003
3、职责
3.1、质检部是坯布进货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半制品由车间自检、互检以及检测室巡检进行控制。
3.2、质检部科长负责对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报告单的审批。
3.3、供应后勤科科长负责对B类物资进厂检验和报告单的审批。
3.4、质检部长负责对提出进货产品紧急放行的申请,由市场部经理审批。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公司生产的产品适时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不使用、不入库、不出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3.职责3.1 质检部负责编制监视和测量计划并组织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3.2 生产班组、仓库、技术部等部门配合实施。

4、控制程序4.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的编制。

4.1.1质检部应在每年的12月份编制下年度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由质检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到相关部门。

4.1.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主要内容:(着重于覆盖进货产品的防爆部件质量、过程防爆部件加工质量、成品中的各防爆系统组装质量以及整机质量)a) 计划实施时间、参与人员;b) 责任部门;c)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d) 检验项目;e) 质量标准;f) 检验方法;g) 抽样依据h) 检验频次和抽样数量、全检数量等;4.2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4.2.1 质检部根据批准的产品监视和测量计划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4.2.2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改变计划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必须覆盖计划的所有内容。

4.2.4 监视和测量的依据、检验方法、判定准则必须与规定符合,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紧急转序放行。

4.2.5 质检部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应记录保存。

4.3 不合格品的处置4.3.1 在实施监视和测量的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置:a) 轻微不合格品由检查组现场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进行整改;b) 一般不合格品由评审组提交总经理组织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进行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责任部门按评审结论实施整改。

c) 重大不合格品由评审组提交总经理组织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总经理进行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责任部门按评审结论实施整改。

4.3.2 所有的不合格品评审结论均应明确,评审人员应签字,并由质检部长在《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中注明。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P-006
1.目的:确保采购产品和生产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对本公司采购产品的验收过程生产产品的监控。

3.职责
3.1生产部依据顾客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产品验收规程》。

3.2生产部依据《产品验收规程》的规定,对产品实施验收。

3.3生产部负责对销售服务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4.工作程序
4.1进货检验
a)生产部编制《产品验收规程》;
b)生产部填写《产品验收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c)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d)在未得到顾客许可的情况下,未经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得交付。

4.2销售服务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a)产品交付后,应请求顾客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如顾客的评价在80分以上,且未提出退货、投诉或抱怨的要求,则认为本次销售服务质量是满足要求的;
b)如顾客未能将《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反馈回本公司,则由市场部通过其他方式及时了解顾客对服务质量的满意情况,并在《合同清单》中进行登记;
c)如顾客对服务质量有投诉或抱怨,则按《合同评审和顾客满意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合同评审和顾客满意控制程序》
5.3《产品验收规程》
6.质量记录
6.1《产品验收记录》
6.2《合同清单》
6.3《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进行控制,确保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的结果的正确性,流转或交付使用的产品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实现全过程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

3.职责3.1 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规程的制定。

3.2质量部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活动的实施,建立并保存记录。

3.3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自检3.4厂长、技术部、质量部负责紧急放行的审核与批准。

4.过程活动4.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总要求4.1.1总要求a) 质量部负责(必要时生产部配合),对具体的产品,依据其产品标准和规定产品特性的设计文件编制产品检验规程,确定检测控制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使用的测量设备。

关键过程,出厂检验应编制检验指导书。

b) 检验控制点包括:进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的检验控制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检验控制点,装配测试、出厂检验检验指导书或检验表格规定的检验内容等。

c)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必须按检验规程进行,严格对照产品标准,设计文件、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做出科学、客观的判定结论。

用于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设备应符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d)质量部负责对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视,在检验控制点对产品实施测量,对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标识、放置。

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过程制品,严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e) 供销、生产和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过程进行监视、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自检、互检。

在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时,支持和配合检验人员的工作。

f) 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检验人员,必须在技能、经验或培训方面取得相应的资格。

g)检验规程的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4.1.2 记录建立及保存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建立和保存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记录。

检验记录应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a)包括检验项目、标准或设计要求、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等内容。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來進行有效的控制,並符合規定的要求。

