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基金中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LP和GP的劣后退出
2011年以来,为了适应中国VC/PE市场环境的不断转变以及不同的投资人诉求,我国本土VC/PE投资机构的募资模式及投资风格开始发生快速的改变,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VC/PE发展路径。
近期,清科研究中心观测到,一些PE基金开始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举例说明,有限合伙制PE基金借鉴结构化模式,设置优先、劣后两种级别的LP,出资比例3:1,GP在基金中出资1.0%,每年收取管理费2.2%。
投资项目开始退出后,投资收益分配顺序为:1)先返还优先LP本金,优先LP本金收回后,继续对该类LP分配出资额50.0%的投资收益;2)返还劣后LP本金;3)返还GP本金;4)上述分配完毕后,如还有剩余投资收益,优先、劣后LP和GP分别按30.0%,45.0%,25.0%分配。
从结构来看,劣后级LP和基金的GP为优先级LP提供了“安全垫”,使其可以先行收回投入的本金,并获得出资额50.0%的投资回报。
然而,也正是因为提供了“安全垫”,且晚于优先LP参与投资收益分配,这两类出资人所承担风险加剧,对于投资收益预期也更高,劣后LP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将获得最大比重,而GP则将以1.0%的出资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获得其中25.0%的份额。
假设基金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采用上述三类出资人出资结构,清科研究中心通过计算,分析优先LP、劣后LP和GP在不同的基金回报情况下各自的投资收益。
计算过程涉及以下四类财务指标:1) 基金整体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获取的投资回报倍数,不受出资人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影响;2) 优先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优先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3) 劣后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劣后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4) G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基金G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我们注意到,各类出资人回报水平随着基金回报倍数的增长而增长,但增速均逐步放缓:1) 优先LP:在基金整体回报倍数达到1.11倍时,优先级LP即可收回本金并获得50.0%的投资收益,另外可在劣后LP和基金GP取回本金后参与分配剩余投资收益。
PE基金优先级劣后级合伙人分配模式介绍
PE基⾦优先级劣后级合伙⼈分配模式介绍 在阳光私募领域,有些产品有有优先劣后级之分,两者之间有不同性质的收益。
⽽随着私募股权基⾦的发展,其在收益模式上也开始进⾏创新,参考信托产品的结构化概念发布结构化产品。
⽐如说,有限合伙制PE基⾦借鉴结构化模式,设置优先、劣后两种级别的LP,出资⽐例3:1,GP在基⾦中出资1.0%,每年收取管理费2.2%。
投资项⽬开始退出后,投资收益按⼀下顺序分配。
下⾯跟天使客⼩编来了解⼀下吧! 1)先返还优先LP本⾦,优先LP本⾦收回后,继续对该类LP分配出资额50.0%的投资收益 2)返还劣后LP本⾦ 3)返还GP本⾦ 4)上述分配完毕后,如还有剩余投资收益,优先、劣后LP和GP分别按30.0%,45.0%,25.0%分配。
从该结构来看,劣后级LP和基⾦的GP为优先级LP提供了“安全垫”,使其可以先⾏收回投⼊的本⾦,并获得出资额50.0%的投资回报。
然⽽,也正是因为提供了“安全垫”,且晚于优先LP参与投资收益分配,这两类出资⼈所承担风 险加剧,对于投资收益预期也更⾼,劣后LP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将获得最⼤ ⽐重,⽽GP则将以1.0%的出资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获得其中25.0%的份额。
假设基⾦规模为5.00亿元⼈民币,采⽤上述三类出资⼈出资结构,清科研究中⼼通过计算,分析优先LP、劣后LP和GP在不同的基⾦回报情况下各⾃的投资收益。
计算过程涉及以下四类财务指标: 1)基⾦整体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退出,基⾦获取的投资回报倍数,不受出资⼈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影响; 2)优先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退出,基⾦在不同回报⽔平下,优先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 3)劣后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退出,基⾦在不同回报⽔平下,劣后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 4) G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退出,基⾦在不同回报⽔平下,基⾦G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 我们注意到,各类出资⼈回报⽔平随着基⾦回报倍数的增长⽽增长,但增速均逐步放缓:1)优先LP:在基⾦整体回报倍数达到1.11倍时,优先级LP即可收回本⾦并获得50.0%的投资收益,另外可在劣后LP和基⾦GP取回本⾦后参与分配剩余投资收益。
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是定增配资过程中的一组相对概念
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是定增配资过程中的一组相对概念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是定增配资过程中的一组相对概念。
定增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资本扩充,其中普遍存在两种不同级别的资金: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
这两种资金在定增配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权益和优先权。
首先,优先级资金是指在公司资金分配中具有较高优先权的资金。
优先级资金的持有者在公司倒闭或破产时,有较高的优先偿付权,优先级资金将被优先偿还。
这意味着当公司出现困境时,优先级资金的持有者将有更高的可能性获得资金回报。
