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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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办法(2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2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隧道、既有线、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项目部、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及其所属施工队。

第三条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危险作业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都必须要熟悉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六条预防物体打击安全技术措施(一)搬运装卸笨重的机具设备和建筑材料时,应指派经验的负责人统一指挥;吊装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放溜绳,起重设备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安装稳固,制动必须灵活可靠,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二)拆除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向下传递应采用绳索吊下,严禁往下投扔,凡有可能受到物体打击的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三)各种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砂轮、电锯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轮轴、皮带轮等,都必须安设防护装置,严禁用手、脚和其它物件制动磨擦轮、齿轮、皮带轮及其它传动装置。

施工现场钢筋加工作业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及《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四)爆破施工前,要设立警戒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行车线的爆破作业前,线路应有防护,宜采用松动爆破,在运行繁忙的铁路沿线不宜使用火花起爆,在电气化区段(特别是距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并执行《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车间)(以下简称各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所属其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中国交建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3。

第二章作业条件确认第六条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船机、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船机或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七)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标项目部及全线施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项目部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第二章作业条件确认第六条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物设、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船机或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七)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

(八)是否制定了有关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九)有关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

(十)是否设置了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潜在危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

针对危险作业,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简要介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期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性和减少潜在风险。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危险作业是指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包括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根据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危险作业分为以下几类:1. 高空作业:包括搭建脚手架、安装、维修高处设备等。

2. 火焰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使用明火的作业。

3. 爆破作业:包括矿井爆破、建筑物拆除等涉及爆炸物的作业。

4. 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包括有毒气体处理、有害物质运输等。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消除或减少危险因素的产生。

2. 安全第一:以人的安全为基础,不违反安全规程和标准。

3. 分级管理:根据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的管理层级。

4. 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综合管理危险作业安全。

5.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安全水平。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为有效管理危险作业,可采取以下主要措施:1. 制定操作规程:根据不同的危险作业类别,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规定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2. 建立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如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等。

3. 实施安全培训: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危险作业的管理人员,要明确他们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管理危险作业。

5.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

6. 建立安全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4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4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对于可能导致事故、伤害或污染的作业进行管理和规范。

以下是一份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的简要概述:一、总则:1. 应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应集中管理,明确责任与权利。

3. 危险作业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保护第一、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二、危险作业管理职责: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完善和推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相关部门应承担危险作业管理的具体职责,并进行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危险作业管理要求:1. 对于危险作业,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对于高风险的危险作业,应进行专项培训,并明确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3.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4. 对于特殊类型的危险作业,如危险化学品搬运、高空作业等,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对于外包的危险作业,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并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6. 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

7. 对于发生的危险作业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隐患整改。

四、危险作业管理的措施:1.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管理活动。

4.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络与合作,共同提高危险作业管理水平。

5. 加强对危险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加强对外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8. 注重信息共享和技术创新,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是一份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的简要概述,具体的管理办法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二、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危险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建立完善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作业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性作业必须进行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取得许可,明确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设备、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3.作业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作业监督管理:对危险性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随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6.作业记录和事故分析:对危险性作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措施,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作业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性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5.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根据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教训,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结论危险性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才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1 页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宁市北湖区恒大名都项目部及下属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一切在项生产作业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三)危险作业的定义施工现场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自身含有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的等级分类根据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别表示特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类别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共分9大类,44小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一览表》(附件1)所列内容。

第三章危险作业预控管理(五)危险作业辨识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组织工程、安全、质量等部门对工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2),并根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安全室依据全周期《危险作业清单》根据施工现场阶段建第 2 页共 11 页设每月编制当前施工阶段《危险作业清单》(六)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审核。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车间)(以下简称各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中国交建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3。

第二章作业条件确认第六条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Word专业资料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船机、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船机或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二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二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危险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从事与生产、运输、实验、维修、装置等有关的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人员、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的是可能对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电工作业、装置操作作业等。

第四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本单位颁发的《危险作业操作证》,并按照规定定期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危险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上进行,严禁在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和工具上进行危险作业。