2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產品整個生產過程的進貨、過程最終核對總和試驗的控制。

3定義:無4權責:品質部:物料/產品檢驗、異常反饋、不良聯絡及處理等作業。

5作業程序/內容5.1進貨檢驗5.1.1采購原輔材料及委外部件等進廠後,倉庫人員依送貨單上之編號,對所到物料的規格、數量進行確認。

確認無誤後,材料簽收,倉庫人員開出「進料驗收入庫單」(一式四聯)。

檢驗員按「檢驗標準書」001、「承認書」等相關工程文件對進貨產品進行來料檢驗。

5.1.2检验依其产品部件(主副辅料或成品半成品)来料进行抽验执行,如:部品外箱(包)之标签核对,品名,规格,料号,颜色,批号,数量等及是否属有害物质或绿色环保之部品物料管制。

5.1.3根據抽樣規定抽取檢查數及判定產品的合格與否,並在入庫檢查報告上判定允收或拒收,倉庫依「進料驗收入庫單」2-001進行入庫。

抽樣檢查數詳見「品保抽樣檢驗計畫管理辦法」002中之規定。

5.1.4如需對其產品部件進行相關之物性測試如:色澤,硬度,百格,酒精,耐溫濕度等專案,則依相關採購或客戶之要求進行測試,如公司內部之現有設備或試驗無法檢測時,可要求供應商(代理商)提交相關檢驗或證明報告、(合格證明文件)資料。

或委外第三方公證機構實驗檢測提供之。

經其抽驗之合格品,則於其外包裝(箱)加蓋合格章或加貼蓋等標籤以示區分管控。

5.1.5品檢判定不合格的物資,其作業方式依《矯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003執行。

5.1.6倉管員應按「倉儲管理程序」2-001進行標識管理。

5.1.7如属于客户直接提供之原物料或其他相关辅助包材等主辅部品则予其规格,数量或外观等主要相关项目之抽检管制辦法。

5.1.8特采使用的申請、審核、批准被判定為不合格的物料,如生產急需,應由品保人員填寫「品質異常處理單」004並由采購辦理特采使用申請手續,交相關部門會簽,品質部組織相關人員對特采使用申請進行分析並作出處理決定,交最高管理者批準。

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1、目的对外购、外包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为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2、范围适用于我公司外购、外包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职责3.1 质管部负责采购产品、外包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检验和测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3.2 生产车间负责过程产品的自检,并配合质管部做好其检验和测量;3.3 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种产品的检验或验收规范的制定;3.4 供销部负责外购产品的采购,并负责向质管部报检;3.5 生产技术部负责外包产品的加工,负责向质管部报检;3.6 库管员负责外购产品和成品的贮存、保管和维护,并加以明确的标识;3.7 生产车间负责过程产品的贮存、保管和维护,并负责加以明确的标识;4、工作程序4.1 外购、外包产品的检验或测量4.1.1 外购、外包产品质管部按外购、外包产品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或测量,《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1.2 标识所有外购、外包产品,均应有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待检状态分别由供销部、生产技术部予以标识。

4.1.3 争议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在检验和测量过程中,发生质量争议时,应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由质管部负责处理,必要时由总经理决定。

4.2 过程产品检验过程产品检验分为操作者自检、互检、检验员首检和完工检验。

4.2.1 自检4.2.1.1操作者在生产前,首先要核实上一道工序的标识是否齐全;若有缺损,报检验员重新进行审定。

4.2.1.2操作者每完成一道工序都必须进行自检,检查所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2.2 互检操作者对上道工序产品要求均需进行互检,检查所产品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2.3 首检操作者在下列情况下应将自检合格的首批产品交检验员检验验证,首检合格后,检验员填写首检报告,操作者才能继续生产。

(1)当班开始投料的首批产品;(2)产品转换后生产的首批产品;(3)设备调整后生产的首批产品。

(4)工艺调整后生产的首批产品。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是否已经得到满足。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形成过程中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术语、缩略语本程序采用质量手册中的术语、缩略语。

