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产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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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需求的变化与供求状况分析

1 电力产业的历史与现状

1.1 发展历史

中国电力产业是随着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它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⑴ 1882~1937年。1882年7月26日上海第一台12机组发电到1936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全国共有461个发电厂,年发电量为17亿kW·h,初步形成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南通等大、中城市的配电系统。

⑵ 1937~1949年。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江苏、浙江等沿海城市的发电厂被毁坏或拆迁到后方;西南地区的电力工业出于战争的需要,有一定的发展。日本帝国主义以东北为基地,为战争生产和提供军需物资,从而使东北电力产业也有一定的发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年发电量约43亿kW·h,居世界第25位。当时中国已形成的电力产业:①东北中部电力产业,②东北南部电力产业,③东北东部电力产业,④冀北电力产业。

⑶ 1949年以来,中国的电力工业有很大的发展。1996年中国大陆年发电量为11350亿kW·h,居世界第2位。从1993 年起,发电量每年平均以6.2% 的速度增长。但是,就人均用电量、电力产业自动化水平和发输配电的经济指标而言,我国的电力工业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1.2 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历程

1978 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同时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正式开始。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也为电力行业的改革指明了市场化的目标和轨道,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开始向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的方向转变。对于1979年开始进行的改革,大致上可划分为三大阶段。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起步阶段。从1978年至1997年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在这个时期为了促进电力发展,解决严重缺电问题,国家出台了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集资办电政策,如利用外资、征收电力建设基金、还本付息定价等政策,成立了华能、新力等发电公司和长江三峡、清江、五陵等水电公司,在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成立五大电力集团公司,此外还成立了南方电力联营公司,全国除西藏和福建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省电力公司。但由于电力建设具有周期长的特点,这一期间,电力发展速度仍然赶不上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到1986年,发电量缺口达600-700亿千瓦时,全国还有35%的农户没有用上电。由于电力缺口大,拉闸限电频繁,电力工业的“瓶颈”更为突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成为广泛共识。1987年9月,国务院提出“政企分开、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方针。1997年底,我国电力工业基本实现供需平衡。1998年9月3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停止执行若干限制用电的规定,标志着长达20多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中国电力工业在取得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这一历史性成就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阶段。从1997 年至2000 年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深入阶段,实施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和竞争上岗试点。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中国电力行业开始走上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中国电力行业开始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1998 年 3 月电力工业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权移交国家经贸委,在中央全面开始实现政企分开,实现了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性转折。1999 年,省、市、自治区政企分开工作开始,到2000 年底全国已有近2/3 的省级电力行业实现了政企分开。

三、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从2000年开始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目标,改革任务主要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1.3 电力工业现状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12.5 亿kW,其中,火电装机8.62亿kW,占总装机容量69.0%;水电装机2.8 亿kW,占22.4%;核电装机容量1461万kW,占1.2%;风电装机7548万kW,占6.0%。2013年,全国发电量为5.32万亿kW·h,火电为4.19万亿kW·h,水电为8963亿kW·h,核电为1121亿kW·h,风电为1401亿kW·h。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到本世纪中,全国总需求中煤炭需求约为54%,石油和天然气需求约为28%,核电和水电需求约为18%。从长期发展来看,火力发电将继续在电能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 经济高速增长下电力需求的变化和主要影响因素

2.1 电力需求总量和结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电力需求与国民经济大致以相同的周期高速增长。1978年至今,我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1997年以前,由于人民各项需求得以释放,这期间属于短缺型经济,卖方处于主导地位;1997年到2001年,供给总量迅速增长,相比之下有效需求显得相对不足;2002 年以后,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状况。电力需求与宏观经济状况基本保持了一致,到2004年全国共有24个省、市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的状况,电力需求快速增长是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201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实现5.32万亿kW·h,按照三次产业划分,第二产业用电量仍占绝对优势,达到总用电量的73.5%,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用电量分别占1.91%和11.79%。从各行业的电力消费分析,工业中的轻、重工业消费了绝大多数的电力能源,占总用电量分别为11.99%和60.30%。农村居民用电水平虽然提高较快,但仍然无法和城市居民用电量相比。

全社会用电结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居民生活用电比重持续增长,从1990年的7.5%上升为2013年的12.76%。二是第三产业用电比重有所上升。三是工业用电比重有所下降,从1990年的78.7%下降到2013年的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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