第六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在每次作业前,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七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九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应急避险的能力。

第十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不得在疲劳状态下从事危险作业。

第二章危险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危险作业人员有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二)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三)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四)享受法律法规保障的其他权益。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人员有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办法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二)认真参加培训和演练活动;(三)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四)积极报告危险情况和安全隐患;(五)积极参加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标、作业方法和注意事项;(二)核查和确认作业场所、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状况;(三)统一指挥和协调作业人员的行动,确保作业顺利进行;(四)加强现场监督和指导,发现并及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机制,及时研究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作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维修作业、清洁作业等。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2. 维修部门负责对维修作业的危险评估和管理;3. 安全部门负责对所有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危险评估1. 生产部门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或生产工艺变更时,应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 维修部门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所有作业进行危险评估,并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五、作业许可1. 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应施行许可制度,具体操作由责任部门制定;2. 作业许可应包括作业内容、执行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六、安全教育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所有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不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应急措施1. 对于可能发生的作业事故,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计划;2. 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八、管理制度的宣传1. 本管理制度应张贴在各个作业现场,并定期进行演示宣传;2.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九、惩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实行相关惩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2. 对于积极执行本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十、不定期检查1. 安全部门应不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作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有关本制度的种种疑问、建议,请与本单位的安全部门联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提高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交建资质承建的航务、疏浚、公路、桥梁、隧道、铁路、城市轨道、市政、房建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工程项目,公司主业以外延伸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编制内容与要求第五条专项方案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特点分析、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人员培训计划;-16 -- 16 -(八)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前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性质、范围,分析研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技术经济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踏勘、技术经济资料的核实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靠。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工作中,某些任务可能涉及高风险,例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品操作等。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了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危险作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定义1.危险作业:指对人身安全、健康或环境可能构成威胁的作业活动。

2.危险工作票:指对每一项危险作业进行事先审批,并详细记录作业内容、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票据。

3.负责人:指危险作业的实施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员,负责安排和监督危险作业的进行。

4.作业人员:指执行危险作业的员工。

四、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提交危险工作申请:负责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工作申请,并详细描述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

2.进行风险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和可能引发的事故。

3.制定控制措施: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

4.编制危险工作票:负责人根据控制措施,编制危险工作票,并在票上填写作业人员的信息。

5.审批危险工作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危险工作票,并签字确认。

6.作业前培训: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强调相关风险和控制措施。

7.实施危险作业:作业人员按照危险工作票的要求执行作业任务,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8.监督和检查:负责人对危险作业进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9.作业结束清理: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将现场恢复原状,清理危险物品和废弃物。

五、责任和义务1.负责人有权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作业风险负责。

2.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和无证无照操作。

3.负责人和作业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危险作业的风险控制1.技术控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减少人工操作和直接接触危险因素的风险。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范本(2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范本(2篇)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危险作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

为确保工作安全,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有效的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的范本,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体系。

二、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永远是最重要的。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和预先防范措施,减少危险作业带来的风险。

3. 综合治理原则:将危险作业纳入整体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要素紧密结合。

4. 法律法规遵循原则: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危险作业符合法律要求。

三、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1. 作业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全面、科学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

2. 作业许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确保作业有序可控。

3. 作业流程控制:明确危险作业的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

4. 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5. 作业设备检修与维护:定期对作业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临时施工场所管理:针对临时施工场所,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 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适应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危险作业中的突发情况。

四、危险作业管理的要求1.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小组,明确负责人和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3. 现场管理的监督:设立现场监督员,监督作业现场的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安全设施的配置:根据作业的特点和风险,配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5. 安全记录和统计:建立完善的作业记录和统计机制,及时了解作业情况和发现问题。

6. 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 安全奖惩机制的建立: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营造安全第一的氛围。

9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9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至铁路客运专线SG-6标(DK208+400~DK245+225,不含先行段)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隧道工程局哈牡客专工程六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二〇一七年八月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国交建《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牡客专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隧道局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3。