优先级资金通常投资者风险相对较低,因此投资者通常要求较低的收益率来补偿风险。
优先级资金通常来自于机构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等。
其次,劣后级资金是指在公司资金分配中具有较低优先权的资金。
劣后级资金的持有者在公司倒闭或破产时,只有在优先级资金全部得到偿付后才能获得偿还。
劣后级资金的风险较高,因为在公司出现困境时,劣后级资金的回报可能会受到严重的损失。
因此,劣后级资金的持有者通常要求较高的回报来补偿风险。
劣后级资金通常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者、高风险投资者等。
在定增配资过程中,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的权益和优先权是由资金提供方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合同条款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会根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在投资合同中明确规定。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资金回报率、偿还权利、投票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的存在使得定增配资过程中融资方和投资方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
优先级资金通常被投入到相对风险较低的项目中,而劣后级资金更倾向于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
这种资金配置方式有助于提高整体配资的效率和灵活性。
然而,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的存在也可能导致一些潜在的问题。
首先,优先级资金的存在可能会削弱劣后级资金的回报,因为优先级资金在公司倒闭或破产时具有更高的优先偿付权。
这可能会对劣后级资金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基金份额种类
基金份额种类
基金是一种集资投资工具,基金份额是指基金的单位份额。
基金份额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基金份额种类。
1.前收费份额
前收费份额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会直接计入基金的资产中。
因此,前收费份额的净值比较低,但投资者在赎回时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
2.后收费份额
后收费份额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不需要支付手续费,但在赎回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会计入基金的资产中。
后收费份额的净值比较高,但投资者在赎回时需要支付费用。
3.前后收费混合份额
前后收费混合份额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
续费,但在赎回时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会计入基金的资产中。
前后收费混合份额的净值介于前收费份额和后收费份额之间。
4.无佣金份额
无佣金份额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不需要支付佣金,但基金管理公司会将一定的销售费用计入基金的资产中。
无佣金份额的净值比较低,但投资者在赎回时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
5.分红再投资份额
分红再投资份额是指投资者在获得基金分红后可以选择将分红
再次投资购买基金份额,而不是拿到现金。
这种份额的净值比较高,
但投资者需要承担资产管理费用。
总之,投资者在选择购买基金份额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地产基金前融,必须要了解的两对CP:GP和LP、优先级和劣后级
地产基金前融,必须要了解的两对CP:GP和LP、优先级和劣后级最近跟身边很多小伙伴交流时发现,不少公司对于投拓的要求越来越高,主要体现在投资不仅要找项目而且还需要找钱,投融一体也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而我们在实操层面经常会接触到前端融资,而前融的方式也在不断地创新,其中基金和信托仍是主流规避“432”监管的同时,放宽也相对灵活,对于现金流回正时间及动态指标考核的公司而言往往诉求较高本文基于实操层面经常会遇到但是容易混淆的前融中的两对CP:GP和LP、优先级和劣后级展开GP和LP先讲解下理论基础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法人主体一般要求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因此,一个有限合伙型基金,最少需要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一个有限合伙人(LP)GP和LP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于法律主体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具体如下:(1)GP、LP的法律主体关于普通合伙人(GP)的法律主体形式,法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各式基金等同时公司法也做了明确规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于LP的法律主体更加宽泛,主要是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做出了规定和要求(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因此,基金的LP投资人主体非常宽泛,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信托、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已成立的其他类型基金等,但都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要求(2)承担的责任不同GP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法规定需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LP仅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在架构的设计时,为了规避GP对基金层面承担无限责任,可以将GP设置为有限责任公司GP和LP中间往往还会出现第三者: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是基金的出资人与运营人,与基金之间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并同时具有对基金的管理权限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之间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对基金的管理权限来源于双方的合同约定由此可见,GP可以身兼二职,既承担普通合伙人责任,又承担基金管理人责任优先级和劣后级介绍完第一对CP: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后再来看另外一对及优先级、劣后级首先来看定义:优先级和劣后级属于LP的不同认购者,由于风险承受能力及收益要求的不同,导致优先级与劣后级的“优先”和“劣后”指的是分配收益的顺序结构如下:一般而言,优先级先取得较低的固定回报,劣后级之后才取得剩下的收益举个栗子一只私募基金的规模为2000万,即份额为2000万份,其中优先级和劣后级的份额各1000万优先级要求固定的年化10%回报,剩余的盈亏由劣后级来承担。