4、职责4.1品质部负责组织制订各种检验规程,并进行监视和测量。

4.2其他部门相配合。

5、工作程序5.1进货检验5.1.1 对于采购物料,仓管员负责确认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无误、包装无破损后,置于待检区,以物料确认记录单书面通知品质部检验。

5.1.2质管部根据物料确认记录单,负责对采购物料按《进料检验抽样方案及指引》及物料来料检验规程、图纸进行检验和验证,经检验和验证后,检验员将合格物料包装箱上粘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包装箱上粘贴不合格标签,待处理物料在包装箱上粘贴待处理标识,仓管员负责将相对应的物料放置于不同的区域内;物料确认记录单由品质部审批,如出现偏差,应交至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判定。

5.1.3 按照采购控制程序中的物料分类,A类物料和B类物料供应商需提供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应附材质证明书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产品质量合格。

C类物料供应商需提供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质量合格。

5.1.4 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物料按《不合格项目控制程序》执行。

5.1.5仓库凭供方送货单及物料确认记录合格的单据,再次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如一致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当不一致时由仓库通知品质部进行确认及更改数量。

5.1.6 在执行进料检验时,如没有图纸或者相关检验标准等资料,由研发部提供样品并标上需求检验点以及公差尺寸,品质部根据研发部提供的样板判定是否合格,随后研发部在2个工作日内将图纸及时补上。

5.2 过程检验5.2.1质管部编制过程检验规程,在检验规程上写明各工序过程的监控与测量要求。

5.2.2对各工序,由生产部按工艺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品质部负责巡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5.2.3对注塑过程、超声波焊接过程、封口过程,操作者在进行操作前需对过程的参数进行监控,并将实测参数填在相应的监测记录上。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文件编码:QLSH/CX-10/31-2010发行版本:A/0编制部门:质检中心编制人:李巧英蔚峰审核人:李艳芬批准人:李胸有2010-06-30发布 2010-07-01实施1 目的为规范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以验证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厂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产品标准,协调各生产车间检验事宜。

4.2 中心化验室、质检中心分别负责南、北区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的归口管理。

4.3 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采购产品验证事宜,并审核对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

4.4 中心化验室、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验证。

4.5 相关车间负责对产品包装物进行验证,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取样点,配合本过程的实施。

4.6 储运车间、原料车间负责采购产品的入库验收。

5管理内容5.1 产品标准的管理5.1.1 生产技术部确定原辅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及相应的方法标准,并由检验部门按要求进行产品检验。

5.1.2 未建立的检验项目可委托具有较强检验能力和有可靠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的出厂数据。

5.1.3 实验室应依据原材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产品所执行标准等相关要求,每年定期修订检验计划,明确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检验频次。

检验计划应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发布后方可实施。

应控制质量检验计划的发放范围和修订状态,确保产品检验管理和操作岗位能得到有效版本。

5.1.4 生产技术部应确定对产品出现不合格、装置开停工、原料(工艺)变更、生产异常波动等非正常状态时的检验要求。

5.2 产品检验过程控制要求5.2.1生产技术部要按照有利于生产操作,有利于质量监督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进行产品检验工作控制,必要时下达分析计划,确保对生产的每批成品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和包装(容器)质量进行检验或验证。

程序文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编制:审核:批准:2024-01-01 发布 2024-01-01 实施1. 目的通过监测、检验和试验的实施,保证零配件、原材料、在制品及成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采购/外协物料、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控制。

3. 定义采用ISO9001:2008标准所给出术语和定义;4. 职责4.1 工艺部:负责策划产品的实现过程,并编制和提供产品采购、生产加工、检验及试验等所需的各类技术文件;4.2 质量部:负责依据产品工艺及检验规程实施专检,及生产过程在制品的首检<工序填写,质检签认>和巡检,并负责产品合格与否的判定及检验标识。

4.3 制造部:负责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要求生产员工做好产品的首检、自检、互检,及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确保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4.4 物流部:负责所采购及贮存的生产物料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并负责收集和提供来料检验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质书、合格标签等4.5 总经理:负责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的批准。

