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检查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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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10.5

2017.10.12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10.5
《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
全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3.4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50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1.50m3/min,二氧化碳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50m3/min;
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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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防治
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配备足够专职瓦斯检查工和瓦斯检测仪器等,矿(井)长、矿(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瓦斯日报审阅情况。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第4.1.5条
我矿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28 /2×250
2017年1月4号由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我矿主要通风机进行了性能测定,测定结果为主通风系统合格
50
矿井
反风
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在10min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反风演习。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第10.2.8条
通风机房与进风井距离200m,与压缩空气站距离200m
四、瓦斯防治单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52
瓦斯
地质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瓦斯地质。
《煤矿安全规程》第29条
2016年11月由山西岩玉地质勘测有限公司对我矿进行地质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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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鉴定
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260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2条2013年10月由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了黄泥灌浆喷洒阻化剂注凝胶的措施8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者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一、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二、检查地点:_____________三、检查人员:_____________1. 矿井通风系统- 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 检查通风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

- 确保通风系统能够保持矿井内空气清新,并排除有害气体积聚。

2. 煤矿透水和防水设施- 检查矿井的防水设施是否完善。

- 检查透水点和排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确保矿井内没有水患,避免因水患引发事故。

3. 主要道路和巷道- 检查主要道路和巷道的支护情况是否合格。

- 检查地面和巷道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

- 确保道路和巷道的通行畅顺,并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

4. 主运输设备- 检查矿井的提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运输车辆和运输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 确保主运输设备不受故障和停电的影响。

5. 瓦斯和煤尘防治设备- 检查矿井的瓦斯和煤尘监测设备是否正常。

- 检查防瓦斯和除尘设备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 确保瓦斯和煤尘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避免瓦斯爆炸和煤尘引发的事故。

6. 救护和应急救援设备- 检查矿井的救护设备是否完善,并保证其可用性。

- 检查应急救援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 确保有足够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应对突发状况和事故。

7. 动火和用电安全- 检查矿井的动火和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检查电缆和电线是否安装良好,避免漏电和短路事故。

- 确保动火作业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减少火灾风险。

8. 矿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检查矿井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安全培训。

-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熟悉矿井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并能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以上内容为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和事故避免能力,为矿井安全保驾护航。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一、煤矿基本信息- 煤矿名称:- 煤矿所在地:- 煤矿负责人:- 联系方式:二、检查时间- 日期: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 工作面及巷道- 是否存在顶板、支架等安全隐患?(是/否)- 是否存在积压煤岩?(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漏水问题?(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瓦斯积聚问题?(是/否)2.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情况?(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有足够的排风量?(是/否)3. 安全设备- 矿井通风门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是/否)- 是否有足够的逃生通道?(是/否)- 是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是/否)4. 作业人员素质- 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四、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已发现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 待治理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1:- 检查人员2:- 检查人员3:六、备注以上内容经过仔细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检查结果及治理措施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如有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运行。

> 注:此文档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具体治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由相关负责人及时执行落实。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 号排查项目事故隐患判定依据事故隐患描述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19条、第21条 《矿山安全法》第26条、第27条《安全生产法》第21条、第22条、第24条、第27条《煤炭法》第7条、第3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1.1.1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成员中有主要负责人,有专职安全管理成员;领导成员要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1.2生产矿井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人员:(1)有矿长、分管副矿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区(队)长和工会领导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专职的安全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员; (3)各职能部门和班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3(1)矿长、区(科)长要具有中专(或具备相当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队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低于初中文化水平,并有3年以上的现场工作经验,和任职资格;(3)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矿井生产系统情况,懂得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灾害预防知识,能发现和正确处理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措施。

1.1. 4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配备生产矿井必须设置相应的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和配备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学校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1.1. 5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生产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经有资质的培训部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

1.2安全生产责任制1.2. 1生产矿井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生产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安全生产法》第5条、第18条、第19条《矿山安全法》第20条、第27条《煤炭法》第7条、34条、35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第5条、第9条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安全检查表整理版