PE-优先级劣后级合伙人分配模式
转自清科研究中心专栏作者:傅喆当PE基金遇到”结构化概念”近期,清科研究中心观测到,一些PE基金开始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举例说明,有限合伙制PE基金借鉴结构化模式,设置优先、劣后两种级别的LP,出资比例3:1,GP在基金中出资1.0%,每年收取管理费2.2%。
2011年以来,为了适应中国VC/PE市场环境的不断转变以及不同的投资人诉求,我国本土VC/PE投资机构的募资模式及投资风格开始发生快速的改变,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VC/PE发展路径。
近期,清科研究中心观测到,一些PE基金开始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举例说明,有限合伙制PE基金借鉴结构化模式,设置优先、劣后两种级别的LP,出资比例3:1,GP在基金中出资1.0%,每年收取管理费2.2%。
投资项目开始退出后,投资收益分配顺序为:1)先返还优先LP本金,优先LP本金收回后,继续对该类LP分配出资额50.0%的投资收益;2)返还劣后LP本金;3)返还GP本金;4)上述分配完毕后,如还有剩余投资收益,优先、劣后LP 和GP分别按30.0%,45.0%,25.0%分配。
从该结构来看,劣后级LP和基金的GP为优先级LP提供了“安全垫”,使其可以先行收回投入的本金,并获得出资额50.0%的投资回报。
然而,也正是因为提供了“安全垫”,且晚于优先LP 参与投资收益分配,这两类出资人所承担风险加剧,对于投资收益预期也更高,劣后LP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将获得最大比重,而GP则将以1.0%的出资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获得其中25.0%的份额。
假设基金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采用上述三类出资人出资结构,清科研究中心通过计算,分析优先LP、劣后LP和GP 在不同的基金回报情况下各自的投资收益。
计算过程涉及以下四类财务指标:1)基金整体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获取的投资回报倍数,不受出资人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影响;2)优先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优先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3)劣后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劣后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4)G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基金G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我们注意到,各类出资人回报水平随着基金回报倍数的增长而增长,但增速均逐步放缓:1)优先LP:在基金整体回报倍数达到1.11倍时,优先级LP即可收回本金并获得50.0%的投资收益,另外可在劣后LP和基金GP取回本金后参与分配剩余投资收益。
基金合伙人,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基金合伙人,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1、风bai险不同:优先级合伙人是风险厌恶型,需要保du障本金以及zhi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率,其本金的保障dao实质上由劣后级合伙人承担着。
而劣后级合伙人正好相反,属于风险爱好型,期望利用较少的资金在项目投资中获得较大的收益,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2、收益率角度不同:优先级会保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
而劣后级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在最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中,支付完优先级的收益之后,产品投资所产生的一切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
3、投入资金不同:有限合伙基金通常劣后级要投入5%~10%,优先级则更多。
扩展资料:
合伙人协议注意事项: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
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
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
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在检验对方的诚信。
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
3、拟定合作协议。
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
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
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在基金投资中,风险等级的划分至关重要,它关乎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回报预期。
本篇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1. **投资资产类型*** 低风险等级:主要投资于高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如国债、企业债等。