第二章作业条件确认第六条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容:(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322-11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隧道、既有线、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项目部、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及其所属施工队。

第三条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危险作业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都必须要熟悉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六条预防物体打击安全技术措施(一)搬运装卸笨重的机具设备和建筑材料时,应指派经验的负责人统一指挥;吊装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放溜绳,起重设备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安装稳固,制动必须灵活可靠,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提高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中国交建资质承建的航务、疏浚、公路、桥梁、隧道、铁路、城市轨道、市政、房建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工程项目,公司主业以外延伸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二章编制内容与要求第五条专项方案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特点分析、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人员培训计划;(八)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前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性质、范围,分析研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技术经济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踏勘、技术经济资料的核实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靠。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北京********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工作,明确危险作业范围,规范危险作业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部,代管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沟槽作业、燃气危险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或进入深度大于 1.5米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沟槽作业:指沟槽开挖及沟槽的支撑、排水等作业。

燃气危险作业:特指燃气施工、维修、抢修过程中的带气动火作业(包括人工切接线和机械开孔等作业)和带气不动火作业(包括停、通气作业、降压作业、设备检维修、吹扫置换、更换设备和加拆盲板等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人员接触带电部分的作业或工作人员用操作工具、设备或装置在带电区域的作业.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一)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管理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如需其它部门协助时,需会签其它部门。

(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时,应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确认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作业.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绝对不可批准作业。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可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作业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仅在申请单上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有效,超出规定时间,则申请自动失效,相应的作业必须停止;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填写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作业完成后,申请表自动失效;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人员发生变化,申请表也自动失效,仍需重新申请.(三)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作业时严格按照申请表上填写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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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厂企业标准QB/CYSC G HJ024-2011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试行)2011-01-01发布 2011-01-01实施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发布目次目次 (01)前言 (02)文件修订状态 (02)1范围 (03)2规范性引用文件 (03)3术语和定义 (03)3.1危险作业 (03)3.2 重要危险作业 (03)3.3一般危险作业 (04)3.4高处作业 (04)3.5有限空间作业 (04)3.6 动火作业 (05)3.7 临时线路 (05)3.7 临时用电 (05)4职责 (05)4.1安全管理科 (05)4.2设备信息部 (05)4.3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或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05)4.4作业现场的管辖部门 (05)5 工作程序及要求 (06)5.1危险作业的分类及分级 (06)5.2安全管理要求 (06)5.3监督与检查 (11)6相关记录 (11)7附录 (11)附录A(资料性附录):《危险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12)附录B(规范性附录):《高处作业审批表》 (13)附录C(规范性附录):《动火作业审批表》 (14)附录D(规范性附录):《临时用电审批表》 (15)附录E(规范性附录):《吊装作业审批表》 (16)附录F(规范性附录):《格栅层作业审批表》 (17)前言本办法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参照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与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结合工厂实际运作情况编制。

本标准是第一次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程序由四川烟草工业公司成都分厂提出。

本程序由安全管理科起草。

本程序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吴刚本程序审核人: 孔晓龙本程序批准人: 甘忠德文件修订状态危险作业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危险作业的控制要求,以控制作业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对相关危险作业的分类、审批和现场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G/08.14-2009《EHS管理体系相关方管理控制程序》SCTI-EHS/GD-17-2007《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CTI-EHS/GD-16-2007《杀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CTI-EHS/GD-19-2007《动火作业管理规定》QB/CYSC G HJ025-2011《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QB/CYSC G HJ104-2011《杀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B/CYSC G HJ105-2011《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QB/CYSC G HJ102-201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术语和定义3.1危险作业指工厂相关作业活动时容易引发事故或者发生事故的作业。

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格栅层作业、杀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3.2重要危险作业是指需由工厂专门的审核部门审核并需加强重点监控的危险作业。

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m以上且无固定平台的高处或使用吊蓝或吊板进行的高处作业,锅炉房、档案室、计算机中心机房、酒精间、集控室及配电室、高架库、制线HDT、香精香料房、LPG瓶组混气站等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格栅层内进行的设备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杀虫作业,化粪池清掏、污水井(池)清掏等有限空间作业。