5. 工作程序5.1 来料检验5.1.1质量部应视各类物料及配件与产品质量的重要程度,来确定来料检验方式(包括检验、试验、测量、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编制相应的进货检验规程,并组织实施。

5.1.2对购进的各类物料及配件,仓库保管员应核对送货单,收齐相关资质证明,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及时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检验。

5.1.3 质检员根据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相关检验后,填写《来料检验记录》并标识:检验合格的,仓库管理员办理物料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

5.1.4 紧急放行: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生产物料、产品或配件,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制造部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相关部门及生产单位:(1)仓库管理员根据批准的《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按规定数量留取同批样品送检,其余由质检员按《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进行相关记录和标识后放行,有关生产车间在其后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保持“紧急放行”的相关记录和标识,以便追溯。

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来料、过程产品和成品、出货检验进行监视和测量,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来料检验、过程产品和最终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术语定义
3.1 巡检:检验员检测称为巡检;自检:操作工检测称为自检;互检: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检测称为互检;
3.2来料检测:直接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包装箱的进货检验;
3.3过程检测:产品各工序的首检、自检、巡检和末件检;
3.4 完工检验:产品在本公司所有工序加工完后的检验;
3.5成品检测;产品在包装前的外观、性能、尺寸检测和包装后的数量及标签的检查;
3.6出货检验:产品在发货前的检查;
4 职责
4.1财务部负责直接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包装箱的进货检验的送检;
4.2 质量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控制计划及《生产及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进货检验、过程
产品、成品、出货产品的检验工作;
4.3质量部实验室负责编制钢板取样和试样的作业指导书;负责钢板的拉力试验;
4.3 生产部负责过程产品的自检;负责从钢板上取样;
4.4设备部模具班负责钢板试样的制作;
5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表单。

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1)核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证明;
(2)查验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3)查验是否有正确标记;
(4)查验实物是否损坏、锈蚀或变质。
4.2.5列为验证并由车间安装组确认的外协(购)件,由仓管员实施验证后,交车间安装组长检查确认,合格时在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收料/报检/进仓单上签名,确认合格,方可办理入仓手续。但凡新采纳的供方首批送样的物资,按《产品质量检验/验证计划》规定,在正常情况下是属于以验证方式验收的话,采购员/仓管员必须首先通知品管部,由品管部确认是否仍以验证方式验收。
4.2.6列为检验/试验的外协(购)件,由仓管员实施验证后,交品管部品管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直接在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收料/报检/进仓单签名,即可办理入仓手续。
4.2.7经验证检验,满足要求的物资,仓管员办理进仓手续,分类放置,做好标识。
4.2.8供方应建立零配件合格证制度,并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产品监视与测量总则
4.1.1产品监视与测量总要求
4.1.1.1检验依据:产品依据如下文件进行监视与测量。
(1)图样;
(2)工艺文件;
(3)有关技术标准:如国标、行业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
(4)订货合同、质量协议;
(5)检验指导书;
(6)产品质量检验/验证计划;
(7)产品质量特性分等。
4.4.4只有在检验、试验计划和相关检验/试验文件规定的各项检验/试验活动,已经圆满完成,且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认可,由品管部授权的最终检验人员填写产品合格证/配件合格证,并盖上检验专用章,产品才能发出。
4.4.5产品外观质量缺陷难以返修至顾客满意时,与顾客协商得到顾客批准后,产品才能发出。

过程及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过程及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修订履历1.目的对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对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并在工程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依据策划的安排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承包工程项目的来料、过程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过程以及施工所用原材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测量和监视。

3.职责3.1行政财务部负责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3.2工程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所需的原材料、施工过程、及施工完工的最终检验。

3.3研发部负责计算机软件的监视和测量4.工作程序4.1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1.1管理者代表负责识别要进行的监视和测量的公司各个过程,包括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改进四大过程。

4.1.2管理者代表应根据公司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部门具体的质量目标,如工程部的工序产品合格率、采购部采购产品的合格率、客服部的顾客服务满意率等。

