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干燥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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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干燥工艺规程
(一)、木材堆码要求
隔条放置正确,材堆大小适宜,窑内堆放均匀,气流状况良好
1、同一个干燥窑内的木材材质与含水率状况相同或相近;
2、一个窑的锯材厚度偏差不应过大;当厚度偏差明显时,应使用同一层木板厚
度一致,以保证每一块板都能被隔条压住;
3、木材两端应涂蜡,以防木材开裂;
4、隔条放置正确:
(1)隔条间距应适当,以减少板材变形并保证气流通畅;
(2)隔条应与材堆长度方向相垂直,各层隔条在高度方向上保持在一条垂直线上,并落在材堆或托盘的支撑横梁上,要保证材堆内的正常通风与气
流通道畅通;
(3)隔条侧面离材堆端部的距离应在一个隔条宽度内(30mm内),隔条长度和材堆的宽度一致,隔条的宽度要求均匀;
5、窑内堆放时:
材堆之间前后间距保持在10cm左右,以保证即使板材之间未对齐,也不会形成阻塞,影响气流循环;
在材堆深度方向,材堆侧面与后墙,材堆与大门间要留有足够空间(气道);
在高度方向上,材堆顶部或所压重物距顶棚距离控制在10—20cm左右;
6、材堆长度方向与气流方向垂直,不允许将才堆长度方向顺着气流方向堆放;
7、材堆形状为正六面体,材堆两侧应整齐垂直,当锯材长度不同时,长的最好
堆在材堆的下部和两侧,短材应堆在材堆的中间和上部,以保证材堆的稳定性;
8、迎风面必须装满材堆,不能出现空档;若材堆尺寸不能与窑体匹配或干燥木
材偏少时,可以交叉堆放材堆(合理搭配),以防止气流短路,影响干燥质量。
9、材堆堆放或叠放要整齐、稳定,防止干燥过程中材堆倒塌造成事故;
10、在材堆上面的隔条的位置上放置重物(水泥块)压住,为防止材堆上部几层
木材发生翘曲。
11、开关窑门,要注意安全,缓慢移动,规范开关窑门。
(二)、含水率检验板的制作(含水率测点选择)
一般来说,木材含水率是指木材的绝对含水率。木材含水率的测量是由位于窑内不同的位置的几组探针来完成。探针位置应选择无明显可见缺陷,较湿的有代表性的板材上,木材含水率是由插入的板材的控针测出。同时选择一些非在线移动检测板,把样板放在窑内适当位置以便测试及观察干燥情况。
另外,木材含水率还可以用称重法测量,其先制作含水率检验板,含水率检验板应选择材质好、纹理直、无节疤、无裂纹及明显可见的缺陷,较湿的有代表性的板材。
(三)基准选择
木材进行干燥时,主要根据树种、厚度、含水率和径级等确定适宜的干燥基准;同时根据实践结果进行修正。
(四)、木材干燥过程的实施
1、预热处理
目的:提高木材温度,整体热透,温度均匀,促使木材内部水份重新分布,提高木材可塑性,防止木材开裂、变形,同时脱脂杀菌,提高尺寸稳定
性。
预热时,窑内温度一般比基准同期规定的值略高或相对湿度根据木材的初含水率和应力状态而定,预热时间可根据树种、木材厚度和最初温度确定,一般从干燥窑内温度、湿度达到规定值算起,预热时间大约是:夏季为1—
1.5h/cm(厚度),冬季1.5—2h/cm(厚度)。由预热处理转到干燥基准相当含
水率阶段,时间不得少于2h。
(1)、若初含水率>纤维饱和点,木材不存在应力,选定相对湿度为100%饱和空气,以促使木材迅速热透。
(2)、若初含水率与纤维饱和点一样时,选定相对湿度可大于96%,允许木材表面少量吸湿以降低木材表面的含水率梯度,恢复粗性变形能力,改
善木材中存在的应力状态。
(3)、若初含水率<纤维饱和点,相对湿度应与木材含水率相平衡,因为此时木材中存在残余变形,潜伏着残余应力状态。
2、木材干燥及中间处理
木材预热后,关闭喷蒸,开启排气窗,使干湿球温度缓降至干燥基准第一阶段所需温湿度,基准转换应缓慢过度,否则会使木材表面水分强烈蒸发,当内层水分向表面蒸发扩散速度≠表面水分蒸发速度时,产生木材开裂等干燥缺陷。在调节和控制窑内介质状态时,适时适量开关进排气道。在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允许打开进排气窗而进行喷蒸。对难干材或厚板在干燥过程要适时进行对木材进行喷蒸处理,削弱含水率梯度,使之存在的应力趋于缓和,避免木材出现破坏应力而产生内裂。
中间处理的时机,次数与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中间处理的介质状态是:温度略高于干燥基准上相应的含水率阶段规定的温度或相当,相对温度和木材当时的含水率相平衡,处理时间可按每1cm厚度喷蒸1h,维持1-1.5h 计算。
3、终了平衡与调湿阶段
(1)、平衡处理阶段
清除木材干燥中含水率不均匀现象,从最干检验板含水率比要求终了含水率低2%开始处理到高湿木材含水率达到要求的终含水率为止。
处理时介质的温度与干燥最后阶段的温度相当,相对温度与最干木材的
含水率平衡。
(2)、终了调湿处理
消除或减轻残余应力和木材厚度上的含水率偏差。处理时介质温度与
干燥最后阶段的温度相当,湿度视木材种类而定,一般应比终含水率高
3%(针叶材)或4%(阔叶材)的含水率相平衡,处理时间为2-6h/cm
厚度。
4、冷却处理
在干燥过程结束后应关闭加热器和喷蒸管的阀门,打开排气窗,让风机继续运转,待木材冷却至室外温度高20℃左右出窑,以防木材开裂。
(五)、木材干燥平衡与养生
1、木材干燥后陈放
木材经过干燥出窑后,必须防止在干料棚内进行陈放。以进一步平衡木材内的含水率,使木材的含水率趋于一致;同时木材保持一定时间的陈放,可以使木材内的应力得到释放,有效地降低木材内应力。
养生期存放的时间与树种、厚度、干燥基准软硬程度,有无中间处理和平衡处理以及干燥质量要求等因素有关,因此,养生期不宜作硬性规定。养生期的时间与效果,应以实际检测坯料样板的尺寸有无显著变化的状况和经验相结合进行确定。通常密度大或脂道分泌物多的树种养生期宜长。
2、木材强制含水率平衡
强制含水率平衡是快速平衡木材含水率和降低内部应力。
如果木材在干燥后期处理不好,即含水率平衡阶段的基准条件控制不好,木材还必须在干燥窑内对实木坯料进行强制含水率平衡(二次干燥处理),应按着木材干燥的要求进行堆垛,各个材堆要求方整,并做到“三平直”和“一面压”,即材堆的上面和两个侧面平直,压条对直并在材堆的上面加压。此时窑内干球温度应控制在40-50℃左右,温度不宜过高,否则容易开裂。湿球温度应根据木材的最终含水率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