煤矿安全检查表整理版
(4)生产现场有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图牌板(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等)清晰规范;
(5)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要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防瓦斯、防灭火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
(6)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无”三违”行为;零星工程施工有针对性措施、有跟班干部;
(3)液压支架接顶严实,顶梁平整,最大仰角(俯)角不超过7°;相邻支架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无压死的支架;放顶煤工作面支架的最小高度、放煤口插板与尾溜间距离、高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4)工作面应做到”三直一平";工作面液压支架端面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应为,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应为;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煤层不超过250mm。
(11)现场整洁,无浮渣、淤泥、积水等杂物,设备清洁,物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管线吊挂整齐;材料、设备标志牌齐全、清晰、准确,机电设备完好,安全间隙等符合规定;掘进工作面内的温度不应超过26℃,噪声符合要求,有综合防尘措施.
三、通风专业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具体要求
具体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存在问题
1




(2)有矿压观测、地质水文分析预报制度;
(3)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
(4)作业场所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和避灾路线图等;
(5)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支护参数合理,现场应按要求落实,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及时贯彻;开掘、贯通应组织现场会审,确定施工工艺、支护参数,应有专项设计和措施。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539条
18
平盘 宽度
最小工作平盘宽度,须保证采掘、运输 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通信线路、供排 水系统、安全挡墙等的正常布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540条
19
台阶 高度
挖掘机采装台阶高度应当符合 : 不需爆破岩土口阶冋度不大于最大挖掘 冋度。需爆破煤、岩口阶,爆破后爆堆 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
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
实技术管理职责,安全技术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3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
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 的地质资料,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 章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
4
责任 制
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落 实情况。
39
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有良好的瞭望条 件,并设置道口警标和司机鸣笛标、护
栏和限界标志;
公路与铁路交角不小于45°。 道口按级别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
车站、曲线半径在200m以下的线路段 和通视条件不良的路堑不准设置道口;
道岔部位严禁设道口 。
〈煤矿安全规程》第563条
40
带式
带式输送机运输物料的最大倾角,上仃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4条
13
事故 防范 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 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 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第33条
二、采剥单元
14
地质
工作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6
托管煤矿管理
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
7
灾害
防治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无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情况。
26
专项
设计
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
27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编制工作面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
28
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进行放顶煤开采专项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第4.1.5条
50
矿井
反风
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在10min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反风演习。
《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
47
气体
浓度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标。

2017年3月1日--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表

2017年3月1日--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表
1、检查煤矿是否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建立专用帐户;
2、检查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建立专用帐户;
3、检查是否按规定保障瓦斯治理设施设备专项资金投入到位;
4、检查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2、是否严格执行矿井停电撤人措施、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等问题;
3、有计划停风时的停风措施制定情况,停风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四是反风演习及双回路供电情况;五是通风网络情况,通风设施的安设情况,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及闭锁情况。
(四)
瓦斯治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序号
分类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或隐患
检查人员
备注
(一)
煤矿证照及人员配备情况
1、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办理等问题;
2、是否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配齐配足,矿长、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二)
矿领导带班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1、检查煤矿矿长是否按要求实际入井带班,矿长入井带班是否弄虚作假;
2、检查入井人数是否与登记台帐相符、识别卡是否与实际入井人员相符、入井检查登记是否实现“四对口”。
(三)
通风系统设备设施是否完善可靠
1、重点检查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串联通风现象等;
2、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瓦斯超限是否组织分析和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煤矿安全检查表(2017年)

煤矿安全检查表(2017年)
(10)
不继续使用的临时硐室,移交前是否充填严密,加封砌碹

巷道和硐室

作业规程
(1)
掘进工作面有无经批准的作业规程
(2)
是否符合矿井(采区)设计,容完整,图文清晰
(3)
贯彻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作业
(1)
毛断面局部超高、超宽、欠挖是否不大于设计l50rrma,平均不大于75mm
二、掘进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2)
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是否不超过1个月
锚喷临时支护是否短段掘进
(3)
永久支护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4)
空帮距是否不大于2m,锚喷支护空帮距是否不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
(5)
爆破作业有无爆破图表,孔深超过3.5m时是否采用防水雷管
(6)
过断层时距破碎带lOm前是否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工作
(7)
是否揭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炮
(4)
贯彻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表土施工
(1)
立井井口临时锁口能否确保井口稳定,封闭严实
(2)
斜井井筒揭盖部分进入筒身5-lOm是否进行永久支护
(3)
立井永久支护前是否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
(4)
是否有根据地形、水文地质制定的防排水措施