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管理者代表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4.1.3工程部对施工过程的监视点实施监控,并对各过程的监视结果(包括运行状况、对过程能力和过程输出的监视结果等)的数据分布趋势进行分析,明确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4.1.4当过程产品合格率接近或低于控制下限时,工程部应及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定出责任部门,对其人员、设备、原材料、各类作业指导书、生产环境及检验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当需要采取改进时,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责任部门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4.2.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包括:来料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最终的监视和测量。

4.2.2在对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前,应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即根据产品或过程的重要程度、客户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等来确定监视测量点的设置、测控所用文件、验收准则等内容),策划的结果应作出规定,必要时形成文件。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同时对有关测量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实施质量改进。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3.职责3.1 品保部负责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特性检验的控制,收集分析检验数据。

3.2 质检员负责签发检验报告,确认和记录产品有关不合格,验证处置措施实施效果,控制不合格品的再加工。

3.3品保部负责有关产品的记录的收集、保管、编目和按期归档,其中包括来自供应商的记录。

3.4 采购部、生产部配合质检员完成检验工作。

4.工作程序4.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策划在对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前,由品保部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即根据产品或过程的重要程度、顾客要求、供应商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检验来识别和确定监视和测量点的设置、抽样数量和频度、测控用文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人员的能力要求和验收准则等内容),策划结果应做出规定,形成检验标准。

4.2采购产品的验证4.2.1采购产品到货后,采购员通知品保部,有品保部实施采购产品验证。

4.2.2采购产品验收依据和办法a)品保部编制《检验规程》和《原料验收标准》,作为采购品的验收依据。

b)质检员根据检验标准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并结合有关的质量证明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填写“采购产品验证记录”。

c)验证合格后,质检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库管员登记台帐,办理入库手续,分公司财务部方可结帐。

验证不合格不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协调解决,至可满足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无法满足要求须申请让步接收,由采购部门向品保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库。

让步接收产品入库时品保部须做好相应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予以跟踪。

4.2.3如需到供应商货源处进行检验,由品保部安排合适的人员进行,事先应与供应商就验证的安排、方法达成协议,验证结果在“采购产品验证记录”中记录。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的监视和测量,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外购、外协件的监视和测量控制。

三、职责1、质量部门负责制定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采购部门负责通知质量部门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

3、生产部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进行自检和互检,并配合质量部门的抽检。

4、仓库部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入库、保管和发放进行管理,并协助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四、工作程序(一)原材料的监视和测量1、采购部门在原材料到货后,应及时通知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2、质量部门检验员依据相关标准和检验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

3、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质量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并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4、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质量部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如退货、换货或降级使用等。

(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1、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对半成品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半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部门检验员按照检验计划和检验规范对半成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根据产品的重要性和生产的稳定性确定。

3、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门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4、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质量部门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隔离和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三)成品的监视和测量1、成品完工后,生产部门应填写成品检验申请单,通知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2、质量部门检验员依据产品标准和检验规范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性能、包装等方面。

3、检验合格的成品,质量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并在产品上粘贴合格标识,仓库部门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检验不合格的成品,质量部门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四)外购、外协件的监视和测量1、采购部门在外购、外协件到货后,应及时通知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含流程)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含流程)

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文件编号:QG/ATECH 019ZL07-20061.目的通过规定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的要求和方法,制定适宜、有效的监视和测量活动验证产品满足要求,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适用于公司的进货验证、产品质量检验和库存抽检。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质保部检验员负责对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监视和测量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并对检验记录统计分析。

协助生产部和工程技术部解决质量问题。

4.2生产人员对本工序产品认真做好自检。

4.3生产部车间经理和班组长负责指导、监督自检工作,工程技术部在技术上解决质量问题。

4.4管理者代表和顾客代表负责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策划的审核以及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监控。

4.5 项目管理部部负责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包括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策划)。