3.3一般危险作业:是指重要危险作业以外的危险作业。

3.4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5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的作业。

3.6动火作业指在工厂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7临时线路指电源电压等级能触及人身伤亡,属于短期使用而不宜按正规要求安装的动力、照明、试验等线路,对于达不到电气安装规程要求的正式线路统视为临时线路。

3.8临时用电指采用临时线路供电。

4 职责4.1安全管理科负责重要危险作业(除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和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建立《危险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4.2 设备信息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

4.3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或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办理重要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负责一般危险作业的审批;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4作业现场的管辖部门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的配合和安全监督。

5 工作程序及要求5.1危险作业的分类及分级5.1.1危险作业分类工厂的主要危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格栅层作业、杀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5.1.2危险作业分级工厂危险作业分为两级:重要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5.2安全管理要求5.2.1作业人员资质的要求a)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岗位技能培训。

b)工厂专门或经常在高处从事各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经政府指定机构培训并取证。

作业人员需持证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c)专门或经常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的人员,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的人员,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的人员,高处管道架设的人员,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的相关方作业人员,应经政府指定机构培训并取证,作业人员需持证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5.2.2安全交底及告知a)相关方进入本厂区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b)工厂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开展作业活动的部门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并留下记录。

5.2.3安全措施在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前,相关方或工厂开展危险作业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管理要求,采取设置警示标示、防火、隔离、照明、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等安全措施。

5.2.4危险作业的审批相关方或工厂开展危险作业的部门进行重要危险作业由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工厂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对本部门开展的一般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相关方开展的一般危险作业进行审批。

a)高处作业的审批1)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m以上且无固定平台的高处或使用吊蓝或吊板进行的重要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审批。

工厂进行一般高处作业的部门对本部门进行一般高处作业进行审批,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相关方进行一般高处作业进行审批。

2)进行高处作业的部门或者相关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报送相应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3)高处作业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审核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采取的安全措施及重要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4)临时性高处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不超过1周,长期性高处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不超过3个月。

5)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批。

b)动火作业的审批1)安全管理科负责重要部位动火作业的审批。

工厂进行一般动火作业的部门对本部门进行一般动火作业进行审批,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相关方进行一般动火作业进行审批。

2)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或者相关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送相应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3)动火作业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审核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相关方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采取的安全措施及重要部位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4)动火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不超过3天。

5)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批。

c)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1)由于工作需要(包括相关方作业),凡在厂内临时架设电线用于照明、焊接、各类电机、电气设备的线路,均由使用部门(或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备信息部审批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其中需动力部实施的,还应由动力部批准。

2)临时用电作业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审批电工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3)临时用电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为15天。

如需要延长应办理延期手续;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

4)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批。

d)吊装作业审批要求1)安全管理科负责吊装作业的审批。

吊装作业的作业部门或者相关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吊装作业审批表》,报送安全管理科审批。

2)吊装作业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审批起重机械的司索、指挥、司机的作业资格、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吊装作业施工方案。

3)吊装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为1周。

4)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批。

e)格栅层作业的审批要求1)安全管理科负责重要格栅层作业的审批。

工厂进行一般格栅层作业的部门对本部门进行一般格栅层作业进行审批,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相关方进行一般格栅层作业进行审批。

2)进行格栅层作业的部门或者相关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填写《格栅层作业审批表》,报送相应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3)栅层作业审批部门在审批时,应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重要栅层作业施工方案。

4)格栅层作业的允许作业期限为1周。

5)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批。

f)杀虫作业的审批杀虫作业审批要求具体执行《杀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g)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具体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5.2.5危险作业的现场基本管理要求a)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应急处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b)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c)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d)在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具及使用的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用具、工具及设备安全可靠。

e)相关方或工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危险作业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f)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5.2.6高处作业的现场其他管理要求a)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检查合格。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和酒后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空作业。

b)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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