井筒施工
(1)
在井口有无保证掘进安全的措施

净高是否低于l.8m,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巷道支护是否完整牢靠,无断梁折柱、空帮空顶

机电设备是否进壁龛,电缆吊挂整齐

巷道有无积水、浮渣、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是否整齐,有无标志牌

工作面支护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153条
41
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遵守:采煤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1m/s。在进、回风巷中必须设置消防供水管路。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
《煤矿安全规程》第152条
42
井下爆炸物品库、井下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和具有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等硐室的独立通风。
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有冲击地压的矿井设置专门防治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21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228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条
8
安全
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
9
安全
投入
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法》第20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5、17、27条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6
托管煤矿管理
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
7
灾害
防治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检查表

煤矿安全检查表

煤矿安全检查表
维修巷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 通风有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风区通风、采面实行全负压通风
局部通风,不得有循环风
通风设施和仪表
防尘
4 瓦斯瓦斯管理,执行“一炮三检制”,并有记录
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5 防灭火自然发火期
防灭火系统,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井口20m范围内无明火,并设置警示牌
火区管理
6 爆破火工及爆破器材管理,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爆破作业,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爆破
7 防治水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地面防治水井下防治水
8 机电运输供电
电气设备和保护照明、通讯及信号提升
斜井及平巷运输
9 劳动保护劳动防护用品办理保险
10 其它
检查结论
矿山现场
负责人签字
时间:。

煤矿安全检查表

煤矿安全检查表
24
煤矿是否加强粉尘的检测和防治工作,是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5
煤矿企业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制定本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执行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煤矿负责人是否能熟记上述制度,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检身员、矿灯管理员、绞车和见机司机是否能熟记自身的职责
5
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可靠
6
是否有严重水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7
是否有存在超层越界开采
8
是否有冲击地压危险,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9
是否自然发火严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10
是否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
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是否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
基建矿井是否违法生产
13
转承包、或井下作业劳务承包后是否重新换发有效证件
14
煤矿在改制期间或改制完成后,是否重新核发有效证件
15
是否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二、井上检查内容
16
煤矿是否依法取得所有合法证照,是否按要求配齐五职矿长
17
煤矿法人代表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否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
18
矿井是否及时填绘所有图纸资料,采、掘工作面是否有《作业规程》,采掘工作在特殊构造带或过老空、旧巷时是否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三、井下检查内容
31
开采煤层高于、等于1.3米的煤矿,采区(包括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是否高于2米;开采煤层低于1。3米的煤矿,采区(包括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是否高于1.8米。煤矿井下所有安全出口必须是否设专人维护,是否确保煤矿生产时没有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的情况

