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管理制度-doc
慢病管理制度doc
慢病管理制度doc慢病管理制度是一种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提供全面治疗和管理服务的一种医疗服务制度。
在这种体系中,各种医疗机构和医生会围绕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包括检查,治疗,医学咨询,健康教育等。
慢性疾病可以被定义为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并发症超过三种的病症。
常见的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肥胖症、冠心病、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症、肺癌、肝炎、慢性肾病等。
这些疾病的治疗需要实施长期计划和监管,需要患者和医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密切协作。
慢病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提高生活质量,降低疾病发展风险和医疗费用,有效解决慢性疾病的管理问题。
以下是慢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优点。
1.慢病档案管理慢病档案管理是慢病管理制度的核心。
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统计患者的历史病情,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投药情况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医生评估治疗效果,制定更好的治疗计划,并及时更改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2.医疗团队合作慢病管理制度的成功离不开团队协作。
慢性疾病的治疗需要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药师、康复师等多个部门的合作。
这些专业人员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学和生活支持,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3.定期医学检查和评估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便及时掌握疾病发展情况。
预防性检查和评估可以帮助医生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定期检查还可以大大降低疾病复发的风险。
4.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教育。
患有慢性疾病的人需要了解相关疾病的知识,如饮食、运动、药物治疗方法等等。
患者需要通过健康教育更好地控制病情,提高生活质量。
5.在线医学咨询和服务现代技术使得慢病管理制度可以实现在线医学咨询和服务。
这种体系可以更便捷地提供专业的医学咨询和在线问诊服务,使得患者可以很方便地解决疾病问题。
慢病管理制度的优点:1.提高治疗效果:通过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慢病管理制度可以使得患者更好地控制病情,降低疾病复发的风险。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慢病工作的管理,确保慢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2.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慢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慢病定义与分类1.慢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不易治愈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2.慢病分为三类:Ⅰ类慢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Ⅱ类慢病,如慢性心力衰竭、慢性支气管炎等;Ⅲ类慢病,如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等。
三、慢病管理流程1.诊断: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诊断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
2.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3.随访: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康复。
四、慢病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慢病管理团队,负责慢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
2.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诊断和治疗慢病。
3.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
4.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对于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对于管理不善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疗机构审议通过后执行。
民营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的管理,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保障患者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慢性病患者及其相关诊疗活动。
第三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院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慢性病管理小组职责:(一)制定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三)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四)定期对慢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总结慢性病防治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六条相关科室职责:(一)门诊部:负责慢性病患者的接诊、分诊、转诊工作,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随访管理;(二)住院部:负责慢性病患者的住院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三)药剂科:负责慢性病患者的用药指导、处方审核和药品供应;(四)检验科:负责慢性病患者的相关检查,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五)健康教育科:负责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慢性病防治措施第七条建立慢性病档案,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病史、用药、检查、治疗等信息。
第八条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第九条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加强慢性病患者的用药管理,确保患者合理用药。
第十一条开展慢性病康复指导,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定期对慢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慢性病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修订。
医院慢病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慢病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2.设立医院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慢病管理工作,由预防保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三、慢病管理职责1.建立慢病防治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慢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2.开展慢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我院慢病发病情况,为制定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3.加强慢病健康教育,普及慢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4.完善慢病诊疗体系,提高诊疗水平,降低慢病死亡率。
5.加强慢病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6.建立健全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
四、慢病管理措施1.加强慢病防治宣传教育,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2.开展慢病筛查,对高风险人群进行早期干预,降低慢病发病率。
3.优化慢病诊疗流程,提高诊疗质量,降低患者就医成本。
4.加强慢病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管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5.加强慢病信息管理,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共享程度。
6.开展慢病防治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慢病防治能力。
五、监督考核1.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慢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将慢病防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医院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机关单位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慢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个体差异,分类管理;3. 科学合理,持续改进;4. 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慢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慢病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慢病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慢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3. 监督检查慢病管理工作落实情况;4. 定期评估慢病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慢病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慢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慢病预防与筛查第七条加强慢病健康教育,普及慢病防治知识,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
第八条定期组织慢病筛查,对疑似慢病人员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第九条建立慢病档案,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慢病情况、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
第四章慢病诊断与治疗第十条对确诊的慢病患者,提供以下服务:1. 指导患者进行规范治疗;2. 建立治疗档案,定期随访;3. 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建议患者参加健康讲座和活动。
第十一条鼓励患者参加慢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五章慢病管理与保障第十二条建立慢病管理基金,用于慢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慢病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保障。