* 中低风险等级:除固定收益产品外,还投资于一些低风险的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
* 中高风险等级:投资于中等风险的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并可能涉及一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
* 高风险等级:主要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如期权、期货等衍生品。
2. **投资分散程度*** 低风险等级:高度分散化投资,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
* 中低风险等级:适度的分散化投资,但可能对某些特定资产有较高的集中度。
* 中高风险等级:相对集中的投资,集中在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市场。
* 高风险等级:非常集中的投资,可能涉及大量的单一资产或高度相关的资产。
3. **历史回报表现*** 低风险等级:稳定的、相对较低的历史回报。
* 中低风险等级:适中的历史回报,波动性相对较小。
* 中高风险等级:较高的历史回报,但波动性也较大。
* 高风险等级:非常高的历史回报,但伴随较大的波动性。
4. **市场波动性*** 低风险等级:低的市场波动性,资产价值稳定。
* 中低风险等级:适度的市场波动性,但仍保持在相对稳定的范围内。
* 中高风险等级:较高的市场波动性,资产价值可能大幅波动。
* 高风险等级:非常高的市场波动性,资产价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
5. **管理团队经验*** 低风险等级: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长期稳定的管理业绩。
* 中低风险等级:有一定经验的管理团队,历史业绩良好。
* 中高风险等级:较新的管理团队或业绩记录有限的管理团队。
* 高风险等级:缺乏经验或业绩记录不确定的管理团队。
6. **费用结构*** 低风险等级:较低的管理费和销售费用。
* 中低风险等级:适中的管理费和销售费用。
* 中高风险等级:较高的管理费和销售费用。
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
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为了适应中国VC/PE市场环境的不断转变以及不同的投资人诉求,我国本土VC/PE投资机构的募资模式及投资风格开始发生快速的改变,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VC/PE发展路径。
一些PE基金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什么是优先和劣后劣后与优先是一对孪生兄弟,这是在金融产品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风险/收益安排。
一般来说,从收益来说,优先级会保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而劣后级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在最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中,支付完优先级的收益之后,产品投资所产生的一切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
当投资发生损失时,首先由劣后级吸收,如果劣后级被完全损失,才会损失到优先级。
因此,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劣后级代表了风险最高的那一份,而优先级则是相对低风险的那一份。
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如果客户需要,优先级还可以被做成完全固息、确定期限的AAA债券产品,而夹层级则吸收所有住房抵押贷款的早偿风险(prepayment risk,个人贷款中最常见的一种特有风险)。
保证优先级的收益现金流和存续期稳定,牺牲掉夹层档的现金流确定性。
而大部分的违约风险则将由劣后级来吸收。
总结来说,优先/劣后结构里面,投资的风险/收益被重新分配,变身成为风险较低但是收益确定的优先级,以及风险较高但是收益较高的劣后级。
为什么要采取优先/劣后结构真实生活中的个人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对于收益却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期望。
优先/劣后结构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优先级投资者对收益率的确定性要求。
而对于劣后级的参与者来说,优先/劣后结构则满足了他们对于杠杆的需求。
由于优先级投资者无法参与预期收益率之外的收益分配,对于劣后级来说,优先级其实就是一个固定利率的融资来源。
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
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为了适应中国VC/PE市场环境的不断转变以及不同的投资人诉求,我国本土VC/PE投资机构的募资模式及投资风格开始发生快速的改变,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VC/PE 发展路径。
一些PE基金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什么是优先和劣后?劣后与优先是一对孪生兄弟,这是在金融产品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风险/收益安排。
一般来说,从收益来说,优先级会保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而劣后级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在最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中,支付完优先级的收益之后,产品投资所产生的一切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
当投资发生损失时,首先由劣后级吸收,如果劣后级被完全损失,才会损失到优先级。
因此,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劣后级代表了风险最高的那一份,而优先级则是相对低风险的那一份。
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如果客户需要,优先级还可以被做成完全固息、确定期限的AAA债券产品,而夹层级则吸收所有住房抵押贷款的早偿风险(prepayment risk,个人贷款中最常见的一种特有风险)。
保证优先级的收益现金流和存续期稳定,牺牲掉夹层档的现金流确定性。
而大部分的违约风险则将由劣后级来吸收。
总结来说,优先/劣后结构里面,投资的风险/收益被重新分配,变身成为风险较低但是收益确定的优先级,以及风险较高但是收益较高的劣后级。