5.流程责任人归口管理质保部质保部质保部质保部相关部门质保部6.内容6.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的策划有关人员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程序》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的产品要求策划我们的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包括过程、方法、活动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以及有关验证的接收准则和所需记录,形成检验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和有关控制计划,有关的接收准则在有要求时应经顾客批准,对计数类数据的抽样,接收水平必须为零缺陷。

管理者代表和顾客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程序是目前我们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的总体策划。

6.2进货验证6.2.1样件检验对于新项目或发生工程更改后的原材料样件的检验,质保部入厂检验员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进行检验,项目经理负责对入厂检验人员做必要的培训并确定:检验项目、抽样数量、判定规则等;如果不需要进行检验,则由质保部部长和项目经理负责签字确认免检,但免检的数量应不超过100件。

6.2.2报验6.2.2.1对所购的原辅材料和贸易产品,物流部核对订单上的品名、数量和交货期等,校对无误后填写进料报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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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文件编码:QLSH/CX-10/31-2010
发行版本:A/0
编制部门:质检中心
编制人:李巧英蔚峰
审核人:李艳芬
批准人:李胸有
2010-06-30发布 2010-07-01实施
1 目的
为规范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以验证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厂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产品标准,协调各生产车间检验事宜。

4.2 中心化验室、质检中心分别负责南、北区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的归口管理。

4.3 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采购产品验证事宜,并审核对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

4.4 中心化验室、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验证。

4.5 相关车间负责对产品包装物进行验证,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取样点,配合本过程的实施。

4.6 储运车间、原料车间负责采购产品的入库验收。

5管理内容
5.1 产品标准的管理
5.1.1 生产技术部确定原辅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及相应的方法标准,并由检验部门按要求进行产品检验。

5.1.2 未建立的检验项目可委托具有较强检验能力和有可靠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的出厂数据。

5.1.3 实验室应依据原材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产品所执行标准等相关要求,每年定期修订检验计划,明确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检验频次。

检验计划应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发布后方可实施。

应控制质量检验计划的发放范围和修订状态,确保产品检验管理和操作岗位能得到有效版本。

5.1.4 生产技术部应确定对产品出现不合格、装置开停工、原料(工艺)变更、生产异常波动等非正常状态时的检验要求。

5.2 产品检验过程控制要求
5.2.1生产技术部要按照有利于生产操作,有利于质量监督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进行产品检验工作控制,必要时下达分析计划,确保对生产的每批成品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和包装(容器)质量进行检验或验证。

计划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产品检验部门应严格执行。

5.2.2 检验部门应根据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要求,选择和配备抽样、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及其
软件,并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和台帐,制定操作规程(指导书),保留使用、校准和检修等相关记录。

测量设备的管理执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5.2.3 检验部门应做好取样和检验记录,并规定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单的保存期,检验数据要科学、准确和及时报出,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应建立LIMS系统管理规定,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2.4检验部门应按腈纶厂留样管理的相关制度,对检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积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使用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定期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结果进行审查。

5.2.5 质量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要做到“三及时”(及时采样、及时分析、及时报结果)、“五准确”(采样准确、基准准确、分析准确、计算准确、结果准确)、和成品“三级检查”(自检、互检、班长检查)。

5.2.6应当加强对产品检验人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岗位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熟练掌握产品检验技能,持证上岗。

检验人员的检验活动应当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干涉和阻碍检验人员的正常检验工作。

检验人员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艺质量规定、在产品质量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5.3 检验试验材料
5.3.1经论产应当建立健全检验管理办法,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各种化学试剂、基准物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5.3.2化验分析用的蒸馏水、溶剂、标准试剂(溶液)以及基准物质应当符合标准和试验方法规定的技术条件。

5.3.3 所用的标准溶液应当标识清楚,有准确的名称、浓度(纯度)、配置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并保留各种标准溶液的配置、标定记录,建立发放台账,以便追溯。

自行配置的非标准溶液可参照标准溶液的要求进行管理。

5.4在产品检验的各个阶段,应当以“合格”“不合格”“待检”三种方式来标识检验试验状态,每批产品的标识应当具有唯一性,对质量容易发生变化的产品,要按规定的期限进行复检,一旦发现产品变质(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出厂,并及时处理。