第十四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对在慢病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社区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慢病防治水平,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从事慢病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参与;(三)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慢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由社区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慢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慢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四)总结、评估慢病防治工作成效;(五)组织开展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二)开展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工作;(三)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四)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一)宣传慢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二)协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筛查、随访等工作;(三)组织居民参加慢病防治活动;(四)收集、反馈居民对慢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慢病防治措施第八条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慢性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
(二)慢性病诊断:对筛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确诊,明确病情。
(三)慢性病治疗: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进行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
(四)慢性病预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五)慢性病康复: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条社区慢病防治措施:(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
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
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部门内慢性病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部门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慢性肾脏疾病等常见慢性病。
第三条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
第四条部门将加强慢性病防控和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意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及议定,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必须与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相一致,不得违反。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第二章预防慢性病第八条部门将组织开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九条部门将定期组织慢性病的健康检查活动,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活习惯及饮食指导。
第十条部门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慢性病情况。
第十一条部门将组织员工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
第三章慢性病管理第十二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档案,记录员工的患病情况及治疗情况。
第十三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慢性病管理岗位,负责员工患病的监督管理及指导。
第十四条部门将加强员工的定期随访工作,提高员工对慢性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用药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用药行为,确保用药安全及有效。
第十六条部门将保障员工的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员工患病需按照规定程序报销医疗费用。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违反慢性病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故意瞒报或隐瞒慢性病情况,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解释及增补,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以上内容为本公司制定的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员工请遵守,谢谢!。
慢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服务管理,提高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提供慢病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慢病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四)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第二章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慢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慢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慢病防治科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慢病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慢病服务管理内容第九条慢病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慢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筛查,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
(二)慢病登记: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实行分类管理。
(三)慢病随访: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四)慢病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五)健康教育: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六)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十条慢病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二)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三)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四)注重医疗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慢病服务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加强慢病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社区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医院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社区居民对慢病的认识,降低慢病发病率。
2. 加强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3. 优化慢病防治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慢病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慢病防治工作。
2. 设立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管理内容1. 慢病筛查与登记(1)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健康普查,对慢病进行筛查。
(2)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建立慢病档案。
2. 慢病健康管理(1)对慢病患者进行个体化健康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2)开展慢病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慢病的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3. 慢病诊疗与转诊(1)根据患者病情,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2)对病情较重或需要进一步诊疗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
4. 慢病随访与评估(1)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
(2)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调整治疗方案。
5. 慢病信息管理(1)建立慢病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统计慢病防治工作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1. 社区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重视慢病管理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慢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 社区医院要定期开展慢病防治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慢病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3. 社区医院要加强与上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4. 社区医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慢病防治工作效率。
六、监督与考核1. 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2. 社区医院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立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立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慢性病患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慢病患者的治疗率和治愈率,降低病残率和死亡率。
2. 加强慢病预防,减少新发病例。
3. 提高慢病患者的生存质量。
四、管理措施1. 组织与管理(1)设立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慢病管理工作。
(2)明确各科室慢病管理职责,确保慢病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慢病筛查与诊断(1)对入院患者进行常规慢病筛查,对疑似慢病患者进行确诊。
(2)对确诊的慢病患者,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3. 慢病治疗与康复(1)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2)加强慢病患者的康复指导,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4. 慢病预防与健康教育(1)开展慢病预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慢病的认识。