为什么要采取优先/劣后结构真实生活中的个人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对于收益却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期望。
优先/劣后结构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优先级投资者对收益率的确定性要求。
而对于劣后级的参与者来说,优先/劣后结构则满足了他们对于杠杆的需求。
由于优先级投资者无法参与预期收益率之外的收益分配,对于劣后级来说,优先级其实就是一个固定利率的融资来源。
只要劣后级投资者认为产品投资具有很大可能性获得超过优先级收益率的资产回报,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取远远超过自身投资份额的回报。
《资管细则》适用相关问题解答(一)
《资管细则》适用相关问题解答(一)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展的私募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QDII)业务,其规则适用具体标准为何?答:考虑QDII业务的特殊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展私募QDII业务,主要适用QDII业务相关规则,《资管细则》不对QDII业务现行模式产生影响。
具体而言:(一)证券公司主要根据现行监管规则开展私募QDII 业务,包括募集起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等投资运作要求。
考虑境外投资交易的实际需求,私募QDII业务境外投资不受“一层嵌套”限制。
QDII业务规则没有特别规定的,如业务形式、非公开募集、杠杆比例、结构化产品设计等,应当适用《资管细则》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公司私募QDII业务参照适用现行QDII 业务规则,应当与证券公司私募QDII业务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其中,募集起点统一为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
二、《资管新规》发布后,结构化产品是否仍应遵守优先级投资者与劣后级投资者“同亏同赢”,且保证收益分配与损失分担比例相同?答:结构化产品应当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据此,上述问题按以下原则执行:(一)优先级份额与劣后级份额应当“同亏同赢”,当结构化产品整体净值大于1时,劣后级份额投资者不得承担亏损;当产品整体净值小于1时,优先级份额投资者不得享有收益。
(二)为拓宽资金来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纾困资管计划优先级投资者与劣后级投资者可以约定分享收益和承担亏损的比例,二者不要求一致。
但风险与收益应当基本匹配,当结构化产品整体净值小于1时,优先级份额分担资产管理计划亏损的比例不得少于10%,且管理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承诺限定其损失金额或者比例。
(三)现阶段,民营企业纾困资管计划以外的其他结构化资管计划参照第(二)项执行。
下一步,将加强政策跟踪评估,适时完善结构化产品设计相关监管安排。
三、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其普通合伙人人数及资质要求有哪些?答:为拓展资金来源、便利交易结构设计,现阶段对于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民营企业纾困资管计划,适当放宽外部普通合伙人相关限制,具体包括:(一)允许民营企业纾困基金设置2个以上普通合伙人,但最多不超过5个,管理人限于单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并且应当充分说明设置多个普通合伙人的原因、权责划分及纠纷解决机制。
基金劣后协议
基金劣后协议引言基金劣后协议是一种金融工具,用于规定基金投资者在分配收益和分摊风险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劣后协议通常适用于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特定类型的基金。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金劣后协议的定义、内容和应用,并探讨其在投资领域中的作用。
定义基金劣后协议是一份股权投资协议,规定了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者之间的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安排。
在协议中,劣后投资者的权益处于优先级较低的位置,即在资本金分配和资产清算中,劣后投资者处于较后的位置。
这意味着劣后投资者在获得分配收益和资产清算时的权益较低,承担更高的风险。
内容基金劣后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资本金分配和收益分配劣后投资者在资本金分配和收益分配方面享有较低的优先权。
在分配利润时,基金管理人通常会首先向优先投资者分配利润,并在满足其要求后,再向劣后投资者进行分配。
2. 资产清算在基金清算时,劣后投资者在资产回报中处于较后的位置。
优先投资者通常会首先得到资产清算所得,并在满足其要求后,剩余的资金才会分配给劣后投资者。
3. 控制权划分基金劣后协议还可能涉及对基金管理和决策能力的划分。
例如,劣后投资者可能无权参与基金的管理和决策,而只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决策。
4. 退出机制劣后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通常较为严格。
在其他投资者退出基金后,劣后投资者可能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或者可能无法完全退出基金。
应用基金劣后协议在投资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应用情景:1. 风险投资基金在风险投资基金中,劣后协议通常用于吸引优质的投资者。
劣后投资者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并希望通过该协议享受更高的回报。
2. 企业融资当企业寻求融资时,劣后协议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劣后协议可以为贷方提供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为借方提供更灵活的融资方式。
3. 债券发行在债券发行中,劣后协议可以使债券持有人在偿付本息时享有更高的优先权。
这可以提高债券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购买。
4. 股权分配在股权分配中,劣后协议可以将优先股份分配给优质投资者。
分级产品杠杆倍数限制、劣后级投资者是什么?
