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1日关于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上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沪府发〔2012〕91号)的有关规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目标,加速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现就进一步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深化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环境优美、实力强劲的现代化滨海新城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二条工作目标。
围绕“两高、两少、两尊重”要求,以“简洁、便民、高效”为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三化一满意”为目标(平台化、一体化、电子化、群众满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流程再造为重点,以服务中心为载体,创新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奉贤特色服务体系。
第三条工作职责。
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地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建设,重点聚焦“三集中、三到位”,将中心打造成为提供“行政服务、市民服务、要素配置、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政府行政服务平台,全面展示服务型政府形象。
第四条入驻事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今年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政府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审批数量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构建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尽快实现“四个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范例。
各级人民政府务必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作风整顿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行政机构,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办事认真、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充实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窗口,建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地点,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15•【字号】徐政发〔2015〕70号•【施行日期】201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徐政发〔2015〕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智慧化、高效化、现代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形成“一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多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等)”的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运行格局,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成为“政务资源优势集聚、信息交互集成共享、业务协调贯通高效、民智民意汇集畅通、行政效能监督有力”的为民便民服务第一窗口,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名称和标识,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为“便民服务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1.市本级。
成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市政务办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市级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及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均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云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要求,建设了一批政务服务机构。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原则,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为我省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服务合力,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基层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构建服务事项齐全、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和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规范透明、覆盖城乡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京政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一规范。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事项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坚持公开透明。
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实现政务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开放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坚持便民高效。
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2019年建成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各地政府必须重视和推进的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基础建设1. 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处理能力。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全市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的政务服务资源,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通过该平台,市民可以在线申请各类证照、查询政策信息、办理业务等,实现政务服务的快速和高效。
3. 搭建政务服务中心在各区域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和线下的综合性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便利的网络设施以及专业的服务人员,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三、完善政务服务流程1. 简化行政手续针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
通过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和市民的负担。
2. 推行“最多跑一次”倡导“最多跑一次”理念,即市民和企业只需到政府办事服务中心办理一次,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内部协调和沟通,减少市民办事的来回奔波。
这一举措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市民,减少办事成本。
3. 加强政务服务培训对政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政务服务流程、沟通技巧等方面。
通过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优化政务服务体验1. 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在线办事服务,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办事渠道。
市民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随时随地办理各类政务事项,避免排队等待,节省时间。
2. 加强政务服务跟踪建立政务服务跟踪机制,对办事过程进行跟踪和反馈。
及时了解市民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和问题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市民满意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几年来,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我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相继建设了一批以行政审批和服务为内容、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服务机构(之前分别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今后州(市)、县级统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统称为“为民服务中心”)。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目前还存在着建设数量较少、运行质量不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型政务平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便民服务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便民服务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政府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政务中心作为政府部门的窗口和服务平台,承载着为公民提供便捷和高效服务的重要责任。
然而,目前政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仍有待提高。
因此,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的便民服务,对于提升政府形象,改善公众满意度,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并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公民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随时随地查询办事进展、办理相关业务。
政务中心应加快数字化办公和存档的步伐,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的共享和互通,便于公民一站式办理各类事务,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应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免受非法获取和滥用。
其次,政务中心应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
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政务中心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窗口和专员,例如设立老年人窗口、残疾人窗口等,专门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
政务中心还可以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此外,政务中心应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工作。
政府各部门之间常常存在信息孤岛和相互独立的问题,导致公民在不同部门间办事时需要多次提交相同的材料和重复办理手续。
政务中心可以起到整合、协调和优化各部门服务的作用,推动政府内部业务的协同和流程优化,提高公民的办事便利度。
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的便民服务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政务中心可以设立评价和投诉的渠道,接受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政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果。
同时,政务中心可以定期公开工作报告和行动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和负责任的服务。
最后,政府应加大对政务中心的支持和投入力度。
政务中心是政府改善民生、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政府应将其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加大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提供充足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政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职、高效运行,真正成为公众利益的守护者和服务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30•【字号】皖政办[2004]62号•【施行日期】200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4]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以规范行政审批、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为宗旨,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热忱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是,政务中心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务中心自身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也需进一步理顺和健全。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为,巩固“一站式”服务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工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政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