煤矿安全检查表。

煤矿安全检查表。
煤矿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及依据 回采 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一个采区内 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1、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情况变化时须及时修改; 2、从编制规程到审批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 采煤工 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作面作 3、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 业规程 作;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空、过煤柱、过冒顶区 及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都须制定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 理专项措施。 1、采面必须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回风巷,一个通进风巷。 采煤工 作面安 2、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须加强支护;综采面安全出口20米范 全出口 围内,巷高不得低于1.8米,其他采煤面安全出口20米范围内巷高不低于1.6 米。安全出口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须及时更换 、清挖。 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 采煤工 采面须经常存放足量的备用支柱和坑木等物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 作面支 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两种支柱入井前须逐一 柱 试压,使用超过8个月或采面结束后,须检修并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1、同一采面内不得使用混合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面中使用不同类型 的支柱时,须制定安全措施。 采煤 工作 面 2、采面严禁空顶作业,柱、排距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所有支架架设牢 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架。 采煤工 作面支 3、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单体液 护、空 压支架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小于90KN,柱径80MM的不小于60KN。 顶 4、严禁在空顶区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须立即恢复或更 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或机尾须拆除附近的支柱时,须先架好临时支柱。 5、采煤面的支架、输送机和充填采垛都应保持直线。 1、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 程规定时,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回柱放 2、密集支柱切顶时,须按作业规程要求两段密集间要留有0.5M以上的出 口,出口间距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顶 3、按作业规程规定,回柱放顶时特殊支护(如戗、戗棚等)齐全,无空载 支柱。采高大于1.5米时,放顶线设挡碴帘,防止串矸。采面初次放顶及收 尾时,须制定安全措施。 采面安 要严格执行搞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情况进行安全检 全检查 查,确定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1、生产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井巷设计断面, 巷道维 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大于7%。 修和报 2、井巷大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维修井巷支护时,须有安全措施,严 废 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柱歪倒。有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安 全撤退的出口。在维修井巷前,要备足物目及依据 3、独头巷道维修,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内。 在撤换巷道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必要时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撤除原有支护后,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撤换支架工作应连 采煤 巷道维 续进行,每次工作结束前,都有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工作 修和报 4、维修斜巷时,必须制定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柱歪倒伤人的安全措施 面 废 。严禁斜巷上下段同时作业。 5、报废巷道必须封闭,并在图纸上标明。报废的暗井和斜井巷道下口的密 闭墙必须留泄水孔。回收报废井巷内支架和装备时,必须拟定安全措施。 施工设 井巷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设计必须满足煤矿 计 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规范,图纸、文字资料齐全、准确、完善。 1、掘进巷道施工前,每项工程必须依据施工设计和所掘巷道的地质条件编 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格式、文字规 范,图表清晰、准确。 2、作业规程必须按规定进行会审,并经生产矿井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掘进施 工作业 3、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学习,施工人员全员参加,进行考试、记录、签名。 规程 4、在施工中因地质条件、工艺等发生变化和巷道贯通,都必须编制专基措 施。 5、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计划,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一个采 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1、斜井、下山施工,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 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 斜井下 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山施工 2、斜井(巷)在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 灯。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上山 施工 由下向上进行上山施工,巷道坡度超过25°以上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 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设置的隔板必须坚固。人行道每隔一定距 离必须设置防煤矸挡板。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永久支护与工作面之间必须有临时支护:松 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时,必须采取前探梁及其他安 全措施;在坚固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时,确定巷道不支护,必须制定安 全措施。 2、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 修复前必须先检查巷帮,由外向里逐架恢复。 1、柱窝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到实底。 2、混凝土砌块及沙浆强度砌块质量、规格要达到设计要求。 架棚 支护 3、砌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 材料接顶,但在砌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填层,其厚度不小于0.5米。 4、砌体灰缝饱满,无瞎缝、干缝;压碴不小于砌块厚度的1/4,接碴严密; 混凝土砌体无裂缝、露筋、蜂窝、狗洞现象。 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自轨道面起不得低于2M。电机车架空线和悬挂高 度:行人巷道内、车场内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的交叉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 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架空 线与巷道顶帮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 的距离每侧不得小于0.25M。 检查情况

矿井安全检查表

矿井安全检查表

矿井安全检查表
一、安全出口
- 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 安全出口的紧急照明是否正常?
- 安全出口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二、防火设施
- 矿井内是否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
- 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是否合理?
-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通风系统
-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 矿井内的空气流通是否良好?
- 矿井内是否存在氧气浓度过高或有害气体浓度过高的情况?
四、电气设备
-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电气设备的维护情况如何?
- 是否存在电气设备漏电或电线老化的情况?
五、地面管理
- 地面管理部门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安全人员?- 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如何?
- 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矿井的情况?
六、作业场所
- 作业场所是否保持整洁有序?
- 是否存在障碍物阻碍紧急疏散?
- 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七、应急预案
- 是否存在完备的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如何?
- 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个人防护
- 是否配备了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如何?
- 是否存在个人防护装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
以上是对矿井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541、545、546、547、548、549、550条
24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间的距离不小于1m。
《煤矿安全规程》第544条
25
轮斗
挖掘机采装
轮斗挖掘机作业应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42、555、556条
26
拉斗铲作业
拉斗铲行走和调整作业位置时,路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岩石。
11
险费。
《安全生产法》第48条
12
生产
组织
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及实际产量、能力核定、劳动定员编制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4条
13
事故

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6
托管
煤矿
管理
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
7
规程
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8
灾害
处理
计划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不需爆破岩土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需爆破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台阶顶部无悬浮大块。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煤矿安全规程》第543条
20
轮斗挖掘机采掘、拉斗铲倒堆的台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开采安全检查表

矿山开采安全检查表

矿山开采安全检查表该安全检查表用于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要点和检查内容,供参考。

矿山开采场地安全检查- 维护开采场地的稳定性,包括检查是否有地质灾害隐患,如塌方、滑坡等。

- 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地面裂缝、沉陷或变形迹象。

- 检查开采场地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存在,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作。

