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管理办法初稿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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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比选资料由比选管理小组负责归档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比选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并做到随时备查。

第六章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附加一:*****项目比选方案的报告上级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投资计划安排,需进行***项目的比选。

现将***项目的比选方案报告如下:一、比选具备的条件二、工作安排三、受邀人资质条件四、比选管理小组组建方案附件:1.***项目的比选邀请书2.评分标准表公司(印章)年月日附件二: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上级公司党群工作部:根据我公司向公司报送的***项目比选方案,并已提交你部门备案。

根据比选工作安排,现前期工作已完毕。

本次比选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具体地点)进行评选。

根据有关规定,现邀请公司党群工作部对评选进行全程监督。

特此请示公司(印章)**年*月*日。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比选管理是指公司、组织或机构在招聘、选拔和评估人才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个健全的比选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组织发展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比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比选管理制度的要素以及比选管理制度的改进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比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比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首先,一个合理的比选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人才的公正选拔。

通过明确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可以避免任人唯亲、好人难找的情况。

同时,比选管理制度还可以增加招聘者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对任用决策的干扰,从而提高招聘过程的公信力。

其次,比选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有效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合适的人才是组织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建立科学的比选管理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掘和利用人才,确保每一个职位都能得到最合适的人选,提高组织绩效。

另外,比选管理制度还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

一个健全的比选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每一个员工都有参与竞争的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发展动力,提高整体的员工满意度和企业凝聚力。

二、比选管理制度的要素一个完善的比选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素:职位需求分析、招聘计划、选拔标准、面试程序和评估方法。

首先,职位需求分析是比选管理制度的基础。

通过对职位需求的仔细分析,确定所需的技能、背景和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招聘过程提供明确的方向。

其次,招聘计划是比选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招聘计划包括确定招聘目标、招聘方式和时间等方面,能够帮助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工作,避免盲目招聘或招聘困难等问题。

选拔标准是比选管理制度中的核心要素之一。

根据职位需求,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包括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标准,用以衡量候选人的适应性和能力。

面试程序是比选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个有效的面试程序包括初试、复试和终试等环节,通过不同的面试形式,如面试、笔试和案例分析等,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选拔。

最后,评估方法是比选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参考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是指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比较,选择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主要用于限额以内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或服务采购,以及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物资或服务采购。

比选作为招标采购方式的补充,与招标采购流程基本一致,时限缩短。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反规定使用包括比选在内的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三条比选采购活动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二)坚持制度清晰、流程严谨、操作规范、科学择优;(三)坚持廉洁从业,纪律严明,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合称为“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比选采购活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与比选采购活动相关的机构包括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管控和监督部门、资格审查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和采购决策机构。

第六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比选采购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集团比选采购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比选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检查;(三)会签采购实施部门制定的比选采购方案;(四)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公司比选专家的管理,具体参照《集团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组织开展中选人履约表现后评估和比选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六)确定比选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名单,签订比选采购委托合同或协议,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七)制定有关比选采购活动的投诉处理办法和流程,并负责受理投诉事项。

第七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比选采购活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团比选采购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二)在相应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代理机构名单内委托比选采购代理业务;(三)编制比选方案,包括比选范围、比选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评选方法、评选标准、中选原则、份额分配原则和有效参选人不足 3 家等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四)组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比选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比选公告和比选邀请书;(五)组织开展资格预审、比选活动,督促代理机构加强资格预审、唱价、评选会议现场管理;(六)按企业内控管理要求向相关领导或采购决策机构提交资格审查报告、评选报告;(七)组织发布中选公示和中选结果通知;(八)与中选人签署采购合同;(九)组织开展评选专家的履职评议;(十)处理比选过程中的投诉事项;(十一)参与中选人履约表现后评估和比选产品质量检测,并将后评估和检测结果作为资格审查和评选的客观评价依据;(十二)其他比选采购相关实施工作。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规定

比选管理规定
年月日
附件二:
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
上级公司党群工作部:
根据我公司向公司报送的***项目比选方案,并已提交你部门备案。根据比选工作安排,现前期工作已完毕。
本次比选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具体地点)进行评选。
根据有关规定,现邀请公司党群工作部对评选进行全程监督。
特此请示
公司(印章)
比选管理规定
比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附加一:
*****项目比选方案的报告
上级公司:
根据项目进展和投资计划安排,需进***项目的比选。现将***项目的比选方案报告如下:
一、比选具备的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三、受邀人资质条件
四、比选管理小组组建方案
附件:1.***项目的比选邀请书
2.评分标准表
公司(印章)
管理小组职责:
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
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
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一)公开比选: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比选管理规章制度

比选管理规章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

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规定

比选管理规定

比选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比选管理办法

比选管理办法

⽐选管理办法四川洪雅花溪电⼒有限公司⽐选⼯作管理办法(试⾏)第⼀条为了规范公司相关⼯作的⽐选⼯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选项⽬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选⼯作坚持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选⼯作范围:⾦额在5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内的项⽬应该由花溪公司组织⽐选⼯作。

超过5万元的按乐电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选⼯作的项⽬:物质采购及废旧处理、基建及维修项⽬、技改项⽬、车辆修理、设备⼤修、⼯程项⽬设计(监理)、民⼯费使⽤等第五条⽐选⼯作管理机构及⼈员组成(具体见附表)(⼀)花溪公司每个需进⾏⽐选的项⽬,应成⽴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纪检监察⼈员、专业技术⼈员组成的公司⽐选⼯作⼩组,负责该项⽬⽐选具体⼯作。

(⼆)乐电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由分管领导提出公司参与招标⼈员名单,经公司领导班⼦会研究后,上报乐电公司。

第七条⽐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制定⽐选规则。

⽐选规则应当明确⽐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经公司领导班⼦会研究后发出。

由项⽬⽐选⼯作⼩组向两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选申请⼈发出邀请⽐选通知书。

(⼆)⽐选谈判。

按⽐选⽂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选⼯作⼩组按⽐选⽂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进⾏⽐选。

原则上,每项⽐选均需缴纳⽐选保证⾦。

⼩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选申请⼈分别进⾏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选申请⼈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选申请⼈。

评⽐结束后,⽐选⼯作⼩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选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进⾏最后报价。

⽐选⼯作⼩组应当按照符合项⽬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较、选择、确定中选⼈。

⽐选结束后,由⽐选⼯作⼩组现场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报公司领导班⼦会审议。

第⼗⼀条项⽬⽐选⼯作⼩组根据定标报告5⽇内向中选⼈发出中选通知书,按照⽐选⽂件要求和中选⼈进⾏详细洽谈并草拟合同,由项⽬技术⼈员与中选⼈进⾏详细的技术协议条款洽谈并草拟技术协议。

比选管理办法初稿

比选管理办法初稿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一)公开比选: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2.备案:项目须在邀请函发出之前将经评审过的邀请函、邀请说明、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3.比选文件:同公开比选。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

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

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

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

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标准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表达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给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比照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

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

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

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

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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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
比选公告、邀请说明、邀请函、询价函、比选文件、清单及控制价(如有)、澄清答疑(如有)、开选记录、各家参选文件(未中选单位可仅存一份正本)、评选报告、询价记录、定选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

资料须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开比选项目若出现报名单位不足3家须发布二次公告,若仍不足3家则可采用邀请或询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比选编号规则同招标编号,仅首字母Z更换为B,比选及招标采用同一流水号。

第九条其他未涉及事项可参照地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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