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中心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做好政务中心工作,努力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窗口。
二、公开运作,规范行为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除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并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已进入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不得在原单位受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直接缴入设在政务中心的结算窗口,做到一门受理,一口收费,使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成龙配套,真正体现“一站式”服务的优势。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9•【字号】包府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3〕5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内政办发〔2010〕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原则(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改革,着力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优化服务环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
(二)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2.应进必进原则。
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要全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实现“一站式”审批。
3.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廉洁高效原则。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的倡议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的倡议书致:各级政府部门主题: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的倡议书尊敬的各级政府部门: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成为了政府和人民联系的重要桥梁。
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由于种种原因,政务服务效能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我们郑重倡议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以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公共服务。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能化政务服务借助信息技术,政务服务应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整合,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提供智能化的政务服务。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政务服务的效能与投资环境息息相关。
政府部门应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便利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创业。
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决策水平。
三、推动政府公开,促进政务透明政务公开是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的重要一环。
政府部门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与民生相关的政务数据和信息,增加公众参与政务决策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的工作。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政府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为民的宗旨。
在面对群众服务需求时,要积极主动,注重细节,提供真正有益于人民群众的服务。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技能和素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建立评估机制,改进政务服务模式政府部门应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考核和评估,推行绩效考核,激励先进、惩戒滞后。
同时,要加强经验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改进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追求民生福祉、提升服务质量,是政府工作的核心目标。
我们倡议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加强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加大改革力度,推进智能化、便捷化和透明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达市府办〔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达市府办〔2015〕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更好服务民生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府政管〔2014〕8号)要求,结合达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实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基层政府便民服务快速通道,完善覆盖城乡、上下联动、规范统一、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的政务服务网络,切实解决好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搭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2015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人员配置和项目规范化审批;每个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选择经济条件好的1-2个乡(镇、街道)实现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试点工作。
2016年底前实现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网上联动审批。
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站所基本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制度化、标准化、便捷化、透明化。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政发[2010]32号【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18【实施日期】2010.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北政发〔2010〕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我市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跨越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以“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宗旨,以打造全市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中心为目标,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及部分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一)应进必进。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具有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以下统称“审批项目”或“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单位,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
要按照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科(室)集中、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内部职能调整,根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采取不同模式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成建制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具有特殊要求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审批事项,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经同意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的单位,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在项目审批上按规定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控。
(二)依法行政。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并进行公示,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的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8•【字号】宁政文[2011]462号•【施行日期】201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的意见(宁政文〔2011〕4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更高起点上为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作用(一)各入驻部门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闽政〔2011〕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宁委〔2008〕47号)精神,将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职能进一步整合集中到中心“窗口”并充分授权,原单位一律不得再受理和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二)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
各入驻单位应遵循高标准、严要求,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窗口”,并配足配强“窗口”必要工作人员,“窗口”负责人应由单位后备干部担任。
被派驻到“窗口”的干部,在中心工作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确需调换的要与中心交换意见,禁止频繁调换。
(三)中心管理层干部要认真履职,按照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行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督促职能。
认真组织集体实地踏勘、召集联审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处理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协调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认真落实运行机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项目申报和审批实行容缺预审制和超时默许制,对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实行免费全程代理制,对“五大战役”、“三维”项目审批全部进入项目“绿色通道”,开辟“企业直通车”,优先保障、重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再缩短50%以上的要求,继续科学合理地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充分利用中心网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及审批结果,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1•【字号】周政[2008]30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周政[2008]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必要途径,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更是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迫切希望和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地从传统的行政理念中解放出来,清除本位主义和权利思想,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利益与服务、权力与责任、改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潮中,切实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配合中心工作,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努力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凡是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两个科室以上(含二个)的市直行政机关要整合内部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按照“增一减一”的原则,在不增加科室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并整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桂政办发[2007]81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
