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桩桩基合同(终稿)概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号凯德置地·城脉项目冲孔桩桩基合同

发包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凯德置地·城脉冲孔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凯德置地·城脉冲孔桩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

3、工程内容: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完成凯德置地·城脉项目冲孔桩基础工程施工。

4、承包范围:按项目业主提供的该项目基础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进行施工,即:直径为Φ800—1600㎜冲孔桩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桩机设备进退场、冲孔成孔、钢筋笼制作、焊接、安装、吊装、混凝土浇注)。

5、承包方式:采用单包工形式进行承包,乙方包人工、包设备、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形式进行承包施工。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计费

1、本工程暂定总造价:人民币元整(¥元整)。暂定工程量按业主提供的图纸中的Φ800—1600㎜冲孔桩。

2、本工程计费方式:

吊机费用:23000/月,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不含油料)。

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冲孔桩机达到18台,则甲方支付后期进场的5台桩机的进出场费用合计3万元整。

3、以上固定综合单价含人工费、制作费、施工费、桩机进退场费、桩机下陷导致桩机发生拆、装、移位等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桩返工的费用。不含勾机费、水电费、住宿费及一切行政性收费,若遇到原旧建筑钢筋混凝土上地梁或溶洞,单价另行协商。

第三条:工期

1、工期:乙方须在2010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工程冲孔桩基施工。

2、当合同文件提及任何一段时期或工作日时则应作包括配合桩基检测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的公历日解释。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桩机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具体的施工桩机数量按甲方项目部具体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误

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并以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4、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交叉作业和/或加班等施工安排,并于上述日期之前完工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交付甲方使用。

5、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双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及经国家有关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材料设备

1、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不再另行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

一、桩施工费用(含桩机设备进退场费、吊机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冲孔桩工程量供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经甲方审核乙方上月完成工程量相应桩施工费用的75%给乙方。

(2)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冲孔桩的施工并组织桩机退场,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实际打桩费的85%给乙方。

(3)甲方在桩工程分部验收完成后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100%的工程款给乙方(扣除上述已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结算:

本工程由乙方按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施工,桩结算长度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数量按现冲孔地面到桩底标高计算并经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以上计算方式所计算的不同桩径体积乘以本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桩工程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及缴纳费用。

(2)负责提供施工桩位及复核桩位。

(3)提供正式设计施工图纸两份给乙方。

(4)甲方指派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负责每天的工程施工签证。

(5)负责提供足够施工用的临时水、电源接驳点(含二级电箱,三级箱由乙方负责配置,并按工地用地规范满足监理和质监检查的要求)。

(6)甲方在现场设置洗车槽,供乙方清洗进出工地的车辆。

(7)在施工前,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测定地面标高(网格图),以此作为本工程有效施工记录依据。

(8)甲方负责提供满足桩机设备进、退场的道路供乙方使用。

(9)甲方负责桩基施工中的回填材料,包括角石、粘土。

(10)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保安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桩质量问题、施工断桩、偏桩、补桩等问题,乙方应当立即进行返工,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返工费、相关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损失等)。

(2)负责组织桩机进场施工,乙方应保证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桩分部工程验收前持续地具备相应的桩机及人员的操作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场地、现有的施工条件、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应提出合理施工措施(属设计人负责处理设计问题的除外),保证施工质量及持续施工,确保单桩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4)负责编制打桩工程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审批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且按甲方提供的桩位施工,确保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按照国家有关的现行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6)做好打桩记录等资料(以甲方签认为准)作为工程结算和工程验收依据,并提交完整的打桩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终孔验收记录等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