- 验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是否明确标示。

- 确认爆破作业区域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安全检查- 确认通风系统正常运作,检查通风道是否通畅。

- 检查矿井内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必要的气体检测。

- 观察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如风机、排风道等。

- 检查风门是否完好,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正常调节。

矿工个人安全防护检查- 检查矿工是否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

- 确认矿工是否了解紧急疏散程序和急救知识。

- 检查矿工是否经过岗前培训,了解开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

- 观察矿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如不擅自改变设备设置、不随意接触电气设备等。

设备和工具安全使用检查- 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电气安全。

- 确认作业区域是否设置了明显的限制区域和警示标识。

- 检查作业区域的照明是否足够明亮,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检查要点,具体的检查内容应根据实际矿山开采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该安全检查表能帮助矿山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和评估矿山开采的安全状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改进和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煤矿安全系统检查表(2017)

煤矿安全系统检查表(2017)
(10)
不继续使用的临时硐室,移交前是否充填严密,加封砌碹

巷道和硐室

作业规程
(1)
掘进工作面有无经批准的作业规程
(2)
是否符合矿井(采区)设计,容完整,图文清晰
(3)
贯彻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作业
(1)
毛断面局部超高、超宽、欠挖是否不大于设计l50rrma,平均不大于75mm
二、掘进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2)
斜巷矸石装车高度是否超过车沿

净高是否低于l.8m,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巷道支护是否完整牢靠,无断梁折柱、空帮空顶

机电设备是否进壁龛,电缆吊挂整齐

巷道有无积水、浮渣、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是否整齐,有无标志牌

工作面支护

支架布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成一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l00㎜

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
是否有顶梁连续不铰接
隐患排查容
检查结果
(2)
是否正确标定中线和腰线
(3)
长距离掘进是否设立躲避硐室:倾斜巷道每40m一处、平巷按需而定,硐深2-5M
(4)
工作面距煤层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5)
两面贯通,相距15m时是否停一个
距贯通点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6)
贯通旧巷前是否检查其设施
相距lOm时,是否派人到贯通道口警戒
相距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平巷是否不由里往外支护;超过l00倾斜巷道每段是否不由上往下进行永久支护

架棚永久支护
坑木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支架是否零件齐全
混凝土支架是否质量合格
平巷支架是否垂直底板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2017井工煤矿安全体检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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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检查表(2017)
一、采煤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隐患排查容
检查结果

安全出口

是否至少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工作面运输、回风巷到煤壁线20m支护是否完整

是否有超前支护

端头支架是否符合规程

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6m,高度是否低于采高的90%

超前工作面煤层开采的距离是否符合规程

工作面回采巷道
(2)
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是否不超过1个月
锚喷临时支护是否短段掘进
(3)
永久支护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4)
空帮距是否不大于2m,锚喷支护空帮距是否不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
(5)
爆破作业有无爆破图表,孔深超过3.5m时是否采用防水雷管
(6)
过断层时距破碎带lOm前是否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工作
(7)
是否揭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炮
砌碹永久支护
砌体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局部不小于设计30mm且连续长度不超过lm
砌块和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壁后是否充实填满、灰缝饱满

锚喷永久支护
锚杆规格、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掘进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隐患排查容
检查结果
喷浆强度、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喷浆前是否清洗岩帮、清理浮矸,喷浆后无露筋、干裂
(3)

净高是否低于l.8m,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巷道支护是否完整牢靠,无断梁折柱、空帮空顶

机电设备是否进壁龛,电缆吊挂整齐

巷道有无积水、浮渣、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是否整齐,有无标志牌

工作面支护

支架布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成一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l00㎜

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
是否有顶梁连续不铰接
(2)
斜巷矸石装车高度是否超过车沿
出现时是否采取接实顶板的措施

是否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煤壁及机巷

煤壁是否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有无超过规定的伞檐

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是否小于300mm,梁端接顶、挂梁是否及时

贴帮点柱是否按作业规程且及时架设齐全

悬臂梁支柱架设是否及时
改临时柱时是否先支后回
一、采煤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隐患排查容
(10)
不继续使用的临时硐室,移交前是否充填严密,加封砌碹