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迫切需要,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具体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打破体制性障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服务的职能,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退位。
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二、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007年9月正式对外服务。
各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本级服务中心。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遵府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1〕1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监发〔2006〕15号)精神,现就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实现“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为目标,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我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窗口。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政务服务中心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所承办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
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组织,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的原则,提供优质和诚信的中介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严禁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5•【字号】泸市府发[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泸市府发〔2008〕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把泸州建设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投资热土,为“四个四”战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精神,现就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仍存在进驻部门对办事窗口的授权不够充分,办事窗口现场办结率低,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服务的要求等问题。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持之以恒地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型政府的示范窗口,效能型政府的重要载体,政府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一站式”工作平台。
二、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按照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
行政审批部门应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部门争取达到“双百”目标,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临州府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造务实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大力弘扬临夏精神、体现临夏环境、展示临夏形象。
根据《甘肃省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甘政办发〔2018〕18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法治、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持之以恒地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把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公众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便捷场所,政府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阳光平台,促进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漳政办〔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新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精神,结合漳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用标准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一口受理、应进必进原则除经市政府批准外,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关组织(以下统称进驻单位)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以及和市级事项有联办关系、进驻后能避免让群众“两地跑”的区级事项,均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公共交通、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
原则上,与行政审批服务紧密相关的部门审批科室、技术支持科室需整体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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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
意见和建议
县委、县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着部门重视不够、窗口工作人员不安心工作、工作推进难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请审定。
一、下决心解决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
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首要的关键问题是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
由于部门重视不够,致使该进的项目进不了,该进的人来不了,来了的人不安心工作。
解决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必须实行“两手抓”的办法。
一手抓重奖,一手抓重罚。
县委、县政府可将政务服务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样纳入重奖范畴,重奖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对工作推进乏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
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
建筑面积的确定以本行政区域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满足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求为原则。
市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最低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上。
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是租用的县运管所的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80平方米。
为此,县财政每年要支付租金5万元。
由于场地面积严重不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
因此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新建和尽快入住尤显需要和迫切。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完成后,要着力在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上推进标准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分解任务、分工协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建立和完善窗口职工激励机制
(一)经费保障
1.将派驻部门窗口职工办公经费预算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管理使用。
此举有利于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利于管委会实施有效管理。
2.将窗口职工行政效能奖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仍由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实行考核发放。
3.按照绵府办发〔2009〕28号文件要求,并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按年终目标奖的50%的份额另行安排专门业务经费对窗口职工进行奖励,由管委会考核后发放。
(二)组织关怀
1.管委会每年向县委组织部推荐1名副科级干部后备人选,在业务能力超强、工作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的窗口职工或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行政审批股股长中遴选。
2.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关心窗口职工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锻炼和提拔干部。
3.县委、县政府领导要在每年重要的节假日亲临县政务服务中心慰问窗口工作人员,使他们深切体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三)表彰先进
1.将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评优指标由现在20%提高到30%,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坚持每季度进行“政务服务红旗窗口”和“政务服务标兵”的评选,进一步激励各部门窗口在工作中努力进取、创先争优。
(四)学习考察
每年至少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一次,学习其
他县市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和管理办法,并达到放松情绪、缓解压力、拓展视野的目的,窗口职工考察学习费用由管委会和派驻部门共同解决。
(五)增加交流
各派驻窗口部门负责人和管委会每季度都要与窗口职工开展一次联谊、聚餐、联合活动,共同探讨窗口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增进了解、增强友谊。
(六)人文关怀
1.在窗口实行AB岗制度。
A岗是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服务的前台,必须严格要求,逗硬管理;B岗是工作人员工作间隙时放松身心、强化学习、外勘作业,与本部门业务衔接的后台。
2.继续坚持上下午15分钟工间休息的制度。
3.管委会要经常组织窗口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适时对窗口职工进行人文关怀,在寒冷的冬天和炎热的夏天为窗口职工提供咖啡、牛奶、冰饮料、凉垫等提热防暑的食品或用品,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窗口工作人员准入和淘汰制度
进驻窗口部门要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技术精、纪律遵守好、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进驻中心窗口。
进驻人员要符合进驻要求,必须是部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派驻工勤人员、严禁派驻临聘人员)。
对工作表现不好、纪律规定执
行差、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工作人员,管委会有权退回部门,并要求其另派符合要求的人员。
四、加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
参照其他县市区的经验,成立党工委。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兼任。
设立常务副主任1名负责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要配齐配强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
(二)加强管委会领导班子建设
管委会领导班子要按照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班子成员的业务学习和理论培训,持续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政务服务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招投标现场监督服务、综合窗口值守、网络维护管理的需要,请考虑给管委会增配行政、事业或工勤编制,增强管委会干部队伍力量。
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管委会干部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拓展服务功能
1.应将所有民生项目、包括水、电、气费的缴纳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涉农补贴等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利民、惠民事项逐步纳入中心,保证群众在中心窗口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2.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一并运行,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矿业权)招拍挂等统一纳入,原则上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和统一现场管理。
六、加强对外宣传
加强与宣传传媒部门的联系与衔接,经常性地把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和重大事件等对外进行宣传报道,做到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
七、保障工作运行
进一步加强财政对管委会经费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办公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公务用车、工作经费等问题,保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