5.5 产品检验过程
5.5.1 采购产品
5.5.1.1 采购产品到货后,由供应公司人员与仓库保管员一同按化工原材料/辅助材料接收准则对采购
产品的包装、标识、供方质量检验单、数量、品种、规格验证,并填写验收记录,由仓库保管员和供应公司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5.1.2 经仓库保管员和采购员检查符合要求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仓库保管员将采购产品按《生产和服务提供管理程序》予以标识。

5.5.1.3 产品包装物由生产车间采用目测(外观)、实测(尺寸、袋质量、经密、纬密等)、工艺使用等方法对产品进行验证;化工原材料由供应公司填写《化工原材料报验通知单》通知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并报验采购产品生产厂家、采购数量,同时提供该批采购产品有效的随货化验单。

5.5.1.4 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接到通知后,检验人员按化工原材料/辅助材料验收准则及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分析检验、验证,出具检验单,并对所取样品按《生产和服务提供管理程序》予以标识。

5.5.1.5 仓库保管员、供应公司人员凭检验报告,对已检验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对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公司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原料车间或储运车间按《生产和服务提供管理程序》予以标识。

5.5.1.6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供应公司填写《采购产品紧急放行/让步使用申请表》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才能入库投料生产,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取样分析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生产技术部。

5.5.1.7 对管输丙烯由原料车间做好记录。

中心化验室做好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5.1.8需到供方现场采取样品时,由供应公司协助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人员前往供方取样检验。

5.5.1.9 若顾客需到供方现场或我厂现场验证采购产品时,由供应公司协助验证。

5.5.2 中间产品
5.5.2.1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产品标准,并根据工艺管理要求,负责确定分析项目、检验频次等,由生产技术部报分管厂领导批准执行。

5.5.2.2 质检中心按取样规程取样,中心化验室由生产车间或原料车间通知取样。

5.5.2.3 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依据执行的检验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取样、分析检验,并按《生产和服务提供管理程序》对所取样品进行标识。

5.5.2.4 分析检验人员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入相应的原始记录/lims系统,并盖章或签字。

5.5.2.5 由授权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照产品标准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日报表,并盖章或签字。

5.5.2.6 由生产车间根据检验报告或日报表进行工艺调整。

5.5.3 最终产品
5.5.3.1质检中心、中心化验室依据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取样、分析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盖章或签字。

5.5.3.2 由授权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照产品标准出具相应的检验单。

5.5.3.3 生产车间根据质量检验单进行工艺调整。

5.5.3.4 罐装液体产品出厂前必须按封罐规定实行封罐检验。

5.5.3.5 在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5.3.6 未检验完毕,未出具检验单的产品不得出厂。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下列情况例外:
a) 经分管厂领导批准;
b) 当合同有要求时,须经顾客批准。

对例外放行的产品,同时要按规定的要求继续完成全部检测活动,并做好标识。

当发现已放行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时,销售公司应及时通知顾客,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5.5.3.7成品出厂应严格执行“五不许出厂”的规定:
1)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不许出厂;
2)检验项目不全不许出厂;
3)没有质量合格证不许出厂;
4)包装容器不符合标准规定不许出厂;
5)未按规定留样不许出厂。

5.6 本程序形成的记录按《记录管理程序》予以保持。

6 相关文件
6.1 《腈纶厂质量管理办法》(Q/JL3.生.XZGZ.002-2007)
6.2 产品标准
6.3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QLSH/CX-10/30-2010)
6.4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QLSH/CX-10/33-2010)
6.5 《记录管理程序》(QLSH/CX-10/02-2010)
7 记录
物资入库单
采购产品紧急放行/让步使用申请表
采购产品到货验证记录
化工原材料报验通知单
化工原料分析报告单
原料质量检验报告
丙烯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乙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检中控化验分析日报表
腈纶短纤维质量检验单
腈纶毛条质量检验单
7 附录
附录A 产品检验流程
附录 A
产品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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