巷道和硐室

作业规程
(1)
掘进工作面有无经批准的作业规程
(2)
是否符合矿井(采区)设计,容完整,图文清晰
(3)
贯彻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作业
(1)
毛断面局部超高、超宽、欠挖是否不大于设计l50rrma,平均不大于75mm
二、掘进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

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等施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是否按作业规程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

是否存在不同型号支柱混用

支柱是否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顶板管理

每米采高顶底板移近量是否小于l00mm

是否出现台阶下沉

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是否出现高度大于200mm的冒落
支架翻棚作业
操作程序是否正确:①检查顶板压力和棚子质量;②加固邻近支护③排除顶帮活矸;④翻棚
斜巷中是否采取防止物体滚落和支架歪倒措施

爆破
(1)
有无爆破说明书并按其布孔
(2)
装药是否由专人负责,使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堵是否严实并不与打眼平行作业
(3)
是否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装车运输
(1)
400nnn以上矸石块是否破碎

回柱工作区是否有无关人员停留

工作面管理

有无作业规程

有无施工图板

有无区队干部和质量验收人员跟班

是否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
二、掘进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隐患排查容
检查结果

井筒

施工组织设计
(1)
有无经过批准的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2)
是否以施工单位为主、设计单位参与、共同编制
(3)
容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规定
(7)
倾斜巷道是否采取防跑车和防坠物措施

支护
(1)
临时支护:
是否按规程要求使用临时支护或金属前探支架,且距工作面不大于2m。锚喷巷道是否采用吊环前探端头临时支架,距工作面不大于3m,软岩层中是否紧随工作面
(2)
永久支护
掘进与支护单行作业,前段永久支架尚未完成时是否不继续掘进平行作业
永久支架前端距工作面是否不大于40m
平巷是否不由里往外支护;超过l00倾斜巷道每段是否不由上往下进行永久支护

架棚永久支护
坑木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支架是否零件齐全
混凝土支架是否质量合格
平巷支架是否垂直底板
斜巷支架是否向上坡倾斜
横梁是否垂直巷道中心线,两端保持水平
棚梁接口是否严实合缝,背板、撑木、拉杆布置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刹紧背牢

“三保险”、
“一炮三检”、
“三人放炮连锁制度”

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存放并上锁,账物是否相符,领退是否有记录和签字

是否按规定操作处理哑炮

回柱放顶

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放顶,控顶距符合要求

是否实行先支后回、由下而上、由里往外的三角回柱法

回柱与支柱是否不小于l5m
分段回柱时距离是否大于15m
掐头处是否布置隔离点柱
是否钻眼时在工作面铺一层不小于200mm的粘土层
爆破时人员是否撤至井外安全地带
(8)
井壁出水时是否采取排水、堵水措施
建成后的井筒淋水量是否超过10m3/h
永久井壁是否存在涌水0.5m3/h以上的集中喷水或泄水眼
(9)
施工期间永久井壁留设的卡子、梁等设施的外露长度是否不大于50mm
不需要的硐口、梁窝是否用不低于永久井壁强度的材料砌好
隐患排查容
检查结果
(2)
是否正确标定中线和腰线
(3)
长距离掘进是否设立躲避硐室:倾斜巷道每40m一处、平巷按需而定,硐深2-5M
(4)
工作面距煤层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5)
两面贯通,相距15m时是否停一个
距贯通点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6)
贯通旧巷前是否检查其设施
相距lOm时,是否派人到贯通道口警戒
相距5m时,是否开始打探眼
检查结果

工作面设备

煤电钻有无综合保护

刮板输送机铺设是否平稳,接头严密

工作面小绞车是否有“三压四戗”和地锚
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

电缆架设是否牢靠、安全

工作面爆破

是否按作业规程布孔、钻孔

是否按规定装药量和装药方法装药,装药前清除炮眼煤粉

是否使用规定炮泥封ຫໍສະໝຸດ 并使用水炮泥4是否坚持:
一组装药一次起爆、
(4)
贯彻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表土施工
(1)
立井井口临时锁口能否确保井口稳定,封闭严实
(2)
斜井井筒揭盖部分进入筒身5-lOm是否进行永久支护
(3)
立井永久支护前是否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
(4)
是否有根据地形、水文地质制定的防排水措施

井筒施工
(1)
在井口有无保证掘进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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