定义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存在某一级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或收益分配保障,在收益分配中获得高于其按份额比例计算的剩余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
计算方式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参与收益分配或不获得高于或低于按份额比例计算的收益的份额,在计算杠杆倍数时可不纳入计算。
多级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中间级份额在计算杠杆倍数时视同为优先级份额。
如果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不仅设有优先级、劣后级,还设有中间级,此时关键是看中间级是否接受了风险保障或收益保障。
只要有其中一种特征,就应当将中间级作为优先级合并计算杠杆倍数。
杠杆倍数限制不同类型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在初始和存续期间不得超出下述限制:1、权益类产品的杠杆倍数不超过3倍(权益类产品是指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2、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固定收益类产品是指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3、非标类产品的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非标类产品指的是投资于未在公开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资产权利的资产比例高于80%)。
4、混合类产品杠杆倍数不超过5倍(混合类产品指的是不能归属于上述任何一类的产品)。
劣后级投资者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处罚通报,我们在业务活动中应当特别谨慎对待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持有人为单一投资者的情形,尤其是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业务。
虽然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并未禁止单一投资者认购参与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但是如果劣后级投资者与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或者资产管理人根据单一劣后级投资者发出的投资指令、建议进行投资运作,则该等情形易导致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资产管理人必须保留对投资指令、建议的合规审查权,并严格留痕。
资产管理人如果对此疏于尽职调查、投后管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劣后 资管新规
优先劣后资管新规摘要:1.资管新规简介2.优先劣后概念解析3.资管新规对优先劣后产品的影响4.总结与展望正文:资管新规简介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发展迅速,各类资管产品琳琅满目。
为了规范资管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全称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自2018 年4 月起实施。
新规主要目的是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打破刚性兑付,降低金融风险。
优先劣后概念解析在资管市场中,优先劣后是一种常见的收益分配机制。
优先劣后产品通常分为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
优先级份额享有优先收益权,即在产品到期时,优先级份额投资者首先获得投资本金及约定收益;劣后级份额则承担风险,只有在优先级份额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后,劣后级份额投资者才能获得剩余收益。
这种机制旨在保障优先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激励劣后级投资者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资管新规对优先劣后产品的影响资管新规对优先劣后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打破刚性兑付: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优先劣后产品的刚性兑付被打破。
投资者在选择资管产品时,需要充分评估风险,合理配置资产。
2.限制嵌套投资:新规限制资管产品之间的嵌套投资,以降低金融市场的杠杆水平。
这对于优先劣后产品中的分级基金等产品产生了较大影响。
3.提高信息披露要求: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管理人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包括产品投资策略、风险提示等内容。
这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优先劣后产品的投资风险。
总结与展望总的来说,资管新规对优先劣后产品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新的监管环境下,资管市场将更加规范,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将得到提高。
然而,对于资管产品管理人而言,如何在符合新规要求的前提下,创新产品设计,提高投资收益,将成为行业面临的挑战。
GP和LP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分配
GP和1P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分配GP即普通合伙人(Genera1Partner,1P即有限合伙(1imitedpartner)0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标准承担债务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全面的管理和控制权,并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署法律文件,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投资该基金总资本的1%左右,即可享有该基金投资收益20%左右的分成当然,分成基数通常是扣除本金和利息成本后的余额,有时还会扣除基准收益,并按基金全部投资项目的组合计算收益。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作为出资额,但是不能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要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扩展资料一、gp和IP的优先和劣后1优先"和"劣后"表示收益分配的J1褥,优先级和劣后级代表P的不同认购者,其"优先"和"劣后顺序由收益要求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决定。