(2)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5. 慢病信息管理(1)建立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资源共享。
(2)定期统计、分析慢病数据,为医院慢病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6. 慢病随访与评估(1)对慢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2)对慢病治疗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责任与考核1. 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慢病管理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4. 定期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卫生部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慢病防治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三)科学防治,规范管理;(四)以人为本,注重效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慢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慢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慢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慢病防治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慢病防治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三章预防控制措施第九条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慢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条开展慢性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建立健全慢性病筛查网络,提高筛查覆盖率。
第十一条加强慢性病监测,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体系。
对慢性病发病、死亡、治疗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慢性病流行趋势。
第十二条实施慢性病干预措施,降低慢性病发病风险。
包括改善饮食习惯、增加体育锻炼、戒烟限酒等。
第十三条加强慢性病防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开展慢性病防治科研,提高慢性病防治技术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慢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未按规定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二)隐瞒、谎报慢性病防治情况的;(三)违反慢性病防治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疾病完善全科医生契约服务,推进慢性病基层首诊试点工作,逐步达到首诊在社区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慢性病诊疗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健康管理师培训力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职医务人员(护士、中医师、营养师、公卫医师等)中遴选人员,经过健康管理师培训后从事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完善“糖友网”、“高友网”试点经验大力推行全科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大力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家庭健康教育咨询,提供妇幼健康管理,随访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群体,并承担一级分诊管理等。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促使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互信的签约服务关系。
全科医师应给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指导居民规范合理就医,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五)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
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____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____%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____%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
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将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慢性病患者在工作中的管理和保障,提高慢病患者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患有慢性病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保障患有慢性病的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患病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慢性病:指病程较长、发展缓慢、病情稳定的疾病,常见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第五条患有慢性病的员工:指已被医院诊断为慢性病患者,并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的员工。
第三章工作安排与调整第六条公司将根据患有慢性病的员工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避免与病情发展相冲突的工作。
第七条患有慢性病的员工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强度,应向公司提供医疗证明和相关治疗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将为患有慢性病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辅助设备和环境,例如调节座椅、纠正姿势等。
第四章健康监测与保健第九条患有慢性病的员工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公司。
第十条公司将为患有慢性病的员工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五章休假与补偿第十一条患有慢性病的员工如病情发作需要休假,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交假条,并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二条如患有慢性病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公司将根据其病情情况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和强度,并提供相应的加班补偿。
第六章社会支持与员工关怀第十三条公司将与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紧密合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协助患有慢性病的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十四条公司将加强与患有慢性病的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关注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慢病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六条慢病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评估患有慢性病的员工的工作状况和健康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等级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等级医院慢性病管理,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组织1.成立慢性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慢性病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2.设立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慢性病管理工作。
三、慢性病管理内容1.慢性病登记与报告(1)对所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包括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治疗情况等。
(2)严格执行慢性病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慢性病发生、发展和控制情况。
2.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1)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利用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3.慢性病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慢性病诊疗服务(1)加强慢性病诊疗队伍建设,提高诊疗水平。
(2)严格执行慢性病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5.慢性病药物管理(1)加强慢性病药物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规定。
(2)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四、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定期对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基层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基层医院慢性病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慢性病管理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对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患有慢性病的居民,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慢性病管理覆盖面,实现慢性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 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3. 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减少慢性病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四、管理措施1. 建立慢性病管理组织机构(1)设立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慢性病管理的日常工作。
(2)明确慢性病管理工作人员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建立慢性病信息档案(1)对辖区内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建档,详细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情况等。
(2)定期更新患者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加强慢性病筛查与诊断(1)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慢性病筛查,提高慢性病早发现率。