通常情况下,优先级取得较低的固定回报后,劣后级才能取得剩下的收益2、优先级合伙人一般为风险厌恶型,其诉求仅在保障本金,对收益要求不高;劣后级合伙人则期望"以小博大,同时也承担了较大的投资风险。
二、GP和1P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分配1GP(普通合伙人,即基金管理人)发起私募基金,向1P (有限合伙人,即投资人)募集资金。
GP由自然人担任(在美国,GP一般是自然人,在中国,大多数情况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很低,一般占1%,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P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私募股权基金收益的分成是这样的,收益在10%之内(-般是8%),由1P全拿;而超出的部分,GP和1P二八分成。
不同的基金,这个比例会有一定的微调。
中国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基金基本模式完整解析
中国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基金基本模式完整解析优先劣后是指在信托理财项目中,既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也吸收机构或高风险偏好者资金,信托受益权结构设置优先和劣后分级处理的活动。
优先级优先享受收益,优先享受保障,要是亏损的话,先亏劣后级的,承担的风险也比劣后低,所以优先级的收益比劣后级的低。
反之,因为遭遇亏损时需要先亏劣后级的,劣后级承担的风险比优先级高,所以如果获得收益,那么劣后级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比优先级高。
劣后与优先是一对孪生兄弟,这是在金融产品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风险/收益安排。
一、结构化基金基金结构:上市公司出资作为基金的劣后级,投资机构出资作为夹层(或中间级),并由投资机构负责募集优先级资金。
上市公司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实质性参与或主导基金投资决策:1、设立控股子公司作GP;2、由控股子公司与投资机构双GP运作或双方合资成立投资公司作为GP;3、投资机构作为GP,但上市公司有否决权。
收益分配的顺序一般是:1.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2.夹层本金;3.劣后本金;4.基金管理人本金;5.剩余投资收益按一定比例由劣后级、夹层及基金管理人分配。
增信措施: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为优先级资金提供保本及收益承诺;上市公司承诺收购所投资项目以投资项目的收益权质押存续期:一般为2-10年,主流5-6年。
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
一般会约定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权。
所投资项目以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基金实现退出,退出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现金+股票,或股票。
管理费:市场主流的管理费为2%。
出资形式:主流操作方式有两种,一是分期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比例的出资;二是承诺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以项目出资。
投资领域: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一般为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或上市公司意欲进入的新兴战略业务。
投资决策:一般由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
案例1东湖高新(600133)与光大资本联合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
结构化基金:1、东湖高新出资3亿元作为劣后资金,2、光大资本出资3亿元作为中间级(夹层)资金,3、由光大浸辉投资负责募集18亿优先级资金。
基金 普通分级和结构化分级
基金的普通分级和结构化分级是两种不同的基金产品设计方式,它们主要区别在于基金内部的风险收益分配机制、投资者定位以及杠杆效应等方面。
普通分级基金(Traditional Structured Funds):
- 结构化分级基金通常包含优先级份额(A类份额)和进取级份额(B类份额或C类份额等),其中优先级份额享有优先收益分配权,并且风险相对较低;进取级份额则承担更高的风险以博取潜在高收益。
- 进取级份额往往带有杠杆特性,通过向优先级份额支付约定的利息或收益,从而实现放大投资效果。
在市场上涨时,进取级份额可能会获得超越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但同时在市场下跌时,损失也会相应放大。
- 普通分级基金中,不同份额之间存在显着的收益与风险分层,而且这种分层往往是事先约定并通过合同来明确划分的。
结构化分级基金(Structured Funds with More Complex Features):
- 结构化分级基金更强调其设计上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可能不仅限于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还可能涉及多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如期权、期货、互换合约等,
使得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丰富多样。
- 在结构化分级基金中,杠杆比例、收益分配规则及保护机制可能更加复杂和创新,例如设置触发条件、参与率调整机制、浮动利率机制等,旨在满足不同投资者对于特定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的需求。
- 结构化分级基金由于其设计的复杂性,通常需要投资者具备较高的金融市场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在我国市场上,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分级基金已经逐步转型或清盘,目前新发行的基金产品不再采用原有的分级模式。
不过,国际金融市场中类似的结构化产品仍然存在,只不过形式和名称可能有所不同。
优先资金与劣后资金的差别
优先资金与劣后资金的差别优先级资金和劣后级资金是定增配资过程中的一组相对概念。
优先和劣后是就定增退出清算时分配资金的权利优先性而言的。
顾名思义,优先就是优先要保证的资金。
文章:雪球▼在参与定增的时候,投资机构如果特别看好某支股票,就会去借一笔钱加杠杆进行购买,以放大其自身的净资产收益率。
优先级就是指借钱出去的债主,做优先级做得最多的是银行,他们借给定增投资者一笔钱,收取一定的利息。
劣后级就是指借钱进来的这一方,一般是一些私募资管公司或自然人。
他们向优先级借一笔钱,付给他们一笔固定利息。
杠杆比=劣后级:优先级,现在做定增配资杠杆从1:1到1:4不等,做得最多的是1:2,比如1亿劣后配2亿优先级,这样实际上就做了一个3倍的杠杆。
收益和亏损都会放大到3倍的水平。
这样的话,劣后出1亿,优先出2亿,认购了3亿一年期定增份额,假如年化利率5%(方便计算,实际利率行情比这个要高),一年之后整体盈利10%,股票市值变成3.3亿,劣后需要支付的利息是1000万,再扣除优先级资金之后,最后劣后拿到1.2亿,净资产盈利是20%;类似地,如果总资产盈利率为20%,股票市值3.6亿,同样只需付1000万利息,最后劣后拿到1.5亿,净资产盈利率是50%。
同理,如果股票市值亏损了10%,市值变成2.7亿,最后劣后需要还2亿优先级资金和1000万利息,只剩0.6亿,净资产亏损了40%;如果股票市值亏损了20%,市值变成2.4亿,扣除2亿优先级资金和1000万利息之后,劣后只剩0.3亿,净资产亏损70%。
由于有固定利率的存在,我们可以看到亏损的杠杆效应要大于盈利的杠杆效应。
所以投资机构参与定增进行加杠杆配资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需要十分谨慎。
刚刚我们假设了一个定增劣后级和优先级的场景,实际情况中有所不同的是:第一,银行一般不会愿意一年之后劣后才退还本金和付利息,而是会要求每个季度或每个月付一次息(季度付息更多);第二,实际上一年限售期过去后劣后很难马上从二级市场退出,因此一般会预留半年的退出期,这半年也是要付利息的。
详解基金中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详解基金中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私募基金在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很多朋友都很困惑为何要如此设计。
今天,关天资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基金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
优先级合伙人与劣后级合伙人是一对互补且不可分割投资主体,在一场投资中,优先级合伙人是风险厌恶型,需要保障本金以及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率,其本金的保障实质上由劣后级合伙人承担着;而劣后级合伙人正好相反,属于风险爱好型,期望利用较少的资金在项目投资中获得较大的收益,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优先级合伙人与劣后级合伙人的关系如下:
举例说明,
某投资项目需1000万元,无风险收益率为6%,而预期收益率为15%;计划融资800万元作为优先级合伙人,200万元作为劣后。
则有:
优先级合伙人:收益为800×6%=48万元
劣后级合伙人:收益为1000×15%-48=102万元
则劣后级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为102÷200=51%
劣后投资人相当于用200万元撬动了1000万元的资金,杠杆率为1000÷200=5倍。
优先级劣后级合伙人分配模式之欧阳德创编
近期,清科研究中心观测到,一些PE基金开始在基金投资收益模式上进行创新,出现参考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结构化概念”,将LP分为优先及劣后两个级别。
举例说明,有限合伙制PE基金借鉴结构化模式,设置优先、劣后两种级别的LP,出资比例3:1,GP在基金中出资1.0%,每年收取管理费2.2%。
投资项目开始退出后,投资收益分配顺序为:2)先返还优先LP本金,优先LP本金收回后,继续对该类LP分配出资额50.0%的投资收益3)返还劣后LP本金4)返还GP本金5)上述分配完毕后,如还有剩余投资收益,优先、劣后LP和GP分别按30.0%,45.0%,25.0%分配。
从该结构来看,劣后级LP和基金的GP为优先级LP 提供了“安全垫”,使其可以先行收回投入的本金,并获得出资额50.0%的投资回报。
然而,也正是因为提供了“安全垫”,且晚于优先LP参与投资收益分配,这两类出资人所承担风险加剧,对于投资收益预期也更高,劣后LP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将获得最大比重,而GP则将以1.0%的出资在剩余投资收益分配时获得其中25.0%的份额。
假设基金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采用上述三类出资人出资结构,清科研究中心通过计算,分析优先LP、劣后LP和GP在不同的基金回报情况下各自的投资收益。
计算过程涉及以下四类财务指标:1)基金整体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获取的投资回报倍数,不受出资人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影响;2)优先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优先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3)劣后L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劣后L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4)GP投资回报倍数:即随着所投项目退出,基金在不同回报水平下,基金GP将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我们注意到,各类出资人回报水平随着基金回报倍数的增长而增长,但增速均逐步放缓:1)优先LP:在基金整体回报倍数达到1.11倍时,优先级LP即可收回本金并获得50.0%的投资收益,另外可在劣后LP和基金GP取回本金后参与分配剩余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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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基金合伙人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优先级合伙人与劣后级合伙人是一对互补且不可分割投资主体,在一场投资中,优先级合伙人是风险厌恶型,需要保障本金以及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率,其本金的保障实质上由劣后级合伙人承担着;而劣后级合伙人正好相反,属于风险爱好型,期望利用较少的资金在项目投资中获得较大的收益,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优先级合伙人与劣后级合伙人的关系如下:
案例:
投资某项目需1000万元,无风险收益率为6%,而预期收益率为15%;计划融资800万元作为优先级合伙人,200万元作为劣后。
则有:
优先级合伙人:收益为800×6%=48万元
劣后级合伙人:收益为1000×15%-48=102万元
则劣后级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为102÷200=51%
劣后投资人相当于用200万元撬动了1000万元的资金,杠杆率为1000÷20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