(2)建立慢性病诊断标准,确保诊断准确。
4. 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1)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居民对慢性病的认识。
(2)发放慢性病防治宣传资料,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5. 加强慢性病治疗与康复(1)建立慢性病治疗规范,提高治疗水平。
(2)开展慢性病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6. 建立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1)明确慢性病分级诊疗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2)加强基层医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合作,提高慢性病诊疗水平。
7. 加强慢性病管理队伍建设(1)定期对慢性病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引进和培养慢性病管理专业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2. 对慢性病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慢性病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基层医院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卫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及社会各界从事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慢病管理目标1. 提高人民群众对慢病的认知水平,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2. 降低慢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3. 提高慢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4. 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慢病管理内容1. 慢病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慢病监测网络,加强慢病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慢病监测数据。
2. 慢病预防与控制(1)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慢病的预防意识。
(2)实施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降低慢病发病率。
(3)开展慢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 慢病治疗与管理(1)加强医疗机构慢病诊疗能力建设,提高诊疗水平。
(2)规范慢病诊疗流程,确保诊疗质量。
(3)加强慢病患者的管理,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4. 慢病康复与护理(1)加强康复护理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护理水平。
(2)开展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康复护理服务质量。
(3)为慢病患者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五、慢病管理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慢病管理政策支持。
2.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慢病管理经费。
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慢病管理合力。
4.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慢病防治意识。
5. 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慢病管理服务能力。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慢病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及社会各界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慢病管理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慢病管理制度doc
慢病管理制度doc慢病管理制度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经常需要长期监测和治疗的非传染性疾病。
这些疾病通常是潜在的,进展缓慢,但会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慢病患者,许多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已经引入了慢病管理制度。
一、慢病管理的重要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在逐年增长。
患者需要密切监测健康状况、遵循医疗方案以及定期接受治疗。
慢病管理制度的引入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降低医疗费用。
二、慢病管理的内容1. 定期健康评估和跟踪:慢病管理制度要求患者定期接受健康评估,例如血压、血糖、血脂等检测,以便及时发现疾病的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每位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都是不同的,所以慢病管理制度需要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用药、饮食控制、运动计划等。
3. 教育和自我管理培训:慢病管理制度应提供患者教育和自我管理培训,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疾病,学会掌握诸如用药时间、剂量和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
4. 医患沟通和情绪支持:慢病管理制度强调医患沟通,通过及时的沟通和情绪支持,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满意度,减少对医院急诊的需求。
三、慢病管理的优势1. 提升患者生活质量:通过慢病管理制度,患者可以定期接受健康评估和治疗,有效控制疾病进展,提高生活质量。
2. 减少并发症的风险:慢性疾病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潜在的并发症。
慢病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
3. 降低医疗费用:慢病管理制度鼓励患者定期和医生进行沟通,遵循规范的治疗方案,有效控制疾病进展,从而减少住院次数和医疗费用。
四、慢病管理制度的实施为了有效实施慢病管理制度,相关单位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慢病管理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多学科专业人员,共同制定慢病管理方案。
2. 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及时获取患者的健康状况和治疗方案,为医生提供参考依据。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慢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慢病防治工作。
3.慢病管理办公室职责:(1)制定医院慢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负责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3)组织开展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4)建立慢病防治档案,定期统计分析慢病发病情况;(5)组织开展慢病防治科研和培训工作。
三、慢病防治措施1.加强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咨询等形式,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2.建立健全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对重点慢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进行定期随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
4.建立慢病防治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康复等信息,为临床诊疗提供依据。
5.加强慢病防治科研和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防治水平。
6.加强慢病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考核与奖惩1.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慢病防治宣传教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
2.对在慢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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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提高平均期望寿命及生活质量,规范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行为,提高公共卫生人员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落实,为工作考核提供依据,特制订以下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服务。
7、根据辖区内慢性病的发病情况及死因谱,开展慢性疾病监测及干预。
8、建立慢性病随访制度,(每3个月随访一次,并认真填写慢病随访单)规范化档案、定期诊断、治疗,为健康促
进和干预提供良好基础。
9、开展咨询服务,定期指导如何合理用药,及时排除心理障碍。
10、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能力。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辖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及规范化管理。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针对老年人开展规律的生活起居、合理的膳食营养、适度的体能锻炼及健康的情智心态的教育和指导。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公卫科要明确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辖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2、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3、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辖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4、建立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6、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栏样板图片、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辖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辖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
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首诊测血压制度
1、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病历、门诊病人登记本及随访记录中。
4、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进行随访跟踪。
5、每月5日前将上月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卫生院公卫科。
6、公卫科对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数据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导辖区防病工作。
7、对诊断为高血压病患者的,应将其纳入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